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花開的時節

醫院七樓眼科病房裡慘綠蒼白的燈光已經暗了。徐宏志來到的時候,臂彎裡夾着一本薄薄的書。連續三十小時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隻腳上的鞋帶不知什麼時候鬆了,拖在地上,陪他穿過幽暗的長廊,朝最後一間病房走去,那裡還有光。

門推開了,一個約莫十歲的女孩靠在牀上,兩條青白細長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從聽到走廊上的腳步聲開始,女孩的臉就因爲期待而閃耀着一種童真的興奮。

“醫生,你來了?”她的眼睛朝向門口。

“對不起,我來晚了,今天比較忙。”徐宏志走進來,拉了一把椅子靠着牀邊坐下,把牀頭的燈擰亮了一些。

“我們快點開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氣地提醒他:“昨天讀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內心對話的那一段。醫生,你快點讀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寶藏沒有。”

這時候,女孩伸手在牀上找她的絨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見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點,像白灰水似的,蒙-了她的視線。

徐宏志彎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絨毛小熊拾起來,放到女孩懷裡。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頭。聽書的時候,她喜歡抱着它,睡覺的時候也是。雖然它胸口的毛幾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塊補丁,她仍是那樣愛它。它從她三歲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覺得它就跟她一樣可憐。

徐宏志打開帶來的一本書,那是保羅.科爾賀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從女孩進了醫院之後,他給她讀了好幾本書:娥蘇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雛》和《地海巫師》,還有傑克.倫敦的《野性-呼喚》。女孩是個討人歡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時間都很安靜,只有在聽到書中一些緊張的情節時,會發出低聲的驚呼。

女孩喜歡書。一天,徐宏志來看她的時候,她正在聽一本有聲書。那本書,她已經重複聽過很多遍,幾乎會背了。他們聊到書,女孩大着膽子問:

“醫生,你可以讀書給我聽嗎?”

他無法拒絕那雙可憐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兒院送來的。兩歲的時候,她發了一場高燒,視覺神經因此受到傷害,眼睛長出了兩塊奪去她視力的白內障,從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遺棄。女孩是由修女帶大的,身上散發着一種來自修道院的清靜氣息。那個讀書的請求,也就添了幾分令人動容的哀悽。

那天以後,他每天來到女孩的牀前,爲她讀書。起初的確有點困難,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儘量擠出一點時間來。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幾乎睜不開了。然而,女孩聽他讀書時那個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選的書都是他以前讀過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歲那年在母親的書架上發現的。幾年之後,他再一次讀這本書。那一次,他並沒有讀完。

多少年了,他沒想過自己會有勇氣再拿起這本書。

漸漸地,他開始期待每天來到牀前爲女孩讀書的時光。惟有專注地讀書的片刻,他得以忘記身體的疲累,重溫當時的歲月。

他恍然明白,當初答應爲女孩讀書,也許並非出於單純的悲憫,而是女孩的請求觸動了他。他也曾爲一個人讀書。

儘管季節變換時光荏苒,那些朗讀聲依舊常駐他耳中,從未因歲月而消亡,反而歷久而彌新,時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復返。即使到了這具肉身枯槁的時候,他也許還能夠聽到當時的嫋嫋餘音,始終在今生迴盪。

他把書翻開。他在昨天讀完的那一頁上面做了個記號。

到了午夜,他也讀完了最後一段。

他擡起頭,期待女孩會說些什麼。他們通常會在讀完一本書之後討論一下內容。她總有很多意見。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卻是一張帶點憂鬱的臉。

“醫生,你明天還會來爲我讀書嗎?”女孩問。

“明天以後,你可以自己看書,甚至連近視眼鏡都不需要。”他說。

女孩的嘴巴抿成細細的一條線,沒說話。

“切除白內障的手術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難說了。放心吧。”他柔聲安慰女孩。

女孩搖搖頭:“手術是你做的,我一點也不害怕。”

停了一會,她說:“可是,即使我看得見,醫生你也可以繼續爲我讀書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習慣人家看着我讀書的,我會臉紅的。”

“看得見之後,你想做些什麼事情?”他朝女孩問。

“我想看看自己的樣子。”女孩興奮地說。

“你長得很漂亮。”

“別人一直都這麼說。可是,他們說這句話的時候,語氣裡總是帶着一種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後不會再有可惜了。”他說。

女孩臉上綻出一朵微笑:“醫生,你知道我還想做什麼嗎?我想出院後自己去買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爲我挑的,她們只告訴我顏色。以後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陳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麼。”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雖然只有十歲,畢竟是個姑娘,愛美的心與生俱來。

“醫生,”女孩的臉刷地紅了:“我長大之後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嗎?”

“你根本不知道我長什麼樣子,也許,我長得很醜。”

女孩搖搖頭:“我聽見病房的護士說,你年輕英俊,人很好,又是頂尖兒的眼科醫生。”

他尷尬地笑了:“她們真會拿我開玩笑。”

“醫生,你是不是已經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問。

他停了半晌,站起來,把椅子拉開,靜靜地朝女孩說:

“很晚了,你應該睡覺了。”

女孩溫馴地把絨毛小熊擱在枕畔,緩緩滑進被窩。

“醫生,你哭過嗎?”她的頭隨着徐宏志的腳步聲轉向牀的另一邊。

“沒有。”他低聲說。

“我聞到鹽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淚水的。”女孩說,“你剛纔讀書的時候,身上有一種悲傷的味道。醫生,你忘了嗎?盲人的嗅覺是很靈敏的。”

他那雙睏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無言語。儘管她因爲身體的殘障而有超齡的早熟,她終究還是個孩子,不瞭解的事情太多。

“醫生。”女孩摸到枕邊的絨毛小熊,遞給他,說:“我把它送給你。”

徐宏志驚訝地朝她問:“爲什麼?這團毛茸茸的東西不是你的寶貝嗎?”

“所以我纔想把它送給你,雖然它已經很老,但它會爲你帶來好運的,我不是終於也看得見了嗎?”

徐宏志接過那隻絨毛熊,笑笑說:“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靦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悅脹大了一些:

“醫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長大,五年後,或者八年後,我會回來要回我的小熊,那時你再決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說完這句話,女孩伸手摸到牀邊的燈掣,把燈擰熄,嘴上掛着一個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無論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參加孤兒院旅行的前夕那樣,她因爲太興奮而失眠,徹夜期盼着晨曦的來臨。這個手術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點緊張。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個不一樣。

女孩轉臉朝向門的那邊,聲音裡有着一種期盼和不確定。

“醫生,這個世界是不是很美麗的?”她問。

門的那邊沒回答。

就在那一瞬間,女孩嗅到了眼淚的鹹味和鼻水的酸澀,聽到了發自一個男人的喉頭的哽咽。

徐宏志離開病房時,臂彎裡夾着那本書和一隻禿毛的玩具熊。這隻絨毛熊掛在他魁梧的身軀上,顯得那麼小而脆弱,就像眼淚,不該屬於一個強壯的男人。

走出醫院的時候,他踢到腳上鬆垂的鞋帶。他蹲下去把鞋帶綁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淚滴在他的手背上,緩緩流過指縫間,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氣力,他再次站起來。

剛剛下過的一場細雨潤溼了他腳下的一片草地。他踩着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覺到有幾隻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憊的雙腿已經無力把它們甩開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裡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後,她將可以看到天空的藍和泥土的灰綠,看到電影和人臉,也看到愛的色彩。不管她願不願意,她也將看到離別和死亡。

他又回到許多年前的那天。在比這一片青蔥和遼闊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隻迷路的林中小鳥,偶爾掉落在他的肩頭,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塊肉,給了他遺忘的救贖。

那時他並不知道,命運加於他的,並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餘生的日子,他只能與回憶和對她的思念長相左右。

自從他的母親在飛機意外中死去之後,徐宏志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沒見過陽光。母親的乍然離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遠帶走了。那一年,剛剛升上醫科三年級的他,經常缺課,把虛妄的日子投入計算機遊戲,沒日沒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箇中高手,卻沒有絲毫勝利的喜悅。

他缺席考試。補考的時候,只回答了一條問題就離開試場,趕着去買一套最新的計算機

遊戲。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聰明才智浪擲在虛擬的世界裡,與悲傷共沉淪。然而,輸的顯然是他。學期結束的時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級。在醫學院裡,留級是奇恥大辱,他卻連羞慚的感覺都付之闕如。

無數個日子,當他掛着滿臉淚痕醒來,惟有那臺計算機給了他遺忘的藉口。那時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裡漂流,生活彷彿早已經離棄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電力系統要維修,他惟有走到外頭去。那是正午時份,他-起眼睛朝那個熱毒的太陽看去,頓時生出了一個念頭:也許,他可以把自己曬死。他可以用這個方法對猝不及防的命運做出卑微的報復。

他癱在那片廣闊的青草地上,閉上眼睛想象一個人中暑之後那種恍惚的狀態,會像吃下一口鴉片般,在自己的虛幻中下墜,下墜,遠遠離開塵世的憂傷。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掛滿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來。太遲了,一個女孩在他腳邊踉蹌地向前摔了一跤,發出一聲巨響,頭上的帽子也飛脫了。

他連忙把女孩扶起來。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輪廓和那頭栗色頭髮上朦朧的光暈。她

蜜糖色的臉上沾了泥土。

“對不起。”他-縫着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開他,自己站定了,用一隻拳頭擦去眼窩上的泥巴,氣呼呼地瞪着他,說:

“你爲什麼躺在這裡?”

“對不起。”他一邊說一邊彎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書和那頂紅色的漁夫帽。

女孩把書和帽子搶了回來,生氣地問:

“你是什麼時候躺在這裡的?”

他一時答不上來。他沒想過她會這樣問。他也不覺得這個問題跟她摔倒有什麼關係。

“我剛纔沒看見你。”她一邊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邊說。

“我在這裡躺了很久,誰都看得見。”他說。

這句話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聲音因爲激動而微微顫抖。

“誰叫你躺在這裡的?”

“我已經道歉了,你還想怎樣?是你自己走路不長眼睛!”他給曬得頭昏腦脹,平日的修養都不見了。

她二話不說,舉起手裡的帽子朝他頭頂砸去。

他摸着頭,愣在那兒,還來不及問她幹嘛打人,她已經擡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沒中暑,反而給喚回了塵世。

花開的時節(7)

張小嫺

幾天之後,他在大學的便利商店裡碰到她。晚飯時間早就過了,他走進去買一個杯麪充飢。那天,店裡只有零零星星的幾個人,他拿着杯麪去櫃檯付錢的時候,詫然發現她就站在收款機旁邊。

輪到他的時候,她似乎認不出他來。

“你在這裡兼職的嗎?”帶着修好的意圖,他問。

“你是誰?”她的眼睛裡帶着幾分疑惑。

“我是那天絆倒你的人。”話剛說出口,他馬上發覺這句話有多麼笨。但是,就像出籠的鳥兒一樣,已經追不回來了。他只好站在那兒傻呼呼地摸着前幾天曬得脫皮的鼻子。

她眼睛沒看他,噹的一聲拉開收款機的抽屜,拿起要找回的零錢,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後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着頭皮拿了零錢和杯面走到一邊。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麼笨拙。也許,當一個人成天對着計算機,就會變笨。

然而,遇見她之後,他雖然懶散依舊,卻沒那麼熱衷計算機遊戲了。

他走到桌子那邊,用沸水泡麪,然後蓋上蓋子,等待三分鐘過去。他交叉雙腳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頭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細瘦,頂着一頭側分界粗硬難纏的栗色頭髮。那張閃着豔陽般膚色的臉上,有一雙聰明清亮的眼睛,帶着幾分直率,又帶着幾分倔強。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帶上一張闊嘴。這整張臉是個奇怪的組合,卻活出了一種獨特的味道,彷彿它的主人來自遙遠的一方天地,那裡也許有另一種生活,另一種美和價值。

後來他知道,那是因爲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樂的鄉愁,也成了她一輩子難解的心結。

她感覺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過來,他連忙分開雙腿,拿起筷子低着頭吃麪。

那個杯麪泡得太久,已經有點爛熟了。他一向沒什麼耐性等待杯麪泡熟的那漫長的三分鐘,通常,他頂多等兩分鐘就急不及待吃了起來。這一天,那三分鐘卻倏忽過去,他反而寧願用一個晚上來等待。

來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脫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揹包從櫃檯後面走出來。

她穿得很樸素,淺綠色襯衣下面是一條棕色裙子,腳上踩着一雙夾腳涼鞋,那頂用來打人的小紅帽就塞在揹包後面。

他發現她兩個膝蓋都擦傷了,傷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時被草割傷的。她走出去的時候

,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對不起。”帶着一臉的歉意,他說。

她回頭瞅着他,那雙漆黑的眸子變得好奇怪,帶着幾分冷傲,幾分原諒,卻又帶着幾分傷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紹說。

她沒搭理他,靜靜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雙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遙遠的街燈下一點點地隱沒。她兩隻手勾住身上揹包的兩條肩帶,彷彿揹着一籮筐的心事。他發覺,她並沒有走在一條直線上面。

直到許多年後,憑着回想的微光,他還能依稀看到當天那個孤單的背影。

接下來的幾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隨便買點東西。有好幾次,他推門進去的時候,她剛好擡頭看到他,馬上就搭拉着臉。他排隊付錢的時候,投給她一個友善的微笑,她卻以一張緊抿着的闊嘴來回報他的熱情。

只有一次,他進去的時候,店裡沒有客人。她正趴在櫃檯上看書。她頭埋得很低,臉上漾開了一圈傻氣的微笑。發現他的時候,她立刻繃着臉,把書藏起來。

“她一定是個愛美所以不肯戴眼鏡的大近視。”他心裡想。

那朵瞬間藏起來的微笑卻成天在他心裡盪漾。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裡買東西。他排在後頭,一個瘦骨伶仃、皮膚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櫃檯前面。女孩頭上包着一條爬滿熱帶動物圖案的頭巾,兩邊耳朵總共戴了十幾只耳環,穿了一個鼻環,脖子上掛着一串重甸甸的銀頸鍊,小背心下面圍着一條扎染的長紗龍,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裡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脫脫像個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爲什麼流落到大城市來。

他認得她是鄰房那個化學系男生的女朋友。這種標奇立異的打扮,見過一眼的人都不會忘記。

“明天的畫展,你會來看嗎?”食人族問。

他喜歡的女孩在櫃檯後面搖搖頭。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爲什麼要轉去英文系。”食人族一邊嚼口香糖一邊說。

她微笑沒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個口香糖氣球,又吞了回去。臨走的時候說:

“我走啦,你有時間來看看吧。”

“莉莉,你手裡的竹竿是幹什麼的?”她好奇地問。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裡的竹竿,說:“我用來雕刻一張畫。”

她朝食人族擡了擡下巴,表示明白,臉上卻浮起了一個忍住不笑的神情。當她回過頭來,目光剛好跟他相遇,他牽起嘴角笑了。他們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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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馬上調轉目光。

徐宏志很想向鄰房那個男生打聽關於她的事,卻苦無藉口。一天,那個滿臉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動送上門來。

“你可以看看我嗎?”這個叫孫長康的男生朝他張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發現孫長康口腔裡有幾個地方割傷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個舌環。”他苦着臉說。

“塗點藥膏和吃點消炎藥,應該沒事的了。”他拉開抽屜找到藥膏和消炎藥給孫長康。

他有時會替宿舍的同學診治,都是些小毛病,他們很信任他。藥是他在外頭的藥房買的。然而,過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關在房裡,他們已經很少來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個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給孫長康吃藥。

他吞了一顆藥丸。帶着一臉幸福和欣賞的苦笑,他說:

“她這副德性,除了藝術系,還有哪個系會接受她?”

“我前幾天在便利商店裡碰到她,她正在跟那個女店員聊天。”他試着漫不經心地說出這句話。

“你說的是不是蘇明慧?頭髮多得像獅子,經常戴着一頂小紅帽的那個女生?”

“對了,就是她。”他終於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學,聽說她今年轉了過去英文系。那個決定好像是來得很突然的。莉莉蠻欣賞她,她不容易稱讚別人,卻說過蘇明慧的畫畫得很不錯。”

“那她爲什麼要轉系?”

他聳聳肩:“念藝術的人難免有點怪里怪氣。他們都說藝術系有最多的怪人,醫學院裡有最多的書呆子。”

徐宏志尷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樣,你將來一定會是個好醫生。”孫長康補上一句。

徐宏志一臉慚愧,那時候,他連自己是否可以畢業也不能確定。

孫長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說:

“雖然我不知道你是爲了什麼原因,但是,每個人都會有消沉的時候,。”

那一刻,他幾乎想擁抱這個臉上的青春痘開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們一直都只是點頭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認爲孫長康是個木訥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還以爲自己可以不着痕跡地從他口中探聽蘇明慧的事。

他對孫長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間並沒有太多可以用來彼此道謝的說話,如同這個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別人的詞彙。

孫長康出去之後,他拉開了那條灰塵斑斑的百葉簾,把書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開。外面的陽光灑了進來,他把脖子伸出去,發現窗外的世界有了一點微妙的變化。

就在牽牛花開遍的時節,那隻掉落在他肩頭的林中小鳥,披着光亮的羽毛,給了他一身的溫暖和繼續生活的意志。

有好幾天,他帶着一臉微笑醒來,懷着一個跳躍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爲了去看她一眼,然後心蕩神馳地回去。一種他從未遇過的感情在他心裡漾了開來。他的眼耳口鼻會不自覺地擠在一塊癡癡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個瞬間。

生活裡還是有許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學業,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過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邊,溜出這種生活。

隔天,徐宏志去了藝術系那個畫展。食人族在那裡,跟幾個男生女生蹲在接待處聊天。他拿了一本場刊,在會場裡逛了一圈,並沒有看到蘇明慧的畫。食人族的畫倒是有一張,那張畫,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畫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裝異服,用色頗爲暗淡,風格沉鬱,有點像藍調音樂。

“連食人族都說她畫得好,蘇明慧的畫一定很不錯。”他想。

他翻開那本場刊,在其中一頁上看到一張蘇明慧的畫。那張現代派油畫佔了半版篇幅,一頭獅子隱身在一片繽紛的花海里,它頭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斕的色塊,左邊耳朵上棲息着一隻蝴蝶,天真的眼睛帶着幾分迷惘。

他不知道他是喜歡了畫家本人而覺得這張畫漂亮,還是因爲喜歡這張畫而更喜歡這位畫家。

他拿着場刊朝食人族走去,問她:

“請問這張畫放在哪裡?”

食人族似乎並不認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頁,咕噥着:

“這張畫沒有拿出來展覽。”

穿了舌環的食人族,說話有點含混。他湊近一點問:

“那爲什麼場刊上會有?”

“這本場刊早就印好了,這位同學後來決定不參加畫展。”食人族回答說。

帶着失望,他離開了會場。

外面下着霏霏細雨,他把那本場刊藏在外衣裡。那是一頭令人一見難忘的獅子,充滿了奇特的想象。她爲什麼要放棄畫畫?是爲了以後的生活打算,還是爲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

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門進去的時候,蘇明慧戴着耳機,趴在櫃檯上看書。她蹙着眉,很專注的樣子,似乎是在溫習。也許是在聽歌的緣故,她不知道他來了。直到他拿了一個杯麪去付錢,她才發現他。

她站起來,把書藏在櫃檯下面,臉上沒什麼表情,朝他說了一聲多謝。

他走到桌子那邊吃麪。雨淅淅瀝瀝地下,多少天了?他每個晚上都來吃麪,有時也帶着一本書,一邊吃麪一邊看書,那就可以多待一會。這個晚上,店裡只有他們兩個人,她繼續聽歌,時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來很倦的樣子。他發現她的眼神跟那張畫裡頭的獅子很相似。到底是那頭獅子擁有她的眼神,還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給了獅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時候,彷彿是要趕走棲在眼皮上的一隻蝴蝶。那隻蝴蝶偏偏像是戲弄她似的,飛走了又拍着翅膀回來,害她眨了幾次眼,還打了一個小小的呵欠。她及時用手遮住了嘴巴。

一股幸福感像一隻白色小鳥輕盈地滑過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無防備的小動作,在這個雨夜裡,只歸他一人,也將永爲他所有。

她沒有再看那本書了。每當他在店裡,她都會把正在看的書藏起來。

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時候才發現外面颳着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橫掃,根本不可能就這樣回去。他只好縮在布篷下面躲雨,雨水卻還是撲溼了他。

過了一會兒,接班的男生打着傘,狼狽地從雨中跑來。該是蘇明慧下班的時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來,又害怕她出來。

半晌,蘇明慧果然出來了,手上拿着一把紅色的雨傘。她發現了他,他靦腆地朝她微笑。她猶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繃着臉,她投給他一個睏倦的淺笑。

那個難得的淺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說:

“雨這麼大,帶了雨傘,也還是會淋溼的。”

她低了低頭,沒有走出去,繼續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面,跟他隔了一點距離,自個兒看着雨。

“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鄰房的女朋友。”他說。

“那你已經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問。

他微笑朝她點頭。

“那你已經調查過我啦?”語氣中帶着責備。

“呃,我沒有。”他連忙說。

看到他那個窘困的樣子,她覺得好氣又好笑。

“我今天去過藝術系那個畫展。”他說。

她望着前方的雨,有一點驚訝,卻沒回答。

“我在場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沒展出來。我喜歡畫裡頭的獅子。它有靈魂。你畫得很好。”

她擡頭朝他看,臉上掠過一抹猶疑的微笑。

然後,她說了一聲謝謝,撐起雨傘,冒着大雨走出去。

他跑上去,走在她身邊。

她把頭頂的雨傘挪過他那一邊一點點。他的肩膀還是溼了。

“你爲什麼要放棄?”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門跟她說話。

“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並未朝向他。

“我知道不關我的事,我只是覺得有點可惜。”

她把雨傘挪回去自己的頭頂,一邊走一邊說:

“我不覺得有什麼可惜。”

“你很有天分。”他說。

“有多少人能夠靠畫畫謀生?”她訕訕地說,雨傘挪過他那邊一點點,再一點點。

“你不像是會爲了謀生而放棄夢想的那種人。”

“你怎知道什麼是我的夢想?”她有點生他的氣,又把雨傘挪回去自己頭頂。

“呃,我承認我不知道。”他臉上掛滿雨水,猛地打了一個寒顫。

她看着有點不忍,把手裡的雨傘挪過去他那邊。最後,兩個人都淋溼了。

她沒有再說一句話,兩個人無言地走着。

雨停了,她把雨傘合起來,徑自往前走。

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裡的雨傘尖隨着她的腳步在路上一停一頓。她看上去滿懷沮喪。

他後悔自己說得太多了,也許開罪了她。然而,這場雨畢竟讓他們靠近了一點。一路走來,他感覺到她手裡那把傘曾經好幾次挪到他頭頂去。

他以爲自己的身體很強壯,沒想到竟然給那場雨打敗了。半夜裡他發起燒來,是感冒。他吃了藥,陷入一場昏睡裡,待到傍晚纔回復知覺。

他想起他一位中學同學C。那時候,C爲了陪一個自己喜歡的女生遊冬泳,結果得了肺炎。他們都笑C害的是甜蜜病。三個禮拜之後,C康復過來,那個強壯的女孩子卻已經跟另一個男生走在一起。

C悲憤交集,把那張肺部花痕斑斑的X光片用一個畫框鑲了起來,掛在牀前,時刻提醒自己,愛情的虛妄和女人的無情。

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還是單思病。

他頭痛鼻塞,身子虛弱,卻發現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議地想念她。

愛情是一場重感冒,再強壯的人,也不免要高舉雙手投降,乞求一種靈藥。

他想到要寫一封信給她,鼓勵她,也表達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紙和筆,開始寫下他平生第一封情書。

起初並不順利,他給自己太大壓力了,既害怕自己寫得不好,又很虛榮地想露一手,贏取她的青睞。最後,他想起他讀過的那本書。

他把寫好的信放在一個信封裡,穿上衣服匆匆出去。

他是自己的信鴿,忘了身體正在發燒,銜着那封信,幾乎是連跑帶跳的,朝便利商店飛去,那裡有治他的藥。

他走進去,蘇明慧正在忙着,沒看到他。他隨便拿了一塊紙包蛋糕,來到櫃檯付錢。

他大口吸着氣。她朝他看了一眼,發覺他有點不尋常。他的臉陡地紅了,拿過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面前,沒等她有機會看他便溜走。

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着她讀完那封信之後會怎麼想。他發現自己的燒好像退了,身體變輕了。但他還是很想投向夢鄉,在那裡夢着她的迴音。

接下來的兩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間和樓下大堂之間來來回回,看看信箱裡有沒有她的回信,但她沒有。他決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說不定她一直在那邊等他,他卻已經兩天沒過去了。

他進去的時候,看到那臺收款機前面圍了幾個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着同一個方向看,似乎是有什麼吸引着他們。

蘇明慧背朝着他,在另一邊,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裡。他靜靜地站在一排貨架後面,帶着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

人們在笑,在竊竊低語。等到他們散去,他終於明白他們看的是什麼:那是他的信。

那兩張信紙可憐地給貼在收款機後面。已經有太多人看過了,上面印着幾個-髒的手指模,紙緣捲了起來。

她轉過身來,剛好看到他。他難以置信地望着她。

“你爲什麼要這樣做?”他的身體因爲太震驚而微微顫抖。

“你是說那封信?”她漫不經心地說,似乎已經承認這件事是她做的。

挫折感當頭淋下,他愣在那兒,說不出話來。

“你還是用心讀書吧。”她冷冷地說。

他不明白她這句話的意思。

“你不會想再留級的吧?”她接着說。

他的心揪了起來,沒想到她已經知道。

“並不是我有心去打聽。在這裡,光用耳朵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她說。

他沒料到這種坦率的愛竟會遭到嘲笑和嫌棄。

“因爲我喜歡你,你就可以這樣對我嗎?”悲憤滾燙的淚水在他喉頭漲滿,他忍着嚥了回去。

“你喜歡我,難道我就應該感激流涕嗎?”帶着嘲諷的口吻,她說。

他突然意識到她對他無可理喻的恨。

“你爲什麼要折磨我?”他咬着牙問。

“我就是喜歡折磨你。”她那雙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

“你爲什麼喜歡折磨我?”

她眼裡含着嘲弄,說:

“我折磨你的方式,就是不告訴你我爲什麼要折磨你。”

“你這個女人,你到底是什麼人?”他吃驚地朝她看。

“是個你不應該喜歡的人。”她轉身用背衝着他,拿了一條毛巾使勁地擦拭背後那臺冰淇淋機。

他懂得了。他的卑微癡傻在這裡只會淪爲笑柄。她並不是他一廂情願地以爲的那個人,也不配讓他喜歡。

他轉過身朝外面走去。她再也沒有機會折磨他了。

回到宿舍,他感覺到每個人都好像已經看過那封信。他們在背後嘲笑他,或是同情他。這兩樣都是他不能接受的。

他想躲起來。但他可以躲到哪裡去呢?除了他的牀?

他躲入被褥裡,成天在睡覺,把生活都睡掉了。假使可以,他想把青春虛妄的日子都睡

掉。他想起同學那張肺部花痕斑斑的X光片。他徐宏志,現在纔拿到屬於他自己那張好不了多少的肺部X光片。他有點恨她,也恨所有的女人。他的愛可以被浪擲,卻受不了輕蔑。她可以拒絕他的愛,卻無權這樣踐踏他的尊嚴。

可惡的是,受了這種深深的傷害,他竟然還是無法不去想她。這是報應吧?遇上了她,他天真地以爲可以從一種難以承受的生活渡到另一種生活,卻把自己渡向了羞辱。

現在,他只想睡覺。他要用睡眠來墮落,希望自己更墮落下去,就像她出現之前那樣。

他不知道這樣睡了多少天,直到門外響起一個聲音:

“徐宏志,有人來找你。”

他懶懶散散地爬出被褥去開門。

那個來通傳的同學已經走開了。他看到自己的父親站在那裡。

爲什麼父親偏偏在他最糟糕的時刻來到?他睡眼惺忪,蓬頭垢面,鬍子已經幾天沒颳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

徐文浩看到兒子那個模樣,沉下了臉,卻又努力裝出一個寬容的神情。他兒子擁有像他一樣的眼睛,性格卻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兒子能夠堅強一點,別那麼脆弱。

“爸。”徐宏志怯怯地喚了一聲,然後拉了一把椅子給他。

徐文浩身上散發着一種他兒子沒有的威嚴和氣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絨西裝,襯上深藍色暗花絲質領帶和一雙玫瑰金袖釦,低調但很講究。他五十七歲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個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後,雖然添了一頭灰髮,臉上也留下了光陰的痕跡,風度卻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銳利,好像什麼都不關心,也好像沒有什麼事情能瞞得過他。他是那樣令人難以親近,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寂寞的男人。

他一邊坐到椅子裡一邊跟兒子說:

“沒去上課嗎?”語氣像是責備而不是關心。

徐宏志站在父親跟前,低着頭說:

“今天有點不舒服。”

“有去見醫生嗎?”不像問候,反而像是審問。

“我自己吃了藥,已經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說。

一陣沉默在父子之間緩緩流動。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畫展的場刊躺在亂糟糟的書桌上,翻開了的那一頁吸引着他。那一頁登了蘇明慧的畫。

他拿起來看了看,說:

“這張畫還可以。是學生的作品吧?”

徐宏志很詫異他父親對這張畫的評價。父親是個十分挑剔的人,他說還可以,已經是給了很高的分數。

雖然他心裡仍然恨蘇明慧,爲了跟父親抗爭,他偏要說:

“我覺得很不錯。”

徐文浩知道兒子是故意跟他作對的。有時候,他不瞭解他兒子。他所有的男子氣概似乎只會用來反叛自己的父親。

“這一年,我知道你很難受。”他相信他能夠明白兒子的心情。

“也並不是。”徐宏志回答說。他不相信父親會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寧可否定父親。

他感到兒子在拒絕他的幫助,也許他仍然因爲他母親的事而恨他。

“劍橋醫學院的院長是我朋友,我剛剛捐了一筆錢給醫學院,你想不想去劍橋念醫科?用你前年的成績,應該沒問題。”

“爸,我喜歡這裡,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絕了父親。父親最後的一句話,使他突然意識到,他去年的成績,在一向驕傲的父親眼裡,是多麼的不長進,所以父親纔想到把他送去英國,不讓他留在這裡丟人現眼。父親不會明白,分別並不在於此處或天涯。父親也永不會明瞭失敗的滋味。

徐文浩再一次給兒子拒絕之後,有些難過。他努力裝出不受打擊的樣子,站了起來,說:

“你吃了飯沒有?”他很想跟兒子吃頓飯,卻沒法直接說出來。

“我吃了。”他撒了個謊。

“那我走了。”他儘量不使自己顯得失望。

他偷偷鬆了一口氣,說:“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見。”那一聲“再見”,不像是跟自己兒子說的,太客氣了。

徐文浩走出房間,下了樓梯。

徐宏志探頭出窗外,看到父親從宿舍走出來。家裡的車子在外面等他,司機爲他打開車門,他上了車。

車子穿過漸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視線裡。他退回來,把窗關上。

那個唯一可以把他們拉近的人已經不在了。父親和他之間的距離,將來也只會更遙遠一些。

他溜到牀上,把臉埋入枕頭,沉溺在他殘破的青春裡。

劇社的人在大學裡派發新劇的宣傳單,每一張宣傳單都很有心思地夾着一朵野薑花。一個女生塞了一份給蘇明慧。她把它揣在懷裡,朝課室走去。

她選了課室裡靠窗的一個座位,把帶來的那本厚厚的書攤開在面前。那封信夾在書裡。

她用一塊橡皮小心地擦去信紙上的幾個手指印,又向信紙吹了一口氣,把上面的橡皮屑

吹走,然後,她用手腕一下一下的把信紙熨平。

已經沒有轉回的餘地了,徐宏志心裡一定非常恨她。

她何嘗不恨他?

爲什麼他要在這個時候出現?爲什麼他的信要寫得那麼好?他在信裡寫道:

你也許會責怪我竟敢跟你談你的夢想。我承認我對你認識很少。(我多麼渴望有天能認識你更多!)

我以前讀過一本書,書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書裡說:“當你真心渴望某樣東西時,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當我們真心去追求夢想的時候,纔有機會接近那個夢想,縱使失敗,起碼也曾經付出一片赤誠去追逐。

我希望你的夢想有天會實現,如同你眼眸綻放的笑容一樣絢爛,雖然我可能沒那麼幸運,可以分享你的夢想。

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神往,也許會令她覺得煩人和討厭。那麼,我願意只做你的朋友。

第一次讀到這封信的時候,她幾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間,一種難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來。他以爲她沒讀過那本書嗎?她曾經真心相信夢想,眼下,她不會再相信所謂夢想的謊言了。

他喜歡的,不過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

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

她只想要他死心,而他現在應該已經死心了。

有多少個晚上,她期盼着他來到店裡。他出現的時候,她偏偏裝作漫不在乎。他懷裡經常揣着一本書,他和她是同類,都是書蟲。

將來,他會看得更多,而她會漸漸看不見了。

花開的時節(22)

張小嫺

那朵野薑花的清香撲面而來,她把它跟徐宏志的信一起放在書裡。

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們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把非常好聽的聲音。那把震動她心絃的聲音彷彿是她宿命的預告。造物主奪去她的視力,卻讓她遇到這把聲音,是嘲諷,還是用這把聲音給她補償?

終有一天,她唯一可以依賴的,只有她的聽力。

三個月前的一天,她畫畫的時候,發現調色板裡的顏色一片朦朧。她以爲自己只是累了。

過了幾天,她發現情況並沒有好過來。她看書的時候,頭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時候,像是隔着一個魚缸似的。

她以爲自己患了近視,沒想到這麼大個人了,纔有近視眼,誰叫她常常在牀頭那盞燈下面看書?

她去見了校醫,校醫要她去見一位眼科醫生。

那位眼科醫生替她做了詳細的檢查。複診的那天,他向她宣告:

她將會漸漸失去視力。

“有人可以照顧你嗎?”那位好心的醫生問。

她搖了搖頭。

“你的家人呢?”

“他們在別處。”她回答說。

幾個小時之後,她發現自己躲在宿舍房間的衣櫃裡。她抱着膝頭,蜷縮成一團,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這裡面,看得見與看不見的,都沒有分別。她伸手不見五指,看不到一點光,只聽到自己的呼吸。

過了許久之後,她聽到房間外面響起一個聲音,有人在呼喚她的名字。她沒回答。那人推門進來,踱到衣櫃前面,自言自語地說:

“呃,她不在這裡。”

那是莉莉的聲音。

然後,她聽到莉莉離開時順手把門帶上的聲音。留下來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靜。

她再也巢蛔×耍雙手覆住臉,嗚嗚地啜泣,身體因害怕而顫抖哆嗦。即使剛纔那個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聲音,任何一個陌生人的召喚,都會使她的眼淚終於缺堤。

貝多芬聾了還能作曲,然而,一個把什麼顏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麼還能夠當上畫家?所有她曾經夢想的夢,都將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夠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憐,而是棄絕她的夢想。

第二天,她去申請轉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轉系的原因,試圖遊說她改變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學生愛戴。

“我看過你的畫,放棄實在可惜。”他說。

這種知遇之情把她打動了,她差一點就要告訴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後,除了同情,也改變不了事實,她的話止住了。她討厭接受別人的憐憫。

她現在需要的是謀生,從英文系畢業,她起碼可以當傳譯員,甚至到盲人學校去∈欏K沒有什麼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對她的決定感到可惜。於是,她得以帶着尊嚴離開他的辦公室。

那個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間的地板上,把油彩、畫架、她珍愛的畫筆和所有她畫的油畫,全都塞進幾個黑色塑料袋裡。徐宏志在畫展場刊上看到的那張畫,使她猶疑了一陣,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時間畫的,是她最鍾愛,也是她畫的最後一張畫了。她把它跟其它東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從來就沒有畫過畫一樣。

把所有東西扔掉之後,她發現自己雙手沾了一些紅色和藍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裡用鬆

節油和一把擦子使勁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戀以往的生活和夢想,眷戀也是一種感情,會使人軟弱。

她曾經憧憬愛情,今後,愛情也像隨水衝去的油彩一樣,不再屬於她。她不要成爲任何人的負累。

徐宏志偏偏緊接着她的厄運降臨,就像她明明已經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卻詭秘地跟在她身後,提醒她,她曾經憧憬的幸福與眼下的無助。她不免對他惱火,卻又明知道他是無辜的。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書放在牀頭。野薑花的味道在房間裡和她手指間飄散,摻雜了泥土和大地的氣息。她以爲自己已經平靜多了,卻發現她開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對造物主的恨轉移到他身上,愛情卻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運嗎?還是寧願相信愛情的力量?夢想是註定尋求不到的,但我們不免會想念

曾經懷抱的夢想。愛情是我們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這種自由會換來幾許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牽牛花已經開到荼靡了。徐宏志會把她忘記,她也會忘掉他。只消一丁點光陰,他們以後的故事都會改寫。

然而,在這樣的時刻,她想起了那個老舊的德國童話。故事裡的吹笛人爲城鎮驅趕老鼠。鎮上的居民後來食言,拒絕付他酬勞。爲了報復,吹笛人用笛聲把鎮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當愛情要召喚一個人的時候,強如那摻了魔法的笛聲,只消一丁點光陰,人會身不由己地朝那聲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並不是一種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種感情嗎?

她爲了那樣傷害他而感到內疚。

內疚難道不是感情?

我們會爲不曾喜歡,或是不曾掙扎要不要去喜歡的人而內疚,害怕他受到傷害嗎?

她來到男生宿舍,上樓到了他的房間。那扇門敞開着。徐宏志軟癱在一把有輪的椅子裡,兩條腿擱在書桌上,背朝着她,在讀一本書,但看起來無精打采的。

房間的牆上用木板搭了一個書架,橫七豎八地放滿了書。書架旁邊,掛着一副醫科生用的骷髏骨頭,並不恐怖,反而有點可憐和滑稽。這副骷髏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沒料到,他的骨頭在他死後會弔在某個陌生人的房間裡,隻影形單地給人研究。

那張單人牀上的被子翻開了,一條牛仔褲搭在牀邊,褲腳垂到地上。房間裡盪漾着書的氣息,也夾雜着肥皂香味,洗髮精和單身乏人照顧的男生的味道。

有點帶窘的,她低聲說: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腳縮回來,緩緩地朝她轉過身去,似乎已經認出她的聲音。

她投給他一個溫和的眼神,他卻只是直直地望着她,聲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來幹嗎?”

她臉上友善的神情瞬間凝結,難堪地立在那兒。

他並沒有站起來,仍舊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絨布椅子上,彷彿是要用這種冷漠的姿態來挽回他失去的尊嚴。

“你把我侮辱得還不夠嗎?”帶着嘲諷的意味,他說。

他好像變成另一個人似的,她後悔自己來了。但是,既然來了,她得把話說清楚。

“徐宏志,你聽着。”她靜靜地說:“我是來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兒,滿臉驚訝,但那張臉一瞬間又變得陰鬱。

“你這一次又想出什麼方法來折磨我?”他冷笑了一聲,繼續說:“我開始瞭解你這種女人,你會把男生的仰慕當作戰利品來炫耀,然後任意羞辱你的戰俘!”

她的心腫脹發大,生他的氣,也生自己的氣。

“你怎麼想都隨你,你有權生我的氣。”她退後一步,帶着滿懷的失落轉身離去。

聽到她走下樓梯的腳步聲,他懊惱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他對她實在摸不透,當他想要忘記她的時候,她偏偏又飛了回來,棲在那兒,顯得小而脆弱,喚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雙漆黑閃亮的眼眸裡到底藏着什麼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長大一些,老一些,更能瞭解女人,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只會用冷言冷語來掩飾年輕的青澀。

愛情始於某種不捨。他曾經捨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時間。就在這一刻,他發現自己捨不得傷害她,捨不得讓她帶着失望離去。

他奔跑下樓梯,發現她已經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間一條維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從他的視野中消失。他連忙走上去,拉住她的揹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轉過身來,那雙清亮的眼睛生氣地瞪着他,怏怏地問:

“你想怎樣?還沒罵夠嗎?”

他吸着氣,好像有話要說的樣子。

沒等他開口,她盯着他,首先說:

“你又想出什麼方法來報復?還是那些戰利品和戰俘的比喻嗎?”

“你不是說我有權生氣的嗎?”

她一時答不上來,投給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樣。

“不過,”他朝她擡了擡下巴,得意地說:

“我棄權。”

“呃,那我應該感謝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顯出高興的樣子。

“不用客氣。”他脣上露出一彎微笑。

“那我就不客氣了。”她徑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腳邊的一顆石子。

她朝他看,一邊走一邊繃着臉問他:

“你幹嗎跟着我?”

他的臉紅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腳下一顆石子,然後又是一顆,再一顆。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爲我清除路障?”帶着嘲弄的語氣,她問。

他踩住腳下的一顆石子,雙手窘困地插在口袋裡,終於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讓你難堪的。”

她回過頭來,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兒,傻氣而認真,爲自己從沒做過的事道歉。這顆高貴的靈魂感動了她,她明白自己對他的恨是毫無理由的。

“好吧,我原諒你。”她眨了眨眼,調轉腳跟,繼續往前走。

“你原諒我?”他好笑地問。

“嗯,是的。”她點了點頭。

他開始有一點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腸硬。

“你不會是頭一次寫信給女孩子的吧?”她邊走邊說。

“是頭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會是從什麼《情書大全》抄下來的吧?”她促狹地說。

“當然不是。”他緊張地說。

“我讀過那本書。”她說。

“你是說《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點了點頭。

“是什麼時候讀的?”

“你以爲只有你讀過嗎?我早就讀過了。”

“我十五歲那年讀的。”他說。

“我十一歲那年已經讀過,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說:

“年紀這麼小,會看得明白嗎?”

“智商高,沒辦法。”她神氣地說。

“那時很想去看看書裡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說。

“我去過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訴他。

“什麼時候去的?”

“我小時候在肯亞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麼怪不得?”

“你有一種近似非洲豪豬的野蠻!豪豬身上就長滿毛刺,會刺得人很痛。”

“我也見過一頭很像你的狒狒。”她懶懶地說。

“那麼,你是真的見過獅子?”他想起她那張畫。

她“嗯”了一聲,不太想提起獅子的事。

“你喜歡非洲嗎?”他問。

“那個地方不屬於我。”她淡淡地說。

“有機會,我真想去金字塔。”他興致勃勃地說。

她突然靜了下來。她沒去過金字塔。她原以爲總有一天會去的。從今以後,所有風景都沒分別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遠景。

“你記不記得牧羊少年在沙漠裡認識了一位煉金術士?”過了一會,她說。

“嗯。”他點了點頭。

“那位煉金術士擁有一顆哲人石和一滴長生露。”

“我記得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東西變成黃金,喝下長生露的人,會永遠健康。”

“這兩樣都不可能。”他回答說。

她卻多麼希望這個故事不是寓言。

“你爲什麼要念醫科?”她突然問。

這個問題深深觸動了他。過去的一年,他幾乎忘記了當初爲什麼選擇醫科,也忘記了他曾經熱切努力的目標和夢想。

“我想把別人的腦袋切開來看看。”他笑笑。

“你這麼聰明,不像會留級。”她說。

“我並不聰明。”他聳聳肩,無奈地說。

“畢業後,你打算修哪一個專科?”她問。

“我想做腦神經外科,那是最複雜的。”

她停下腳步,朝他擡起頭,說: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麼問題?”

他湊近她,就着日光仔細地看看那雙漂亮的黑眼珠,然後說:“沒什麼問題。”

“幸好你選了腦神經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頭一震,驚訝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讀出了哀悽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視覺神經發炎,三個月前發生的。醫生說,我的視力會漸漸萎縮。一旦復發,我便什麼也看不見了。幸運的話,那一天也許永遠不會來臨。但是,也許下一刻就來臨。就像身上繫了個計時炸彈,它不會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讓我看東西。”她靜靜地說完。

他太震驚了,一瞬間,他恍然明白,爲什麼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會那麼生氣。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裡。他終於知道她爲什麼放棄畫畫,爲什麼從來不在他面前看書。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來,還⊙鄧不要放棄夢想。

他在書上讀過這個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統突然出了問題,可能是遺傳,也可能跟遺傳沒有關係。這個病無藥可治,病人的視野會漸漸縮小,盲點愈來愈大,把顏色混淆,一旦復發便很嚴重,也許最後連光暗都看不見。

她卻能夠平靜地道出這個故事。他難過地望着她,爲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無非是想把他氣走,他卻生她的氣,以爲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還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豬。

“別這樣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覺得現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見的人,我看的東西已經夠多了。我見過牽牛花,見過海邊成千上萬的紅鸛,見過獅子,野豹和羚羊。當然也見過豪豬。我見過浩瀚的沙漠,見過沙漠最壯闊的地平線,也見過我自己。”她堅強地說。

他不知道要對她說些什麼。他也許懂得安慰脆弱的心靈,卻不曉得堅強的背後有過幾許掙扎和辛酸,又有多麼孤單。

“有時候,其實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當你有一張自己都不喜歡的闊嘴。”她逗趣地說。

他很想告訴她,那張闊嘴把她的臉襯得很漂亮。但他實在沒法若無其事地擠出一個笑容來認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繼續說:“大部分動物只看到黑白兩色,鯊魚更是大近視。它們照樣生存,而且比我們勇敢。”

他失神地點點頭。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從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還是會成爲一位好醫生的,呃,應該是一位好的腦神經外科醫生纔對。”

然後,她說:

“我要上課了。再見。”這最後一句話,卻說得好像永不會再見似的。

他站在後頭,看着她自個兒朝課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堅強是不是僞裝的。我們都知道世上沒有長生露。在另一個星球,也許會有。可惜,我們是住在一個沒有靈藥的星球上。

她走遠了。他無法使自己的視線從她身上移開。他想起他們初識的那個午後,她掉落在他的肩頭,出於驚惶和恐懼而悻悻地罵了他一頓。是誰把她送來的?愛情是機遇,還是機遇會把兩個命運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籃裡?

他心中滿溢着對她的同情,不是對一個朋友的同情,而是對已經愛上的人的同情。惟有這種同情,使人心頭一酸,胳膊變虛弱了。

整個下午,蘇明慧都在上課,只在小息的時候逼自己吃了點東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說了那麼多話,是好勝地顯示自己的堅強,還是奸詐地把她的病說得輕鬆平常,然後騙他留在身邊?她怎麼騙得過他呢?他是讀醫的。

跟他道出那一聲艱難的再見時,她心裡渴望他會再一次從背後拉着她,告訴她:

“不管怎樣,我還是那樣喜歡你!”

她故意加快了腳步,縮短自己失望的時間。這一次,並沒有一雙手把她拉回去。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課後,她沒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車站。

她坐在月臺上,一列火車靠停,發出陣陣的號聲,人們擠上火車。她沒上去。

她憑什麼認爲一個偶爾相逢的人會接受她的命運?

在肯亞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個比她小一歲的漂亮男孩∷摔跤和用標槍捕獵動物。那時候,她深深愛上了他,發誓長大後要嫁給他,永永遠遠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後來,她給母親送了回來,兩個人再也見不到面了。臨別的時候,男孩跟她說:

“我們是不一樣的。”

她偶爾還會想念他,但是,那段記憶已然遠了。他也許早已經把這個黃臉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沒法想象自己今天會在脖子戴着一串項圈,赤着腳,升起炊煙,等她的情人狩獵之後回家。

能夠相遇的,也許終於會變遙遠。

夜已深了,月臺上只剩下她一個人。她站了起來,深深吸了一口氣,離開車站,走路回去。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隱約看到一個人影坐在宿舍大樓前面的臺階上,然後逐漸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變得熟悉。

她看見徐宏志從臺階上站了起來,似乎已經久等了。

她驚訝地朝他擡起眼睛,他站在那裡,一張臉既期待又擔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嗎?”他問。

她點了點頭。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說。

“你找我有事嗎?”她緩緩地問。

他那雙溫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窩地說:“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嗎?你說過,也許那一天永遠不會來臨,也許下一刻就來臨。我想留在你身邊。”

“不要覺得我可憐。”她固執地說。

“我沒有這樣想。”他回答說。

“你不是寧願和一個健康的人一起嗎?”

“每個人都會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會好的。”

“說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從前也是無藥可治的。”

她難過地笑笑:

“那也許會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後的事。”

“我們有的是時間。”他說。

她看着他,嘴脣因爲感動而緊抿着。

“別傻了。”她傷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話裡的意思。

“我們還沒有開始,你不需要這樣做。”她說。

“對我來說,我們已經開始了。”他篤定地望着她。

淚水在她的喉頭漲滿,她嚥了回去,告訴自己,以後要爲他堅強。他會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後一抹色彩,遠比沙漠的地平線壯闊。

他羞澀而深情地告訴她:

“假使你不嫌棄我有少許近視的話,我願意做你的一雙眼睛。”

她整個人溶化了,感到有一雙溫暖的手把她拉向懷裡。她飛向他,在他的胸膛裡-動,慶幸自己沒有永遠留駐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則,她今生將錯過了這個永恆的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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