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雷暴雨。
沒帶傘的李飛喜在學校大門口,等着李朝慶過來給她送傘。
李朝慶還沒來,她等到了親生父親。
親生父親認出了她,但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然後去教室,接他大兒子了。
她親生父親,揹着大兒子出來,大兒子撐一把大傘,遮擋了兩個人的雨水。
親生父親手裡還拿着一把傘,但他們從李飛喜身邊經過時,並沒有把手中不打的傘給她。
看着他們遠去的身影,李飛喜眼眶發紅,卻是一臉的倔強。
那就是他們的親生父親和親生哥哥,他們拋棄了她。
他們都知道她在李朝慶家裡,生活得非常艱苦,卻不來看望她,不接她回去。
他們要是嫌棄自己是女兒,那她腳下的那個也是妹妹,爲什麼他們不把妹妹也扔了?
她是他們第二個孩子,他們都不要,卻要了第三個,第四個……
李飛喜對他們,是無比憎恨的。
那一個下午,她蹲在學校門口,等了很久,李朝慶都沒有來給她送傘。
那天,雨很大,雷很大,她蜷縮在那裡,就像一隻受了傷,無家可歸的可憐小狗。
快天黑時,李朝慶套着一個大大的塑料袋當雨衣,手裡拿着一把破傘跑過來了。
李飛喜看着大雨中,奔跑着一個清瘦又熟悉的身影,突然哇一聲哭了,揹着破舊的書包,衝出了雨中:“阿爸——”
最後,獨臂李朝慶揹着她,她打着傘,像剛纔她親生父親揹着她親生哥哥一樣,一起回家了。
傘是舊的,外面下大雨,裡面下小雨,打着它,依然能淋溼身子。
那一刻,李飛喜趴在李朝慶背上,覺得很踏實,在那一刻,她就跟自己說,自己親生父親就是揹她的這個男人,她沒有哥哥妹妹,她只有一個弟弟,親弟弟,就是李飛鵬。
那天,李朝慶這麼遲來接她,因爲弟弟李飛鵬心臟病發了,本來好好的,在睡覺的李飛鵬突然被一聲巨大的雷聲嚇醒,然後就心臟絞痛,李朝慶送他去看醫生,纔回來,一回到家,就跑着過來給她送傘了。
後來,李飛鵬上學了,他們同一所學校,一起放學,一起上學,雖然經常被村裡的孩子欺負,但他們都會很團結地欺負回去。
他們,漸漸長大了,阿爸李朝慶,漸漸老去……
李飛喜哭着對唐槐景煊道:“飛鵬今年考上了高中,可他身體很差,家裡沒錢給他治病,沒錢供他上學。我知道,他愛上學,上了大學,擁有一份好工作,纔是他最好的出路……”
“我們從小一起長大,我喜歡他,我不忍心看到他痛苦,看到他因爲不能上學而發愁。我每次拿到錢,都會拿回去交給他……醫生說,他的情況不是非常嚴重,只要有錢做換心臟手術,他就可以活到四十歲,五十歲……”
“我努力工作,希望能存夠錢,給他手術。我都想過了,把自己的心臟換給他……”
唐槐和景煊一聽,震驚了一下。
李飛喜繼續哭道:“一年前,有一個男孩來鳳凰酒吧喝酒,他經常店我名字,讓我伺候他跟他兄弟一起喝酒,還給我一些小費。後來,那個男孩說喜歡我,他這麼小,我又不喜歡他,當然不會跟他處對象……後來,他死在酒吧,有一次,我和同事逛超市,突然一對母女衝過來,那個女人扯着我的頭髮,對我又踢又打,說我狐狸精,害死了她寶貝兒子……”
“我才知道,她們是那個男孩的阿媽和阿姐,那個男孩叫唐志軒,他曾經告訴我,他阿爸叫唐有明,在建築工地上班……後來,我在酒吧接待了一個客人叫唐有明,唐有明喝醉了,就在我面前哭,他說,他沒兒子了,媳婦坐牢了,很寂寞,很痛苦……”
“他經常來酒吧喝酒,醉了就哭,有一個晚上,他在酒吧開了房,讓我陪他。他把身上的錢都拿出來了,有好幾百……他指着錢,對我說,只要陪他一個晚上,那些錢就是我的。”
“我想到,飛鵬只有一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這些錢,夠他高中一個學期的學費了,爲了錢,爲了飛鵬,我只好陪他……事後,他對我很好,知道我要供弟弟讀書後,給了我很多錢。”
“兩個月後,我發現自己懷孕了,唐有明讓我把孩子生下來,他說,只要生的是兒子,他就養我一輩子。他說,等他媳婦出獄,會跟他媳婦離婚,然後娶我。那段時間,他給我很多錢,我不喜歡這個男人,但爲了錢,我只能這麼做。”
“這隻戒指,是他買來送給我的,飛鵬考上縣城一中的高中,我打算把戒指換錢的,唐有明向我保證,八月份,拿到工地發的工資,就給我錢,我就有錢給飛鵬治病,上高中了。”
“後來,他重傷了,我知道他訛你的事,同事都說,唐有明是帝江酒吧老闆打傷的。我偷偷去醫院看他,聽到醫生跟他媳婦說,他需要手術,需要多少錢治療,他媳婦哭喊着沒錢,而醫生說,他必需手術,否則只有死。我不心疼唐有明,可是他受傷了,要花這麼一大筆錢治療,他沒錢給我,而我肚子越來越大怎麼辦?”
“那一刻,我恨死了帝江酒吧老闆,可是對方是個大人物,我恨他又不能做什麼,只要盯上了幸福餐飲。每次來幸福餐飲,見到這麼多客人在吃東西,我不知道從何下手。有一晚,我在後巷發現一個女人鬼鬼祟祟的,我不知道她在做什麼,我只見到她提了兩桶東西放在柴堆旁邊,然後擰開蓋子,然後點燃了油燈。”
“躲在旁邊的我,聞到了一股濃濃的火水味,對方要縱火,燒了幸福餐飲,但不知道爲什麼,後來,那個鬼鬼祟祟的女人走了。我等了好一會兒,都沒見她回來,我只好上前來,站在那,看着兩桶擰開蓋子的火水和旁邊亮着的油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