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你。”李銳臉色不善的開口。
七十三沒管他,悠然拉開座位坐下,翹着二郎腿,一副“你想跟我的女人說什麼,當着我的面兒說”的架勢。
唐樂樂也隨之坐下,沒管臉色十分難看的李銳,直奔主題:“你故意駁回我的案子,想要什麼?”
李銳深吸好幾口氣才穩定情緒,但臉色依舊很難看,冷冷看着唐樂樂:“你不覺得你應該求我嗎?”
李銳現在不管對她什麼樣的態度說出什麼樣的話,唐樂樂都不會感到意外。
“你要我怎麼求?”她平心靜氣的問道。
李銳得意的掃了眼七十三,男人,需要的是能力,一張臉可沒用。
“跟他分手,再也不能聯繫。”李銳直接說道,語氣中帶着兩分囂張,以及自身的優越感,和對七十三的鄙視。
唐樂樂笑了:“分手我可以答應你,再也不能聯繫就免了。你同意就同意,談不攏就算了,我不愁找不到工作。”
她跟七十三本來就不是男女朋友的關係。
李銳心頭有些複雜,琢磨不透唐樂樂這是什麼意思。說她乾脆吧,她堅決不會和七十三斷了聯繫。說她不乾脆吧,她又很爽快的答應分手。
李銳沉默了好久,才說道:“你知道不是男女關係的男女,不能做什麼事情嗎?”
要是他們見人就否認男女關係,私下卻做着男女關係會做的事情,那他豈不是很虧。
李銳自認爲是個很精明的人,不會被人輕易忽悠。
唐樂樂輕笑:“我知道。”
當初分手的時候,她都沒想到自己能這麼快在李銳面前笑得出來。
聲音很平靜,但回答的很肯定。
李銳深吸幾口氣,和唐樂樂對視着,態度終於軟了下來:“樂樂,我想單獨跟你聊會兒。”
“你未婚妻還在警察局,單獨跟我這個受害者說話合適嗎?萬一我們的聊天內容讓我情緒不穩,我的律師控告你威脅我怎麼辦?”
唐樂樂已經不知道該如何定義李銳了,她相信自己在李銳心裡還有一席之地。
前男友追逐金錢心裡依舊無法忘記她,她甚至不清楚自己是不是該慶幸這一席之地。
可他選擇和她分手的時候,就不應該給她一席之地。
但李銳聞言臉色立即變了:“你請了律師?!”
“樂樂,我跟江梓語就快結婚了,你請律師讓她官司纏身,我跟江梓語還怎麼結婚?”
唐樂樂看着李銳的目光,十分的意外。他在說什麼?他對一個他拋棄的女人說不應該針對他的未婚妻?
是江梓語先對她下手的,現在惹上官司,他覺得她應該爲他和江梓語的婚事考慮?
太可笑了。
“你們的婚事,跟我有什麼關係?”眼前這個男人,當真是陪了她五年,陪她度過生命中最艱難時刻的男人?
“樂樂……”李銳想勸唐樂樂,不過七十三忽然拉起唐樂樂的手:“繼續呆下去,我會忍不住對他動手。”
他現在還有些事情要做,可不想惹上官司。
七十三收的果斷,唐樂樂得小跑着跟上他,李銳連挽留的機會都沒有。
李銳獨自坐在餐廳裡頭,很久後才起身付了餐廳的最低消費額度離去。
他心裡很糾結,他和江梓語的婚必須結啊。
去停車場發動了車子,卻好久都沒有開,拿着手機斟酌了好久,最終還是撥通了電話。
不是給唐樂樂打,是給唐樂樂的經理打,通知經理簽約的。
他了解唐樂樂,這個丫頭吃軟不吃硬。
就算最後她真的不肯妥協……就當是給她的補償吧。
唐樂樂那邊,跟着七十三身後走,她也不敢說話。她也不想和李銳見面,可是她沒有任性的資本。
正想着要怎麼跟七十三解釋,七十三忽然問她:“分手是什麼意思?”
“啊?”唐樂樂心裡想着事情,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這個我要怎麼解釋啊,我跟李銳就是已經分手了。當初李銳是我的男友,分手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七十三納悶的看着她:“我是你的男友?”
唐樂樂身子一僵,他非常非常普通的疑問句而已,卻讓她瞬間觸電似的,心口小鹿亂撞,臉頰緋紅。
她倒是想,然而事實並不是。
七十三看着她的反應,得出一個結論,平靜的肯定了自己的猜測:“看來真的是。”
唐樂樂:不,並不是。
她知道這是個誤會,可是卻不願意解釋。
好久,她心虛的看着七十三:“男女關係的話,男方得叫女方老婆。”
就這麼把什麼都不懂的七十三忽悠成自己男票,她心底好有罪惡感。
就讓犯罪進行到底吧,等正義砸到頭頂上的那天,她接受審判!
七十三平靜的點點頭,“老婆。”
唐樂樂低着頭偷偷樂開了花,“走,咱們回家。”
她想上手挽着七十三手臂,但終究是被忽悠來的男票,沒敢真的上手。
唐樂樂不敢看他,七十三瞧着低頭心花怒放的唐樂樂,嘴角一模淺淡不可察的笑意,語氣冷冷的:“嗯。”兩人去超市買菜,七十三拎着東西,唐樂樂跟在他身後回家。她一邊洗菜一邊說着今天的事情:“律師今天給我打電話了,瞭解了一下詳細情況,說案子難度不大。話說這次法律援助的徐律師是什麼人
啊,竟然特意從國外趕回來。感覺他談吐不凡,非常厲害。”
“能有多不凡?”看着唐樂樂對那位律師的無限遐想,七十三淡淡問道,聽不出情緒。
他拿着工具在做古箏,見唐樂樂一時半會兒沒有回答,又問:“什麼是法律援助?”
“就是政府給與市民的援助啊,一般大律師都不會接法援的案子,我估計是楊局長幫忙的關係,這次事情把曉芸捲進去我心裡還很愧疚來着,沒想到楊局長還幫這麼大的忙。”
唐樂樂回頭看着他:“等事情完結之後,我一定要好好去謝謝楊局長,你覺得送什麼禮物比較好?”案子沒有完結之前是不能隨便去找的,怕牽連到對方。爲了避嫌,楊局長現在都不能參與調查那場綁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