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賜宴的目的十分明確,李承乾能以國家大局爲重,這是他樂見其成的,在父子單獨說話的時候,皇帝還隱晦的表示,岑文本等人在貞觀一朝還是有他們的價值,將來李承乾用不用,那他就管不着了。
另外,今日一同飲宴的還有襄城公主一家,長孫皇后、獨孤妙音和襄城公主正在裡面了體己的話,李承乾還賞了蕭家兩個小外甥一人一枚玉佩算是給他們的壓歲錢,然後,父子翁婿三人就在正殿中一邊飲酒,一邊聊着閒篇。
襄城公主的母親去的早,她和汝南一樣都是長孫皇后拉扯大的,雙方的感情不是親生勝似親生,每年過節的時候,她總是會帶孩子來給外祖母磕頭,今年自然也不例外。
唯一不同的是駙馬都尉-鴻臚寺卿-蕭銳,作爲外臣,他是沒有資格到後宮來,今兒能到這,說明是皇帝另有旨意的原因,可聽說了原因之後,李承乾剛進口的酒直接噴了出來。
這個話還得從在蘭陵養老的蕭瑀說起,入冬的時候蕭瑀的夫人獨孤氏去世了,因爲都是親戚的原因,東宮還出了一份很重的奠儀。爲了守孝蕭銳本來是要辭官的,可今年鴻臚寺的差事要重於每年,所以當時監國的李承乾特意手詔奪情留任。
順便熬着等待這大限之日,蕭瑀這輩子經過好日子了,榮華富貴是一天都沒拉下去,跟隋唐兩家的皇室又是親戚,現在又恩養在老家,這小日子過的不要太舒服。
老伴兒,老伴兒,這人老了自然是老夫老妻相互扶持着過剩下的日子,夫人去世後,無聊的蕭瑀就填上到處遛彎的毛病兒,一來二去的和附近幾條街的商家們都混了個臉熟。
有一點老頭兒到是和李承乾的看法相同,宮裡的飯食做的再好也是樣子貨,和街面上的吃食比起來,不僅成本高,也沒有人家味道做的好。在嘴上抓撓的蕭瑀慢慢地就找到一家合他口味的飯館,同時也和飯館那性格開朗的老闆娘熟識了。
老闆娘姓吳,是常州晉陵人,還沒等嫁到夫家就成了望門寡,其夫爲了讓她安心守孝特意把她接到蘭陵,並出資爲興建了這家酒樓來打發時間。這二十年來,有不少人貪圖吳氏的美色來套近乎的人,既能一親芳澤,又能得到豐厚的家業,這怎麼看都是不賠本的買賣。
可其夫家卻不是小門小戶,卻是江左世族的謝家,雖然吳氏的亡夫是庶房所出,但怎麼說也是謝家的所以把那些都小懲大誡的教訓了一番,打消了他們的壞主意。
但這回不同,蕭瑀是出身南樑皇族,在隋唐兩朝都做過高官,門生故吏遍佈朝野,兒子還是鴻臚寺卿,當朝駙馬,對於這樣的人物用常州那個小地方是治不了了,所以他們就託關係把蕭瑀告到了御史臺。
吳氏是朝廷表彰過的烈婦,當地官府還爲她建了貞潔牌坊,這本來是件很體面的事,可讓蕭瑀這麼一弄,他們謝家的臉面豈不是被扔在地上了隨意踐踏了。
涉及到朝廷致仕的重臣,馬周也不敢馬虎對待,親自進宮請旨後,隨即下令將原告、被告統統請到長安來審理。這下好了,從前的宰相,御史大夫,審了一輩子人了,現在要被人所審,這還真是造化弄人,深知老父剛強,不願受辱的蕭銳趕緊帶着襄城進宮,想在皇帝那討個人情。
那吳氏久曠多年,蕭瑀還喪原配,日久生情是難免的事,從人情上講情份屬正常可以理解,但人家謝家也佔着理,你蕭瑀不過是過了氣的宰相,有什麼大不了,難道高官就可以強佔他人之妻了。
“高明啊,蕭瑀的爲人,朕知道,要是讓刀筆吏去審他,依照他那剛強的性子,那是一定要尋短見的。不管怎麼說,蕭瑀是開國的功臣,於社稷功莫大焉,朕不能因爲這點小事就折辱他。
而且,謝家在江左的名望甚大,家中子弟在地方上爲官的不少,世家嘛,最是注重抱團的,出了這樣的事難念會造成州府震動。所以,朕思來想去,還是有你出面主持這樁風化案,化解下兩家之間的矛盾,畢竟這不是什麼上得了檯面的事。”
李世民的意思很明確,那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調解的地方就調解下,一朝宰相因佔他人之妻被告上廟堂,這成什麼體統了,朝廷丟不起這個人。
另一個目的嘛,就簡答了,高明能饒了李恪、岑文本他們已經是大肚能容天下難容之事了,不給他找點事做,早晚把這小子憋壞了。
“父皇,兒臣去審當然沒有問題,姐夫不是外人,兒臣有什麼就說什麼了。這事兒是不是有點瞎扯,蕭公都多大歲數了,說句不好聽的,他就是有那份心,也沒那份力吧!還什麼百般手段,凌辱孤寡,這是不是有點誇大其詞。”
李承乾這倒不是爲蕭瑀說話,也不是爲了賣蕭銳的好,以他現在的勢力除了皇帝外,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臉色。蕭瑀一頭白髮了,眼看就是油盡燈枯了,讓他應對那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的女人,他作的到嗎?還特麼百般凌辱,不等他們說的這些花樣玩完,老蕭早****了。
還有,他們描述的是不是太具體了,什麼時間,什麼地點,說了什麼話,怎麼地,他們謝家還有聽牆根的毛病啊。實事求是一點兒不好嗎?
告狀就說告狀,整那些烏七八糟幹什麼,難道皇帝會因爲蕭瑀強佔了一個女人就砍了他嗎?更何況,是不是強佔還不一定呢,老子就不信蕭瑀囂張到光天化日調戲良家婦女的程度了,這也太有失他的身份了。
“沒錯,陛下,太子殿下所言即是,家父伺候您這麼多年,他的脾氣秉性,您是知道的。您說他是能幹出那樣事的人嗎?”,蕭銳趕緊把話接了過去。
看着女婿一臉誠懇的表情,李世民點了點頭,隨即說:“時文的爲人,朕當然清楚,所以才高明去主審嘛,且先審審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