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間,姜瓷險些以爲自己幻聽了。
這段時間以來,她敲響了一扇又一扇門,反覆問着同一個問題,得到的回答是無數個“不知道”。
坦白講她已經問得麻木了。
三四年前一次聚會上的玩笑話,誰能記得住?
可是現在有個男人告訴她,是莊佳說的。
姜瓷下意識看了一眼手裡的名冊文件:丁侯煒,21歲,模特出道,最近轉型做時尚造型師。
之所以和莊佳會有交集,是因爲他參加過沈欣茹的一次服裝秀,每次秀結束後都會有派對聚餐。
“你確定嗎?”姜瓷定定看着他的眼睛。
“噢……要說確定,我也不是那麼確定。”男人聳聳肩,說道,“畢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剛纔聽你說菲力,我印象裡好像聽莊佳提過這個人。”
“能不能請你仔細回憶一下?”姜瓷說道,“事關一宗謀殺案,非常重要。”
對方很爲難:“實在是太久以前了,現在一時半會兒想不起來。”
姜瓷想了想,道:“謝謝你,丁先生,後續調查我們可能還會找到你,這期間如果你能想起什麼,請隨時聯繫我們。”
“好的。”
……
從公寓離開,姜瓷坐進警車裡,神色凝思。
身旁的下屬問她:“咱們現在去下一家,還是直接回警署?”
姜瓷回神,道:“去下一家吧,沒幾個了,也順便看看有沒有人能夠印證丁侯煒的話。”
她垂頭看自己手裡的名冊,喃喃:“希望沒有吧……”
隨後他們陸續又問了幾個參加過聚會的人,異地的進行電話詢問,本地的登門拜訪,但是仍然一無所獲。
——沒有一個人記得關於菲力的事。
週六,姜瓷帶着搜查結果去找慕紫。
“沒有找到有利證據,反倒有了一個控方證人。”姜瓷煩悶的嘆了口氣,將丁候煒的資料甩到慕紫面前,“這個人說,在聚會上聽莊佳提過菲力的名字,你覺得會是他嗎?”
“我不知道,但我希望是他。”慕紫拿起丁侯煒的資料,問,“這個人會釣魚嗎?”
姜瓷搖頭:“我當時沒問,假如他是兇手,太細緻的問題會引起他的警惕,也許他爲了儘快栽贓給莊佳,將來會提供給我們更多的信息也說不定。”
頓了頓,又補充說道:“我問過他關於故事的細節,他不記得了,只記得莊佳提過菲力這個人名,不過他答應我,一旦想起什麼,會盡快告訴我。”
慕紫細細打量名冊上的照片,若有所思說道:“他當然不記得了,如果他說出來的故事版本和莊佳不同,豈不是露餡?”
姜瓷皺起眉,“可我不明白,他爲什麼不索性全部否認?大可以和其他人一樣說自己從來沒聽過這個故事,不是更保險嗎?現在這樣反而惹人懷疑。”
“他必須這樣做。”慕紫笑了下,看向姜瓷,“因爲他不知道你問過多少人,也不知道你問過的那些人裡面,有沒有人記得那個故事,既然莊佳記住了,保不齊還有其他人記住,他不敢賭。”
姜瓷恍然:“所以他必須承認自己記得,如果不承認,將來有人指證他的話,他就百口莫辯,可如果承認了,證詞互相矛盾,就形成了合理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