民國二十七年十一月和十二月,因爲武漢之役的結束,而使得我們和倭寇雙方都進入了休整時期,所以並未主動發起戰爭,當然這只是暫時的,很快,我們又會殺的血肉橫飛,一個不留。
但是正是在這兩個月的期間,發生了很多的事情。
倭寇似乎也漸漸地發現了,光憑戰爭手段,他們無法擊潰我們,他們的預計,是我們失去了武漢之後就會崩潰,但是我們現在不僅沒有崩潰,反而繼續和他們對抗,而且長期高強度的作戰不僅僅讓倭寇軍隊疲憊不堪,也讓倭寇國內疲憊不堪,所以十一月十三日,日本首相近衛文磨發表了一項包含了六原則的所謂的“亞洲新秩序”聲明。
此項聲明包括東亞的永久和平;善鄰友好和國際正義;聯合防共;經濟合作;創建新文化;世界和平。當然這些條款在我看來就和放屁沒什麼兩樣,但是卻有人對此深爲贊同,比如汪兆銘;但是這還不足以影響我們;倭寇大抵也發現了再這樣下去很不利,所以他們試圖重開談判。
也在這個時候,我才發現校長原來和倭寇一直並未斷絕全部的聯繫,而是通過秘密途徑和倭寇國內的溫和派接觸,當然校長的底線是恢復七七事變之前的狀態,否則一切免談,這些條款在武漢之役結束之後被倭寇國內的一些老牌的軍事人物和政治家所接受,只是被軍方干擾了;其實倭寇軍方也提出過一個近乎於乞降的和平條款,這是倭寇主動提出的,是在南京陷落之後,但是被校長嚴詞拒絕,校長本來是有部分擔憂的,所以沒有拒絕繼續談判,可是越到後來校長的立場越堅定,完全拒絕了倭寇的談判要求。
近衛文磨惱羞成怒,發表了一份“帝國政府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爲對手,而期望真能與帝國合作之中國新政權的建立與發展,並與之調整兩國邦交”的聲明,擺明了是蔑視國民政府,而要扶持另外的僞政權去做他們的“兒政權”。找一個有分量的中國政治人物去做第二個溥儀,建立第二個“滿洲國”。
對於此,校長嗤之以鼻,不予任何理會,照打不誤,就是拖也要把倭寇拖垮!這是校長越來越堅定的信念,絕不與倭寇媾和,也是蔣百里公的遺願;是的,百里公已經離去了,十一月四日,百里公病逝於廣西宜山,留下了許多遺憾;終其一生,百里公也未曾得以指揮軍隊作戰,蓋棺定論,是軍事學家,而非軍事家,興登堡元帥的話,在蔣百里公的身上並未得到體現。
時乎?命乎?
對於此,我這個並未進入決策層的人是不好加以評論的,我只是乖乖的陪着校長,一起處理政務。
校長那天醒來以後,已經是第二天上午七點了,那個時候還算是早晨,一晚上,我和表哥一直都在處理政務,整個會議室都是我們處理好的政務和未處理的政務,但是過於疲倦,我們處理着處理着就睡着了,侍從室的官員也睡倒了一地,我和表哥一個趴在桌子上一個靠在椅子上呼呼大睡,看的校長是一陣好笑。
我們醒來之後,校長對於我們的舉動非常滿意,表達了讚揚,隨後把表哥趕回了贛縣,繼續做縣長,而把我留在了身邊,帶着我一起處理事務,二軍隊裡的事情我全部交給了謝晉元大哥,和校長一起處理事務,減輕校長的壓力,而校長對於我提出的讓侍從室分工的提議,也表達了滿意,決定接受這個提議,讓侍從室把文件全部分類而後再處理。
校長的臉上也多了一絲笑容,只是在這絲笑容的背後有多少苦澀和擔憂,是我所不能理解和預估的。
就在這段時間裡,發生了兩件大事。
一件是讓我痛心無比的長沙大火事件。
這件事起源於“焦土抗戰”政策;最先提起“焦土抗戰”戰略思想的人是李宗仁將軍,他曾發表《焦土抗戰論》,正式提出這一完全抗日的主張,隨後發表一系列文章,明確提出:“舉國一致,痛下決心,不惜流盡最後一滴血,更不惜化全國爲焦土,以與侵略者做一殊死之抗戰。”當時政府爲免軍事物資遭倭寇獲取,而規定焦土抗戰的作戰思想,即敵軍進入城郊三十華里以內時,實施焦土政策,以爲積極防禦。
但是長沙的情況卻完全不一樣。
民國二十七年十一月三日,武漢淪陷。武漢會戰失利後,武漢的機關、工廠,以及大批難民和傷兵涌入長沙,使當時三十多萬人口的長沙驟增至五十多萬。加上以前長沙作爲京滬之役、南京保衛戰等會戰的後方,長沙已經積累了許多戰略儲備,商業也很繁榮。但長沙有限的鐵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根本難以承載如此大量的遷入。
十一月八日,倭寇攻入湖南北部,並轟炸了長沙和衡陽。十一月九日和十一日,臨湘、岳陽接連失守,中日對峙新牆河,長沙的局勢十分嚴峻;幾乎所有人都認爲倭寇很快就要攻打長沙了;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我陪同校長在侍從室向湖南省主席張治中將軍發佈電令:“限一小時到,長沙張主席。密。長沙如失陷,務將全城焚燬,望事前妥密準備,勿誤!中正文侍參。”
這是我親身參與的事情,這也是面對着倭寇即將進攻長沙而長沙不保的情況下我們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不讓倭寇得利的事情,雖然我很痛心,但是也不得已而爲之;具張治中將軍事後的電報顯示,張治中將軍在接到校長的電報後隨即召集長沙警備司令酆悌、湖南省保安處長徐權,要求他們立即擬出焚城計劃。十二日下午四點左右,酆悌、徐權送來了焚城計劃,張治中將軍在覈定計劃時指示:“第一,必須在我軍由汨羅江撤退後,等待命令開始實施;第二,舉火前必須放空襲警報、緊急警報,待羣衆離家後方可執行。”
但是十一月十三日,張治中將軍接到副官報告:“城內很多響聲,已經起火。” 張治中將軍開始電話還打得通,後來就打不通了。調查顯示,原來正巧當夜有一所兵營失火,是長沙警備司令部、長沙市警察局和警備二團誤傳倭寇已至,倉促放火,並且沒有發警報!這時候,倭寇離長沙還有二百多裡。況且,長沙周圍駐紮着十多萬國民革命軍正規部隊嚴防死守,要想突破防線並非易事。所以校長雖然在白天下達了準備毀城的文書,但並沒有正式下達毀城的命令。
而讓長沙當局如此緊張還不僅僅是因爲一個失火事件,十一月十日倭寇攻陷湖南之岳陽,兩天後,十二日當天倭寇向岳陽以南離長沙還有二百五十里的新牆河進犯,結果因爲當時國軍通訊困難,譯電員竟將前方電訊漏一“牆”字,致將“新牆河”變成離長沙僅有十二華里的“新河”!首先獲得此訊息的長沙民兵自衛隊,在沒有得到指示的情況下,加上軍營失火,竟然擅自放火!
城內警備司令部見城外起火,以爲是信號,便全城放火,消防及警務人員見狀也已撤離長沙,早前爲了實行焦土政策,所有消防車也把水放了,換成汽油。於是張治中將軍發現後,大火已無法撲救,只能宣佈棄城。最終造成文夕大火慘案;長沙大火延續五日五夜,始自行熄滅。大火首先從省政府和警察局等重點部門點起,然後點燃學校、醫院等單位,最後挨家挨戶放火,許多人還在夢中已葬身火海。一把大火把綿延幾公里的長沙古城燒爲灰燼。
事後預估損失,三萬多人在大火中喪生,包括四千餘傷患官兵。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房屋被燒燬,共計五點六萬餘棟。大火造成經濟損失十多億元,約佔長沙總值的百分之四十三。政府機關被燒燬的有省政府、民政廳、建設廳、警察局、警備司令部、省市黨部、保安處、地方法院、高等法院、電報局、電話局、郵政局、市商會、中央通訊社、中央廣播電臺和在長沙各家報館等大部或全部建築;被燒燬或大部燒燬的學校或教育機構有省立湖南圖書館、湖南大學、明德中學、岳雲中學,楚怡工業學校、兌澤中學、第一師範、南華女中、明憲女校、妙高峰中學、省立長沙高級中學、民衆教育館等三十一所。
校長與我於十六日晚間到達長沙,親睹長沙劫後慘狀,等到了陳誠將軍、張治中將軍來見時,校長悽然的說道:“長沙焚燬,精神上之打擊,千百倍於戰敗之痛苦,可恥可悲,莫此爲甚。”中央政府爲查究責任,特設軍事法庭於二十軍軍部,派賀國光爲審判長,拘押長沙警備司令酆悌、警備二團團長徐琨和長沙市警察局長文重孚三人于軍部特務排。十一月十八日,審判結果,酆、徐、文三人均處死刑。張治中將軍撤職查辦,詎經人斡旋,調軍事委員會政治部主任。
當然僅僅一個長沙大火雖然悲慘萬分,引的民怨沸騰,卻還不足以比擬之後發生的事情;十二月二十二日,校長正在桂林行營,行政院副院長張羣發電報給校長,告訴校長,突然不知汪兆銘及其妻陳壁君之下落,與此同時消失的還有陳公博,周佛海,陶希聖以及曾仲鳴等人,頓覺事態嚴重,於是立刻電告校長,所能追尋到的就是此前汪兆銘於十二月十九日曾經申請護照。
這下子事情大條了,堂堂國民黨副總裁,行政院院長汪兆銘消失了,這是何等的大事情?
但是校長決定低調處理,以免動搖抗日陣營,甚至電告香港的大公報報人張季鸞不要罵得太兇,以至於汪兆銘沒有退路,鐵心跟着倭寇走;同時急電汪兆銘,希望他迷途知返,並且得知了汪兆銘此時正在越南的河內,他是從重慶出發,經雲南昆明進入河內,據此我曾經向校長進言,要校長注意龍雲主席,這件事情,和他也許有關係。
但是汪兆銘已經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十二月二十九日,汪兆銘發出《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和“豔電”(二十九日電報代碼爲“豔”)。電文稱: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尊重中國之主權”,能使中國“完成其獨立”,以“互相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三原則,“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這樣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復,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
這封電文一發出,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這就意味着,汪兆銘正式脫離了抗日陣營,投入了倭寇的陣營,成爲了一個可恥的漢奸!一個千人棄萬人罵的漢奸!
民國二十八年一月一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臨時會議一致決議,開除汪兆銘的國民黨黨籍和一切公職,並且宣佈汪兆銘爲“民族之敵”,當“遺臭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