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吹着泡泡。”
“在天空絢麗的飄。”
“飄得如此之高。”
“直到雲霄。”
激烈的歌曲迴盪在酒吧那五光十色的燈光中,留着披肩發的小託尼隨着音樂聲搖頭晃腦。
一杯又一杯,他也不會醉,不管是伏特加還是馬提尼,他都來者不拒。
也沒有拒絕的道理,他本來就是來買醉的。
在沒有人知道的時候,他已經通過一些秘密渠道到達了英國劍橋郡,此時正混在大學城的酒吧裡。
至於他怎麼神不知鬼不覺的溜到英國去的,相信這個世界吧,有錢能做到很多事情。
酒吧中不知道爲什麼突然一下喧鬧了許多,把託尼從思考中拉回了現實。
“爲什麼突然一下這麼嗨?有新藥到了麼?”
他把酒杯放在吧檯上,推了推身邊的陌生人,那個年輕的男孩正在試圖把一桶啤酒灌進自己的嗓子眼裡去。
不過好在,他舉不起一百公斤的東西,所以看起來就像是喝多的人在抱着酒桶發春。
他和託尼並不相識,但在大學酒吧這種地方,人人都是兄弟。
有了酒精和藥品,誰TM管誰是誰?
託尼有錢也有藥,他擁有一切,他覺得自己已經融入了這個黑暗的世界,他就是地下之王!
“嗝,剛纔有一場足球比賽,他們在慶祝勝利或者失敗。”
醉醺醺的年輕人摟住一個路過的姑娘,身後在對方裙子里扣摸了一把,而女孩並沒有拒絕,反而笑眯眯地跨坐在男生的腿上。
“又是這種事?”
託尼有些無語,他的大腦並沒有受到多少酒精和葉子的影響,在喝酒這方面,他同樣是天才。
不說是千杯不醉吧,但他覺得自己喝翻美國隊長不是什麼問題。
十六歲的男生就是有着無比的勇氣和衝勁,按他的話說,如果連跟美國隊長拼酒的勇氣都沒有,那還活什麼勁?
身邊醉醺醺的陌生人已經和女孩啃在了一起,在吧檯前昏暗的燈光下撕扯着彼此的衣物,但看在託尼提供的藥品份上,他還是分神回答了一句。
“這是英國,足球就是一切,反正我也不清楚具體爲什麼,但大家都爽到飛起,學着適應吧,美國佬。”
託尼翻了個白眼,把女孩的內褲從自己肩膀上扯下丟在地上。
“我現在就想找個妞,然後趕緊回我的房間去,希望下一批女孩們會更有內涵些。”
託尼經過那麼多年的遊戲花叢,從不到十歲就在粉脂堆裡打滾鍛鍊,現在已經看穿了女人的真諦。
漂亮的外表千篇一律,而有趣的靈魂萬中無一,他現在的標準高多了。
好萊塢的小明星和嫩模他已經看不上了,最多睡一晚,第二天一早就付錢走人。
膩了,還是英國淑女更新鮮,平時看着越正經,到了晚上就越放蕩。那英式口音和意大利口音一樣,簡直就像是春藥。
不過他認爲肉體和情感是分開計算的。
他現在想要的是一份愛情,他聽說那個東西比藥品還讓人更嗨,更加上癮。
他想要試試,一份真摯的愛情。
還抱着女生在啃的男生也笑着附和道:“好吧,希望你見到她們的時候能像東方人一樣,在我的墳前把消息燒給我。”
不得不說,雖然喝得眼神迷離放浪形骸,但劍橋的學生畢竟還是有文化底蘊的,他說了一個混合天朝文化的英式笑話。
不過託尼的目光已經移開了,在燈火闌珊之中,他看到了一個女孩。
與周圍的熙熙攘攘彷彿格格不入,她一個人坐在燈光下端着一杯飲料,周圍有些看起來就像是保鏢的人,圍繞在她四周。
那些人的黑西裝裡面看起來有槍,因爲腰帶附近鼓鼓囊囊的。
託尼看着她,她也因爲一些原因與他對視,而目光中託尼看到了一些東西。
這個女孩懂他,她和他的境遇一模一樣。
那種曲終人散的寂寞,以及浮華褪盡後的孤獨。
“法克,她來了。”
“誰?”醉醺醺的男生問道。
“我不知道。”託尼站起身來,抹了抹自己的披肩發和小鬍子:“但我馬上就會知道了。”
他用了一個小伎倆,在舞池中的一個醉鬼手裡塞了一瓶酒,然後不着痕跡地把人推向保鏢們。
“嘿!滾開,你TM知道我這身西裝多少錢嗎?!”
果然酒水被灑在了保鏢們的身上,而醉鬼是無所畏懼的。
什麼錢?武器?社會地位?都對這種酒精中毒的生物沒有威懾力,醉鬼立刻把酒瓶拍在了保鏢頭上。
“沒人......敢,罵我媽媽!”
喝醉的人展現出了強大的戰鬥力,而在酒吧之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酗酒鬥毆了。
人們不需要知道爲什麼打起來的,但總之他們都忍了身邊的人很久了。
隨着酒喝得越多,身邊人的衣着就越不順眼,也可能是他說話的語氣,或者他尖叫的音調不合心意。
身邊的女伴還在看着,那麼如何證明自己的男性風範呢?
美國和英國的風俗都是一樣的,盎格魯撒克遜人本就是海盜的血脈,英國的酒館文化和法國的沙龍文化可相差很遠。
酒吧燈光下的一處小小爭端,很容易就烈火烹油般,蔓延到各個角落。
人們扭打在一起,像是野蠻人一樣撕去了紳士的外衣,而勝利者也許會進醫院,也許會獲得今晚的交配權,誰知道呢。
但託尼此時已經趁亂混到了女孩身邊,她穿着漂亮的黑色吊帶連衣裙,精緻的黑色短髮被她挽在耳後。
不論是威爾遜7號香水的氣味,還是她脖子上那威爾遜珠寶今年的新品鑽石項鍊,都相當迷人。
東西自然是好東西,託尼從小到大也沒少在威爾遜企業的各種商品上花錢。甚至有時候他覺得如果威爾遜企業賣嗨粉,他自己一定也會是忠實客戶。
但好東西也需要好人來襯托,託尼見過這兩樣完美的商品配上車臣的肥婆,卻從沒有想過它們會如此般配一個年輕美貌的少女。
她簡直就是女神,在如此紛亂的氣氛中,她哪怕周圍都打成一團,她還是端着橘子汁在小口地啜飲着。
“嗨。”
託尼繞過忙着和別人打架的保鏢們,湊到了女孩的耳朵邊。
“嗨。”
女生笑着擡起頭來,翠蘭色的眼睛深深地看着他的雙眼。
那猶如一泉清泓般的眼珠,讓託尼有些微微發愣。
她看着他,像是在看一個男生。而不是像以往那些女孩一樣,那些目光像是在看錢包,或者是在看一個傻子。
託尼覺得自己運氣不錯,他在錯誤的地方找到了對的人。
什麼叫做一見鍾情?有時候也不單純是激素造成的後果,而是有些人確實有緣分。
“我叫託尼。”
他坐到了女孩身邊,撩了一下自己的頭髮說道,露出了稍顯油膩的笑容。
這是他的把妹笑容,以往只要這麼一笑,然後掏出錢包來展示一下信用卡,妹子就到手了。
但他看出了女孩同樣身價不菲,所以掏錢包的動作就免了。
愛一個人,就要和她睏覺。在託尼的認識裡,睡覺雖然不是愛情的充分條件,但卻是必要條件。他覺得自己深陷愛情漩渦,所以睏覺當然是越快越好。
美國精神就是這樣,先上牀試試到底合不合拍再相處,如果身體都合不來,還談什麼感情呢?
女孩也許是沒有察覺到他炙熱的目光,也可能是出於別的目的,她移開了視線,繼續盯着自己的橘子汁。
那橙色的飲料在酒吧的燈光下,紅得像血一樣。
“所以呢?你想說什麼?”
“我們要不要出去喝杯咖啡什麼的?”託尼湊近了一些,聞了聞她耳邊的味道。
女孩並沒有躲避,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現在麼?可是狂歡纔剛剛開始。”
“是的,在我們被酒館暴民殺死之前。”託尼笑着抓住了她的手:“爲什麼不試試我們兩個人的狂歡呢?”
然而還不等女孩回答,一個醉漢突然被打飛到了他倆面前的桌子上,爬起來之後也不分東西南北,先給託尼來了一拳。
酒吧混戰就是這樣的,誰打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誰站到了最後。
託尼畢竟只是個科技宅,幾乎沒有任何戰鬥力,他直接就倒在了沙發上。
女孩卻掄起桌上的汽水瓶子,猛得朝醉漢頭上一砸,把對方打倒。
她拉起倒下的託尼:“快跟我來!”
託尼不知道她要帶自己去哪裡,但是看着她發自內心的笑容,他覺得就算她要帶自己去地獄,他也會去的。
兩人擠出了混亂的人羣,來到夜深人靜的劍橋郡街道上,一路上她都在笑着,像是小女孩一樣蹦蹦跳跳。
夜風吹過兩人的髮梢,而少女的保鏢們在身後窮追不捨,這種逃亡的快感讓託尼心跳加速。
這是他從沒有玩過的船新版本。
穿過大街小巷,奔跑在黑暗之中,只有老鼠和蟑螂以及冒着熱氣的廢水做伴。
好刺激。
終於,不知道跑了多久,兩人都氣喘吁吁的時候,他們發現自己好像擺脫保鏢了。
兩人藏在了一處橋墩下,不遠處就是黑漆漆的河水,聽着保鏢們從橋上跑過,少年少女相視而笑。
也許在此刻他們是快樂的,短暫擺脫了家裡人的束縛,總是讓人想要放聲歌唱,就像是逃離牢籠的小鳥一樣。
但他們不能放歌,悄悄是別離的笙簫,夏蟲也爲他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