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家!敗家!敗家老爺們兒!別人給個套兒,他就自己往裡面鑽!”
臺下掌聲雷動,臺上歐陽秀秀、孟凡東乃至秦濤聲和張天鷹都喜笑顏開!
特別是秦濤聲和張天鷹更是覺得李悠揚把粵語版的《浮誇》也加入《歌手公約》是件大喜事,畢竟如果按照正常行來看,無論是身在北方的藝海唱片,還是遠在臺北的長空翼影音行的粵語專輯都無法和香江華彩文化以及江南東文娛樂相比,甚至說根本沒有可比性。
四大娛樂公司各有所長,華彩文化和東文娛樂則是粵語歌壇當之無愧的老大,在粵語流行歌曲的行上佔盡天時地利與人和。
所以,平常的時候,無論是藝海唱片還是長空翼影音都不會自己找不自在把手伸進粵語歌曲這個圈子裡,而如今,李悠揚的橫空出世,和一股腦不管不顧往《歌手公約》裡送歌的大手筆卻一下子打破了這個局面。
秦濤聲和張天鷹也相視一笑,心說,我們也以李悠揚的名義一張粵語專輯也不爲過吧,畢竟此人已經把這《浮誇》加入了《歌手公約》裡呢,到時候我們只行公約裡面的歌,你們又能拿我如何?
四大娛樂公司圍繞着李悠揚這《浮誇》開始明爭暗鬥,仍舊和韓雪在一起爲稍後的琳音娛樂掛牌儀式準備的季若琳看到這一幕卻一跳老高,蹦着小腳搖着身邊的韓雪吼道:“敗家老爺們兒!敗家老爺們兒!你沒看歐陽秀秀和孟凡東那倆老狐狸不好明說,只能變着法兒的讓他把這版《浮誇》加入《歌手公約》嗎?”
“天啊!天啊!我都遇見了什麼人啊!他這是爲了什麼啊!就他這麼一句話,我們琳音就得損失多少錢啊!”
“……..”
“小雪!你就說說!你就說說!李悠揚現在是不是我的員工?他是不是該聽我這老闆的?他寫出來的或者唱出來的一切歌曲是不是先得徵求我這個老闆的意見啊!可是,你看他!你看他!他在幹嘛?”
“………!!”
“他完全可以授權我們琳音娛樂獨家行他的這《浮誇》,乃至其他所有噼裡啪啦都加入《歌手公約》裡的歌也可以讓琳音娛樂獨家行!那樣的話!琳音娛樂一年,不!甚至半年就會成長爲娛樂領域新興的巨無霸!而我哥….呃!”
“………!!!”
“哦!哦!sorry!sorry!小雪,我不是有意的,只是李悠揚太敗家!”
季若琳本想說,要是李悠揚能把所有歌都交由琳音娛樂獨家行。那麼他哥季少康今年再掙夠3個億,進駐季氏財團家族會議也就指日可待了,可是一想這個事情暫時還不能隨便說,另外再一看。在自己來來回回的一通擺弄之後,可憐的韓雪就像一個較弱的小白花,都快被自己晃悠暈了。
要韓雪真的有個三長兩短的話,她老公魏東傑不得和自己拼命?再加上魏東傑目前還是李悠揚忠實的合作伙伴,魏東傑萬一和自己拼命。勢必就會影響到李悠揚的事業,這樣實在是得不償失……
哎呀哎呀!我這又是在想什麼?怎麼又想到魏東傑會影響到李悠揚了呢?什麼亂七八糟的!
正常的講,還是李悠揚這敗家老爺們兒太敗家,實在讓人家亂了方寸。
季若琳在這邊方寸打亂,那邊的韓雪卻好不容易倒過一口氣來,乾咳了兩聲心有餘悸的看着滿臉悻悻然的季若琳,好氣又好笑:“你這都是在說什麼嘛,亂七八糟的。”
“依我看,我們的季大董事長就是關心則亂啊!你說李悠揚爲什麼?是真的就這麼把一堆堆好歌成羣結隊的往《歌手公約》裡面送嗎?”
“我看不盡然,依我看。李悠揚所圖可謂甚大!”
“………”
這回倒是季若琳有點愣神了,一時想不明白韓雪說李悠揚所圖甚大是什麼意思。
“你想啊!你別看無論是歐陽秀秀還是孟凡東,乃至秦濤聲和張天鷹這幫大佬現在一個個都喜笑顏開跟佔了老大便宜似的,其實啊,他們一個個都沒有回過神來呢。”
“………”
他們沒回過神來?有什麼好回神的?難道不是他們真的佔了好大的便宜了嗎?季若琳還是一愣一愣的。
“還沒明白?唉,算了!我就這麼和你說吧。當李悠揚決定把第一歌加入《歌手公約》的時候,我就仔細的研究了這個公約,雖然公約裡面規定,公約裡面的歌曲在各類商演中演唱者或者演唱者所屬的公司單次收益不過3o萬元,即可不用向原唱者支付任何報酬。但是這確卻是對選進《歌手公約》裡面那些老的不能再老。歌迷們聽的膩到不能再膩的歌來說的的。”
“這樣的歌,別說三十萬了,一場演唱會下來能收回個十萬八萬的都算不錯了!而縱觀李悠揚這些新歌呢?不說別人,你剛纔也聽到董雪琴的歌單了。全是李悠揚作品吧?其中《我》、國語版《浮誇》、《生如夏花》都是李悠揚加入公約裡面的歌吧?”
“今天就是董雪琴的入駐演唱會和琳音娛樂的掛牌儀式合在一起了,展到現在完全處於一種半公開的盛事,不屬於單純的商演範疇,這自當別論。萬一董雪琴在以後的商演中也唱李悠揚這些公約裡面的歌曲呢?”
“以董雪琴的人氣,恐怕就不止3o萬這麼簡單了吧,到時一旦過了3o萬。就得給李悠揚分成了吧?”
“至於該給李悠揚分多少,我倒是也研究過,正常商演,一旦過了三十萬的收益,那麼就必須給原唱或者原作者五萬元的分成,過了四十萬,則需要給十萬,過了五十萬,則需要給二十萬!過了六十萬呢?六十萬則是一個最終的標準和分界點,一旦過了六十萬。那麼從六十萬開始,都需要和原唱或者原作者五五分賬了。”
“也就是說,董雪琴要是用李悠揚公約裡面的歌曲參加商演,一場演出的收益是2oo萬的話。那麼她必須就得給李悠揚1oo萬的分成,分成的額度不可謂不高!而話又說回來,以董雪琴這個級別的歌手來說,她們那次商演,特別是個唱都沒有幾百萬的進賬?”
“所以說。你看似李悠揚不管不顧的好像恨不得把自己所有歌都送進這個公約裡面是見很敗家的事情,其實啊,你這是關心則亂,李悠揚這人明白着呢。《歌手公約》看似是歌手們的一個禁區,但那只是對一輩子只能靠一兩歌吃飯的歌手們說的,而對於李悠揚這樣的天才來說,這《歌手公約》卻無疑是他攏財的最好契機!”
“試想,當全世界的歌手都唱他的歌,而且過了3o萬就會給他錢,那麼這個計劃一旦成行。李悠揚恐怕瞬間就會變成這個世界上最爲富有的人之一了吧!”
“況且,這還只是商演,《歌手公約》裡面甚至對專輯的行也有明文規定,一張由公約裡面的歌曲組成的原聲大碟,只要能在一個銷售週期內突破一百萬張的銷量,那麼都必須給這張專輯裡所有原唱者相關的市場分成。比如拿一張專輯1o歌,一張定價5o元,最後賣了2oo萬張,收了1個億來說,要是其中收錄了李悠揚5歌。那麼在最後分成的時候,行方就必須拿出1ooo萬作爲歌曲使用費返給李悠揚,要是整張專輯都是李悠揚的歌,那麼就必須拿出2ooo萬了。
“………”
“還不明白?哦。天啊!”
韓雪想不通,爲什麼她說的已經如此明白了,爲什麼眼前這個向來以機智過人玲瓏剔透的季家大小姐爲什麼還要忽閃忽閃着長長的睫毛,顯得特別的無辜。
“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而是這樣聽來。貌似這些錢都是給李悠揚一個人的啊!”
“而我,而我琳音娛樂,李悠揚要是不給的話,人家也沒權利要了嘛!”
“難道你們就沒和李悠揚籤個合約,關於這一塊收益公司和李悠揚怎麼分了嗎?”
“沒有!也不敢有!李悠揚現在就是爺!我們的關係不像僱傭,反而更像合作,就算是僱傭,也不是我僱傭了他,而是他僱用了我!”
季若琳說這話時恨得牙根癢癢的。
“………..”
這回反倒又是韓雪沒了脾氣,因爲她實也沒想到李悠揚和季若琳之間是這麼個合作方式。
不過,她沒想到的還在後面。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我要是嫁給他的話,以妻子的名義,是不是就能有權利管理他的收益了呢?這敗家老爺們兒!一點兒也不知道怎麼打理錢!小雪,不是我說你,我敢保證,就你說的這些,都是你一個人的分析,這人一定從來都沒有想過!不行,以後說什麼我都得幫這人管好錢!”
“還有,我這算不算是爲了琳音娛樂犧牲色相,犧牲小我成全大我呢?畢竟,只有得到李悠揚的全力支持,我哥纔有可能完成那3個億的目標!”
季若琳這突如其來的一番話說的相當悲壯,只是多少有點兒顛三倒四莫名其妙。
“………”
韓雪更是目瞪口呆,心說這是個神馬狀況,姐姐感情你確定不是從二次元跑出來,代表月亮懲罰我們的萌妹紙嗎?
還有,這事貌似不對啊!
季若琳說這話是在開玩笑,還是認真的?
怎麼可以這樣呢?
韓雪一下子捂住了嘴,甚至有一種抓住某種真相後產生了地震般的感覺!
莫非,莫非季若琳也喜歡李悠揚,想要嫁給他?
而這,又怎麼可以?
人們又都是怎麼了?又都在想什麼,又爲了什麼?
只是還沒等她想明白,李悠揚的滄桑的嗓音和一段她從來沒有聽過的類型音樂,終於在她們這段匪夷所思的交流後,再次撕開一切,震撼的襲來!
…………..
潮起潮落是什麼都不爲
潮起潮落是什麼都不爲
潮起潮落是什麼都不爲
潮起潮落是什麼都不爲
在憂傷的時候掉下那晶瑩的眼淚
我不知道爲何是海洋的滋味
紅紅的太陽一定會在剎那間沉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