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滿這天下午請了事假,用了百米衝刺的速度趕回家中,就連自行車估計都趕不上她的速度。剛一進小區大門,她就徑直向韶華家奔去,恰巧,韶華的媽媽正要出去買菜,當她看見跑得上氣不接下氣的麥滿,詫異的不得了。
“麥滿,你不是還要上晚自習嗎?”韶華媽媽提着菜籃,疑惑地看着麥滿。
“我請假了,我找韶華有點事。”麥滿看了看手錶,才知道自己只用了往常步行上學所用時間的一半。
“哦……好吧,韶華正在輸液,別讓她太興奮或者傷心了,要不然這孩子容易拔掉針頭跑掉的。”
“嗯,阿姨,我明白了。”麥滿走進房間,韶華正輸着液,她左手雖不能動彈,右手卻還拿着那本自己寫的小說。
“韶華,我有一個壞消息想給你說……不知道你想聽不想聽……”
韶華也嘆了口氣:“我都知道了。麥滿,沒想到出版一部小說就招來這樣大的事,我真是討厭死抄襲了,連我這樣的作品都敢抄襲,現在的抄襲者真是越來越不知廉恥了。”
說着,韶華打開手機上的論壇,翻到“A市第一中學網上論壇”,上面的一個精選帖子就是“林雅小說《狐妖傳奇》獲得少年文學杯一等獎。”上面既有覺得林雅抄襲的網友,也有覺得這是理所應得的網友。兩方正吵得不可開交。
“韶華,我覺得吧,你寫出來這樣的小說,肯定會有人來抄襲,既然你寫出了這樣的小說,就應該讓大家都知道,現在倒好,被抄襲了。我們可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啊!”
“麥滿,”韶華冷靜地說,“既然已經成了這樣,不如我們來用證據證明,我的小說是被抄襲的,也許我們現在可以把她的小說看一看,製作一個調色盤。在證據無聲的證明下,林雅一定會道歉的。”
“也許你說得對,可是我就不是像你這樣冷靜的人,如果是我。我早就心灰意冷啦!”
第二天早上,論壇上又顯示出了一條精選帖子:“林雅小說抄襲事件調色盤公佈,抄襲石錘。“當然,這是韶華和麥滿總結出來的,其中,有許許多多的劇情都一模一樣:都是沒有母親,要尋找母親的下落;都有一個貓妖夥伴;最後一個妖王的名字都一模一樣,甚至妖王的能力也都一模一樣!裡面還有許多描寫人物的語句,林雅也都抄了個遍。
林雅當然受到過很多同學的追捧,可是自從被同學指出抄襲後,她一下子就從萬人迷變成了千古罪人。到了第三天下午,林雅的家人道了歉,可是林雅卻怎麼也受不了這樣的打擊。林雅真是後悔當初爲什麼會去抄襲韶華已經出版的小說,可是事情也都發生了啊,就連獎盃也拿到手啦!當然,拿到手的獎盃後來硬是被比賽裁判收回給了韶華,林雅從天堂一下子掉到地獄,每天都有電視臺來採訪林雅一家,就連這件事,都上了報紙啦!
在阿楠之後,韶華和麥滿又因爲寫作而多了一個勁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