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金鬱騏眨着酸澀的雙眼,動作有些遲緩的起身,緩緩移步走入浴室裡,卻不太敢正視鏡子裡的自己;怕自己一點二的好視力會讓他看到不想面對的事實,進而引發驚聲尖叫的不優雅行爲。青白的臉色、浮腫的眼袋、乾燥得脫皮的嘴脣,當然,他那一向黑白分明的杏仁型桃花眼也沒有逃過一劫,如今肯定爬滿可怕的血絲……宿醉啊,真是要命!

他其實一點也不喜歡喝酒。同樣屬於刺激性的飲料,他通常寧願多喝幾罐可樂,然後每天多在健身房消耗半小時。而他能勉強接受的酒類是雞尾酒或香檳,至於那些酒精濃度高的、象徵男人血性的烈酒,他向來是敬謝不敏、退避三舍的。他覺得喝烈酒就像在吞火,而他可從來沒有打算去馬戲團謀職表演吞火或噴火這種把戲。

當然,身爲大男人,面子還是要顧的,絕對不能讓人知道他痛恨烈酒。在需要喝酒的場合時,他都是端着一隻酒杯,走完全場,還不時暗中往酒杯里加水進去;當別人吆喝着乾杯時,他都只是淺淺抿了一口。身爲一個注重形象的優雅貴公子,是不輕易跟別人玩豪爽那一套的;而且他是一個養生派的美食家,從不暴飲暴食,不會讓過多的刺激性食物或飲料傷害身體——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知道不能找他拚酒,金大公子拒絕所有不優雅的行爲。他的一羣吃喝玩樂的朋友都知道他公開場合只飲一杯,即使存心灌他酒的,迫於交情,也最多止步在第二杯,那就足夠他受的了。

可是,昨天,他卻一個人在公寓裡酗酒了……當然,所謂的酗酒,不過是喝了半瓶葡萄酒,而且那酒的酒精濃度不過十一度。

最近有點煩,事事不順心。他一直知道當自己的年紀步入三十歲之後,母親那邊的事就再也不能置身事外了。可是他沒想到會這麼麻煩,所有事情一下子都逼到眼前來,他的住家首當其衝,目前已經被攪得烏煙瘴氣了。這讓他感到有些生氣,爲着那些不請自來的人。

接着,奉嫺跟他提出解約的要求。她想離開。她只是一般的平凡人,面對一堆來路不明的凶神惡煞,會害怕,想要躲開非常正常。但是他們這五年來合作如此愉快,她這樣說走就走,不免也太無情了些。他都已經跟她保證安全上沒有問題了,顯然,她是不信的……雖然她說她相信。

大家相處那麼多年了,他自信對奉嫺有足夠的瞭解。這個溫柔而善良的女子很明白的告訴他:她害怕。這是真的,所以她纔會開門見山的要求離開,希望他能同意解約。至於後來在他大力挽留之下,被他逼着說出的“我相信”那也只是不想讓他難堪罷了,他怎麼會看不出來。

他知道自己應該放她走,甚至在三十歲生日以前將她放走,而不是將一切隱瞞,不讓她知道他將會遭遇的麻煩,就找她簽下下一個五年工作合約。

她想走,他不想讓她走。

當他決定無論如何也要讓她簽下第二張合約時,主要的原因是,他發現自己很能接受她,希望她可以一直待在他身邊。或許,當他找她籤的第三張契約,會是一張終生制的結婚證書,如果他可以在第二個五年追求到她的話……他的朋友很多,但會被他帶進家裡的人卻很少,至今數來不超過十根手指頭。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會養出這樣的性格,可以在外頭四處跟朋友胡天胡地的玩樂,卻沒辦法讓他們成爲家人般安心的存在。

朋友就是朋友,家人就是家人。這個區別不在血緣,而在心境上的不同。

要讓他的心認同爲家人般的存在,很難很難。而金鬱騏本身也不明白爲什麼會這樣,明明他很容易就能跟人打成一片、稱兄道弟的,可即使如此,卻還是在朋友和家人之間划着一條跨越不過去的分隔線,兩者永不混淆,不會交融。

他不是個會靜下心來做大量思考的人,所以他沒什麼空閒剖析自己爲什麼明明很親和,卻在這一點上如此計較區分的原因;反正事實就是這樣了,那就這樣吧,沒什麼大不了的。這點小事不值得他花費大量腦細胞去苦苦思索。

反正他有趙嫂,他有李哥,他有奉嫺,他們會一直都在,那就好。

趙嫂和李哥都對他父親承諾過會一直陪着他,那麼他們就會做到。而奉嫺是他自己找來的,很慎重的選了她當廚師,她身上溫柔平和的氣質讓他一看就安心舒心,所以她能在一堆應徵的廚師裡脫穎而出,然後又花了五年來讓他適應她的存在。這五年,彼此也很愉快的度過了。她是一個年輕的女士,基於婚姻或事業上的考慮來說,都不可能一輩子留下來;若想要她留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她。

這是他這半年來一直在想的,並且很艱難的做出決定——不管她有沒有男朋友,也不必介意她不是個絕世大美人,如果這是留下她的唯一可行辦法,那就這麼辦!他雖然喜歡美人,但美色對他來說沒有那麼絕對,奉嫺這樣的姿色,已經可以了。她溫柔淡定的氣質足以彌補她外表僅僅是清秀的遺憾。

重點是,她在這五年間,成功的被他加入家人的行列。

他需要保全他的家人,勝過他對愛情的需要。

如果哪天他在外頭撞見愛情了,那就……放在外頭吧!等熱度過了,也就放手了,沒事了。像他爸爸媽媽,當年那場轟轟烈烈的婚姻,簡直驚天地、泣鬼神,可說是從槍林彈雨、家法打死的驚險中走過來,愛得要死要活的,結果,還不是兩年就玩完——分手得乾脆利落,毫不猶豫。

爸爸和媽媽都說過不後悔走過那麼一遭,但愛得濃烈,不代表可以愛得長久,這就是現實。所以金鬱騏對愛情看得很淡,因爲事實證明愛情的保固期實在太短,比友情還要脆弱。他重視的是可以相伴一生的家人,而奉嫺,已經被他看成家人了,他不想失去她。

所以,追求她吧!爲了保住她這個家人,他願意支付出愛情,給她一場最美麗的愛情體驗,那是每一個年輕女孩子最深切的渴望不是嗎?而他,毫不謙虛的說,外表出色、學歷不錯、身家富裕,裡裡外外的條件都是極優的,從小到大,都被女孩子當成白馬王子崇拜着,當成夢中情人發花癡着。

客觀的說,如果奉嫺的各項條件加總起來有七十五分的話,那麼他金鬱騏絕對可以得到九十五分以上……若不是因爲他的身世複雜了點、麻煩多了點的話,得到滿分是一定的。

奉嫺的事情不能拖,這兩天他深思熟慮之後,終於做出了追求她的決定。反覆推敲,都覺得這個追求不會太困難。雖然原本他對自己未來妻子的期待更高一點——如果可以美得跟他互相輝映就更好了,那樣帶出去多有面子不是?

算了——個人虛榮的期望就放一邊吧,家人重要。從浴室裡刷牙洗臉出來,正考慮着要不要給自己糟糕至極的臉色來一片保溼面膜時,牀頭的手機響了起來,來電顯示是李哥。金鬱騏看了下時間,發現已經早上十點了,正是他昨天交代李哥過來接他的時間。

於是接起電話交代道:

“李哥,五分鐘之後,你在前頭公園的西門處接我。”

掛斷電話,很快的換好衣服、梳了梳頭髮,沒空敷面膜,只好在臉上抹了些男士保溼面霜,讓自己看起來光鮮精神一些。還好他是個天生麗質的帥哥,不必花費太多工夫修整自己,就很能見人。

這間公寓是他的秘密住所之一,雖然早晚有一天會被查到,但在還沒被查到之前,能藏着就儘量藏着,所以他纔會每次都跑到遠一點的地方讓李哥來接送他。這陣子他都住在這裡,除了不斷閱讀各處傳來的數據外,就是思考自己要怎麼應付目前進駐在家裡的那幾派勢力。

而現在,他決定回家。對母系那邊的人,他當然只能見招拆招,如果可以完全不理會就更好了;而必須回去的原因自然是爲了能展開對奉嫺的追求大計。他的家人很少,所以他不想放掉任何一個。他想,以他的條件,奉嫺應該沒有拒絕的理由吧?帶着這樣的自信滿滿,金鬱騏回家去了。

“奉嫺,你現在有男朋友嗎?”

“嗯……”沉吟了一會,緩緩的迴應道:“有啊。”

這真是一個糟糕的答案,並不在金鬱騏的預想之內,所以他一時無言了……當然,他是不會這樣就打退堂鼓的,很快振作起來,問道:

“呵呵,你的回答好像有點勉強。你不會是在跟我開玩笑吧?”還是說,她與他的男朋友正處於相看兩相厭、不結婚就分手的狀態?

這是一般交往了四五年以上的情侶通常會面臨的問題。當熱情冷卻,無以爲繼時,美好的愛情變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金鬱騏這些年來也和許多大美女交往過,但交往的時間都不長,所以還沒有機會領受到愛情火花燒完之後,那滿地的灰燼嚐起來是什麼滋味。可是他有很多朋友,聽過很多關於失憑的故事,所以對於愛情這個課題,也不算陌生。

“我沒有開玩笑。”

“那就是說,你是真的有男朋友了?”

“……是的。”回答仍然帶着一點遲疑。

“那怎麼沒聽你提起過呢?大家都相處那麼久了,你也真能保密。”金鬱騏當然察覺到奉嫺那微乎其微的遲疑口氣,還有帶着點爲難的表情,像是不願在這話題上多談。不過,既然他已經下定決心要把她追到手,當然就得弄清楚她現在的情況。

“我沒有保密,只不過大家平常沒有聊到這個話題,所以纔沒說的。”

“你跟你男朋友交往多久了?怎麼從來沒見到他過來找你?”

奉嫺不太想回答這個問題,所以狀似專心的挑菜。

“哪天有空,我請你跟你男朋友吃飯吧。”無視奉嫺的沉默,金鬱騏維持着很熱絡的口氣,就這麼訂下一場餐約。“我們都相處那麼久了,像一家人一樣,你可別跟我見外啊。”

“……嗯,好的。如果有……機會的話。”奉嫺的動作頓了頓,然後擡頭看着他,說得很緩慢,像是很斟酌,眼中閃過一抹難解的光芒。“當然會有機會的。你知道,我已經將其它活動都排開了,這段期間都會在家裡,只要你男朋友有空,我們隨時可以聚一聚、認識一下。如何?”

“他……並不常常有空的。”她又看了他一眼,很委婉的帶着拒絕。

“沒關係。等到他有空,就算那時我忙,也會排出時間給他的。”金鬱騏很豪氣的說着,心中對於奉嫺的這段戀情,已經做出“即將過去式”

的定論。這讓他心情變得很好,對於追求到奉嫺這件事,有了更多的把握。

等他有空,你就沒空了。奉嫺很想這麼對一臉笑意的金大少這麼說,不過還是剋制住了,閉嘴,低頭,默默準備着晚餐的食材。

奉嫺不明白爲什麼金鬱騏一回來就往廚房跑,更不明白在這種滿屋子的人都想找他報告一些重要訊息時,他怎麼就偏偏拉着她話起家常來了?

這也未免太搞不清楚狀況了。

他是回來處理事情的,不是回來找她聊天的吧?

還是說,他對於她之前想離職的事還耿耿於懷,怕她悄悄走人,一去不回頭?她承認自己確實偷偷想過,反正“他”對她的去留沒有說些什麼。也就是說,不管她做出什麼樣的決定,他都支持。

可是……她可以對金鬱騏不負責任,卻不能對奉氏這個姓氏加以褻瀆。那個懲罰很重的,她絕對承擔不起,更何況……不管她在不在乎“奉”這個姓氏,她至少要做到不破壞奉氏辛苦經營數百年的信譽——不願去建設她,也不去做破壞她的事;這是她一貫的原則。那麼一來,她和奉氏的關係,就能如她所願的保持在最低限度的糾葛,不必有更多。

如果她要走,就得金鬱騏同意解約才行。目前,他不同意,那她就只能靜觀其變;若情勢沒有走到太糟的地步,那她還是可以接受的;若是變糟了,金鬱騏也就沒有強留她下來的理由了。

在奉嫣那邊想了兩天,也只有這個選擇了。

當所有蔬菜都挑揀完了之後,奉嫺發現金大少似乎還沒有走人的打算,像是打算一直坐在這裡直到晚餐開飯似的。

真詭異,太失常了。

奉嫺只好提醒他:“金先生,我要開始煮晚餐了,等一會這裡會有很多油煙味,你要不要先去忙別的事?”熱%書M吧*獨5家(制/作

“啊?沒關係的,一點油煙味我不介意。”既然他未來的妻子是個專業廚師,那他最好放寬自己的潔癖標準。要追人家,就得先做到融入她的生活,以取得她的好感。“你今天煮什麼?我可以在一邊參觀嗎?身爲一個美食家,我可以對你煮出的食物口味提供一些專業的建議。”挺直身軀,帶着點自得的說道。

奉嫺瞥了他一眼,很溫和的笑道:

“李哥說你昨天喝了點酒,所以今天的主菜是香辣炸雞。其它菜品我不敢說,但是這一道菜已經做過無數次,經過你的指點之後,味道已經正宗到無可挑別了,除非您有了新的想法要我改進。”

聽到晚餐有炸雞,金鬱騏不由得眼睛一亮,但很努力的剋制着自己的表情,堅決不讓“雀躍”兩字浮現在臉上。心底對奉嫺的善體人意更加滿意了!因她總是知道,當他喝過酒的第二天,會希望吃到美味如某知名品牌炸雞。她做的味道之地道、之可口,不客氣的說,連知名品牌的直營店都比不上!

“咳!這陣子成天吃青菜豆腐,偶爾換換口味也不錯。雖然這跟我的養生哲學相違背,不過,總不能因爲我個人的喜好,而害大家都跟我一起吃得清淡。最近家裡客人多,你就……儘量做一些大衆化的口味吧。我呢,就主隨客便即可,不挑剔的。”他做作的口氣像在公開演講。

“金先生總是如此體貼而慷慨。”奉嫺配合得很好,完美扮演一個小粉絲的角色,對他閃動着星星眼,連連點頭笑道:“我今天晚上就開始設計新的食譜,外頭那些先生小姐們將會非常感謝您的。對他們來說,健康養生的層次太高,他們完全無法體會其中的好處,還不如提供給他們大魚大肉,以符合他們的需求。”

“如果他們願意以離開作爲對我的感謝的話,我會更高興的。”金鬱駭帥氣的聳了下肩,起身道:“今晚的主菜我非常滿意,已經無需我待在這裡提供更完美的建議了。那麼,你忙吧,我先去做別的事了。”

“好的。”她點頭,捧着一籃蔬菜準備目送他離開餐桌之後,就轉身回廚房做自己的工作去。

金鬱騏露出訓練有素的完美微笑——這笑容曾經秒殺不少純情少女和知性熟女,自此奠定他在美食界的貴公子地位,並且曾多次將那個號稱“前”廚藝界第一美男子秋星華給擠下第一名寶座。可惜他閃亮的笑容甚至沒有辦法掛在臉上超過三秒鐘,隨即很不華麗的頓住了,只因爲他的目光不小心掃到她穿着套頭高領線衫的頸項處……天氣有些涼了,而她也將自己遮得夠密,但一枚曖昧的粉紅色吻痕,由於被種下的位置太高——就在耳朵下方三公分處,非套頭高領衣料所能遮蔽得住,於是,便被金鬱騏看到了。

一抹小小的粉紅,很不起眼,若不是因爲站得近、加上他向來明察秋毫,任誰都會徹底忽略過去的。但落入金鬱騏眼中,卻無疑像是西班牙鬥牛士手中挑釁狂揮的那塊紅布,正在向他赤裸裸的示威着……金鬱騏很不高興,非常不高興!

他覺得他的領域被侵犯了!

那個男人!

就算他現在是奉嫺的男朋友好了,可是相較於奉嫺的未來身分——金鬱騏夫人——來說,他在屬於金鬱騏的領地撒野,實在是太放肆、太不可原諒了!

那個男人,需要被“好好”的提醒提醒!金鬱騏眯着眼,冷冷的想着。

奉嫺不得不懷疑金鬱騏是不是跟她有仇。

如果他想害死她的話,那就繼續每天像只蒼蠅圍着她飛來飛去好了!

他到底知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樣的情況?難道他回來就只是爲了報復她提出離職、讓他沒面子這件事嗎?

還是說,他終於被壓力逼瘋了?l有誰能告訴她,這個金大少到底吃錯了什麼藥?明明前幾天還對於她的男朋友這個話題談得滿愉快的不是嗎?如果她的記憶力沒有問題,他明明說了要邀請她的男朋友吃飯,那姿態誠懇得像是打算包個超級大紅包來祝福他們百年好合的好上司,就只差自薦當主婚人了,怎麼轉眼間,他就鮮花素果供上?這種行爲若不是爲了探病或掃墓的話,就只會是追求了。

金鬱騏竟然在追求她!

他瘋了嗎?

當她收到第四束紮成心型的九十九朵玫瑰花之後,那些天天在金家出入的不明人士開始正眼看她,把她列爲重要“保護”目標之一,而不是平常那樣只把當成金宅的員工、重要性居末的那一種了。

從“煮飯婆”晉升爲“少爺的女人”,差別在於前者就算每天在眼前晃,仍然被當成隱形狀態;後者則是萬衆矚目,走到哪,都有人密切盯着。

在奉嫺打算揪住金鬱騏再來好好談一次時,別人卻已經先找上她了。

在她收到第五束玫瑰的那天,有三輛豪華奔馳房車駛進金家,載來三名“主子級”人物。

這三名長得很黑道的女士,招奉嫺到她們眼前站着,然後三人分據三張沙發,坐姿隨意,卻有一種蓄勢待發的威迫感。

坐在中間主位那名中年婦女簡單的將三人身分介紹了下之後,問道:“你就是奉嫺?”趙永青——金鬱騏的二姨,一個身材很像日本女摔角選手、長相煞氣的中年婦女淡聲問着。

“是的,我是奉嫺。”奉嫺臉色仍然溫和從容,並沒有因爲眼前坐了三個一看就知道是凶神惡煞的大尾人物而稍有畏怯。

“原本只是煮飯的,但現在是最有機會成爲金家少奶奶的人。煮飯煮出這種成就,倒是了不起。”

趙染青!金鬱騏的三姨,長相斯文些,但身材也是偏向魁梧,講話的聲調雖然沒有那麼硬梆梆,但內容可就刻薄多了。

“喜歡一個煮飯的倒沒有什麼了不起的,重點是,好歹也迷個好看點的。我還以爲表哥看上的人是秋家那幾個常常在電視上煮飯的大美人其中一個呢——同樣是煮飯的,社會地位也是差很多啊。”趙純慎——趙染青的女兒,金鬱騏的表妹,撇撇嘴說道。這位表妹年紀很輕,二十歲上下,打扮得很辣,五官並不出色,但精緻的妝容讓她顯得很亮眼,像是隨時可以上電視接受採訪。

“喂!我表哥人呢?”頤指氣使的口氣毫不遮掩。

“他不在。”奉嫺像是沒聽到她們的批評,也沒有被她們高高在上的模樣嚇到或惹怒,只平和的針對問話回答。

“他永遠都不在。哼,沒擔當的小鬼!以爲這樣躲着就沒事了嗎!有本事他就躲一輩子不要出現!”趙永青粗啞的嗓音帶着些微恨鐵不成鋼的怒氣。

“二姊,也許咱這個小外甥這陣子躲着我們派來保護他的人,並不是怕事,更可能是私底下跟什麼我們不知道的人聯繫上了,正在計劃着對付我們這些人,給人騙了也不自知呢。”

“媽,表哥不會以爲我們會害他吧?拜託!他這三十年來可以活得這麼自由自在沒有危險,我們背後出了多少力啊!”趙純慎忍不住大聲說道,一雙眼忿忿的瞪着奉嫺,像是這麼瞪着,就能讓金鬱騏感受到她的憤怒似的。

“他就只是個公子哥兒,吃喝玩樂慣了,一輩子沒幹過什麼正經事,那會知道好歹?咱們纔派幾個人過來保護他,他就嚇個半死,成天躲在外頭,把我們的好心當驢肝肺。要知道,這些人裡也有他母親派過來的人,不信我們也就算了,連他自己的媽都不信,這像什麼話?!”趙染青像是氣憤難平,又像是嘲笑的批評了一長串。

奉嫺只是靜靜站在一邊聽着。

這些人放了這麼多人在這裡,又怎麼會不知道自從他們派人進駐以來,金鬱騏的行蹤便一直成謎;就算人在家裡,也不會露面給外人知道。

金鬱騏毫不在乎讓這些人知道他有辦法可以從這宅子裡神不知鬼不覺的溜出去。

今天出現的這兩位金鬱騏的阿姨以及表妹,算是被撞了大門至今這半個月以來,出入金家的最高等級貴客了。雖然她們一直與這裡毫無往來,而金鬱騏也從未提起,想來金鬱騏對她們陌生的程度,差不多跟她一樣了。不過,金鬱騏的母親竟然還在啊……這個訊息倒是讓奉嫺感到既驚訝又玩味。其它親戚不相往來也就算了,反正一般人對黑道的觀感總是不好,能敬而遠之的,就不會自找麻煩的去湊近。可是,與金鬱騏相處五年以來,卻從來沒有聽金鬱騏談過他的母親;就算他母親可能是一名黑道大姐頭,也不至於讓金鬱騏羞於提起,他不是那樣的人啊。

可他卻是從來沒談過跟他母親有關的話題,所以奉嫺一直以爲他的母親也同樣不在了。

原來,還是在的。

那麼,是什麼情況,會讓母子骨肉至親處得像是形同陌路?

就奉嫺所瞭解的金鬱騏,性格偏向陽光正面,樂觀得近乎輕浮;這樣的評價雖然不是什麼好詞兒,但總比孤傲冷漠好相處太多,所以沒有道理金鬱騏會與自己的母親交惡。在他的生活中,屬於母親那一塊的痕跡完全不存在。這太奇怪了。金鬱騏在人際往來方面是很寬厚的。他的朋友裡不乏圍着他混吃騙喝的酒肉之徒,他自己是知道的,卻不怎麼在意被佔些小小的便宜,甚至常常散財出去,每年捐給不同慈善團體的錢可不是一筆小數字,買間公寓都夠了——雖然這有些沽名釣譽的成分在裡頭。但比起其它只願將錢灑在玩樂上,而吝於分出一毛錢回餿給社會的執垮而言,他這種“僞善”之舉,還是非常可愛的。

他有點虛榮,很愛面子,喜歡出鋒頭,討厭麻煩……真要挑他毛病,足足可以挑出一大串;但金鬱騏就是有着一個獨特的優點,他對每一份情誼都善意對待着,不輕易交惡。就算有人令他覺得很討厭,也會慢慢疏遠,而不會當面給予難堪。每年新年,他都會買十幾打新年賀卡,對通訊錄裡的每個人寄送祝福,有些人甚至不熟到只記得姓名,卻不記得面孔。

所以奉嫺怎麼也無法理解金鬱騏爲什麼這五年來從來沒提過他還在世的母親,這實在不符合他念舊又多情的性格。

“奉嫺,我們今天來,也沒妄想能揪住那小子。他想躲就躲吧,反正他媽媽也快回來了,他還能躲到哪去!他自以爲躲得很好,其實哪裡知道是我們放他一馬的關係。真有心要逮住他,以爲我們真的拿他沒轍?在道上,小看我們赫澤幫的,從來沒有好下場。他應該慶幸,我們對他沒有惡意,而且還一直在保護他。”趙永青粗聲粗氣的哼道,對金鬱騏的行爲極之不滿。

奉嫺只是安靜的聽着,沒有表達一點個人看法。

趙永青盯着她,接着道:

“我不管你主子對你是真心追求還是隻是拖着你當個煙幕彈,想轉移我們的注意力,好讓他在背後胡搞些什麼把戲。那都不重要。總之,他把你拖下水了,就得對你負責。你的安危,掛在他身上,你最好清楚這一點。”

奉嫺微微蹙着眉,擡眸與趙永青對上,仍是不語。

趙純慎嗤笑一聲,加以說明道:

“如果你不明白二姨的意思的話,那我解說一下好了。我二姨的意思是說,現在不管你是真的飛上枝頭,還是隻是被我那表哥利用來轉移我們的注意力,你都得跟我表哥一同擔起他現在肩負的責任。如果你不想發生任何意外的話,那最好牢牢守住我表哥,緊緊抓着他,你的安全才會得到保障。”

奉嫺其實很想告訴這位辣妹,自己的理解力沒有那麼糟糕,而且她這不叫解說,叫轉達。若有人對趙二姨的話聽不明白的話,也不會因爲她的“解說”而更清楚一分。

三人像是下足了馬威,目標達成,準備走人了。

“告訴金鬱騏,我們明天下午三點會再過來,他最好在家。”

在三人充滿威力的目光盯視下,奉嫺低下頭,輕聲道:“如果見到金先生的話,我會轉達。”

“如果你清楚你現在的處境的話,就不會說‘如果’,而是‘一定轉達’。”趙永青搖下這句話,領頭走人。

奉嫺警覺退開,一路縮到牆邊才停止,讓三人以龍行虎步的姿態走出大門。

奉嫺目送她們離去,看着大門自動合上,然後低垂着的目光,定在一旁被忽略得很徹底的玫瑰花束上。

第五束鮮花,仍然是莫名其妙的存在。

就跟她現在面臨的情況相同,都是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