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江若珊浮想聯翩的時候,a市的飛機場走出來一位絕美中年男子,最爲醒目的就是面容和個子,有着所有西方人的特徵。
看上去年齡並不是很大,但歲月還是在他的眉宇之間留下了痕跡,這位中年男子有着一對斜飛的細眉,刀削般的臉龐。
一雙墨色的瞳仁中帶着幾分褐色,讓人很難把他和老外聯想在一起。
身高近一米九左右,身着一身黑色的緊身皮衣,裁剪合身的衣服將他完美的身材襯托出來。
他緊抿着嘴巴,鷹鉤一樣的鼻子,配上細膩的五官和冷酷的眼神,讓人覺得他是一個很孤傲的人。
乍看之下,他高冷帥氣,仔細瞧上兩眼卻發現他身上隱藏着另一種氣質。
那是放簜不羈,張揚浮誇的氣質。
而且這個中年男子最令人吃驚的就是,他有這一張和a市第一美男之稱的孟寒琛有着7分相似。
這讓過往行人乍看之下還以爲是孟家二少出來溜達來了。
而且讓不少暗戀孟寒琛的女人紛紛行着注目禮。
一路走來,見到這樣的場景,中年男子很是瀟灑的撥弄個了一下額頭前的劉海。
一雙明亮的眼睛中波瀾不驚,對過往行人的這種舉動沒有任何反應,顯然他經常被人這個看過,已經習慣了這種眼光。
只見他伸手攔下來一兩處出租車,用着不是很流利的中文說道:“去孟家。”
出租車司機從後視鏡裡看了一眼男子,心中不由暗暗鄙夷了一番。
別以爲自己長了幾個外國人的特徵,就裝着不會說中國話,崇洋媚外的老東西。
就這樣,在出租車司機的鄙夷中,中年男子慢慢的推開車門,甩手甩給他一張百元大鈔,隨後走了下去,因爲孟家已經到了。
看都沒看出租車一眼,他徑直向大門敞開的孟家大院走去。
一邊走着一邊感嘆道:“嘖嘖嘖,真是不簡單,可以,老孟真不錯,看來當年沒有和我去國外發展這個決定還真的決定對了。”
說着他已經走了正門前,敲了敲門,裡面傳出一道慵懶的聲音。
“誰呀?”
隨後門吱呀一聲打開了,李芳華側着身子,露出半邊腦袋。
當她看清來人的時候,唯一露在外面的一隻眼睛立馬被驚喜所充斥着。
“你,你怎麼自己來了!”
她沒有發現此時自己說話已經有些結巴,看着眼前高大帥氣,魅力十足的男人,李芳華心中一陣亂跳,感覺就快要蹦出來一樣,興奮異常……
“呵呵,我怎麼就不能自己來,怎麼樣,驚喜吧。”
中年男子好像和李芳華的關係很不錯,半開玩笑的說着。
要知道這些年來,從來還沒有人敢開李芳華的玩笑,但即使這樣李芳華反而一點發火的跡象都沒有,而是有些癡癡的望着高冷的男人。
用着足以柔死人的聲音,如小女孩一般,嬌滴滴的說道:“不是,我,我的意思是,是你可以告訴我,我可以去機場接你啊。”
李芳華這個時候說話都已經無語倫次了,足以證明她此時心中的慌亂程度。
“怎麼辦,怎麼辦呢,我一點準備都沒有,也沒有打扮,這下好了,怎麼辦呢!”
她腦中此時想着這樣的問題,男人來的太突然了,突然的讓她沒有一點準備就出現在自己的面前。
這中年男子正是孟寒琛老爸的戰友,孟老爺子的世交好友,雷蒙。
一個和孟寒琛有着7分相似的中年男人。
他看上去比孟老爺子在世的時候年輕許多,因爲他一直生活在國外,國外的生活是那種隨性遣意的生活,讓他看上去就是一個40出頭的男人。
“怎麼,難道不打算讓我進去嗎?守在門口。”
看着李芳華的半邊臉,他揶揄一笑,俊美的臉上露出些許玩味之色。
他知道李芳華絕對沒有收拾打扮,而且她今天在家裡,穿的肯定是居家裝。
女人都喜歡打扮,跟別說見客人了,那肯定是要裡裡外外打扮一下,纔會見人的。
“我,我沒有,你能不能等我一下,我,我去換下衣服,好嗎?”
說着,李芳華將整個腦袋伸了出來,她一隻手上還提着一個面膜,這是剛纔揭下來的。
聞言,雷蒙哈哈一笑,陽光下,他嘴角揚起的弧度,讓李芳華爲之一陣目眩。
心中就像是有一頭小鹿,因爲找不到出口,不停的亂撞着。
“我說芳華啊,你我這麼多年的關係了,我雷蒙是那種注重外表的人嗎,呵呵,隨意就好了。”
說到這裡,他看李芳華還是一副不情願的樣子,嘿嘿一笑,道:“你怎麼舒服就怎麼穿,不用在意我的,咱都不是外人,我就喜歡你素顏的樣子。”
說着,他爲了能讓李芳華相信自己說的話,故意露出迷戀之色。
他的話讓李芳華臉色一紅,微微低下了頭,在低頭的那一瞬間,她偷偷瞄了一眼雷蒙,當看見他眼中的迷戀之色,心裡頓時一甜。
是啊,他們曾經的那個年代,根本沒有化妝品或者任何能裝飾的東西。
整天就是一張素顏朝天,別提那個時候有多勇敢了。
現在……難道真的只有化妝了我才能見人嗎?難道我李芳華還離不開化妝品了……
在她想的出神的時候,雷蒙大手使勁一推,大門應聲而開。
走神的李芳華一個措不及防,腳下踉蹌一下,站立不穩,身子直直向後倒去,眼看就要和地面來個親密接吻了。
雷蒙眼疾手快,見到此景,顧不上什麼高冷形象,就勢向李芳華撲了過去。
不過他不是想壓載李芳華身上佔便宜,而是要給李芳華當人肉護墊。
見到他這樣,李芳華心中一暖,放心的閉上了眼睛,她不再害怕當身體和地面接觸那一瞬間的疼痛了。
因爲有他,所以她放心。
果然,並沒有想象中的疼痛,傳來的是很舒服的肉感,軟軟的,有一點硌人。
“咳咳,芳華,多年不見,你分量倒是增添了不少啊,看來老孟沒少給你做好吃的。”
給李芳華當人肉護墊的雷蒙,此時乾咳幾聲,面色稍微有些通紅,看的出來,這一下對他來說還是能承受的住。
他的話讓李芳華一陣羞愧,轉頭嬌羞的看一下男子,立馬站起身來。
“那個,你隨便坐,我上樓換下衣服。”
說完這句話後,李芳華紅着臉一路小步的向二樓走去。
因爲她穿的是睡衣,而且是連體的那種,稍微一彎身就會走光。
剛纔她都不敢想,雷蒙有沒有看見什麼不該看的東西,要真是那樣的話,那也太丟人了。
心中這樣想着,她三步並作兩步走,在雷蒙還沒有反應過來,一下衝進房間,嘭的一聲將房門關上。
靠在門上,李芳華長長吁了一口氣,儘量讓自己平靜下來,她不能表現太多熱情,太過激動,那樣會讓男人覺得她是在做作。
只聽樓下傳來一道哀呼聲,“哎喲,這下可苦了我的老腰了。”
聞言,李芳華心中一驚,連忙拉開房門,“沒事吧,傷哪了,是不是把腰扭了,來,我給看看。”
說着,她擡腿就欲下樓,有些渾濁的雙眼中此時盡是擔憂之色,一眼就看出來她是在擔心雷蒙。
突然,她好像意識到什麼,將剛剛擡起的右腳伸了回來,擡頭向一樓大廳的男人望去。
果然,只見男人的俊臉上此時滿是笑意,一雙明亮的瞳仁此時正盯着她一陣猛看。
“剛纔沒有發現,睡衣真不錯,穿上去挺適合你的。”
聞言,李芳華臉色一紅,低頭嬌罵了一聲“老沒正經的,都多大的人了,怎麼說話還是這樣口無遮攔呢。”
這句話的意思雖然是在責怪雷蒙,可是她的臉上卻沒有絲毫因爲生氣而露出憤怒。
不斷閃爍的眼神,顯示出她此時內心的不安。
“嘭!”
房門再次被重重關上了,李芳華飛快的躲進屋裡。
只聽樓下傳來一陣怪笑,隨後便再沒有了聲音,好像雷蒙被什麼東西吸引住了,所以不再說話了。
雷蒙這個時候已經走到了位於大廳右角的書房門前。
他看了一樣二樓,見李芳華還是沒有下來,無奈之下只好推門而入。
房門打開,一股墨香味迎面撲來。
首先映入他眼簾中的是掛在書房桌子正上方牆壁上的一副字畫。
“不容易”
這副掛畫上只有這三個用毛筆寫的字。
字跡蒼勁有力,筆走龍蛇,一看就知道出自大手,沒有十幾年的功力是寫不出這樣的字體。
他彷彿看見孟老爺子在書桌前奮筆疾書的場景,他看見這個昔日的老戰友獨自一人時那種孤單惆悵的面容。
沒來由他鼻子竟然隱隱有些發酸,緩緩走到書桌前,低頭看着桌上面擺的一切物品。
突然,他身子猛然一震,伸手微微有些顫抖的右手,將放在一疊書信上的鋼筆拿了起來。
鋼筆平淡無奇,並沒有向像現在鋼筆那樣奢華的裝飾,更沒有像現在鋼筆那種極具現代感的顏色。
它平淡無奇,圓滑的筆帽證明被磨蹭過無數次,簡簡單單的筆身,大小適中,剛好適合人握在手中。
看到這支鋼筆,雷蒙一瞬間就想到了他們以前的那種生活。
正是在部隊裡,他們兩個人認識了,並且成爲了一生的朋友。
而這支鋼筆正是他送給孟寒琛老爸的,這是他們兩人之間交情的見證,這是最好的證據。
“沒有想到這支鋼筆到現在你還留着,哎,真是物是人非啊,老孟,今天我回來了,你卻不在了,難道我們兩個真的只能一個人先走,另外一個人才能回來嗎?”
雷蒙說完這句話後,俊美的面容露出惆悵之色,面對昔日戰友的離去,他現在除了惋惜剩下的只有嘆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