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淑蘭點了點頭,隨後又搖了搖頭,“差一點點,我沒事的二哥,就是有點嚇到了。”
聽到姜淑蘭這麼一說,沈凌武的心才終於落回了原地,還好,還好,他來得還算及時,“可你身上爲什麼那麼多血啊?他打傷你哪兒了?”
姜淑蘭低頭看了看自己一身的血跡斑斑,又搖了搖頭,“不是我的血,是他的,我用鐮刀砍了他一刀。”
這下子,輪到沈凌武傻眼了,張大了嘴巴俯瞰着自己面前的嬌小女人,脣角抖了好幾下,愣是不知道說點什麼好。
用鐮刀砍了他一刀……
說的這麼輕描淡寫的,真的好嗎?
“對了二哥,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的?”沈凌武在供銷社當臨時工的事情她是知道的,可他怎麼會來找自己,還來得這麼巧?
“我來上班的時候凌雲就跟我說了,你們這裡有個同事人不咋地,怕你有危險,讓我每天吃飯的時候看着點你。我前幾天都看到你了,可是今天我找了半天都沒找到你,怕你有事纔過來的,幸虧我在這兒上班來了,不然的話,今天你自己怎麼辦?”
沈凌武后面說了什麼,姜淑蘭根本沒有聽進去。
她只注意到了沈凌武說起了沈凌雲,眸子裡盡是滿足笑意。
沒想到他這麼用心,給二哥找工作的時候還不忘了她,竟然讓二哥特意過來照看着她。
“淑蘭?淑蘭你怎麼了?”
“啊?我沒怎麼啊。”
沈凌武指了指地上的何志剛,“這人怎麼辦?要不要送到警察局去?”
姜淑蘭搖了搖頭,“他這人不要臉的很,送警察局也是白搭。二哥,你不用管他,這屋子現在太亂了,二哥你幫我把那些東西規整規整,我去找件衣服換了去,不然等會兒人來了看到不好。”
沈凌武點了點頭,開始收拾起來。
姜淑蘭則先走到了何志剛的身邊,用腳踢了何志剛兩腳。
“趁着沒有人在,你趕緊滾吧,下次你要是再敢對我動手動腳,我一定會讓你這整隻手全部斷掉。”
何志剛被胖揍一頓,現在只想快點逃離,哪會和姜淑蘭再狡辯,忙點了點頭,逃也似的跑走了。
沈凌武看着他跑了,忍不住朝着姜淑蘭道。
“淑蘭,就這麼放過他就行了嗎?萬一他以後再對你……”
沈凌武覺得就這麼放過了何志剛不太靠譜,那人在他手裡吃了大虧,以後養好了,說不定會對淑蘭懷恨在心,到時候一定會再找機會對付淑蘭的。
姜淑蘭不以爲意的搖了搖頭,“二哥,沒事的,你放心,我心裡有主意的。”
何志剛這個人在這兒欺負了這麼多人還沒有被開除,說明是有底牌的,不然的話,憑着大家對他的怨氣,只怕這人早就被攆到老家了。
可他卻一直相安無事,說背後沒有點什麼她都不信。
沈凌武向來是個粗莽直爽的人,弄不清這些彎彎繞,就聽了姜淑蘭的話。
“你自己有數就行,時間應該也不早了,我就先回去幹活去了。”
*
如果是上輩子,姜淑蘭碰到何志剛這種事情,一定是守口如瓶,不敢告訴沈凌雲半句。
但重活一世,她十分明白夫妻之間彼此信任有多重要,相互之間的溝通才是讓他們夫妻感情長久和睦的重點。
於是,當沈凌雲下午來接她的時候,她一坐上車就跟沈凌雲說起了這件事。
“我知道豔梅姐倆口子在黑市賣衣服的事情是被誰給告了。”
沈凌雲乍一聽這句話是不以爲意的,現在世道艱難,他顧得上自己就不錯了,旁人的事他並不關心。更何況之前還淑蘭說那人被抓了還誤以爲是她,對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這事兒只要跟你無關,就不要管他。他們既然敢去那邊,就要有被人發現的覺悟。”
聽着沈凌雲冷淡的語氣,姜淑蘭抿了抿嘴,伸手環住了沈凌雲的腰。
“凌雲,對不起,我有件事騙了你。”
沈凌雲身子一僵,自行車跟着頓了一下,而後差點兒晃倒,沈凌雲急忙又把腳踩了起來。
“什麼事?你別跟我說董豔梅在黑市做買賣,你也摻和了。”
姜淑蘭搖了搖頭,“我哪裡敢?其實那天她被抓走的時候,她不但懷疑是我告她的,還嚷嚷了好半天,別人都以爲是我,這一個禮拜大家都離我遠遠的。”
沈凌雲聞言心一沉,“那你怎麼不早點跟我說?”
姜淑蘭癟了癟嘴,“這段時間你忙着職稱考試的事情,我哪裡敢拿這種事情煩你?再說了,嘴巴長在別人身上,你知道不知道有什麼用?”
沈凌雲聽了之後,不由得皺了皺眉。
轉念又想起了姜淑蘭剛剛說的第一句話。
“你說你知道誰告的密了?不會是那個姓何的吧?”
姜淑蘭一聽,不敢置信的擡起頭,看着沈凌雲的後腦勺。
“你怎麼知道的?”
“他今天對你幹什麼了?他有沒有欺負你?”
沈凌雲說着,直接將車子朝着路邊一剎車,車子停了下來,姜淑蘭順勢從車後座跳了下來,沈凌雲停好車就轉過身來上下打量她。
姜淑蘭急忙朝着他搖了搖頭,“我沒什麼大事的,就是身上可能有些小傷,他想欺負我來着,反而被我宰了一鐮刀……”怕沈凌雲誤會她把人宰死了,姜淑蘭急忙解釋了一嘴,“我只是割傷了他的手臂,他不會死的。”
沈凌雲一聽到姜淑蘭說何志剛準備欺負她,只覺得心肝肺都要氣炸了,哪還管何志剛會不會死,一把就把姜淑蘭給抱在了懷裡面。
“你沒事就好,那個畜生不如的東西,宰死他都活該!”
幸虧淑蘭不是,要是有事的話,就是把何志剛給宰了也抵不了什麼的。
這一刻,沈凌雲不由將姜淑蘭抱得更緊了。
姜淑蘭趴在他懷裡,視線正好落在了馬路對面,就看到路過的人對着他們倆口子指指點點,姜淑蘭恍然回神,這可是在大街上啊。
這個年代,拉拉手都是有傷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