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現在QQ聯絡,手機對話,是現在人們最普通的聯洛方式的話,那麼,書信是肖海晨讀大學時最常用的聯繫方式。
隨着文字的發明和郵局的出信,書信和電報成了人們相互聯繫最佳通訊方式。不過,由於電報費用很高,因此,人們除了十分緊急的情況下才會去使用,而書信則得以最廣泛的推廣和使用。這一階段不僅僅是有認識字的使用,而且很多不認識字沒讀書的人也通過書信的方式與遠方的親人聯繫,因爲那時有專門給人代寫書信和專門給人閱讀書信的人幫那些不識字的傳達意思。
書信的發展和推廣大大縮短了親人朋友期待的時間,如果書信沒有丟失的話,書信最長時間不會超過兩個月,正常是一個星期就可以把自己所表達的內容送到對方的手裡。
書信,不僅給當時人們聯繫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其字具有長久性,如果我們能夠保存好的話,他將是我們對當時情景的永久回憶和紀念。
肖海晨進入黎僑大學後,寫的第一封信就是給家裡老父親寫的。肖海晨記得他給家人寫的第一封信差不多有三千個字,因爲他足足用了十張紙,肖海晨明白,只有小學文化的父親有可能是看不懂書信裡所寫的內容,然而,肖海晨還是很認真的把從離開宅新村,與三哥一起在涌泉鄉做車,在周化縣等車坐車以及到學校後的情景,以有他在班級裡及學校開班會、學校的開學典禮一一寫進入。惟獨沒有寫到戴州城誤上賊船的事,因爲肖海晨擔心家裡看了信會擔
憂,因爲肖海晨明白,寫信是爲了與家人分享自己讀書時的快樂,而不是要讓家人擔心自己的安危。當肖海晨拿着厚厚信件到郵局去寄時,郵局裡的工作人員告訴他說購買一個大信封和買兩張郵票才行。
自從信件寄出去了,肖海晨就盼着父親能給自己回信,每次班上李雲麗拿着信件在分發班上同學時,肖海晨眼巴巴的看着李雲麗,期待着李雲麗也拿一封信給自己,然而,終究是沒有。
直到有一天,肖海晨收到一封信,但是那封信不是家裡寄來的,也不是熟人寄來的,而是一封陌生人寄來的信件。
肖海晨拿起信封一看,只見發信地址寫有“內祥”兩個字,再看郵戳時,是黎僑大學校園內。
“海晨,美女給你來信啦?”李雲麗把信遞給了肖海晨。
“沒有啦,是表妹的。”肖海晨淡淡的說着。他慢慢的拆開信一看,是黎僑大學校園內一女生的交友信。
只見信紙是以一個卡通小女孩子拿着一束花爲背景的精美信紙。在信紙上那個小女孩子用娟美的筆記寫着。
親愛的肖海晨:
你好,很高興認識你。也許你不知我是誰,我是95級文學系的新生吳芳菲。其實我也沒從見過你的真實面目,我是在《戴州晚報》裡看到你的英雄事蹟的,說真的,你很勇敢。是一個會讓女孩子喜歡的男孩子,你是一個可以給女孩子帶來安全感的男孩子,如果能成爲你的女孩子,那將是這個女孩子一生的幸福。
海晨,我想和你做個朋友,如果你願意,明天中午十二點到美湖旁邊那棵大榕樹下等你,那時我是穿着紅色的套裙,跟照片上的衣服一樣,然後手上拿着一本《女友》的雜誌,明天中午我們在美湖邊榕樹下不見不散。
由於初次給你寫信,我只能草草寫這麼多。希望我們明天中午見面能聊個痛快。另外附上一張我高考前照的照片,但願你能喜歡。
此信寫到此。
想和你結交個朋友的:芳菲
肖海晨再拿起照片一看,只見照片裡是一個很青春的小女孩,他穿着白色襯衫,黑色的褲子,站在藍天白雲底下,笑得很燦爛。
肖海晨把照片和那封信悄悄的收藏在那個大木箱裡去。然後當作沒什麼事似的走出宿舍門口。但是他在尋思着,到底該不該去會這個女孩子,不去吧,顯得自己太高傲,況且人家是女孩子,總不能傷女孩子的心;去吧,又覺得沒有必要。因爲他明白,事情已經過去了,沒有必要去到處炫耀。況且肖海晨到這個學校來是爲了讀書而不是爲了交朋友。而且肖海晨明白,交女孩子是要花錢,特別是肖海晨家裡經濟比較困難的人來講,更是也敢想不敢去做。那女孩子只所以會給自己寫信,只是因爲她看到《戴州晚報》裡的新聞,然後心血**而寫的,而一旦事情過後,時間久,她肯定就會忘記了。
那麼,肖海晨是否有去會見個這女孩子呢?如果他去了,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會這個女孩子呢?敬請關注下一章說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