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讓你走嗎,怎麼又回來了?我想一個人靜一靜,可不可以?”飛絮以爲飄雪又回來了,不由皺起眉頭,一副很煩的樣子。
“怎麼了?身體不舒服嗎?”金正期進了病房,見飛絮側身歪在牀上,向內躺着,把東西放在桌子上,在牀邊坐下。
飛絮聽是金正期的聲音,剛纔說那句話不免有些失禮,不過想道歉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對別人來說尚可,想讓飛絮道歉,那是千難萬難,當下,飛絮只是略點了下頭,不予回答。
金正期伸手要去拉被子,道:“小心凍着,外面又下雪了。”不想被飛絮伸手給擋住,道:“不想蓋,就這樣躺着。”
“小心凍壞了。”金正期仍是要拉,飛絮堅持不許,道;“凍死算了,我又不是什麼好人。”
金正期聽了有點摸不着頭腦,道:“怎麼突然說起自己不是好人了?你不是好人,天底下就沒有好人了。”
飛絮哼了一聲,道:“我要是好人,天底那就沒有壞人了。”
金正期見飛絮揹着脾氣,不和她鬥嘴,道:“對了,我買了刀削炒麪,你要不要吃?”說着起身要過去拿。
不想飛絮竟道:“我從不吃刀削炒麪的,難吃死了,難道你不知道嗎?”
金正期心裡一怔,看來這丫還在念着何從那個混蛋,因爲要忘記他,所以現在連自己喜歡吃的東西都不吃了。
他頓了一下,道:“偶爾聽你妹妹說你喜歡吃的,真的不吃嗎,是一家專業經營刀削麪的店面做的,可是非常好吃的哦?!”
飛絮不說話,仍躺着,只當作聽不到,實則心裡有些矛盾,也不知怎麼,一大早醒來,就特別想吃刀削炒麪,可一想起刀削炒麪,就會想起那個薄情無義的男人,可真是一件很遺憾的事情。
“真的不吃嗎?這家生意可好得不得了呢,我去的時候都差點就排隊了,聽說這一帶就這家的刀削麪是最出名的了,你真的不想嚐嚐嗎?”
其實,金正期說着這樣的話的時候,自己也很矛盾,希望飛絮吃的同時,又不希望她吃,想看着她吃着開心的樣子,又怕她吃麪的時候想起另一個男人,那樣,她就會無視自己的存在。
人生中,爲什麼會有這麼多的矛盾。
飛絮本來一大早就莫名奇妙地想吃刀削炒麪,雖然已經決定不吃,但現在聽着金正期說着這樣誘人的話,不覺很動心,想吃,可又想戒,想剛纔想暗暗地發誓:這一輩子都不會再吃刀削炒麪的,可是現在——
“真可惜,不吃的話那我可要倒掉了,因爲我早上吃過了早餐來的,留的話,這樣的天氣,一定就不好吃,難道真的要倒掉麼,好可惜,不過也沒有辦法。”金正期說着試着起身,作欲過去拿了倒掉的樣子,不想飛絮真的沒有動,也沒有說什麼,心裡不免閃過一絲興奮。
本來只是嘗試,以爲飛絮一定會阻止,但現在她什麼也沒有說,金正期倒不知怎麼辦好了,倒吧,分明知道飛絮是喜歡吃的,只是強行不吃,如果自己把她喜歡吃的東西給倒了,她一定會很生氣,很不高興的,可是,不倒呢,話已經出口了,這可怎麼辦纔好。
又見飄雪帶來的東西飛絮也沒有吃,她倦倦地躺着,心裡不由有些難受,想飛絮都這樣了,我卻還這麼小氣,就算她真的還喜歡着那個男人,想着那個男人,又怎麼樣呢,都已經答應嫁給我了,作業男人,我這樣想,這樣的行爲,是不是有些小氣了,真不應該如此。
這樣一想,此時他是真心希望飛絮吃了,走過去將蓋子打開,番茄和皮芽子(洋蔥)混合在一起的香氣溢出來,讓人聞着不由流口水。
聞着這香氣,飛絮頓感飢餓起來,肚子也與時俱進地咕了一下,金正期聽到,不由笑起來,飛絮也笑着坐起來,道:“雖然不想吃,可是肚子好像有意見似的,有些爲難呢。”
“好啦,吃吧,我不會介意的。”金正期見飛絮要起牀吃東西,心裡舒服多了,一時高興,有點口無遮攔。
“嗯?”飛絮看了金正期一眼,道:“介意什麼?”
金正期趕緊搖頭,道:“什麼?我說介意了沒,有嗎?我怎麼不記得了,哈哈。”那副表情,完全一副十足的傻冒。
飛絮並沒有多想,起身坐起來,見金正期把飯煲端過來,只得接了,道:“我自己有手有腳,不用對我這麼好。”
金正期笑道:“怎麼說你也是病人,照顧你是我應該做的事情。”
“不需要。”飛絮說着起身,還是走到餐桌前坐下來吃,仔細聞了一下,感嘆道:“真的好香,好回憶的味道啊,一吃起來,好像就想起了過去的美好時光。”
飛絮的這句話完全是無意地感嘆,只是言者野外意,聽者有心,金正期心裡不禁一酸,心想那美好的回憶一定是關於她和那個男人的吧,我怎麼會這麼傻,明知她吃刀削麪會勾起她的回憶,爲什麼還要買來。
此時,飛絮香香地吃起刀削麪來,不時地說好,吃得津津有味,金正期看着,心裡又後悔起來。
飯後,金正期幫着收了飯煲,見一大份刀削炒麪,居然被飛絮給吃完了,心裡說不出的滋味。
這是醫院後面的花園式的療養院,每天早飯後,都要出去走一會,或者坐一會,呼吸一下新鮮空氣,提神靜氣,醫生說對身體有好處。前段日子,飛絮身體不好,都是由金正期抱着出去,放在輪椅上,推着四下走走,既管她話很少,但對金正期來說,這樣的時光是最幸福的時刻。
不管公司有什麼事,有多忙,晚上加班到幾點,他都會一大早就過來,陪着飛絮在花園裡走一會,遇到其他的人,會很高興地和別人打招呼,那份幸福那麼明顯地彰顯在他的臉上,而當有人對飛絮說:你真幸福,有個這麼關心體貼的老公時,他的興奮就更無以復加了,簡值立即死去也是心甘情願。
甚至,他變態地希望飛絮的身體不要康復,就這樣,他每天可以推着她,陪在她身邊,這種想法,其實已經暗含了對未來的擔心,他對飛絮的性格是瞭解的。
“出去走走吧。”金正期說着走近飛絮,要伸手抱起她,把她放車裡,飛絮擋住他的手,道:“不用,現在我自己可以走了,不用再麻煩你了。”
她這麼一攔,金正期的手臂不由僵在那裡,心裡有點不是滋味,道:“真的可以了嗎?”
飛絮點了點頭,道:“都基本上已經恢復了,自己走路也沒問題,對了,其實你現在都可以不用每天來看我的,而且我已經決定出院了。”
“出院?”金正期道,“現在怎麼可以,醫生說還是留在醫院裡的好,可以更方便地檢查。”
“不用,真的,我自己可以感覺得到,而且還是感覺家裡比較舒服,在這裡一點兒也不自由,像個籠子裡的鳥是的,難道你不希望我自由嗎?”飛絮看着金正期,這話問得他無話,只得點頭,道:“只要你覺得好就好,不過——”
“不用不過了,我已經決定了,難道你認爲你可以改變我的決定嗎?”聽飛絮這麼一說,金正期徹底無話可說了,飛絮的性格他是瞭解的,她決定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能更改,而且人很自私,從不委曲求全,對出院的決定,金正期雖覺不好,但也只得認可,不過仍是打算再和醫生談談,看能否能過醫生把飛絮勸住。
這樣想,其實金正期還是有私心的,因爲在醫院,自己可以隨意出入,來看飛絮,而一旦飛絮回家,既管也可以去看她,但她和父母一起住,總不能這麼隨便,夜裡,更是不能去看她。
飛絮去換鞋,金正期趕緊把鞋櫃打開,道:“要不就穿託鞋吧,這樣平衡些,小心摔倒了。”
“我又不是林黛玉,一陣風就吹倒了。”飛絮說着矮身尋了那雙降紅色羊皮的高跟皮靴。
“林黛玉是誰?”金正期道,“你同學?還是朋友?”
這話,讓飛絮幾乎不曾崩潰,忍了半天,還是決定不回答,心想和何從至少還能談談《紅樓夢》,來點雅的東西,眼前這人可真是個大俗人,雖然也縱橫商場,可文化修養真的有點欠缺。
金正期見飛絮坐下穿靴子,怕她不好穿,走到她面前,蹲下來,伸手就要幫忙,飛絮看了她一眼,道:“幹嘛?一個大男人,難道這種事情也要做嗎?”
一句話,把金正期說得臉上通紅,又感委屈之極,心想自己一心討好你,你卻這麼說我,真是太失望了。
只是他這一舉止,也讓飛絮想起那個男人來,不請的話,他是絕對不會爲你服務的,其實他真的不夠溫柔,也不夠體貼,可爲什麼就偏偏那麼喜歡他呢,真的是男不壞,女不愛嗎?
不過,在接下來談起有關婚禮的一些事情時,讓金正期不由更加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