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江南的農民世家,父親王大毛是個一無錢二無權的老實巴交的農民,因爲老是被村裡有錢有勢的王員外欺負,在他成爲父親的那個夜裡,他心說:我再也不能這樣過,再也不能那樣活,於是狠狠心咬咬牙跺跺腳,老兩口十年如一日,三千六百五十天日日風裡來雨裡去,乾的是牛馬重活,吃的是鹹菜窩頭,硬是從牙縫裡省下一筆錢來,供我讀書。?
我清楚地記得,在我八歲那年,望子成龍的父親爲了不讓我輸在起跑線上,用他佈滿老繭的雙手,顫抖着交出一筆對於他來說堪稱天文數字的銀子,美其名曰“擇館費”,將我送入縣城的國學館,指望我有朝一日能學富五車,光宗耀祖。我十八歲那年修完學業,拿了本秀才的文憑,但在全省會考中沒能中舉,甚覺臉上無光,加之無錢再讀一年,只得輟學。?
我不想回家。?
我家地處縣城的城郊結合部,原有三間瓦房,幾畝薄地,尚能稱爲溫飽之家,然則這幾年朝中變革的呼聲日益高漲,實幹、清廉、公正、勤政……一切都讓位於政績,而最容易看見政績的莫過於“形象”,只要整個城市一派歌舞昇平、欣欣向榮的景象,想不升官都難。於是各地紛紛聞風而動,大動土木,拆遷民房,擴建城市,造就不少貪官污吏土豪劣紳一夜暴富的良機。?
我前兩次回家探親之時,發現村裡所有房子的牆壁上,都添了一個十分醒目的“拆”字(當然,王員外家除外)。理由是原來的官道只能並行四輛馬車,已經跟不上形式發展的需要,務必要拓寬爲十輛馬車寬度。只因根據縣裡的統計,縣裡的人均年收入達到了1000兩紋銀。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知道人均年收入1000兩紋銀是啥概念不?一部超大型豪華配置,全套蘇繡簾子、紫貂真皮坐椅加金絲鑲邊的“算它媽”馬車,售價也不過6000兩紋銀啊!全縣30萬人口,這樣的經濟增長水平不容易啊!就憑這,本縣已被評爲大元帝國百強縣之首,天下聞名。?
當然,這裡提供的統計數據,是在原有的數據上,把縣裡3萬名編制內的衙役、捕快、師爺以及編制外的更夫、門丁等人的俸祿,加上所有壟斷半壟斷行業如驛站、錢莊、煤窯、官妓場所的收入,加上所有商鋪老闆一年的全部收入,再加上所有手工作坊一年的全部產值,然後進行平均計算。縣太爺在審覈時,責怪屬下說:“你們辦事怎地如此粗心?”很是自然地提筆在總數後添了兩個零,於是,新鮮出爐的數字,變得證據確鑿,非常具有說服力。只是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萬萬不可讓那幫刁民知曉,切記切記!?
如此這般,羣衆生活無小事,萬一縣城內外的民衆生怕家中銀子多得發黴腐爛長蛀蟲,一窩蜂去排隊搶購“算它媽”馬車,現有的路況如何能夠承受和消化?縣太爺當機立斷,在縣衙門十套班子會議上,拍板決定擴大城鄉道路。這樣利國利民的好事,老百姓還不額手稱慶,舉雙腳贊成??
只是我再次回去,走在十輛馬車寬的路上時,卻沒有看見幾個認識的人駕着“算它媽”馬車,倒是縣裡最年輕的衙役,都人手一部,成天變着花樣,帶着不同的年輕美眉出來兜風,好不風光,羨慕得我口水直流,心說咱猴年馬月才能活得如斯逍遙自在。?
望着馬車絕塵而去,我很沒風度地吐着口水,恨恨地罵道:“神氣什麼,不就是個衙役嗎?不就是三年提了六次俸祿嗎?不就是每次都提三十兩紋銀嗎?不就是有房有車有高薪有福利有保障有養老金有灰色收入有社會地位有不同的女人圍着打轉嗎?神氣什麼?有啥了不起的!”?
可是,老實說,罵這些話的時候我的心裡酸溜溜的,因爲我的三間瓦房沒了,幾畝薄田也沒了。雖然我父母還是農民,卻有了新的榮譽稱號:失地農民。從此他們告別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生活,再也不必三伏天在烈日驕陽下揮汗如雨,三九天在凜冽寒風中呵氣成冰,我打心眼底感激縣衙門對他們的關心關懷關愛關照——如果衙門能在他們失地後給安排一條出路的話。?
其實官道並沒有修到我家,但是縣太爺張榜公告,官道兩邊五十米內,不得有任何物體擋住乘坐馬車者的視線,同時爲了避免自個兒蓋房高低參差不齊有礙觀瞻,我村那一片土地不得私自建房,要建成統一規劃的高尚住宅區。?
就這樣,所有的田地都被柵欄圈了起來,歸王員外名下統一開發,而王員外也馬上花一千兩銀子,託人辦了諸如“王氏房地產商號”、“大元帝國全國通用房地產項目開發資格證書”之類必要的手續,憑着這完整的全套手續,從官辦錢莊裡貸出五十萬兩銀子,作爲那五百畝良田的補償,當然,這些補償經過縣衙門、里正、村長等人的層層盤剝之後,真正分到村民手裡的,一畝地只有區區的五百兩銀子,還不夠一家四口一年的生活。而王員外又貸出三百萬兩建成所謂“高尚商業住宅區”,商住兩用。那可不是普通的貴,方圓三丈的商鋪,起價十萬兩紋銀;方圓三丈的房子,一層起價一萬五千兩紋銀,二層起價二萬千兩紋銀,三層起價二萬五千兩紋銀,誰叫咱是大元帝國百強縣之首?不賣這個價,對得起咱老百姓的錢袋子嗎?什麼,你說買不起?沒關係,咱王員外大發慈悲,先給個五千兩,你儘管住進去,以後每月還兩百兩銀子,一萬五千兩的房子還上一輩子基本就可以屬於自己的了。什麼什麼?五千兩都沒有,窮鬼一個,還不快滾!沒錢湊什麼熱鬧,活該你睡馬路!?
拆遷那陣子我沒在老家,聽父母說當時鬧得挺兇,幾百個村民認爲賠償標準太低,大家聯合起來阻止拆遷,結果王員外一個飛鴿傳書,縣裡的捕快傾巢出動,哨棒、木枷、鎖鏈樣樣齊全,連囚車也推到現場,有幾個膽大的想上前據理力爭討個說法,還沒開口就被一陣亂棍打得口吐鮮血、滿地找牙,末了被冠以“聚衆鬧事、妨害治安”的罪名,投進大牢先關他十天八天看認罪態度如何另行處理。其他人一看這等陣勢,哪敢虎口拔牙,頓時化作鳥獸散,先走爲妙。?
房子被野蠻拆遷後,新開發的住宅區是買不起的,再說就算買了,總不能住着新房坐吃山空吧?可憐我被迫把父母送到鄉下居住。這個時候,生存的嚴峻事實,擺在了我的面前。父母年事已高,在鄉下種地一年的收入,扣去苛捐雜稅,只夠喝粥喝個半飽,再也沒有能力繼續供養我。?
爲了自強自立,爲了“算它媽”馬車,爲了能混出個人樣來,我認爲老家已沒有我發展的空間,決定去省城光州闖蕩天下,作出一番事業,也不枉此生世上走了一遭。我拜別父母,毅然踏上前往光州的客船。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