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許衛那邊,雖被欽差橫裡插了一槓,卻並沒有什麼大的損失。
那天是中秋節,他們將酒宴擺在前院裡,一邊飲酒一邊賞月。阿雯望着明月,忽然悲從心來,哽咽地說:“這個時候,本來是一家團圓的好日子,但不知我那兩個妹妹,在宮中可好?”
一句話提醒了母親,她也長嘆着說:“是啊,她們雖非我親生,但自從進了我家,認我爲母,我也視如己出。現在入了深宮,千萬不要出什麼事啊。”說得許衛有點煩躁,他剛要解釋,這樣一來,自己的女兒就脫了危險,既不用進宮,也不需要嫁給那個花花公子了,但就在這時,忽聽一個宏亮的聲音傳來:“哈哈,原來你們在此賞月啊,我們也來了。”
許衛一看,來的竟是焦氏父子。
一家子目瞪口呆,實在沒料到知府和公子不請自來。
阿雯也無法迴避了,只好上前見過他們。
而這一見,登時讓焦重和焦藩喜出望外。
原來阿雯是個更絕色的美人,只是當時見到時又是病容又是嘔吐。現在見到真面目,焦藩的花心,一下子膨脹了……
焦藩當場提出,要向許家再次提婚,要求娶阿雯爲妻。
許衛連忙推託,說早先已經將大梅許配給焦公子,只是因爲來了欽差,強行將大梅與小梅都列爲徵召嬪妃的對象,生生把大梅和焦公子的婚事給扯斷了,雖然焦公子沒有娶到大梅,但許家當初是允婚的,這事不能再由許家來承擔責任了。既然焦公子沒能娶到許家的小姐,還是另選他家再娶吧。
但焦藩哪裡肯依呢,說那都是欽差不講道理,破壞了他與大梅美好的婚事,畢竟他與大梅並未成婚,許家還欠着他一個新婚子,那就讓阿雯來彌補了,那不是正好嗎?
焦重當然也順從兒子的願望,他本來爲自己在欽差面前多嘴,把飲差引到許家,致使欽差在相中小梅後還順帶把大梅也帶走,破壞了兒子的婚事而懊悔呢,現在看到許衛的親生女原是這般美貌,當然更歡喜了,說什麼也要求許衛答應這樁婚事。
不管許衛再怎麼機智,也無法推託這門婚事了。
許衛對此十分沮喪。他更沒有料到,最壞的結果還在後面。兩年以後的一天,從京城傳來恐怖消息,皇帝酒後突然大發脾氣,下令斬掉了後宮三百嬪妃,其中就有大梅和小梅。
許衛悲痛不已。可沒過多久,有一個更驚人的消息傳來,阿雯嫁到焦家後,受不了焦藩的惡劣個性,一個月夜在遭到焦藩毒打後,憤然跳井自殺了……
噩耗傳來,許衛大叫一聲,當即一口鮮血噴涌而出。他操起一把刀,直向知府家奔去……
我接續到這裡,問道:“好了,我給你接上了故事下半段,但往下還應該有結局,這個結局,還是請你自己繼續接完吧。”
“什麼,還有個結局。”
“對呀,這個故事還沒有完吧。”
“可是你讓我說什麼?”
“首先你說說,我這樣接對不對?是你本來要講而沒講的內容,是不是?”
他只好承認了,“沒錯,你講的東西,正是我本來要講的,沒想到你跟我一樣清楚。這個故事不是別人發在哪裡,我正好看到了然後再說的,完全是我自己原創的,你也知道我讀書時最愛搞創作,曾經在雜誌上發表過散文和小說,這個故事是我去年創作的,還沒有拿出去發表呢,沒想到你居然知道我是怎麼寫的。”
“是你去年創作的,你可沒有跟我透露過啊,我更沒有偷看過你的作品。”我聲明道。
“那你怎麼會按着我寫的東西接這個尾巴的?”他很是不解,“說得那麼完整。”
“這就是我的本事啊,對你的作品還有人品,都一目瞭然。”
“不可能,你一定偷看過我這個作品了,是用黑客手段潛入我家裡的筆記本電腦纔看到的吧?”
“我靠,我閒得蛋疼,要來看你的東西。我真做黑客還是去偷看大師的作品吧,比如莫言的,人家好歹是諾杯子獎,你算甚麼,不說你狗屁玩意已經客氣了,我哪會關注呢。我完全是憑我的火眼金睛看到的。你自己也得了異術了,應該知道對我來說這不是難事。”
“那你說這個故事還有結局?”
“怎麼,你認爲沒有了?”
“可我當時寫到這裡就結束了,下面沒有了。”
我笑起來:“你說沒有了,但我說應該有,許衛不是拿着刀,直奔知府家去了嗎?那麼他會怎麼樣呢?到了知府府上是大開殺戒呢,還是被焦府的衛兵給拿下了?或者被當場刺殺了?他最後的命運又是怎樣的?是與焦重同歸於盡,還是被焦家逮捕,上報皇帝后被治罪了?皇帝會治他什麼罪?賜死還是關進大牢?總之還有很多的事情沒有交代嘛。”
他頓時支支吾吾了,好一會才泄氣地說:“你說的這些,我根本沒有考慮過。寫故事,只能見好就收,後面誰去再管呢。”
“那不行,既然你拿這個故事來考驗我,我也有責任幫你完善這個故事,總不能拿個沒結局的東西來搪塞呀,快點把尾巴接上,我要看看合不合理。”我催促他。
杜大保想了想,轉移話題說:“這樣吧,這個故事就到這裡了,咱們也不說誰輸誰贏,我還是接着再說一個,重新來考你,好不好?”
我斷然拒絕:“不行,你說過一個,就沒有資格再說另一個了,現在應該輪到我說了。”
“你還要考我?”
“當然。”
“那好吧,你說一個,我聽聽。”
“你要聽好了,我說到中途,可能也會像你一樣要你往下接續的。”我提醒道。
我講了起來——
有一天早上,海寧知縣肖恆像往常一樣在翻閱公文,幹辦馬初進來說,外面來了一個人,有情況要彙報。肖恆吩咐叫那人進來。
來的是一個普通男人。他對肖恆說:“老爺,昨夜三更時分,我經過常均大人的居所前,藉着月色看見,常大人和他兒子擡着一個麻袋,從他們家出來。當時我也沒多想,管自就回家了。但躺在牀上卻覺得,此事有些古怪,因爲他們擡着的麻袋裡,裝的好像是個人……”
肖恆聽到這裡,哦了一聲:“擡的是個人?你有沒有看清?”
“我沒法看清楚,只是覺得有點像。”
“他們往哪裡走的?”
“往西走的,但去哪裡不知道,因爲我回家了。”
肖恆誇讚那人幾句,說他警惕性好,發現問題能來縣衙彙報,並叮囑他先不要將此事張揚開去。
那人走後,肖恆問馬初怎麼看。馬初笑道:“老爺,此人雖好意來報案,但僅憑他所看到的,無法立案吧。再說您作爲縣令,總不能去調查常大人吧?”
馬初的話有道理,這個常均不是一般人,曾是清朝同治年間的進士,進過翰林院,出任過兩湖巡撫,甚至代理過大理寺正卿,如今辭官回鄉,隱居在海寧屬下的梧桐鎮上,仍是當地人眼中的大人物。
肖恆點着頭說:“這個我也明白。但既然有人前來報告,我總得了解一下吧。”當下他帶着馬初前去拜訪常大人。
常均的居所在梧桐鎮的末尾,藏在一片破舊的民居里。肖恆上前敲門。門開了,正是常均本人。
“啊,是肖老弟啊,請進請進。”常均滿臉堆笑,熱情地迎接。
他們在客屋裡落座。寒喧一番後肖恆試探地說:“我聽說大人和公子,深更半夜還要自己擡東西出去處理,真是太辛苦了。”
常均聽了,露出疑惑的神色。“此話怎講?誰看見我們深夜擡東西出去?”
“是我的一個衙役巡夜,無意中看到的。”
常均哈哈笑着說:“你的衙役一定看錯了,我家的人從來沒有在半夜出過門啊……”
聊了一會,肖恆就起身告辭。
走出常家,馬初問:“老爺,您怎麼看的?”
肖恆緩緩地說:“我本以爲,常大人會解釋爲什麼擡東西出門,沒想到他竟一口否定了,這反而顯出他是刻意隱瞞。你想啊,那人明確說過,他看到他們擡着東西從家裡出來,可常大人卻一口咬定他們家的人從沒有半夜出門,這樣推得乾淨,反而很可疑。”
那麼接下來怎麼辦?
如果常均是平民,可以找那人來對質,但他身份特殊,不可以這麼對待。
肖恆只好先來一番推論。他說:“我們現在假定,常大人父子所擡的麻袋裡裝的是一個人,這個人不會是活的,肯定是屍體。三更半夜,擡着一具屍體要幹什麼?當然是想去埋掉。他們往西走的,西邊就有一片墳地,但這片墳地屬於小鎮外的西陽莊,鄉下人極講究規矩,不屬自己莊裡的人,死了不能埋到這片地裡。那麼,常大人會將屍體埋到哪裡呢?我們往那個方向去看看。”
於是兩人沿着出鎮的路,一路往西尋去。
西邊確實有一片墳地,但他們沒有停留,越過以後繼續往西,一直走了十里左右,找不到什麼痕跡。
肖恆又分析,常大人從小在此出生,知道當地是平原水鄉,沒有荒山野坡可以拋屍,如果埋在哪塊地上,會被輕易發現。那麼有沒有可能綁石沉河呢?
他們又往附近的河道邊尋找,也沒發現什麼蛛絲馬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