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笛也不解釋,而是繼續說道:“除此之外,我還想捐五十萬大洋給杜先生個人,希望你給我個承諾,今後在必要的時候,允許我借用青幫人手。”
杜悅笙感到很是震驚,道:“五十萬大洋,能買多少人頭了!有這些錢,您何不自己僱殺手,又何必求助於我呢?”
秦笛道:“秦家不缺錢,但是缺做事的人。杜先生該聽說過,我有一身的功夫,並不怕別人欺負,可是有些事,我懶得親手去做。”
說話間,他從抽屜裡摸出一塊金磚,有1公斤重,握在手心裡一用力,金磚就被捏扁了,不再是長方形,變成了扭曲的不規則形狀。
他將金磚丟在桌子上,示意讓杜悅笙細看。
杜悅笙張大了嘴巴,伸手撿起金磚,用力掰了一下,發現那確實是金磚,不是別的東西,禁不住流出冷汗:“秦先生,您是絕世高人!一切都好說,我答應您的要求,只要不違背江湖道義,不拘何時,只要您說一聲,我都會派出人手,百八十壯漢,沒有問題!”
“你剛纔所見,自己曉得就行了,切莫對外宣揚!我不想泄露實力,鬧得盡人皆知。”
“是是,走出這個門,我一句話都不說。”
秦笛當場開出支票交給對方,然後對站在不遠處的晏雪道:“你也來露一手,將金磚壓平”。
晏雪悄無聲息的走過來,將金磚合在雙掌中間,頭上冒出蒸蒸熱氣,過了五六個呼吸,她將手攤開,那塊金磚已經恢復了原樣!
杜悅笙看得瞠目結舌,腦子裡“嗡嗡”作響,手裡拿着支票,迷迷糊糊走了出去。
走在大街上,他心裡一會兒像灌了鉛,一會兒像長了草,激動,興奮,震驚,再加上恐怖,久久難以平靜。
“老天爺,你收了我吧!一個嬌滴滴的小姑娘,竟有如此驚人的實力,太讓人匪夷所思了!”
“從今以後,我不但要敬重秦先生,還不能招惹這位姑奶奶。我回去得叮囑手下人,千萬別鬼迷心竅,色膽包天!”
老實說,晚清民國有不少武林高手,比如說楊露禪,董海川,霍元甲,然而這些人都死了。
一代宗師杜心五還活着,他是青幫的人,已經五十多歲了,輩份很高,相當於杜悅笙的師叔祖,曾經做過孫中山的保鏢。
另外還有大俠王子平和萬籟聲正當壯年。他們的武功雖然很高,一個人能打二三十個,可以空手捏核桃,卻沒法捏扁金磚。
秦笛和晏雪表演的這一手,根本不是凡人該有的功夫,只能是傳說中的奇蹟。
杜悅笙爲人有俠氣,回去之後,並沒有對外宣揚,連對黃金榕都沒講。他派出大批人手,將錢財分給廣大的工人,因此贏得了萬家生佛的稱號。
歷史上,等到解放前夕,青白黨拉攏杜悅笙想讓他去臺灣;大赤黨也私下裡聯繫他,希望他留下來。最後杜悅笙去了香港,想要兩不得罪,可惜兩年後就死了。
世人對他的評價頗高。就連國學大師章太炎,對青幫不屑一顧,也成了杜悅笙的座上客。
當然,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杜悅笙作爲青幫頭目,自然而然,也做了一些壞事,比如說壟斷了魔都的鴉片貿易。
1926年底,秦笛還做了一件大事,斥資買下了百代唱片公司。
他買的這個百代公司,是法國人Pathe兄弟創立的,還沒有被英國EMI(electric and musical industries)吞併。
歷史上,這家法國公司經營不善,被英國的EMI買了,依然叫“百代唱片”,後來如雷貫耳的周旋、胡蝶、聶耳、冼星海,都簽約了這家公司。民國時期,這是最大最著名的唱片公司了。
秦笛之所以買下這家公司,是因爲1927年是流行音樂的元年,從這一年開始,有了經久不衰的歌曲,拿下唱片公司有助於推出新歌,爲新民主主義革命做貢獻。當然,新民主主義革命,到底算無產階級革命,還是資產階級革命,他也搞不清楚。
不管怎樣,歷盡百年滄桑,還在被人們傳唱的歌曲,不能用意識形態來衡量。
秦笛買下這家公司之後,繼續聘用原來的工作人員,購入國外先進的錄音設備,同時聯繫國內的知名音樂人。
他聯繫的第一個音樂人是黎錦暉。
黎錦暉是湖南人,生於1891年,比秦笛大九歲。他是中國近代歌舞之父,早期從事兒童歌舞,從1927年開始轉攻流行歌曲。
秦笛找到他的時候,他正在四處募款,想要創辦一家歌舞學校,進而成立歌舞團。
秦笛跟他有了一番長談,決定投入三十萬元,幫他建立歌舞學校,成立“明月歌舞團”,但是彼此之間有約束,今後所有的學員,所有的優秀歌曲,都要交給百代公司來製作唱片。
黎錦暉自然不反對,對他來說這是一件好事,好音樂總要灌製成唱片,秦笛提供的合約並不苛刻,每張唱片提成25%,這個比例已經很高了。
除了黎錦暉之外,秦笛還聯繫了肖友梅、趙元任、青主、沈心工、曾志、高壽田、馮亞雄、張若谷、劉天華等人,請他們作詞、作曲,或者推薦學生,跟唱片公司簽約。
秦笛不需要親自去跑,他只要制定章程,然後交給經理去做就行了。
百代公司的經理名叫“周天麟”,雖然填詞作曲的本事不怎麼樣,但他的耳朵很好使,有着很強的鑑賞力,知道什麼樣的歌聲吸引人。
1927年,民國七大歌手中,最年長的龔秋霞才九歲,周旋、白虹、李香蘭才七歲,白光才六歲,吳鶯音和姚莉才五歲,這些人自然指望不上。
不過,中國從來都不缺人,經過黎錦暉一番努力,很快挑出十幾位年輕的歌手。
另外,還有一些影星慕名而來,前來唱片公司試音,其中包括胡蝶和阮玲玉。
胡蝶的聲線算不上太好,因此周天麟只跟她簽了三年短約。
阮玲玉的歌聲還不錯,曾經在電影裡唱過主題曲《尋兄詞》。所以百代唱片公司跟她簽了十年長約。
秦笛親自撰寫了長約協議,短約則交給周天麟去弄。
他對周天麟有要求:“每一位長約的歌手,都要經過我的確認!”
他對絕大多數的歌手都不在意,因爲流行歌曲剛起步,還差五到十年,纔到輝煌燦爛的年代。再者,他沒有泡戲子、女演員、女歌手的惡習,作爲幕後老闆,犯不着親自出馬,跟這些人密切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