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巷,冒記,毛爺爺一天心神不寧,終於盼到小妹兒回家,他一把將人撈進懷裡:“我決定了,晚上要吃了你。”
離煙勉強笑了笑,一直捏着她毛哥的手指頭。
晚飯時,毛爺爺給小妹兒做了很多好吃的,但小妹兒顯然沒有胃口,推開豬蹄子告訴她毛哥:“要喝粥。”
於是毛爺爺又屁顛屁顛去熬粥,稀稀的米漿熬出了油,男人琢磨着小妹兒的口味,往裡面灑了幾顆白糖攪勻。一碗白粥端出去後,小妹兒果然乖乖吃飯了,毛爺爺鬆了口氣,坐在一旁往小妹兒碗裡夾鹹菜。小妹兒吃完飯,把碗輕輕一推,毛爺爺又屁顛屁顛去洗碗。
洗完碗回到房間,毛爺爺又陪着小妹兒看書,玩手機,打遊戲,他一直陪着她,等她想說了就會告訴他,他不問,他不急。
等離煙把手機裡所有的遊戲都通關後,扔了手機抱住她毛哥的手臂:“你千萬要抓牢我,不要放我走。”
毛毛深深看着她,忽然莞爾一笑,他笑她傻:“當然不放你走,你走了誰幫我摸小阿毛?”
離煙抿了抿脣,不知道該怎麼說。毛毛把她抱在腿上:“好了好了,今晚不吃你了,不怕啊,哥哥哄你睡覺覺。”
曼文來的那天,巷子口阿伯跌了一跤,他的兒子不在身邊,照理來說摔倒後的事情會很麻煩,但三千港是一個非常有人情味的地方,特別是三千港裡的三千巷。阿伯跌倒在地,大聲哎呦一下,隔壁人家就打開了門,特地走到小賣部看看情況,在看到阿伯確實是摔倒了,就轉身朝長巷裡吼一聲:“有空的都過來幫忙啊!阿伯摔倒啦!”
因爲開着一家冒記,所以毛毛幾乎天天都在店裡,他最先竄出來,豹子一般跑到小賣部,他蹲下檢查阿伯的傷處,其他人就非常有秩序地等在一旁。
當然,這和諧的一切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這一切是某人身體力行很多年後的成果。他將這裡所有的人都當做自己最寶貴的回憶,所以他希望他們都能好好的,無論是巷子口的阿伯還是巷尾的阿太,都要長命百歲,笑口常開。
另外,很少有人知道,三千巷裡所有老人的假牙,都是這個人出資鑲嵌的。他在牙科有自己的賬戶,只要老人去做牙,就能直接從裡面劃賬。他最喜歡在過年時燉上滿滿一鍋酥爛的紅燒肘子,每家每戶分一點,讓老人都吃上不費牙的美食。
人老了,就會變得饞嘴,年輕時不愛吃的糖果如今就成了最愛吃的零嘴,除了甜滋滋的糖果,軟軟的肥肉也成爲老人家爲數不多吃着不塞牙的食物了。但考慮到紅燒肘子的脂肪,毛毛只在逢年過節做上一次。每到吃肘子的日子,三千巷裡的老人都笑得像朵小花。
他成爲了三千巷的精神支柱,所有人都爲他馬首是瞻,儘管他已不是當年的那個他。
他成爲三千港人的榜樣,許多社區和街道都默默向他學習,關懷老人,互相幫助,不是一家而勝似一家。
所以,無論他的脾氣有多臭,有多麼會罵人,有多少回耍大牌不按時開飯,三千港人都永遠支持他,信任他,喜歡他。
***
毛毛摸了摸阿伯的腳腕,老人的骨頭脆,輕輕一摔就骨折了,毛毛對阿伯說:“我送您去醫院。”
大家紛紛讓出一條道,出聲安慰阿伯。阿伯很勇敢,笑着點點頭,表示自己不怕,大家不要爲他擔心。
等毛毛載着阿伯離開後,衆人開始商量輪班護理阿伯,一家一天,一天一隻本地雞燉湯,阿伯的兒子在城外工作,請假不容易,街坊鄰里這麼多人,照顧一個老阿伯實在是綽綽有餘。
毛媽從來都是最積極的人,她剛剛爭取到了第一天照顧阿伯的班次,正準備去菜場買雞,她拎着菜籃子,笑盈盈地交代煙煙:“毛媽很快就回來啦,煙煙也想幫忙嗎?那去幫阿伯看店好了。”
離煙乖乖抱着豬耳朵與毛媽一道出來,毛媽一路走一路盤算:“晚上燉兩隻雞,一隻給阿伯,一隻給我們家煙煙。”
離煙忙說:“給阿伯就好了,我上次吃過的。”
“上次是上次,這次是這次,煙煙太瘦了,毛媽要把煙煙養成小胖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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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一羣黑衣人堵住了巷口,他們站得筆直,耳上掛着通話器,時刻警戒周圍動靜。
一身華麗衣裳的貴婦從車上下來,她戴着一頂蕾絲小帽,像是從西洋畫裡走出來的,她的帽檐遮住了眉眼,但單單是口鼻,就能讓人驚歎她的美麗。
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夜,毛媽至今仍記憶猶新。
那一晚沒有月光,漆黑的巷子,影影灼灼,有個女人在巷口停下。她藉着鄰居家的燈光,看見那是隔壁盛家的媳婦。
“你這是?”她當時幼稚天真的居然會看不出來一個女人抱着包袱深夜離家是要幹什麼!
那時,毛媽還很年輕,她的臉上沒有皺紋,她的手還很細嫩,她一把拉住那個女人:“媽呦,你這是想幹嘛?”
那女人神色慌張,在巷口的暗處不斷張望,回握住毛媽的手,勸她:“你跟我一起走吧!”
毛媽從未想過,要離開這裡。
她吃驚的看着那個女人,非常不能理解。
那個女人的雙目不知因爲想起什麼而變得光芒四溢,她說:“走,我帶你離開這裡,離開這些窩囊的男人,去外面瀟灑一生!”
她言之灼灼,彷彿未來的美好已經盡數展現眼前。
那種如入魔障的神情,令毛媽膽怯。
“不……還是不了。”毛媽抽回手。
“你別怕,跟我走,我說的都是真的!”日後回想,毛媽覺得那時,那個女人不過是要多一個人來支撐她的勇氣。
衆叛親離的勇氣。
“還是不了,我離不開我家老毛。”那時,毛媽是這樣說的。
在日後那麼多吵吵囔囔的日子裡,她也會想起,自己當時爲什麼不一走了之?
究其原因,不過是她做不到那樣冷情。
和和美美的一家子,怎麼會抵不過外面的花花世界?
同一件事,人與人會做出不同的選擇,那晚,毛媽與那個女人在十字路口上選擇了完全不同的兩個方向,三十多年一晃而過,回頭來看,她沒有後悔過,她如今有孝順的孩子,體貼的丈夫,不愁吃穿的生活。而當年的那個女人,也是就此刻站在她面前的曼文,拋夫棄子,離鄉背井,縱然衣錦還鄉,當中間吃了多少苦,同作爲女人,毛媽可以想象得到。
這麼累,值得?
保鏢更靠近了些,豬耳朵汪汪叫起來,它記得這個味道,上次把煙煙帶走的人的味道!
“你怎麼又回來了?”毛媽上前一步。
“我來接女兒回家。”曼文塗着蔻丹的手指了指離煙。
她雖然在外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但在家裡她其實是怕樓向德的,現在離煙給兩家丟了這麼大的臉,她當然要把人抓回來,無論怎樣,婚禮勢在必行。
曼文死死鎖着眉頭,她的女兒,皮膚被海風吹得很糟糕,身上的衣着品味很糟糕,懷裡的那隻狗更加糟糕!這隻雜種狗真是太掉身價了!
“汪!”感覺到曼文敵意的豬耳朵狂吠起來,它是一隻很聰明的小狗,它知道曼文討厭它。
***
毛媽轉回頭問離煙:“她是你媽媽?”
離煙點點頭,親生血緣,做不了假。
“你是曼文的女兒,阿贊同母異父的妹妹?”
離煙更是用力地點點頭。
曼文與離煙遙遙相望;“跟我回家。”
離煙看着夕陽下的三千巷,看着那堆來接她回家的人,心想,這一次,媽媽終於親自來找我了。
她是該笑,還是該哭?
曼文伸出手:“煙煙,走吧。”
“毛媽……”離煙拉過毛媽的手。她不想走,她要留在這裡。
毛媽看了看離煙,再看看曼文,她們的五官很像,以前居然沒有發現。
夕陽落下,街燈亮起,毛媽輕輕撥開離煙的手,將憋了很多年的話娓娓道來:“我家隔壁老盛,死前身邊只有一個叫糰子的孩子,他死後兩天才被人發現,他死前十年的一個晚上,阿贊帶着我家毛毛出門闖蕩。老盛沒來得及見阿贊一面就死了,這一切都是爲了什麼?”
“他獨自一人將孩子撫養長大,他望子成龍希望能向拋棄他們父子倆的妻子證明自己的執着,他的兒子在學校惹了不能惹的人,他們在走投無路時,曼文你已經過上了你想要的生活,完全忘記了這裡的一切吧?那時你爲什麼不回來看看?爲什麼……沒回來看看?”
“你知道嗎?老盛爲了兒子,跪在地上磕頭求情,所以阿贊發誓要出人頭地,讓老爹再也不受欺負,年紀小小的孩子十年過家門而不入,可老盛卻等不到那一天。他們父子倆相依爲命十幾年,他們的感情你不懂,你不懂什麼是愛,所以你的女兒會離家出走。”
“你來到這裡心慌不慌?你有夢見過老盛嗎?有些事阿贊不願跟你提,你就以爲能夠永遠不提?老盛死得太慘了,我和老毛永遠都不會原諒你。”
離煙沒想到自己會聽到這番往事,那個老盛,是哥哥的爸爸吧?
“煙煙,走了。”曼文有一張面具,她的表情沒有絲毫破綻,禮貌地聽完毛媽的廢話後,朝女兒招手。
毛媽點點頭:“回去吧,跟她走吧,這裡不適合你。”
離煙滿眼是淚:“毛媽?你不喜歡我嗎?”
毛媽嘆息一聲,輕輕與她說:“我跟你媽媽認識好多年了,沒想到,她的女兒居然是你。”
“我和我媽媽不一樣的!”離煙不顧奉命來捉她的黑衣人,拼命與毛媽解釋。
曼文怒喝一聲:“樓離煙!”
“不要你管我!”離煙甩開黑衣人,朝着曼文哭喊。
“給我把她帶走,在外面丟什麼人!”
黑衣人一擁而上,三千巷很快便安靜下來。毛媽懷裡抱着不斷掙扎的豬耳朵,眼裡含着淚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