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哲和吳健彰一起把英法美三國領事送走後,兩人在一羣屬下的擁護下回城,路上吳健彰露出一臉的爲難之色道:“沒想這些洋人竟然如此大開口,不僅僅想要插足我們的海關事務,而且還想要擴大租界範圍!”
林哲的臉色依舊平靜,語氣平淡道:“談判嘛,總是漫天要價落地還錢的,他們說他們的,我們說我們的!”
剛纔的結束的初步談判實際上持續的時間並沒有多久,前後連半個小時都不到,衆人也沒有達成任何的協議,只是雙方各自透露出了一些談判的初步要求而已。~小,..o
在這一次簡短的初次談判中,英美法三國對林哲、吳健彰提出了諸多的要求,其中有些是在林哲的預料之內,比如說英法美不同意林哲在江面上直接設立關卡收稅。
這一次談判最初的本意就是爲了談海關一事,出現這些海關事務自然在林哲的預料之內,但是後來他卻是發現這一次英法美三國領事趁着這一次談判的機會提出了諸多他預料之外的要求。
而這些要求有多以美國、法國兩國提出,比如美國和法國提出,要求取消英國獨佔居留地的條款,允許他們在居留地升各自國旗的。
此舉剛出口就是遭到了英國人的強烈反對,隨後法國率先提出,既然無法在居留地內共居,那麼可否讓法國另擇一地居住、經商,緊接着美國人也是說出了同樣的要求。
林哲此時還不知道,現在的他已經提前捲入了1854年才簽訂的‘上海英法美租地章程’的談判中。原時空裡吳健彰爲了求助英美法三國反攻上海,不惜答應了諸多損害主權的條件,而這些條件的後果就是‘上海英法美租地章程’的簽訂。
在這個條約中,中國徹底喪失了居留地的行政管理權,讓洋人獲得了組建居留地行政管理機構,並向洋商、華人徵稅的權力。同時還開闢了法租界、美租界,開始了中國的租界成爲國中之國的先例!
儘管現在已經和原時空極爲不同,比如說小刀會覆滅的實在太快,吳健彰根本就用不着爲了求助洋人收復上海。
然而洋人卻是依舊向林哲、吳健彰提出了和原時空類似的條件!
追根到底,他們之所以會提出這些條件,是有着客觀需求的,比如說現有居留地裡大權都被英國人掌控,其他國家的商人在居留地裡居住經商都需要向英國領事報備並獲得批准,同時在居留地也只允許懸掛英國國旗。
這自然讓法國人和美國人相當不爽,數次向英國人抗議,但是人家英國人不鳥他們,所以就把主意打到了中國頭上,試圖獲得新的居留地。
除了這些政治上的因素外,還有着經濟上的一些因素,自從上海在四十年代開港並劃出居留地後,上海逐漸取代廣州成爲各國商人前往中國貿易的首選城市,這給上海帶來了極大經濟活躍的同時,也是讓原有的居留地不堪敷用。
你想啊,現在所有前來上海貿易的各國商人一股腦擠在這個居留地裡頭,不僅僅讓居留地內擁擠不堪,而且港口碼頭也是逐漸不夠用,換句話說,現有居留地的面積已經不足接納各國商人的活動。
政治以及經濟上的雙重印象,這纔是讓英法美三國領事提出擴大居留地面的的直接原因,其中主要要求是美法兩國,而英國人則是想着如果美國和法國人都有了自己專屬的居留地後,那麼現有的居留地就會成爲英國人獨享之物,所以也就支持了他們的要求。
由於英美法要求擴大居留地,那麼相對而言實際上原本的主要談判事項海關事務就變得不那麼重要了。
事實上也是,在首次的談判中,英美法三國雖然不滿中國直接在江面重新設關,但是也沒有直接拒絕中國收回江海北關的提議。
但是他們也表示希望中國方面能夠對江海關的管理更加高效,擁有更多的合格熟悉海關事務的人才對洋商合格徵稅,而不是和現在這樣亂七八糟,甚至指出目前有部分的海關官員強行向洋商索要賄賂,不給賄賂就多方刁難,同時雙方語言不通也造成了極大的麻煩。
他們也表示願意爲中國解決這些事情提供必要的幫助,比如派遣各國精通海關事務的人加入中國海關以協助中國處理海關事務。
林哲剛開始聽到這個提議的時候還是很動心的,目前中國的海關和所有的中國官府衙門一樣,充滿了各種陋習、**,而自己要想大幅度提高江海北關的稅金收入,就必須對海關進行整頓,而怎麼整頓,怎麼籌辦一個更加高效,同時杜絕大規模貪腐、陋規的新海關,就是林哲所需要面對的問題了。
他自己對這些自然是不算精通的,如果能夠得到洋人的一些協助,那麼未來整頓海關事務也就會輕鬆的多,當然了,現在的他還不知道。
如果林哲這麼做了,後世人就得罵他讓洋人插足海關事務了。
面對英法美三國領事初步提出的這些要求,林哲並沒有立刻做出決定,而是又和英法美三國繼續商談。
次日雙方再一次坐在了一起。
這一天,林哲針對英美法領事要求擴大居住地的要求,提出了‘上海商貿區’的概念。
林哲表示考慮到各國商人的實際需求,承認洋人在指定範圍內合法居住、經商的權力,承認洋人在指定範圍有着合法僱傭中國人的權力,而考慮到現有居留地面積不足的考慮,他表示原則性同意擴大各國商人居住、經商的範圍。
爲此他表示上海方面會根據現有的居留地擴大面積,最後規劃一個面積高達兩千畝的商貿區。
該商貿區內,英美法三國人民都可以合法居住、經商、租用土地、房屋、僱傭華人,建立各自教派的教堂、設立各自大使館,並擁有在各自大使館內懸掛各自國旗的權力。
對林哲提出的這個上海商貿區,英美法三國都是表示出來了極大的興趣,因爲之中提高的一系列權力都是他們之前極力爭取的。
這年頭的中國對洋人極爲排斥,英國人爲了爭取居住、經商的權力不惜發動了兩次戰爭,哪怕如此,這些洋人在中國實際上也有諸多限制的,比如說僱傭中國人必須先得到中國官方的同意。
林哲主動拋出瞭如此多的條件,也是有着所求的,那就是商貿區政府擁有對商貿區內居民攤派、徵稅的權力,不管華人還是洋人都有繳稅的義務。
對於林哲的這個提案然三國心動的同時也有一些擔心,心動是肯定的,擴大居留地是他們的主要動機,林哲願意擴大居留地,甭管是叫商貿區還是居留地或者是租借,這對他們來說意義不大,重要的是現在他們的活動地區擴大了許多。
而擔心的是,如果是讓這個商貿區如果直接置於中國官員的管理之下,恐怕會對他們造成利益的損害。
對此英美法表示原則上接受並支持林哲提出的商貿區方案,但是也表示如果要成立商貿區政府,那麼就必須充分考慮他們的意願。
又是扯皮了好幾天後,雙方就是就本次談判達成了一個初步的協議!
該協議分爲兩部分,首先第一部分就是海關事務,林林總十多條條款中,大部分都是一些細節,影響不大,而主要的有一條,那就是鑑於目前中國海關管理方式落後,中國需要通過改革上海江海關的制度等整頓海關,而英法美三國承諾提供必要的人才爲中國方面提供合理建議。
對這一diǎn,林哲一方面需要這些洋人的幫助,但是也不願意這些洋人直接進入海關,形成尾大不掉的情況,所以文中規定的這些洋人的進入不是以僱員的名義,而是以‘監督江海關道私人顧問’的方式。
由吳健彰這個監督江海關道出面聘請多名數量不等的洋人顧問協助處理海關事務。
也就是說這些洋人並不是江海關這個官方機構的僱員或者顧問,而是屬於吳健彰的私人顧問。
首批十餘人的海關顧問將會制導中國方面組建一個全新的,高效的,廉潔的全新‘江海北關’。
除了海關方面的事務外,最大的自然是居留地的問題。
中國和英美法三國簽訂了全新的‘上海商貿區章程’,該章程的第一款就是該章程全面取代‘上海租地章程’以及後續補充的部分條款,撤銷居留地只能懸掛英國國旗以及各國商人需要向英國人領事報備的諸多條款。
取代以往諸多協議條約的新‘上海商貿區章程’林林總總數十款。
其中對於那些洋人來說,核心條款自然是擴大合法居住活動的地區,商貿區的範圍從北至蘇州河,東至黃浦江,南至護城河,西至朱家橋,總面積約兩千兩百畝。
同時英美法三國商人擁有該商貿區內合法居住、租地、租房、經商等權力,三國可以合法在該地設立各自的領事館,並擁有在各自大使館內懸掛各自國旗的權力。
而對於中國來說,最看重的自然是對商貿區的行政管理權,藉此徹底撤銷了‘上海租地章程’裡賦予的少量洋人自治的權力。
堵死了讓商貿區演變爲國中之國的可能性。
當然了,根據清廷和各國簽訂的南京條約以及其他一系列條約,洋人依舊擁有司法自治權,洋人如果犯罪,只能交由商貿區內由洋人組成的法庭審判,這一diǎn是林哲也沒權改變的。
這個章程簽訂了後,江蘇巡撫許乃釗委任負責這一次談判的林哲擔任‘商貿區督辦’全權負責管理商貿區軍政事務。
看着許乃釗的任命。林哲終於是露出了笑容!
這一次在上海的,他的收穫比想象中的更加大,雖然說這個商貿區的轄區不過兩千多畝,其範圍甚至都比不上區區一個小縣,但是其政治意義卻是非常大,這讓他獲得了真正插足上海地區的權力以及名義。
要知道他當初搞出這個商貿區的時候,就是沒想過把督辦這個頭銜讓給別人,爲此他在談判的時候,就已經向許乃釗發去書信並獲得了他的支持。
當然,爲了獲得許乃釗的支持,林哲很大方的表示餘勝軍協防上海的建軍費可以從五萬兩縮減爲三萬兩。
直接扔出去兩萬兩銀子就爲了這個督辦的名頭。
對於林哲來說,這個商貿區督辦的名頭比蘇鬆太兵備道更加重要。
獲得了任命,而條約已經簽訂,林哲就是離開上海縣城,正式進入新劃定出來的商貿區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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