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歲的年紀應該是什麼樣的?
鏡子裡面的面孔仍然年輕, 眼睛明亮,嘴脣紅潤,湊近了還能看到臉上細細的茸毛, 正如書裡描寫的那樣:如花般開放的青春。可是柳璃卻常常感嘆, 這青春多麼短暫, 就像開到鼎盛的玫瑰, 不知道在哪一秒枯萎凋謝。
日子很無聊, 於是網絡順理成章地成爲填補空白的好方法。
在跟周易相處的一年裡,柳璃很少接觸網絡,因爲那時候周易霸佔了她絕大部分休息時間, 現在兩人分手了,節假日顯得異常孤單, 除了上網似乎別無他選。
高中同學幾年前建立了一個班級同學錄, 她是知道的, 只不過以前只是草草看過幾頁,現在有空了, 她把所有的留言從頭至尾閱讀了一遍,越看越覺得時光流逝得太快。
同學錄裡自然也有程遠航的留言,很少的幾條,柳璃卻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來了, 還一直在搜索他的信息, QQ號碼、手機號碼、學校地址、通訊地址……一一背得滾瓜爛熟, 卻什麼也不能做, 只是長久地坐在電腦前, 眼眶漸漸溼潤。
回到住處,第一件事就是尋找照片, 翻箱倒櫃了很久,只翻出高中的畢業合影,上面的兩個人一左一右隔得很遠,中間笑靨如花的一排排同學彷彿汪洋大海,將他們徹底隔離成孤島。她跟他的合影呢,難道相戀這麼久,連一張照片都沒有嗎?柳璃仔細回憶,終於想起他們從未單獨合過影,尖銳的疼痛立即襲上胸口,她捧着畢業照坐在地上泣不成聲。
相愛一場,卻連證明歷史的影像都沒有,怎不叫人心傷。
她從沒想過如今會是這種情形,“程遠航”那三個字就像心上的疤痕,不能觸碰,甚至不能正視,一旦觸及到那道傷,心裡就隱隱作痛,很久很久不能復原。對他的感情怎麼能這麼深呢,深到連自己都沒辦法承認,完全意識不到他已經溶進自己的血液。也許周易在分手時說的那句話是對的,他說:“我不是程遠航。”
對,他不是,任何人都不是,這世上沒有誰能代替得了程遠航。
可是這個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人,畢竟離她遠去了,而且是她親手放棄的,再怎麼想念再怎麼痛苦,日子還得要過下去,沒有愛情,還有親情友情啊。
這期間柳璃跟大學同學的聯繫也多了起來,葉美珠畢業不久就跟那位師兄結了婚,而今在省城買了房買了車,肚子裡面的寶寶也有六七個月了,看到她臉上滿足恬靜的笑容,柳璃不得不感嘆,現實的婚姻,原來也可以如此幸福。
張露也留在省城打拼,每天爲了五斗米而起早貪黑,身邊愛慕她的男士一大堆,但她仍在挑挑揀揀不肯輕易鬆口;何晚和男朋友謝文斌雙雙去了北京,當“北漂”一族,在擁擠的大城市爲了將來咬牙奮鬥;李豔玲和金融系的小個子男生回了老家工作,小日子過得悠閒自在;馮小麥也在老家,至今孑然一身,身邊不是沒有男士追求,而是她根本放不下從前的一切。
小麥在電話裡說:“我這一輩子都不想結婚了,就待在這個小城鎮,挺好的,工作壓力也不大,賺的錢夠我吃穿就行了,你知道我以前就是這麼懶惰。”
柳璃聽出了她隱藏在輕鬆話語背後的悲慟,良久纔開口:“過去了的就讓它過去吧,多跟同事們出去玩,試着接受別的男孩子,人這一輩子還長着呢。”
“不,除了他我誰都接受不了。”似乎覺得話題太沉重,小麥又笑,“你別可憐我啊,我覺得這種生活挺好的,真的,你千萬別可憐我。”
“我不是……”
“你忘了我說過的,我是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從前是,現在也是。”
柳璃閉上眼抵擋眼眶中洶涌而來的潮意。每一次跟小麥通電話,她都忍不住傷心,小麥笑得越愜意,越表示她心口的傷痕不能復原。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座傷城,是不言不語隱藏在心底,努力淡忘,還是血淋淋把它撕開,笑着面對,無論怎樣,那座城仍然存在,任憑歲月如何流逝,它依舊靜靜地佇立在某個角落,回首時它便以沉默提醒那傷痛的過往。
小麥,你的幸福到底在哪兒?
迷上網絡後,柳璃跟那位研究生之間的聯繫開始多起來,她總是忘了他的名字,只記得他是學化學、表情羞澀的一個大男孩。
他們用QQ聊天,天南地北什麼都聊,比如喜歡看的書籍、音樂、平常的運動等等,他常常發笑話給她看,逗得她在網吧裡哈哈大笑,然後第二天柳璃專門挑中午吃飯的時間講給同事聽,讓他們笑得噴飯。
第一次接到研究生的電話時,柳璃正在出租屋裡看小說,平時上網上得太多了,一個星期總有一兩天不去網吧。聽到對方的聲音從手機裡傳出來,她愣了半晌,直到那邊喂喂好久,纔不好意思地開口:“是你啊……研究生。”
真想打自己一巴掌。
QQ聊了這麼久,短信也互相發了幾十條,居然不記得他的名字!掛了電話,她立即去翻手機通訊錄,悲哀地發現屏幕上顯示三個字:研究生。
第二天去公司上班,柳璃期期艾艾地湊到蘇銘身邊,“你那個研究生同學叫什麼名字?”
“你不知道?!”對方一副不可置信的樣子。
“……嗯,一早上醒來突然忘記了,哎呀,”她裝模作樣地拍拍頭,“怎麼腦子裡這麼亂呢,什麼都想不起來,該不是生病了吧……”
蘇銘嘴角抽搐:“江少華。”
“對對對,江少華,哎呀你看我這腦子。”她趕緊打了幾聲哈哈矇混過去,總算知道那研究生的名字了。
江少華的電話越來越多,兩人之間也越來越熟悉,儼然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他很細心,時常提醒她工作不要太累、天涼了要加衣服、吃飯要按時等等瑣碎的事情,像個鄰家哥哥般溫和耐心。柳璃常常想起他一臉羞澀的表情,有時候也忍不住發笑,這麼靦腆的大男孩居然也嘮叨這些瑣事?真是太怪異了。
他似乎很喜歡聊身邊的人和事,很快,柳璃就掌握了他家的基本情況,包括他父母和姐姐的性格、工作單位、住址,還有來往密切的表弟表姐等等,甚至他在哪兒讀的小學、中學,他全部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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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有意思的人!她在QQ上打趣地問:“你有女朋友嗎?”
“沒有。”
“談過戀愛嗎?”
“沒有。”
她回了一個很驚訝的表情,“大哥你貴庚?”
那邊很快回了一行字:“24歲,身體健康,不抽菸不喝酒,沒有其它不良嗜好。”
徵婚廣告嗎?柳璃在電腦前笑得打跌。
江少華又發過來一行字:“你爲什麼叫一九九七?”
她愣了愣,一個字一個字地敲回去:“紀念香港迴歸。”
“你太有才了。”後面跟着一個很大的骷髏頭。
“嘿嘿,當然,謝謝,拜拜。”不客氣地回了消息過去,然後關機、走人。
九月的夜晚,悶熱非常,柳璃走在人來人往的街頭,看着一對對情侶手拉手從她身邊走過,竊竊私語合着低低的笑聲飄進耳裡,她突然感覺到徹骨的寒冷,即使用雙臂緊緊抱着身體,也溫暖不了自己的心。
一九九七。
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她懂得了什麼叫心動,而讓他心動的那個男孩子,早已消失在她的視線中。
“十一”長假即將到來,柳璃本想回家好好玩幾天,沒想到媽媽和繼父要出門旅遊,問她要不要一起去,她想想還是拒絕了,老兩口結伴出去遊玩,她一個小孩兒湊什麼熱鬧?
回家一個人孤孤單單,林月有了男朋友,哥哥也有了女朋友,去哪一邊都好像不合適,索性待在省城哪兒也不去,只不過七天時間,逛街看電影很好打發的。
放假前一天,下班後,柳璃跟同事們說笑着一起走出公司大門,一邊議論長假去哪兒玩,聽到不遠處有人叫她的名字,擡頭一看,江少華揹着一個大包笑意盈盈地站在她面前。
“你!你怎麼來了?”
“回家啊,順便過來看看你。”他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她“哦”了一聲,想起他家就在省城,不過這個“順便”似乎太牽強了一點,公司在城市北邊,他家在南邊,再看他一身風塵僕僕的樣子和肩上的大包,很明顯沒有回家,說不定是從火車站直接過來的。
“你明天要回家嗎?”
“不回去了。唉,”她無奈地嘆口氣,“爸媽要出去旅遊,家裡沒人。”
“那你在這兒待七天?我還以爲你要回縣城。”他欣喜地笑了,擡手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小聲說,“我還準備去你們那地方玩玩呢,從來沒去過的,要是你回縣城,我跟着你一起去行不行?”
一絲奇怪的感覺浮上心頭,柳璃還沒想明白他話裡的意思,蘇銘氣喘吁吁地跑過來,一巴掌拍在老同學肩上:“你這小子,沒回家?”
“來看你啊。”江少華毫不客氣地把揹包掛到蘇銘身上,蘇銘低聲罵了一句,呲着牙捶了他手臂一下,不情不願地把包背上。
三個人站在公司門口聊了幾句,柳璃說:“不早了,我跟同學約好了有事,先走了。”張露上午打了電話過來,說明天回老家,讓她幫忙參謀買些土特產帶回去給父母。
“那我明天去找你行不行?”江少華急急地問。
她遲疑了一下,“行,到時候給我打電話。”
柳璃的身影上了公交車,很快就消失在視野中,江少華還一直愣愣地盯着車子遠去的方向。一隻手伸到眼前晃了晃,隨即傳來調侃的聲音:“回魂了,你這傻小子。”
他猛地驚醒過來,不好意思地推了推眼鏡,“我們也回去吧。”
兩人的家隔得不遠,下了公交車,他正準備往家的方向走,蘇銘扯住他的胳膊,“你真喜歡上柳璃了?”
“……不行嗎。”一抹微紅爬上了耳朵。
蘇銘哭笑不得,“我就知道。那次你來我們公司看元旦晚會,我本來準備給你介紹林小貝的,那女孩長得多漂亮啊,性格又好,我們公司很多人追她呢,結果你居然看上了柳璃,你說,她有什麼好?”
江少華沉默了一會兒,神色認真地說:“我也不知道,那次看她拉二胡,一看見她兩隻眼睛我心裡就怦怦直跳,也不知道怎麼的,就是想待在她身邊,想好好對她、好好保護她……你說我這算不算一見鍾情?”
“你開竅了小子……可你也完了,傻小子。”蘇銘搖了搖頭,拉着他在路邊的花壇邊上坐下,“我告訴你,柳璃跟你不是一路人。”
“什麼意思?”
“就是說,這個怎麼說呢,坦白說吧,她原來有個男朋友,是跟我們公司有業務往來的電子公司老總,兩個人在一起有一年多,聽說同居了。”
“同居?”江少華一愣,隨即又笑起來,“我知道她有男朋友,以前她跟我提過幾句。再說,他們不是分手了嗎,她現在是單身一個人。”
蘇銘衝他翻了個白眼,頗有些無奈,“不僅僅是這樣,我可告訴你,她心裡絕對還放着另一個人,我敢百分之百肯定。柳璃那個老總男朋友條件那麼好,對她也是好得不得了,結果怎麼樣?還不是分了手,我猜一定是因爲她心裡那個人,不然也不會莫名其妙就把這麼個金龜婿放跑了。我說你啊,你這沒談過戀愛的純情小子就別去湊那個熱鬧了。”
江少華低着頭不說話,蘇銘以爲已經說動他了,拉起他的胳膊正要起身,聽到他再嚴肅不過的聲音:“你給柳璃打多少分?”
“你這小子!”蘇銘笑着推了他一把,“嗯……七十分吧。”
“及格了?”江少華有些意外。這是他們高中時評價女孩子的一種方式,分數越高表示女孩越值得追,不過在蘇銘眼裡,幾乎沒有高過六十分的女孩,就連他現在新交的一個女朋友,也纔剛過及格線。“怎麼打這麼高的分?”
蘇銘點點頭,重新坐回花壇邊興致勃勃地說開了。
“說句實話,柳璃這個人很不錯,心眼好,善良,路上遇見小乞丐什麼的,每次都給錢,也不管他們是真是假。脾氣也好,工作方面更是沒得挑,我們公司最努力的員工恐怕就是她。我爲什麼給她打七十分呢,首先,她長得不夠漂亮,扣十分;其次,跟公司老總有一腿,扣十分;最後,她屬於悶葫蘆型的,心裡有事總不說出來,我不喜歡這種性格,扣十分。”
“也就是說,她很值得我去追。”江少華笑着說,“還有,別老說‘有一腿沒一腿’的,真難聽,同居怎麼了,現在談戀愛誰不同居啊?”
“啊~~”蘇銘按着額頭大叫一聲,大概是被老同學這一番話嚇着了,抖着聲音問,“你、你真的要追柳璃?別嚇我,到時候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江少華瞟了他一眼,笑嘻嘻地站起身把揹包往肩上一扛,“回家吃飯嘍。哎,怕我死就幫點忙,傳授一下你的追女朋友秘笈,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