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小柳在看到李傑帶着小二走進會議室後,他還是覺得老大這次要失禮了。
理由很簡單啊,雖說小二是林總的愛犬,哦,不,是兄弟,東海集團的人都把它當大爺般的看待,爲此老大還教訓了小柳,大又一副人不如狗的樣子。
可小二放在別人眼裡呢?
除了是一盆香噴噴的,會跑會叫會呲牙的狗肉之外,還能也被人當大爺看?
尤其是河田集團沈總這樣的大人物,據說人家嘴裡漏出來的麪包屑,就足夠東海集團吃好幾年的了,他會在老大帶着小二,闖進正在談判的會議室內時,不會有意見?
纔怪呢!
小柳決定去看看,看看那條被老大當大爺對待的狗子,會不會被它大哥林總給趕出來。
很好,小二沒有關門,小柳可以從門外看到裡面的情況。
裝潢的好像皇宮一般的會議室內,以林總、沈副總、特邀嘉賓馬先生爲代表的東海集團一方,與以沈民量爲首的河田集團一方,分列長條會議桌兩側。
除了林總仍舊那副不會笑的淡然模樣之外,其他人都是喜笑顏開,沈總更是站起身要對林總伸手,看來談判已經順利結束了。
就在這時候,小二跑了進去,還很沒禮貌的錐錐叫了兩聲。
無論是小二的長相,還是它當前所處的環境,都顯得那樣突兀,沒禮貌。
小柳覺得,站起來的沈總,在看到小二後就算不好意思的說什麼,可也會皺眉的,可讓他眼珠子差點瞪出來的是,沈總不但沒有皺眉,反而看到小二後,只是稍稍愣了下,竟然蹲身伸出雙手,笑道:“這就是小二吧?來,小二,讓我抱抱。”
臥槽,這世道真是變了!
親眼看到這一幕後,小柳才知道在他要揍小二時,李傑沒有把他當場辭退,僅僅是訓斥了他一頓的行爲,是多麼的寬容了。
很明顯,小二是個自來熟,在沈民量伸開雙手後,就晃着肥碩的身子,跑進了他懷中,習慣性的伸出長長的舌頭,去舔他的臉。
看到身價數十億的大老闆,竟然這樣在意一條陌生土狗後,不但小柳驚訝的眼珠子差點掉下來,就連沈民量的隨行高級助手們,也都大吃一驚。
至於李傑等人,卻在心中嘆了口氣:唉,人家就是看陸寧的面子啊。
陸寧有條狗子名叫毛驢,當初奉命前來明珠陪伴林舞兒時,曾經與一條狗‘喜結良緣’,事後產下了一窩小狗。
不過毛驢這個當爹的,卻在孩子們茁壯成長時,拍拍屁股跟隨陸寧離開了明珠。
毛驢走後不久,它夫人就在林家住下來了,每天錦衣玉食的,遭到了老天爺的嫉妒,於是就在一個下雨天,毛驢老婆帶着三個孩子外出遛彎時,被車撞了。
當場死亡三隻,唯有小二叫聲悽慘的跑回了家。
毛驢是林二的兄弟,在她身邊陪她那麼久了,好不容易留下點骨血,結果連老婆都搭進去了,只留下了小二自己。
林舞兒爲此身爲自責,從那之後就開始把小二當寵物來對待了,並給它取了這個名字。
其實不管是沈玉如還是李傑,都知道林舞兒對小二這樣好,都是因爲忘不了陸寧:陸寧有條叫毛驢的狗子做兄弟,小二是毛驢的兒子,她也效仿陸寧,把它當兄弟來看,所以她纔給它取名小二。
愛屋及烏,就是
這意思了吧?
只是誰也沒想到,沈民量竟然也知道小二的存在,看來人家在來明珠之前,已經做過詳細的功課了,其中就包括看到小二後,該用什麼態度來對待它。
由此也證明沈民量是帶着任務來的:無論如何,都得與東海集團合作。
林舞兒現在好像不會笑了,但她的智商卻沒有降低,當然能從沈民量的這個動作中,看出其中所代表的含義。
不過她既然決定結納蘇省樓家遞過來的橄欖枝,也就不會去多加考慮其它了,罕見的微微笑了下,說:“小二,過來。”
小二馬上掙出沈民量的懷抱,溜溜的跑到了林舞兒面前,騰身一躍就跳在了她懷裡。
林舞兒很自然的雙手抱住了它,低聲問道:“你今天怎麼又偷跑出來了?路上那麼多車輛,如果碰着你了怎麼辦?”
小二不會說話,卻能看出林舞兒在埋怨它,有些委屈的錐錐輕叫幾聲,伸出舌頭去舔她的臉,好像在說:人家想你嘛。
“去吧,先去玩兒,等我忙完後一起吃大餐。”
林舞兒把小二放在地上後,擡起頭來時無意間看到旁邊坐着的馬經天,臉上帶有了明顯的不悅之色。
尤其他看向小二的眼神中,更是滿滿的全是厭惡。
女人會變,男人同樣也會變。
男人在還沒有追上心儀的女人之前,他是寬容的,大度的,覺得既然愛她,就會接受絕對是喜歡她一切的優點、缺點包括她養的寵物狗,哪怕這隻狗子對女人來說,代表着不能割捨的舊愛。
可他只要一旦被女人結納,那麼他的心態就會改變,眼睛裡再也揉不進沙子了。
畢竟愛情是自私的,任何一個男人,都不想與別的男人,來分享自己女人的愛,所以小二在馬經天眼裡,就那樣的討厭了。
甚至,他已經有了讓小二消失的想法。
馬經天沒覺得,他有這種想法有什麼錯:他不是聖人,他需要的是林舞兒全部的愛,代表陸寧的小二,有什麼資格分享本該屬於他的愛情?
林舞兒在看到小二時,才浮上的笑意,在看到馬經天用那種眼神看小二後,立即消失了。
小二很快就跟着李傑出去滿大樓的轉悠去了,談判雙方的友好氣氛繼續。
雙方約定,等明天上午十點,就正式簽訂合作合同。
謝絕了林舞兒的盛情挽留後,沈民量帶着他的人走了,參與談判會議的東海集團衆高層,也都喜笑顏開的去了,會議室內只留下了林舞兒,與馬經天兩個人。
沈玉如都知趣的走開了,她可不想當燈泡。
林舞兒端起杯子,喝了口清茶時,馬經天打破了兩個人之間的安靜:“舞兒,我記得你此前愛喝咖啡的。”
“嗯,後來覺得清茶比咖啡要好很多。”
林舞兒望着手裡的茶杯,淡淡地說。
“可我覺得,你還是咖啡好些。” Www•ttκǎ n•℃O
馬經天依舊笑吟吟的樣子:“喝茶的,基本都是男人,女孩子就算喝茶,也沒必要喝鐵觀音之類的吧?該喝花茶好些。”
“花茶的味道太清淡了,而且不如其它茶的回味悠長。”
林舞兒說着擡起頭,看着馬經天坦然道:“咱們兩個人說話,也別繞圈子了,太累。那我就直接跟你說實話了。我以前是喜歡喝咖啡,後來喜歡喝茶,那是
因爲陸寧喜歡喝茶,受他感染。當初我在與他一起時,最大的樂趣,就是晚上泡上一壺茶,坐在石凳上聽他吹牛。”
馬經天還在笑,只是那笑容看上去是那樣的勉強:“好端端的,爲什麼又要提起他呢?”
“因爲我發現你很討厭小二。”
林舞兒直率的說道:“當初我答應給你機會時,就曾經明確跟你說過,小二代表着我過去最最甜蜜的一段歲月,我會像陸寧對待毛驢那樣,對它不離不棄。那時候,你並沒有笑話我被人蹬開後還這樣癡情,你只是說--馬經天,你還記得,那時候你是怎麼說的嗎?”
“那時候,我說--”
馬經天用力抿了下嘴角,低聲說:“我相當嫉妒你對陸寧的愛,但我不會因此而反感代表着他的小二。我希望,我會讓你徹底地忘記他,讓小二成爲我們相愛的見證者。”
“呵呵,虧你還記得這些。”
林舞兒淡然笑了下,端起杯子開始喝茶。
“可是,我現在不願意這樣想了。”
馬經天沉默片刻,擡起頭看着林舞兒,眼裡已經有了不忿之色:“他離開你多久,我就全心全意的追你多久。這麼久了,我發現我在你心裡,卻連小二都比不上。一條狗子,都能獲得你的親吻,我拉你一下手,你都不願意!”
越說,馬經天越激動,站了起來雙手按着桌子,居高臨下的俯視着林舞兒,提高聲音問道:“舞兒,我今天就想問問你。在你心中,我重要些,還是這條狗子重要些?”
林舞兒想都沒想,就說:“當然是小二重要。”
“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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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經天徹底的憤怒了,幾乎是在嘶吼。
站在門外走廊中的李傑,馬上就推門走了進來。
他還沒有說話呢,馬經天就衝他吼道:“出去!”
以往在誰面前都文質彬彬的馬經天,明顯被林二那句他不如小二更重要,所以才吼李傑。
李傑卻動都不動的站在那兒,只看着林舞兒。
“李傑是東海集團的副總,我最得力的手下,曾經與同甘共苦,我把他當做大哥般看待,沒有哪個外人能在東海集團內衝他大吼大叫,馬經天,我希望你能給我牢記住這一點!”
林舞兒的語氣也凌厲了起來,站起身看着他:“那我現在就告訴你,在我心裡,小二爲什麼要比你重要。答案很簡單,它的父親毛驢,是與我同生共死的兄弟。”
“你懂什麼叫同生共死嗎?”
林舞兒看着馬經天,語氣稍稍放緩:“同生共死,就是在我最最危險時,毛驢絕不會因爲外界力量,就放棄我獨自逃生,在我即將乾死時,捉來蜥蜴用嘴咬碎了餵我喝水。”
“馬經天,你有沒有喝過蜥蜴屍體的水?你有沒有在無助的絕望時,體會到你還沒有被世界拋棄的感覺?你恐怕更想不到,毛驢的大哥,爲了滿足我一個玩笑,會在羅布泊內,召開了盛大的篝火晚會。”
接連三個問題問出來後,林舞兒聲音更輕:“我承認,我是被陸寧甩掉了,但這不代表着我能忘記他。你既然要追我,爲什麼不想想你以前是怎麼對我的,爲什麼沒有耐心,用你男人的愛情,來讓我徹底忘記那個人呢?”
“爲什麼?”
“我、我--”
馬經天不知如何回答,頹然坐在了椅子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