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染想請他吃全聚德的烤鴨,難得來一次,怎麼能錯過?王府井全聚德的烤鴨可不是哪都能嚐到的味道,哪怕是同樣拷出來的,在店裡吃和帶回去的味道也是差別很大的。荀染從小就很喜歡吃,可是一個人坐在店裡吃又感覺怪怪的,也就不能常常享受美食了。就在荀染想着想着都要流口水的時候,史密斯竟然告訴她不喜歡吃鴨子。
“那你喜歡吃什麼?”幾乎是瞪大了眼睛脫口而出。
“烤雞行嗎?我更喜歡吃雞肉。”史密斯想了想,認真的回答,完全沒有注意到荀染那能殺死人的眼神。
吃雞?有聽過專門來王府井吃雞的嗎?荀染故意走那麼遠,其實也是有一點點私心的,不僅僅是惡作劇,更多的是因爲全聚德的烤鴨吧。所以她現在惡狠狠地瞪着史密斯,一直瞪着,希望他能有所覺悟。
“眼睛不舒服嗎?”史密斯顯得十分關切。
最後荀染的小心思不得不在史密斯的愣頭愣腦下作罷,這是她人生中爲數不多的妥協。其實她當時只要說一句“我想吃”就行了,或者使出她坑蒙拐騙的手段進行威*利誘肯定也會達到目的的,可是那麼聰明的她卻像個未經世事的小女孩一樣只是幹瞪着眼等着史密斯猜中她的心思。
史密斯對甜食情有獨鍾,早就被滿大街的小吃迷得七葷八素,到一個小攤前就問荀染是不是甜的,似乎這是他選擇小吃的唯一標準。糖耳朵、豌豆黃、艾窩窩什麼的已經吃了一大肚子了,荀染從來沒有見過那麼喜甜的人,更何況還是個男的,他吃的不膩,荀染看都看膩了。所以當史密斯在賣驢打滾的攤前停下來,滿臉興奮地看着荀染時,荀染很無奈但迅速地買了一個遞給他。逛了一圈,史密斯已經不會再問“你不吃嗎?”之類的問題了。看着他憨不拉幾的吃相,荀染覺得自己是帶着小外甥出來逛街,如果她有外甥的話。
那時候的驢打滾用的還是黃米麪,裹上一層黃豆粉,又香又甜又粘,史密斯笑的時候,牙齒上還沾了點米麪,喝了好幾口水還黏在牙上。
“荀染,你的名字那麼難念,應該有特別的意思吧?”史密斯緊了緊揹包的肩帶,貌似隨意地問。
“能有什麼意思,我們家又不是開染房的,如果換成那個‘冉’,我倒還會以爲是五星紅旗冉冉升起的意思。”荀染倒退着邊走邊說。她曾經也不止一次地問過母親爲什麼會給她起這麼一個名字,可是那個沉默的女人似乎永遠不想回答她的問題,她甚至不知道是誰給她起的名字。從記事起就沒見過父親,可是客廳裡那張照片分明訴說着她曾經得到過那個男人最完整的愛。照片上,那個略微發福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扶着騎在他脖子上的荀染,一臉的滿足。父親在她幼年是就已病故,那是母親不願提起的傷痛,長大後的她便不再提起。
“其實我有英文名字的,莉莉婭,莉……莉……婭……這個不難唸吧?”
史密斯認真地重複了一遍,說:“那你不早點告訴我,害得我叫你名字舌頭都打結了。”
“你也沒問我啊。”荀染調皮地笑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