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一道身影從院落中飛出,正是之前進入的韓百川。
“韓大人,可是有所發現?”何應鴻連忙上前詢問。
“嗯。”韓百川點點頭,“但是目前暫時還不能確定是哪一支的邪修在作亂。
對了何大人,還要麻煩你幫我找一下這幾個失蹤孩童的出生年月,最好是相鄰幾個郡縣的都有的那種。”
“這沒問題。”何應鴻應下,“郡守大人那裡應該有詳細的資料。”
“好,那就拜託何大人了。”
“小事一樁!”
兩人很快在夜色的掩護下離開。
第二天,何應鴻親自將一份資料送到韓百川的公廨房。
“何大人,只需派個差役送過來就好,何必您親自走一趟呢!”韓百川謝過何應鴻。
“哎,韓大人對付邪修頗有經驗,已經是破案的最後希望,由不得下官不重視。”
“何大人放心,本官拼盡全力,也要將這幕後之人揪出來!”
送走了何應鴻,韓百川拿出資料仔細閱讀起來。同時又找出關於邪修特徵的記載,一一對比。
“看起來和我那天的猜測略微有些出入啊。”韓百川放下資料,用手指輕輕揉了揉太陽穴,喃喃自語道。
原本韓百川以爲,邪修抓來這些孩童,或許是根據他們出生年月,取得是純陰或者純陽。
但是現在看起來,對方所求的卻不是元陰或者元陽。
而是一種另類的平衡。
比如周賣狗的兒子周繡,身爲男孩,卻在陰年陰月陰時出生。也就是說,邪修帶走的孩子,皆是如此。男性屬陽,卻在陰時出生,女性屬陰,卻選在陽時出生。
這種修煉的法子倒是讓韓百川見所未見。
等等!
不是見所未見!
韓百川感覺自己似乎是對這種情況有印象,但是卻又說不出來。有一種話到嘴邊,卻忘記自己想要說什麼,然後就算絞盡腦汁也記不起來的感覺。
韓百川無奈,只好把自己鎖在案牘房內,用了一整天時間,從後往前,將歷年關於邪修的資料統統看了一邊。
只可惜。
自大商朝出現以前,世上便存在邪修活動的痕跡。大堯國祚延續八百多年,有關邪修的記載數不勝數,就算是一整天的時間,又能翻閱多少呢?
眼看着就要到晚上了,韓百川拖着疲憊身子回了家。
韓百川是有家室的,媳婦來自魔門十宗第九的合歡宗。順帶一提,韓百川乃是魔門十宗中血刀門的棄徒。
當初韓百川因爲和門內長老的一個後輩起了衝突,於是一時手快,幹掉了那位倒黴的後輩,結果長老過來找韓百川要一個說法,卻不幸被韓百川打傷,當然,韓百川自己也逃出門派,一路從鄭國跑到堯國。正趕上校事府招人,於是就稀裡糊塗地加入了校事府。
至於現在的媳婦,到是早就認識。兩人一見鍾情,然後就定了終身。後來韓百川加入了校事府,做了官。兩人的身份自然也和之前不同,無論是血刀門弟子還是合歡宗弟子的名頭,都自動取消了。
宗門也是看在堯國的面子上,沒有派人過來收走兩人的武功。
而那個什麼邪修門派歡喜教,正是從合歡宗中分裂而出的。不然韓百川爲何對那歡喜教了解頗深。
媳婦葉大娘子本名葉思瑜,跟了韓百川之後就是韓葉氏。
看着相公愁眉不展地進了家門,葉大娘子秀眉一挑,“怎麼啦這是?難不成是碰上了什麼孽緣了?”
江湖兒女,又怎麼會像大家閨秀一般溫婉。
“沒有,我在想一件事。”韓百川皺着眉頭說道。
“想什麼呢?今日可是要同人家歡好的,你可不許食言!”葉大娘子滿面春光,散發着致命的魅惑。
“嘖,娘子,你記不記得,哪一支邪修會去抓陰陽平衡的孩子?就是那種男孩卻在陰時出生,女孩卻在陽時出生的那種?”
“怎麼突然問這個?”葉大娘子皺着眉頭細細思考起來。
“幾個月之前不是有幾起孩子失蹤了嗎?懷疑是有邪修作亂,我接了人家的狀子,當然得想辦法查案。”
“哦。”葉大娘子點點頭,自己家男人吃的就是這碗飯,她自己當然不會說什麼。
“嘶,你還別說,好像還真沒聽說哪一支邪修會抓這種陰陽平衡的孩子,他們不是一般都要純陰純陽的嘛?
嗯?陰陽平衡?陰,陽……
陰陽宗!”說完葉大娘子和韓百川都愣了。
“對呀!哎我就要說的是這個!居然想了一整天!”韓百川一拍大腿,“陰陽宗招收弟子的標準不就是要這種陰陽平衡的孩子嘛,輔以他們的修煉功法,雖說門派人丁不旺,但個個戰力驚人!”
“可是,”韓百川撓撓頭,“我記得在記載中,陰陽宗在一百年多前就滅門了吧!參與滅門的好像就是血刀門。”
“你傻呀!哪個門派會不給自己留條後路?就算真的滅門了,說不定是後來有人得到了陰陽宗的傳承,又出來興風作亂了呢!”葉大娘子伸出手指狠狠一點韓百川的腦袋。
明確了作案人員,下一步就是確定這些人究竟藏在什麼地方,還有他們在縣城中還有沒有其他潛伏人員。
由於是涉及到多個郡縣的大案,所以不僅是玉泉郡一家,虞陰,清河,蘭臺,燕雲五個郡的郡守以及駐守千戶所皆行動起來。
雖然沒有現代科技的視頻會議,但是互通信使傳達情況還是可行的。
韓百川也向郡守和其他千戶彙報了自己的發現。
玉泉郡郡守衙門的捕頭範榮對於審訊破案是一把好手,也是世代承襲的老手。
聽了韓百川的說法後,忽然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
既然這些邪修能夠知道孩子的生辰年月,那麼他們是通過什麼渠道得知的呢?
範榮提出了兩個觀點:第一,是熟人作案。拐走孩子的修士恰好知道孩子的出生年歲,或者是從家長裡短中得知,或者是從穩婆那裡得知,總之,在得知了孩子的出生年歲之後,特意接近孩子一家,之後再設法帶走。
第二種,也是最不願意面對的一種,衙門的戶籍司中,有這些人的內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