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豪看着對方,很鎮定的:“我很討厭有人罵我媽!”
聲音很具威嚴,聽得出這是在警告。
對方卻很盛氣凌人:“老子就罵又怎麼了,你絆到了老子,還覺得應該是不!”
他還是很淡定的問:“我們認識嗎?有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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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起,咱們認識了,也有仇了,不給老子把事情說清楚,有你受的。”
店主過來擺出一副和事老的態度勸說都忍忍氣。
生事的西裝男給他一吼:“給老子滾一邊去,這裡沒你說話的份!”
店主陪着笑臉說:“我做小本生意的,你們在裡面鬧起來我的生意沒法做啊,要打起來壞了東西我可更虧不起,各位大哥有什麼事幫忙到外面去,行不?”
另一西裝男又給他一吼:“你再在這裡廢話N多,信不信老子馬上給你砸了!”
店主的笑僵在臉上,很無奈,不知所措。很顯然,對方這架勢是黑社會,他可惹不起,沒見過老虎咬人,老虎吼還是聽過的。黑社會,殺人不眨眼啊,多數在官場上還有保護傘!被抓進去馬上就能出來,幹更更瘋狂報復的事情,小老百姓哪裡惹得起。
李志豪爲他解了圍,他站起身,對兩西裝男說:“走吧,有什麼事,咱們到外面去說。”
說着徑直往外走。
兩西裝男對望一眼,似乎還有點意外,還是個有膽的角色!但也並未放在心上,他們可也不是吃素的主!
李志豪走出店門,兩西裝男左右把他夾圍着,擔心他逃跑的樣子。
李志豪說了句讓兩人都很意外也很吃驚的話:“我知道你們是故意找茬的,我的腳放在裡面,不是非常用心是絆不到的,而且還絆得那麼自然,就說明你們還挺有本事。說吧,有什麼目的?”
兩西裝男對望一眼後,一人說:“沒什麼目的,就是看不慣你小,想教訓你!”說罷劈臉就是給他一拳。
他滿以爲,他這一拳肯定會讓對方摔個狗啃屎,爬起來的時候一邊的臉上會比熊貓還難看。
他錯了,大錯特錯。
李志豪什麼人,經過長時間特殊訓練的特種兵啊,反應之快無法形容。在對方的拳纔出手,他也出手了,將對方的拳頭給一把抓住了,然後用力一拉,腳在下面一絆,對方很乾脆的,不經商量的摔倒,摔了個名副其實的狗啃屎。
另一人見狀趕忙閃身跳開,看李志豪當看怪物一般,很吃驚。
不由得他不吃驚啊,他們兩人也不是一般人,都進過三年武校,平常打架至少可以一個人對陣五六個沒問題。然而,他的同夥一出手,就陰溝裡翻了船,李志豪的反應之快,動作之迅速,乾淨利落,名副其實的一高手。
李志豪看着那摔倒的說:“現在我可以承認你是我絆倒的了。”
其同夥說:“想不到
你還是飛機上伸出來的那隻手。”
李志豪不懂意思,問:“什麼飛機上伸出來的手?”
其同夥說:“就是高手。”
李志豪也挺幽默:“算是吧,不過也不是很高,充其量也就直升機的高度,趕客機的高度差遠了。”
摔倒的爬起來後,因爲狼狽,所以很生氣的對同夥說:“和他廢話什麼,動手啊。是喊你來打架,不是演戲,要什麼對白!”
說着又揮拳衝向李志豪,這一次他儘管有所防備,而且進攻得小心,但還是沒有逃得了狗啃屎的命運。另一西裝男在對方又再一次摔倒同伴的間隙,偷襲出手,結果和同伴還是沒什麼兩樣,被摔倒了,唯一不同的是,他摔的表示狗啃屎,是是四腳朝天。
兩人爬了起來,有點對他畏懼了,他們怎麼摔倒的都不清楚,就更弄不清楚李志豪了。這時候,他們都覺得很難堪,騎虎難下。
繼續動手吧,只不過跟拍電影NG一樣,多重複幾個鏡頭而已;走吧,也未免輸得太狼狽,太丟人了。
李志豪看穿他們的心思說:“現在,你們什麼都不要想,打,還差得遠;走,我不會答應。唯一的選擇,就是告訴我,爲什麼?”
一人問:“什麼爲什麼?”
李志豪說:“爲什麼要找我的茬。”
他說:“無可奉告,道上自有道上的規矩。”
李志豪冷笑:“如此說來,你們還是殺手級的人物了?”
他還是說:“這你不用管。”
李志豪又一聲冷笑:“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氣,要出手了。”
他還沒來得及動,就僵在那裡,因爲他看到了一樣特別的東西——槍,正對着他。
拿槍的人說:“你不客氣還只能出手,可我不客氣的話,就得出槍了。按照常理推斷,子彈的速度應該比你出手的速度快吧。”
李志豪很鎮定,軍人具有很多優良品質,其一就是處變不驚,他笑了笑:“應該是。”
拿槍的人說:“所以,我現在叫你跪下,你沒有什麼意見吧?”
李志豪還是笑:“我只能很遺憾的告訴你,我沒有跪的習慣。”
拿槍的人說:“那我就只能給你膝蓋一槍,爲你養成這個習慣了。”
李志豪點頭:“完全可以,關鍵是你要打準,而且,你還得趕快,周圍好多人看熱鬧呢,或許,還有可能已經有人報了警,當然,也有可能都只是看了熱鬧,沒人報警,你可以慢慢的,象貓耍老鼠一樣的耍我。”
拿槍的人這纔開始注意四周,遠遠的,果然有許多人在看着,剛纔他是一時情急,沒有注意到影響。但他心裡清楚,就算被抓進去,也不算什麼大事,背後還有大樹呢,所以也不是很慌。倒是眼前這個人,相當牛啊,被槍指着,竟然面不改色,還談笑風生?或者,他是個瘋
子?
其實,他哪裡知道,李志豪之所以那麼鎮定,而且還很輕鬆,除了他過人的心理素質外,更重要的是他有非條常人的本事啊,所謂的藝高膽大嘛。他可以在對手扣着扳機的手指開始動的時候出手,槍還沒響,他就可以讓對方倒下,他有這個把握。
子彈的速度是很快,可是扣動扳機的速度就差多了。他在部隊做過測試,他出拳的速度是0點3秒,一秒種可以出三拳,而一般人從扣扳機到槍響的時間是0點5秒,一秒鐘頂多開兩槍。
當然,如果距離遠的話,他出手再快也沒用,但現在的距離,他還是有把握的。
拿槍的人這時候心裡很矛盾,真的騎虎難下了。本來他只是拿槍起到威懾的作用,嚇嚇對方,然後洗刷洗刷對方,爲自己撈回點面子,把老闆交代的事情也辦好了。他心想一般人見到槍了不說會嚇得尿褲子,起碼也會顫抖一下吧,偏偏這人沒感覺,都什麼人哪,真是。
但開槍是萬萬不可的,法制社會啊,通常情況是開槍打死別人,之後自己轉身就能看見監獄的大門;可是,要不開槍,走呢?丟人就丟到姥姥家了。
他發覺自己的手有點抖了。
幸好他的同夥給他找了個臺階:“算了,二狗,看他還象個男人,有點種,放他一馬吧。”
於是,叫二狗的借坡下驢,再自己給自己臉上貼點金:“今天就給我兄弟面子,而且我也比較賞識有種的人,今天就放你一馬了,以後走路小心點,再撞上槍口是會走火的。”
說着收起了槍,還挺神氣的走了。
這下輪到李志豪糊塗了,他們就這樣走了?這是爲什麼呢?
有一點他很清楚也很肯定,這兩人是故意在自己身上找茬,而自己並不認識他們,與他們無仇,那麼就只有一種可能,是別人請他們來的。既然別人請他們來,肯定是想把自己怎麼樣,不說殺了,那也應該廢了啊,就算不廢,也應該狠狠的教訓一頓啊。
槍都摸出來了,指着了,竟然沒開,他們怎麼給他的顧主交代呢?
而且,他還清楚一點,在這個社會,槍雖已不是什麼西洋玩意,但是,也決不是一般的人玩得起槍,無論是在黑道還是白道,那得有相當的實力。沒有上億的生意,辦不了持槍證;沒混到大哥的位置,就用不起槍,最起碼也要混得風聲水起算個人物啊。
這兩人到底什麼來頭,搞什麼東東?
再說,他剛纔從牢裡出來,在山城連熟人都沒幾個,就更不用說仇人了。唯一的一個仇人,顏人傑,自己不知道他的生活狀況,他就更不知道自己現在什麼狀況了。而且,自己是傷了他,但已經爲此坐過牢,用道上的話說,這樑子已經化了,他沒有必要報復自己了,要報復也不是這陣勢。
幸好夜還不是很深,要不然還真以爲是他媽的見鬼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