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麼和媽媽交待呢?”雖然事先已經由愛娜編排好對策,並和蘭德爾一起演練過幾次,按說臺詞也該背得純熟了,但一站在家門口,凌天還是有些畏懼。在媽媽面前撒謊,這還是頭一次;不過,總不能跟她實話實說吧?那後果說不定會更糟……
一旁的蘭德爾看出了他的畏難情緒,連忙爲他打氣:“不用怕,有我在呢!不管你怎麼說,我都會幫你圓謊的。”
“好……好吧。”凌天勉強答應,不過心裡不免還有些忐忑。沒想到,他剛把手掏出電子鑰匙,還沒去開門,門就打開了。
“小天!”頭髮有些雜亂、臉色也有些憔悴的媽媽先是一愕,等看清楚是凌天沒錯後,馬上將他緊緊摟在懷裡,勒得凌天差點喘不上氣來。“你去哪裡了?怎麼也不告訴媽媽一聲?你知道媽媽有多擔心嗎?你這孩子……不過,回來就好、回來就好……”
看到這場面,蘭德爾有些尷尬,本以爲凌天的媽媽是過於嚴厲纔不讓他隨便出去,沒想到她竟然是如此愛着凌天,雖然這愛的方式並不太適合男孩子。俗話總說“捧在手裡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大致就是這樣。“要是我媽媽也這樣,我可受不了……不過,我也沒有這樣的媽媽……”無奈地笑了笑,蘭德爾上前一步,問候道:“阿……阿姨,您好……”
凌天的媽媽一擡頭,將目光從凌天臉上移開,這才發現外面還站着一個陌生的男孩子。她剛要說什麼,卻渾身一震,瞪着蘭德爾的臉發起愣來。
“阿姨,我是凌天的同學,不好意思,昨天……昨天凌天幫我輔導功課,後來一晚就在我家住下了,我也忘了讓他告訴您,讓您擔心了,真是對不起!”本來編得挺順的瞎話,不知怎的,連蘭德爾也說得不順,因爲凌天的媽媽一直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臉,盯得他心裡直發毛。“莫非我說錯什麼了?還是表情不自然?”蘭德爾心裡嘀咕,可觀察了一陣,凌天的媽媽似乎不是從他的話裡找出了什麼破綻,而只是在凝視他的臉。蘭德爾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臉,也沒發覺什麼異樣,只好問道:“阿姨,你怎麼了?”可一連叫了幾聲,凌天的媽媽都沒反應,直到蘭德爾加大聲音,她纔回過味來,胡亂擺着手道:“啊!沒什麼……沒什麼……”
“真的沒什麼嗎?”蘭德爾不禁懷疑,因爲看她的反應,絕對不像沒事的樣子。
“哦……你是凌天的同學,對吧?嗯……謝謝你送他回來……嗯……進來、進來坐坐吧!”凌天的媽媽格外熱情地將蘭德爾向屋裡請,而且從她的眼中,還能看到期許的目光。這突如其來的熱情有點讓蘭德爾感到意外,不過他還是覺得凌天的媽媽表現得有些異常,似乎一幅言不由衷、欲言又止的樣子。“好奇怪啊……這是爲什麼呢?”帶着這份疑惑,他走進了凌天的家。
這是一個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家,既沒有富貴人家那種充滿銅臭的奢華,倒也不至於如何寒酸。傢俱的樣式並不如何講究,用起來卻很舒適,一些精巧的裝飾也爲家裡增添了靚麗的色彩,看得出在佈置上花了一番心思。這還只是初步印象,等蘭德爾仔細打量那些陳設時,眼前不禁一亮——家中的主人似乎對古物有着特殊的愛好,許多看上去有些年頭、並不光彩照人的舊東西怪不得風格超凡脫俗,原來竟是許多大博物館中都夢寐以求卻沒有機會獲得的稀世珍品!在只認識金銀珠寶的庸人眼裡它們或許一錢不值,但在行家那裡,它們纔是超越了材質本身,真正凝聚了人類智慧與創造力的寶物,無論歷史價值還是藝術價值都不可估量。
楊玉環盛荔枝用的瓷盤、趙飛燕所用的精巧碧玉飯碗、耶穌基督在最後的晚餐上所使用的牙籤、哥倫布寫航海日記用的鵝毛筆……蘭德爾越看越嘖嘖稱奇。最後,他將目光停留在一個生着些許綠鏽的膽形黃銅瓶上,屏住呼吸,端起來仔細把玩一番,不禁叫出聲來:“這是!這是!!!”
“你也認得它?”凌天的媽媽問。
蘭德爾轉頭看了一眼,她似乎並不怎麼驚訝,反而帶着又要笑又要哭的複雜神情。蘭德爾想不明白這神情究竟代表什麼,於是就先說了:“如果我沒看走眼的話,這應該是《一千零一夜》中大衛的兒子、蘇里曼-本-達伍德用來封印魔鬼的那個瓶子!當年漁夫再次放出魔鬼後,瓶子就被踢入了大海,如果能找到帶有蘇里曼印章的蓋子,這將是一件非常牢固的封魔器。”
“果然……你也認得這件銅瓶……”凌天的媽媽欣慰地笑了,繼而又有淚水淌落下來。
蘭德爾一怔,就連凌天也不知道媽媽想起了什麼傷心事,關切地問:“媽媽,媽媽,你怎麼了?”
“沒什麼……我只是、只是想起了過去的一些事……”凌天的媽媽用手背拭去眼角的淚水,對蘭德爾說:“小兄弟,來,這邊坐,我把一切慢慢告訴你……”不知不覺,她連對蘭德爾的稱呼也變了。
茫然不解的蘭德爾和凌天都坐下,凌天的媽媽則轉身去廚房沏了兩杯熱可可和一杯清茶,用盤子端來放在沙發前面的茶几上,然後才坐下。“看了這個,你應該就能猜出爲什麼我見到你時很吃驚了。”凌天的媽媽伸手從項下解下一條銀色的項鍊,在紅寶石墜子上輕輕一按,墜子自動打開。原來它不是一整塊寶石,而是一個做工極爲精巧的匣子,裡面藏着極微小的機械裝置,在空中投射出立體畫面。那是四個人的合影,前排是兩個十五六歲年紀的少男少女。站在左邊的少年身着白色的禮服,裡面的襯衫則是黑色,他有着純淨蔚藍色的雙眸和一頭扎眼的蒼白頭髮,臉上的神情有些冷漠,沒有正視畫面正前方,而是把頭歪向側面,似乎若有所思。他右邊的少女黑髮黑眸,身着聖潔的白羽製成的長裙,親熱地摟着他的左臂,將半個身子都倚靠在他身上,笑得天真爛漫。後排是兩個年輕人,一個是典型的亞洲人,眉宇間透着自信,肩頭站着一隻孤傲的金鷹;另一個則有着耀眼的紅髮,而且頭髮衝冠一樣高高豎起,像個雞冠似的,額頭束着一條藍色絲帶。他們的服飾樣式有些復古,類似古代武士,但細部所用裝飾顯然都是超現代的產物,即便是宇航員所穿的太空服也相形見絀。
凌天瞪大眼睛,看看立體圖像,又看看蘭德爾,指着畫面中的白頭髮少年道:“跟你好像啊!”蘭德爾點點頭,苦笑一下。不用旁人說,他自己知道得更清楚,這是幾萬年前冥府幾位最著名英雄的合影,那個白髮少年就是如今沉睡在他體內的另一個意識——雷,而雷身邊的少女就是愛切斯,後排肩膀上站着金鷹的就是蘭德爾的父親神龍槍戰王,旁邊的紅髮男子不用說一定是聖火槍戰王。經過幾萬年,即便是存在最久遠的神界,也已經物是人非。跟雷長得幾乎一模一樣的蘭德爾性格完全相反,變得很天真快樂;而重生www.Freexs.Cc的愛切斯則不再抱有天真的幻想,變成了那個總讓蘭德爾說“搞不懂女人的心思”的老姐葉穎。想到這裡,蘭德爾不禁又是一陣苦笑,按理說,神應該擺脫了命運的羈絆,能夠自己把握自己的未來纔對,可說不定卻陷得更深。
“那是你,或者說,曾經是你,對吧?”凌天的媽媽端起杯子啜了一口清茶,輕聲說道。
德爾終於明白了,他一直以爲凌天的媽媽並不知道自己丈夫的真實身份,以爲他只是普通人,可看樣子,她不僅知道,還知道得很清楚。不過這就怪了,既然她什麼都知道,爲什麼還總要擔心凌天的安全呢?
凌天的媽媽微微一笑,開口道:“十六年了,我也快從一個熱衷冒險的考古學家變成職業家庭主婦了,還是頭一次有機會向別人敞開心扉呢……”
“咦?!”凌天特別驚訝,他從來都沒想象到,自己的媽媽以前居然是考古學家,還熱衷冒險。這對於一個整天嘮叨着“安全第一”的家庭主婦來說簡直匪夷所思!
“從哪裡說起好呢?就從這個瓶子說吧!那是我第一次遇到那個火一樣的男人,那時我還不知道他會成爲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
*****
那已經是距今足足四百二十七年前的事了。那時候,她既不是凌天的媽媽,也不是自由撰稿人梅玲,而是個叫凌梅的清純女孩。
那年,年僅24歲的玲梅已經成了超考古系的博士研究生,雖然父親是超考古界赫赫有名的凌新傑博士,但凌梅一心想憑藉自己的發現和研究成果闖出一番名聲來,因此拒絕了父親的邀請,執意和自己的導師——馬丁-莫內斯蒂埃博士一起在波斯灣尋找跟《一千零一夜》相關的遺蹟。
“所謂‘超考古’,就是追尋人類歷史中失落的超現代文明的學科。我們不用去管神話中說了什麼,不用去管外星人留下了什麼足跡,先要追根溯源,復原出人類祖先文明的輝煌。我相信,人類歷史上,曾經經歷過更繁榮興盛的時代,卻出於某種原因而失落於歷史長河之中。以我們今天所用的很多物品來說,在古人眼中都是神奇的魔法,按此推論,古人所說的魔法,或許就是使用起來更便捷的科技。想想吧,很多科技不用費力研究,只要仔細尋找,就能從某個角落中發掘出來,這難道不令人興奮、不令人期待麼?我們相信,超考古的成就將會極大地促動現有科技水平的發展,或許還能將人類跳躍式地引領到難以想象的階段!”這是凌梅至今還不能忘記的話語,也是她進入大學校園後第一次真正感興趣的講座的內容。正是這次講座,影響了她的選擇,也改變了她的命運,本來她可是沒興趣跟一年都見不到幾次,總是風塵僕僕、“土人”一樣的父親從事相同職業的。“不就是挖來挖去、偷墳掘墓嗎?”每當回憶起中學時代的自己竟然對考古下了這樣的定義時,凌梅都會爲當初的無知而感到慚愧。
那天,坐在搖曳不定的船上,遙望着充滿異國情調的海灘、裝飾着新月的圓頂波斯風建築,凌梅耐心地觀看馬丁博士操作儀器,用潛水機器人對海面下的古城遺蹟進行勘查。根據古籍中支離破碎的記載和從民間傳說中搜集到的線索推測,《一千零一夜》中提到的曾經被邪惡魔法詛咒的黑島國應該沉入了海底,而潛水機器人下水不久,竟然真的找到了城市遺址,雖然是不是黑島國還有待進一步考察,不過考古隊員的心情已經大爲振奮。
“博士,你知道嗎,我當初可是受了你的蠱惑才決定投身超考古事業的喔!”凌梅一邊回憶馬丁博士在那次講座中慷慨陳辭的樣子,一邊用半開玩笑的語氣對馬丁說。
“哦,是嗎?”馬丁博士將視線從遙控器屏幕上移開,擡起頭,望着這位楚楚動人的女弟子。事實上,雖然是師徒關係,但他們之間的年齡差距只有六歲,一場因崇拜而生的師生戀正處於積極的萌芽期。
“是呀!”凌梅的臉頰變得緋紅。她希望年輕的導師能說些喜歡她的話,哪怕只是一句。
但馬丁博士卻也在等待對方主動示愛,他流露出饒有興趣的神情,試圖鼓勵凌梅繼續說下去。
“我是說……”凌梅一邊觀察馬丁的反應,一邊慌亂地尋找別的話題,支支吾吾了半天,其實連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說了些什麼。最後好容易,她才說出一句“這次……應該能有重大收穫吧”,如釋重負地送了口氣。
聽到這樣的話,馬丁顯然有些失落,但他微笑着,掩飾着心中的失望:“是啊,你看,從這遺址的規模就能推測,當年的城市一定相當繁盛。運氣好的話,我們說不定還能看到故事中黑奴用來養傷的圓頂哀悼室呢!”
“該不會還能找到盛着老鼠骨頭的銅盆和裝剩湯的罐子吧?”
兩人都哈哈大笑,心裡卻不約而同地失望着。其實,這兩個所謂的“失望”本是一個彼此相愛的兩半,只不過由於誰都覺得這“愛”字難以啓齒,二人便與這愛失之交臂。
彼此傾訴愛意是那麼困難麼?我不知道。反正,心靈封閉而造成的無形障壁,阻住了暗戀對象之間本可以很幸福的愛。
幸福與不幸的差別,往往就在一線之間。“禍兮福之所依,福兮禍之所伏”,這是閃耀着古人智慧光芒的名句。福禍轉變無常,也許,昨天還刻骨銘心的相戀,今天就演變成無法忘卻的憎恨。
也許,因愛生恨,纔是最可悲的。
由於保存完整的城市遺址太過誘人,馬丁博士等不及機器人的探索,決定親自潛入水下到那裡探索。雖然知道存在一定危險,凌梅還是自告奮勇一同前往,她覺得神秘的水下有什麼東西在吸引自己。換好潛水服,檢查好氧氣容量,加上馬丁博士和凌梅,一共七個人一同下到海里。
由於事先預計到會有水下考古內容,凌梅特地接受了專業的潛水訓練,因此來到幽暗的水下後並不緊張。不過與從屏幕上看截然不同,真實的城市遺蹟在身邊一下變得十分高大,相當具有震撼力。經過蹲守在陵寢地宮中進行了長達一個月研究的洗禮,凌梅已經對缺乏光線的封閉環境具有了相當程度的適應能力,但高大的石柱、深邃的宮殿,加上深水的壓力,還是給人以無形的壓力,讓人總有一種錯覺,彷彿周圍有什麼東西在黑暗中注視着你。幸好這座伊斯蘭風格的城市中沒有什麼雕塑,否則在這光線不足的環境下猛地看到真人一樣大小的殘破雕塑才更瘮人。
幾個人緊密組成隊伍,像魚兒一樣在水中游動着,還根據任務分配的不同,用水下專用的紙筆、照相機、攝像機記錄下沿途所見的一切。突然,一位姓唐的學長大叫起來:“有東西在發光!”起初別人還不信,可停下來順着他指的方向一看,才發現確實有什麼東西在一座已經倒塌了一半的方形圓頂建築中發出藍光。不過那光不是持續發出的,而是一會亮起來,一會又黯淡下去。“該不會是海里的怪魚吧?我聽說有的魚會用發光的器官作爲誘餌來引獵物上鉤,然後突然張嘴吃掉。”“怪魚還好,要是碰上海里不知名的怪物,死了都不知道找誰報仇。”衆人七嘴八舌地議論開來,到最後,把宿舍秉燭夜談講述的怪談紛紛抖落出來,說得凌梅身上一陣陣發冷,不由自主去摸腰間攜帶的“武器”——一柄鋒利的匕首和可以發射小型魚叉的槍,那可不是爲了對付海底的怪物準備的,也不知道能頂多少用。
“你們說夠了沒有?什麼怪物、怪物的?還貞子、花子呢!”還是領隊的馬丁博士有威嚴,一開口就把其他人都鎮住了。“我們一起過去看看,說不定那就是我們要尋找的重大發現呢!”他一招呼,領頭向藏有發光物的建築游去。凌梅緊張的心情稍微緩解,這時聽到了馬丁博士通過私人頻道說的話:“別怕,他們就是想嚇唬你呢!一個女孩子跟男人一樣進行超考古,他們都不服。放心,有我在,他們不敢欺負你,待會誰要是犯壞裝神弄鬼嚇唬你,我讓他們拿不到學位!”聽了這話,凌梅心裡升騰起一陣暖意,不過暖意很快又被一陣突如其來的寒流驅走。
“不會塌吧?”望着已經坍了一半的屋頂,一位有着美洲印第安人血統的學長不無擔心地說。凌梅已經不記得他那繞嘴的姓名,只記得他是一個高大帥氣的小夥子,皮膚總煥發着健康的古銅光澤,印第安名字翻譯過來就是“頑石”的意思,這也成了他後來在學校裡的綽號。
馬上有人拿他的綽號開起玩笑:“你不是頑石嗎?還怕砸着?哈哈……”
那個純樸的小夥子靦腆地笑了笑,雖然看不到他的臉,凌梅還是能想象出他那時訕訕的樣子。就這樣,幾個人大致排成一列,魚貫而入。
建築裡的空間比想象中複雜,並不是就一個大廳、發光物就放在大廳正中央那麼簡單,發出詭異光芒的東西還隱藏在黑暗的迴廊深處。那時候,凌梅有種不祥的預感,覺得這似乎是某種圈套,在引誘人走向未知的黑暗,但已然進來了,就不能輕言放棄、空手而歸,幾個人繼續向深處走。沒走多遠,就有人發覺迷失了方向。按理說,那建築看上去也沒多大,裡面的結構並不會太複雜,可用柱子和牆分隔成一個個小區域後,就變得如同迷宮一般,不管怎麼走,甚至轉個九十度的大彎,那發光的東西還總是在前方,可見而不可及。
“該不會是迷惑人的假象或者扭曲空間吧?”隊伍中開始有人打起退堂鼓,凌梅不禁聯想到克里特島的迷宮和居住在裡面的人身牛頭怪米諾陶洛斯,該不會這裡也居住着什麼怪物吧?最先發現發光物的唐姓學長就主張留一部分人往回走,免得最後全都陷在裡面。馬丁博士是執意要探索到真相的,便同意他帶一個人先往出走,還徵求凌梅的意見,問她願不願意先出去。凌梅想了想,決定留下見證發現的時刻,於是唐姓學長就和一個西班牙裔隊員一起沿着一路留下的記號折回了。
剩下五個人懷着不安的心情繼續前行,沒過多久,突然聽到對講機中傳來唐姓學長大叫:“見鬼了!記號有問題,怎麼走也出不去!”
衆人心裡都是“咯噔”一下,不知道是他故意惡作劇嚇唬大家還是一着急看錯了記號。馬丁博士安慰道:“彆着急,慢慢找,你們平時不是總玩RPG遊戲嗎?就當在遊戲裡迷宮,大不了從現在開始,把不通的路做上別的記號,我心裡也數着呢,我們並沒走出太遠,就算沒記號,按走迷宮的方法也能出去的。”
唐姓學長唯唯諾諾地答應了,其他人暫時鬆了口氣,繼續前進。不過從此刻起,氣氛開始變得沉悶起來,誰都不願多說話,後來還是“頑石”爲了緩和氣氛,主動要求唱首祖上口頭傳下來的印第安歌曲。他的嗓音十分嘹亮,平時唱歌有種粗獷風格,別人都說富有野性氣息,可今天,他唱得居然是一首曲調很怪的歌曲,凌梅雖然聽不懂歌詞,但還是能從中品味到哀婉傷感的感情,如果只憑曲調猜測,似乎能想象到青年男女戀愛不成、最後殉情自殺的畫面。這時,馬丁博士突然大聲抗議:“頑石,你還嫌不夠亂麼?!怎麼淨唱這種不吉利的歌?”
“不吉利嗎?”頑石一愣,“這首歌應該是我的祖先在祈禱儀式上唱的啊!是祈求神明指點迷途的人找到道路的。”
“指點迷途是沒錯!可那是指點流離於世間的亡魂昇天用的送魂歌!”馬丁博士幾乎在大吼,“你們部落怎麼搞的,這種東西都能教錯!?”
“啊?!”頑石大驚,“我……我真的沒惡意!我只是小時候在月色下聽祖父圍着篝火邊跳邊唱就學會了,我從不知道這是送魂歌!”
馬丁博士道:“歌詞是晦澀了些沒錯,那是爲了不惹惱亡魂,要知道,那些傢伙是不願聽到自己已死之類的話的,必須婉轉地送走他們……好了好了,等回去我好好教教你,你們的傳統還得靠自己掌握啊!”正說着,衆人耳機中同時響起兩聲淒厲的慘叫,無論再怎麼焦急地呼喚唐姓學長和與他一道的西班牙裔隊員,兩人都沒有了迴音。馬丁博士臉色鐵青,在原地沉默了一陣,才說道:“眼下如果我們返回去找他們也無濟於事,如果真有什麼危險,我們也不一定有運氣逃脫,所以……我建議還是繼續向前走,起碼看看究竟是什麼怪東西在搗鬼!”他說到最後幾個字時,語氣已經變得狠狠地,也不再確信那一定是寶物,而是用上了“怪東西”這樣的稱謂。其他人也都同意,畢竟在這種詭異的情況下返回去找失去聯絡的同伴明顯地不太明智,狠心丟下他們也是無奈的選擇。
循着幽幽光亮,五個人緊緊排成一列,小心翼翼地又向前摸索了一陣,在經過了一段帶有階梯的下坡隧道後,來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廣闊大廳裡,那發光物體就懸在大廳中央,一動不動。不過由於周圍環境極度幽暗,還看不出它到底是什麼東西。
“終於逮到你了!”幾人略微鬆了一口氣,一齊把隨身攜帶的燈朝那物體照去。燈光從大廳地面掃過,竟然是一片慘白,細看之下,竟然層層疊疊,不知道伏着多少支離破碎的骸骨!
“天啊!!!”凌梅感覺心臟差點沒從嘴裡蹦出來。可沒等她驚魂落定,地上的白骨碎渣卻由於受到攪動,紛紛漂浮起來,像白色的薄霧一樣瀰漫開來。凌梅只看到原本停留在大廳中央的那個藍色光點以驚人的速度移動着,轉眼就來到走在最前面開路的米海爾側面,這根本超出了人的反應範圍,就算是旁觀者,也只能眼睜睜看着,來不及採取任何措施迴避,更不要說慌張的當事人了。爲了獲得較大視野而採用了近一半面積耐壓特種玻璃的潛水頭盔在瞬間崩碎,紅色的鮮血像彈入水中的墨滴一樣擴散成一團煙雲。凌梅的耳機中只傳來半聲慘叫,接着就是漏水的“咕嚕嚕”聲,沒幾秒,連這聲音也消失了,通訊設備被水泡失靈了。
同遇難的米海爾最爲要好的喬治亞失去了理智,大叫着朝那光點射出魚叉,但那不明物體的速度實在太快,一晃就躲過魚叉,然後向喬治亞衝去。凌梅這些稍微看清了那物體的形狀,原來它竟然是一條海蛇似的東西,有着長而粗的身體,看那發光的地方,應該是它的眼睛或是額頭的什麼器官。凌梅開始比對記憶中的海洋生物,印象中似乎找不到能和眼前的怪物對上號的生物,因爲既然能夠憑藉速度追上任何生物,就不該再需要發光引誘獵物纔對。
喬治亞扔掉槍,拔出匕首。有了米海爾的前車之鑑,他格外注意怪物發光的頭部,橫匕首於自己的頭盔前,把另一隻手也撐開,以便抵擋突然撞擊;但那怪物竟然有判斷能力似的,從他身邊繞過。他剛要慶幸,馬丁博士已經大叫起來:“小心卷你!”沒等說完,怪物已經兜轉回來,在他身體上繞了三匝。凌梅以前也見過蛇纏敵人,那都是緩慢地扼死對方,而這怪物看似輕描淡寫地在喬治亞身上摩擦而過,喬治亞的身體就如同破布娃娃一樣軟綿綿地癱了下來,看來渾身骨骼已經全碎了。
凌梅慌亂地去摸匕首和槍,但那怪物已經來到了她面前。被頭盔頂端的燈一照,凌梅終於在極近距離下看清了怪物頭的面貌——原來那根本不是什麼海蛇,甚至連海洋生物都不是,而是一顆皮膚黝黑的人頭!他光禿禿的頭頂沒有一根頭髮,嘴脣厚而凸出,一隻眼睛瞎了,只留下一個潰爛發白的傷口,另一隻眼睛則在發出藍光。至於拖在後面的長而粗的“蛇身”,就是他的脖子!
凌梅本來還想在臨死前搏鬥一番,可看到如此駭人的景象,一下喪失了鬥志,只覺得手腳發軟,身體完全不聽使喚了。“小心!”頑石奮不顧身地衝來一拉,纔將她從死亡線上搶下,但他自己,卻被人頭一口咬中肩頭。
“別管我,你們快走!”那個有着印第安血統的勇士死死按住人頭,用自己的身體將它帶向大廳深處。
“不!!!”凌梅想伸手去拉他,就像他剛纔做的那樣,卻被馬丁博士拽住,向來的方向脫去。
愧疚、自責、恐懼、悲傷……凌梅已經忘了當時到底是什麼感受,只記得完全處於崩潰狀態,一路都在哭喊中走過。或許是頑石和那怪物在搏鬥中撞倒了什麼支撐物,迷宮似的建築開始搖搖欲墜,一些通路陸續坍塌,兩人只能哪條路能走走哪條、走到哪裡算哪裡。當他們走到一條死路時,身後的路也被塌下來的碎石堵死,一時進退無門。而且更糟糕的是,氧氣眼看就要耗盡,二人就算不被砸死,也難以逃出昇天。
“梅,我……我……”馬丁博士緊緊攥着凌梅的手,囁嚅着。在這生死關頭,他已經決定捨棄一切包袱,大膽說出心裡話。凌梅用期待的眼神望着他,或許臨死前還能品味一段真情,也算是一種浪漫吧?
可馬丁博士的話還沒說出來,門口的碎石就又一次崩塌了,兩人轉頭一看,臉色頓時煞白。那長脖子怪物還活着!而且找到了他們!
氧氣也在這最危急的時刻耗盡,凌梅只覺得一陣頭暈目眩。究竟是窒息而死還是被怪物害死已經不重要了,或許唯一的遺憾就是沒有聽到馬丁博士的告白吧?
在她的眼皮合上前的一剎那,她看到馬丁博士的嘴脣在動,可說些什麼卻再也無法聽到了……
*****
“當我再度醒來的時候,過了好一陣才把昏迷前的遭遇回憶起來。一開始,我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已經死了,想看看到底是閻王坐殿還是西方人所說的天國。可是,我失望了,一切都那麼平凡,平凡得就像一個小島。沒錯,不是像,那就是一個小島。”凌梅講了好長一段故事,停下來喝了口茶。
蘭德爾忍不住問道:“不是要說銅瓶的故事嗎?怎麼沒什麼關係啊?”
凌梅微微一笑,似乎恢復成了那個充滿冒險精神的女孩:“別急,還沒講完呢!就不能讓我喘口氣嗎?講故事也很累人的喔!”
蘭德爾正聽得饒有興致,便不再打擾,耐心等待故事繼續。
“時間已經是半夜,明月高懸在空中,或許是死裡逃生的緣故吧,我頭一次覺得它如此親切。我發現自己躺在一片海灘上,頭盔已經被摘了下來放在一邊,身下墊了一件繡着紅色升騰火焰的黑色風衣。我四處尋找是誰救了我,終於看到遠處的山崖上立着一個孤寂的身影。我抱起大衣,赤腳踏着絲綢般細膩的潔白細紗走向那山崖,想看看恩人的樣子,當面感謝他——當時我想的就是那樣單純,直到我見到了那偉岸的身材,還有那張棱角分明的冷峻臉龐時,我才改變了初衷。火紅的頭髮,就代表着他火一樣熱的心啊!”
“那是……爸爸嗎?”凌天顫聲問道。
“是啊,那個火一樣的男子啊!”凌梅的臉上浮現出溫馨幸福的笑容,“我從沒見過如此完美的美男子,甚至在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做夢。”
凌天從沒聽媽媽提起過這些事,連忙豎起耳朵一字不漏地仔細傾聽。
“我想謝謝他,一開口卻有點語無倫次了,沒說幾句臉就漲得通紅。他走過來,輕輕托起我的下巴,說道:‘什麼都不用說,也不必謝我,只要你答應嫁給我。雖然見面還沒多久,我已經喜歡上你了。”我還從來沒面對過如此大膽而直白的求愛,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麼纔好,心撲通撲通跳得厲害,我連忙捂緊胸口,生怕它從嗓子眼裡蹦出來。‘怎麼,不願意嗎?’他問。我連忙搖頭,雖然也是第一次見他,但我有種明確的直覺,他是值得我託付一生的可靠之人。他笑了,像孩子一樣開心,然後他接過我手中的大衣,將它披在我身上,溫柔地說:‘這裡晚上有風,小心着涼。’我想問他是誰,想問他是怎麼救出我的,卻沒有問,因爲我知道,如果想說的話,他會告訴我的,而且,在他身邊是最安全的,一切都不用擔心。”說出這話時,凌梅有些哽咽了,眼角閃爍起晶瑩的淚花。“那時我並沒有發現,裹在身上的大衣上所繡的升騰烈焰,已經悄然換成了一朵梅花。一朵獨自綻放的火紅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