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可以發現,唐時大理寺的權力被分割了,但是職權更加細化與完善,在司法審判工作中有較大的自主權。當然了,死刑案件等重大司法案件是需要上奏皇帝決定的,皇帝掌握最終解釋權。唐代以大理寺爲代表的三司制度已經比較完善
到了宋代,刑部的職權範圍更加擴大,不再只做司法行政工作,而是直接複覈大理寺審理的案件,又給大理寺的司法活動增加了一層限制,平衡了三法司的權力,而宋時又增加了一個司法機關——審刑院。
審刑院是宋朝初期就設立的審判複覈機關,同時享有部分的審判權。審刑院也稱“宮中審刑院”。它的設立是皇帝爲了加強中央集權而在司法領域採取的措施。其的職權原來都屬於大理寺和刑部,剝奪了這兩個司法機構的權利,目的也是爲了加強對這兩個司法機關的監督。
審刑院長官爲知院事,需要奏報皇帝的各種案件,先由大理寺審理,再報到審刑院複覈,由知院事和其他屬官商議,定出處理意見再由中書呈報皇帝決斷。而趙昺最初是想實施司法獨立,以刑部負責偵辦案件,並進行初審。再以大理寺對案件進行復審,而已審刑院對案件的偵察和審理進行監督。
但是趙昺想想又放棄了,因爲他以爲在封建體制,以人治爲根本的社會下實現司法獨立很難,且這三個部門都存在着被裁撤的風險,而時時面臨生存危機的機構,你讓它能安心辦事也是很難的。
這當然不是空穴來風,大理寺在元代的變化則更加明顯,由於當時中央行政架構與唐宋時期大有不同,中書省、樞密院、宣政院等機關掌控了國家的司法行政工作,大理寺一度被取消或併入刑部當中,即便後來復設大理寺,也沒有把它當作一箇中央審判機關來對待了,大理寺面臨消失在歷史長河中的危險。
明朝雖然重建大理寺制度,但是大理寺的職權發生了重大變化。明朝推翻元廷後,朱元璋重設“三法司”,並下詔改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審刑司,五軍斷事官署等衙門於南京太平門之外。他直接讓大理寺卿的級別升至正三品,掌管審讞平反刑獄之政令。
也就是說與刑部的職權調了位置,讓刑部負責審判,大理寺負責複覈,與宋代剛好相反。而且在洪武年間,大理寺一會兒被改成磨勘司,一會兒直接取消設置,看似隨心所欲,實際上是在將大理寺的司法職權進一步分割到刑部等其他部門之中,以便於加強皇權。
明成祖朱棣即位後鞏固了大理寺的設置。在遷都北京後,南京也留下了一套一模一樣的朝廷機構,因而成祖在北京和南京都設置了左右兩寺,分別設寺正一員,評事二員,以協助大理寺卿進行工作。從此之後,大理寺正式變成負責複覈案件、平反冤獄的司法機關。
明代的“三法司會審”制度也進一步完善:唐朝的御史臺變成了都察院,刑部、都察院主要負責初審案件,大理寺主要負責複審案件。十分重大複雜的案件,則在三法司的基礎上會同六部尚書與通政使司共同會審,謂之“圓審”,也稱“九卿會審”。
清朝在明朝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司法體系,創設了秋審、朝審等制度,讓大理寺參與,不過大理寺的職權和明朝基本無二,只是品級降爲正四品。到了清末光緒年,受維新運動影響,大理寺改爲大理院,大理院正卿品級升到了有史以來的最高品。但清朝氣數已盡,不待司法改革開始便滅亡了,大理寺也徹底退出了歷史舞臺。
因此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尤其是在人治爲政治主體的封建社會,趙昺以爲別說一步到位的推進到法治社會,就是後世法治依然有漫長的道路要走。基於這種判斷,他以爲在這種極爲惡劣的環境之下,幾個司法機構的生存都會受到威脅。
而法治是維持社會和諧及保證制度延續的重要措施,趙昺也只能走曲線救國的方法,將三個司法機構分別劃入三個主體部門。這樣即便以後發生變故,因爲各方爲了平衡權力,也會極力保護手中的這個重要部門,避免在朝爭中被裁撤。
儘管這個方法很齷齪,但是趙昺也很無奈,社會的進步從來不是一蹴而就的,總需要一個發展和演變的過程,甚至會十分漫長和艱難。但終歸要有人去做,趙昺此刻就是邁出的第一步,他不敢保證成功,只希望給後人留下一條路,甚至也許只是一個想法,那就足矣了……
趙昺花了一天的時間將自己的構思形成了文案,當然這也只是初稿,還很籠統,需要大量的細節去填充,或是做出修改。不過這也是他有意爲之,他不能一下子將所有底牌亮出來,也要給其他人留有發揮的餘地,以便在討論中獲得主動,哪怕是妥協。
至於關於內廷的設置和權力,趙昺有了思路,卻並沒有形成文字,也沒有透露過多。但這個話題最後還是繞不過去的,他打算將此作爲底牌,以此來控場。一旦局勢失控,他就可以通過加強內廷的力量對外朝實施打壓,收回部分權力;若是大家能夠互相理解,並在些問題上做出妥協,那麼他也不在乎放棄些原有的權力,歸於外朝。
“兩位先生夜風寒涼,怎麼還有興致看湖景!”趙昺溜達出書房,來到頂甲板上,見王應麟和謝枋得兩人滯留在此,上前道。
“參見陛下,我們是在碰碰運氣!”兩人轉身施禮,王應麟笑着道。
“哦,其中還有什麼說辭?”趙昺也被勾起了興致,驚詫地問道。
“陛下,雷池之南有香茗山,道教源源流長,相傳就有八仙的張果老、韓湘子、漢鍾離和呂洞賓都曾在此開道場講學或採藥煉丹。漢時有梅福和羅隱兩位真人隱居茗山煉丹,每逢隱晦之夜,百姓有見燈光千柱,遠近閃爍,相傳乃是當年仙人煉丹的竈火餘焰!”謝枋得介紹道。
“今夜羣星隱於雲中,吾與君直閒着無事,便想能否有幸見此奇景,與仙家有緣!”王應麟道。
“呵呵,還有此事?丹火豈能千年不熄,這也太過離奇!”趙昺笑笑道。他對此並不相信,古代的一些奇聞異事其實都可以用現代科學解釋的,他覺得多半是看到自然現象,又無法做出合理的解釋,便牽強附會到虛無縹緲的仙人身上了。
“應該是愚民莽夫胡言亂語,當不得真,卻也是難得一見的奇景,權當閒中作樂了。”王應麟笑道。
“也不可輕言,我朝民間信奉釋、道者甚衆,往往以此亂國。近時吾曾收到京中友人書信,稱京中也有異事發生,稱每逢陰雨之夜,西湖之中亦有光影閃現,近觀又無它物。便傳言湖中有妖獸出現,燈光乃是其睛目之光。有僧道藉機以妖言惑衆,稱此是國家禍亂前兆,以致民心惶惶,寺觀香火大盛,他們從中斂財。”謝枋得苦笑道。
“若只是妖僧妖道矇騙愚民錢財,倒也非什麼了不起的事情,讓人擔心的是有人藉機生事,禍亂朝綱,煽動民意。”王應麟道,“昔秦統一六國已達十年,在東郡落下一塊隕石,上面赫然有‘始皇死而地分’之語。於是有人藉此生事,傳上蒼降下詔令,要秦國滅亡。傳言遍及朝野,愚夫愚婦皆知,從而引發國亂。”
“嗯,此事不可不防。”趙昺點點頭道。古代借天象和異象,甚至不惜製造異象來製造恐慌,煽動民意,以達到自己目的的事件比比皆是。
“陛下所言甚是,秦兩世而終,始皇駕崩次年便天下大亂,羣雄逐鹿,與此不無關係。”謝枋得也言道。
趙昺皺皺眉,沒有吭聲,他知道這段歷史。秦始皇統一之後,郡縣制已經取代了分封制,新的天命體現已經用帝號與五德建立起來,皇帝也履行了封禪的宗教責任。律法、度量、文字乃至車軌都被置於同一的標準之下。兵器被收集熔化重鑄成金人放置在帝國的心臟。
皇帝四處出巡,考察帝國的疆域。重農力耕作爲被證明有效的政策,被推廣到整個帝國的領域。法家已經被作爲帝國的正統思想加以確立,號召全國“以吏爲師”,學習律法。蒙恬的大軍已經多次擊敗匈奴,長城與直道已經修建起來,有效的輔助帝國的進攻與防禦。全國各地豪傑們被有條不紊地徙往咸陽。
按說秦已經鞏固了統一後的基礎,而對捏造出來的所謂天意,秦始皇一律採取了有力的措施各方彈壓。而隕石事件震驚了帝國的朝堂,御史們採取了果斷的行動,在推問無效的情況下,根據帝國的連坐法,周邊的潛在亂民被盡數誅滅,可依然沒有能阻止秦走上滅亡之路,難道人真的難以勝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