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飛想想,也是莫名其妙的問道:“姐姐,你說,如仙茶樓的老闆娘,爲什麼那麼帥,那麼有錢,那麼成功的男人追她,她一點都不心動呢?難道,她是對男人沒興趣?”
“噗嗤……!”這弟弟真的好欠揍,氣死了,他痞的時候,真的太無恥了,人家老闆娘想不想男人,管他屁事,難道他真看人家漂亮,真想打老闆娘的主意?
而陸雨晴把車鎖好,走過來,看唐飛一臉疑惑的想問題,雖然知道唐飛是故意這麼放蕩不羈,風流倜儻,可是作爲他老婆,心裡肯定還是不爽啊,頓時,就在唐飛腦袋上爽了一巴掌,然後憤憤的道:“唐飛,你特麼的,是我跟你姐姐沒伺候好你,思春了?還是真如別人說的那樣,家花沒有野花香,你就像去找野花啦?”
“啊……嘿嘿……我只是探討一個女人心裡的問題!這是一個心裡課題,對吧?老婆,如果老闆娘對男人沒興趣,是生理原因呢,還是心裡原因了,這值得深思啊!”
“啪……!”陸雨晴又給唐飛一腳,碼的蛋,他還來勁了,整一賤貨小男人,真賤的可以,可是唐飛那一本正經的無恥樣,也是吧她也逗笑了。
唐飛拍拍自己屁股的灰塵,依舊樂呵呵的道:“老婆,我這是深入研究你們女人的心裡健康問題,你這也揍我,我這叫勤奮好學,善於研究。”
“麻蛋的,自己花心,朝三暮四,朝情慕楚,你還有藉口啦!唐飛,是我沒揍疼你吧!楊穎,回家,戳衣板伺候,這混蛋,不能給他留情。”
“嘿嘿……老婆,我這叫鑽研,你這也要我跪戳衣板,這也太殘忍了吧!”
“你少跟我貧嘴,死豬頭,心裡花花的,你以爲我不知道啊!就你肚子裡有什麼蛔蟲,我還不清楚。”
“我肚子裡有蛔蟲嗎?老婆,你什麼時候看到了?”唐飛一臉無恥的笑道。
“啪……!”鬱悶,陸雨晴那高跟鞋,又給唐飛來一腳,真的好欠揍的老公,賤賤的,太無恥了。
“哎喲……!”真的被老婆給拍死了,嗎的,這美女這麼兇殘,唐飛只好弱弱的道:“老婆,不要下手太狠了,一會,我去買個吉他來,我要幫你寫歌,讓你做大明星,你說,我對你這麼好,你怎麼能捨得讓我跪戳衣板呢!怎麼能這麼用力的揍我。”
“你這樣就想收買我?”陸雨晴一臉不服氣的道。
“老婆,寫歌,很累的好吧!而且一首經典歌,有人就一首歌,都能賺上億,上億塊,那多少錢啊?你可知道,按現在的行情,包養一個大學生,三年,頂多兩百萬,包養一個模特,三年,也就是兩三百萬,養一個三線明星,不到一千萬,老婆,我幫你賺這麼多錢,就開個玩笑都不成,還天天這麼揍我,你說我這多可憐!”
“滾蛋,你還有這麼算賬的!就你還可憐?”陸雨晴也是哭笑不得的道。
“嘿嘿……我說的是實話嘛,你不信問那些商人,這還是市場價,絕對童嫂無欺的市場價!”
“臭唐飛,你是想死是不?按你這麼說,我可以養多少男人呢?我幹嘛就養你一個,而且還要跟你姐姐一起養你,嗎的蛋,你再這麼比喻下,你信不信我打的你滿地找牙!”
“嘿嘿……老婆,就算不這麼說,可是,嗯,我這麼好,就稍微探討下女人的生理和心裡問題,你說你是不是稍微要放寬點,不能對我太狠,是不?”
“好像也是!”陸雨晴古怪的點點頭,這老公還是很能幹的,是個永動機一樣的,可以源源不斷的幫她處理好多問題的人,可是,咦……自己怎麼被他說服了呢,頓時,陸雨晴鬱悶的道:“滾,你這豬頭,對你鬆懈點,你就跑出去找別的女人去了,都說好了,你這輩子,只許陪我跟你姐姐,你還貪心不足,我就閹了你,哼……反正你少打那個心眼!”
“噢……可是,我好像就是隨便看看,隨便開開玩笑也不行嗎?”
“你少給我裝可憐,臭唐飛,我還不知道你心裡怎麼想的?”陸雨晴一個一臉看透唐飛的樣子,這死豬頭,是越來越喜歡美女了,必須得盯緊他,不給他任何可乘之機,以防範未然,不跟這老公討價還價,反正自己就是不答應,這豬頭他就不敢翻天。
不理這豬頭老公了,陸雨晴從停車場走出來,大搖大擺的去盛世名都側面的那個足療店,那地方離盛世名都,大概有兩三百米的距離吧,那邊有個足浴店,專門做足療的,去那邊泡泡腳,捏捏腳,挺放鬆,挺舒適的。
陸雨晴先走了,楊穎看弟弟一個無奈的樣子,也是笑了,而對姐姐,唐飛真的什麼都敢說,在姐姐面前,唐飛還壞壞的笑道:“姐姐,你信不信我有一天,能把雨晴給收服,讓她不怪我呢?”
“咦……你還打那個心眼啊!不怕雨晴拍死你?”楊穎樂呵呵的道。
“……姐姐,被她打,也是種樂趣啦!雖然我沒有受虐的心裡,但是給老婆欺負,做一個被老婆管的男人,是另外一種樂趣,感覺自己蠻簡單,蠻單純的,她要管我,我要征服她,彼此的奮鬥目標,也是彼此的生活樂趣,反正我又沒別的樂趣,除了跟你們玩,還能有什麼,跟雨晴這麼玩,挺有意思的,姐姐,你信不信,總有一天,我會贏她?讓她不捨得這麼欺負我,這麼管我了!”
“……!”看弟弟一臉奸詐的樣子,楊穎也是無語的白了弟弟一眼,“你那麼厲害,贏她肯定能贏哦!”
“……姐姐,還是你瞭解我!嘿嘿……等我贏她了,再揍她屁股去,誰讓她天天踹我的。”
“……!”不知道怎麼跟弟弟說話,這弟弟私底下,是真皮,他是皮出了新境界了,皮出了人生的真諦吧!不過也對,弟弟說要做一個風流才子,跟女孩子這麼嬉鬧,這不是風流才子最愛的生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