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搖搖椅,一杯濃茶,窗外是狂風暴雨。
林天十分安逸。
在他將手上的日記翻到三分之一的時候,終於看到了自己的消息。
林天這個自戀的人還真不是想看黃鶯鶯的日記記載的那些零七零八的東西,而是想看到自己……
他想看看黃鶯鶯是怎麼評價自己的,所以他的眼睛一直彎彎着。
“今天遇見了個和我一樣工作努力的傢伙,他似乎也有租房子的想法,每天工作,很難回去宿舍,那不如就出去租個房子吧。”
看到這裡,林天忽然想起曾經。
他和黃鶯鶯在這日記開始之前就認識。
不過那時候他是第一次想和黃鶯鶯合租,黃鶯鶯是在外面做模特,穿着的是英雄聯盟中拉克絲的衣服。
那天陽光充足,再加上黃鶯鶯的這一身行頭,特別的美。
林天也不會用什麼形容詞,反正就是感覺很美。
這美不只是長相還有穿着。
而是在那大太陽下,黃鶯鶯香汗淋漓,卻依舊堅定的站在那裡。
那個瞬間讓林天覺得很美。
林天忽然有些好奇,好奇黃鶯鶯的日記中是怎麼寫自己的,所以他繼續看了下去。
“那傢伙渾身臭汗的太陽底下拿着資格書,據說是爲了他的網吧拉去城市爭霸賽的資格,那努力的樣子,還真是讓人覺得帥氣,當然,更多是可憐,因爲和他是校友,所以我遞了一瓶水過去,但是這傢伙連看都不看老孃一眼,他看到了企鵝的工作人員!!”
“我從未見到一個人能跑的如此之快,總之,他衝到那個人的面前,雖然滿身的汗,雖然衣服有些凌亂,也被打溼,但是這傢伙很自信的和那人說了些什麼。”
“……說真的,我第一次看到一個人眼中的光芒如此自信,我聽不清他們在說什麼,總之,那傢伙似乎得到了自己滿意的結果,喜滋滋的過來接過我的水,笑嘻嘻的說了一句,你站這麼久,能賺多少錢啊?”
“這個掉進錢眼裡的傢伙,剛剛一定是我看錯了……一看就很貪財。”
“不過和他做朋友也有段日子了,他又和我說最近想租房子。”
“我原來去看過一個房子,那是東方街的132號,地段還算不錯,但是房租太高了有個人和我平攤的話還不錯。”
“當然……我不怕這小子對老孃意圖不軌,畢竟認識,知道他的爲人,而且……就算他是流氓,還能流氓過我?”
看到這段,林天再也忍不住,直接笑了出來。
就算他是流氓,還能流氓過我?這句話十分的霸氣,很符合黃鶯鶯的性子。
林天搖頭失笑,沒想到第一次見面,黃鶯鶯對他的印象竟然是這樣的。
林天拿起桌子上的濃茶,再次喝了一口,隨後向下翻去。
後面的兩頁和林天沒有什麼關係。
在後面的第三頁,林天終於看到了自己想看的內容。
“搬家搬得累死了……不過我的室友力氣真大,東西都幫我搬,唯一讓我累的就是,我還要指揮。”
“人家都說搬家累,原來我還不覺得,現在看來真是累,指揮人浪費了我一升口水!”
看到這兩行字,林天差點一口老血噴出來。
他還記得那個時候,他和黃鶯鶯來到東方街132號,黃鶯鶯幾乎是什麼也沒幹,就是林天一個人去搬,把林天累得要死,但是黃鶯鶯卻跟個沒事人一樣站在那。
“這樣都喊累……真是的。”林天搖頭失笑,繼續向下看去。
很大一部分的日記內容都和林天沒有什麼關係。
不過最重要的幾段卻有。
其中的一段就是……
“今天晚上差點氣死本小姐,一羣混混圍着本小姐亂轉,本小姐踹了那人一腳,看着他痛苦的樣子,本小姐差點以爲這一腳把他踹成不孕不育了!等我跑出來正好看見林天這傢伙,這傢伙呆頭呆腦的,我過去和他說了句快跑,他竟然問我爲什麼要跑……”
“經過這麼一耽誤,我們好像被追上了,當然,最主要的是我跑不動了。”
“那些混混說了一大堆污言穢語,把本小姐氣的牙癢癢。”
“本打算和那羣混混拼了,但是林天這傢伙的速度卻更快,直接把一個人廢了,我看的目瞪口呆,然後他拉着我跑。”
“從那天開始,我覺得認識林天這傢伙真是一個美妙的事情。”
“後來我打算讓他摸一下算報答,結果這傢伙根本不敢,切,膽小鬼。”
“本小姐看人真是準,就看得出他有色心沒色膽!切!”
兩個切,足以表達了黃鶯鶯當時的不屑之情。
林天看了,差點又吐出口老血。
什麼叫有色心沒色膽?老子是君子好吧?
你當時要是讓我親的話,我肯定就下嘴了,畢竟君子動口不動手嚒……林天心中暗道。
想起曾經的事情,林天又是一笑。
後面還有一些林天的記錄,不過話語都比較短。
比如:“讓林天帶我去買包,順便色誘了一下他,主要是我覺得,昨晚我提出那個要求,他竟然沒有動作,這是不是就代表本小姐沒有魅力?本小姐的臉往哪裡擱?嘿嘿,不過看他跑出去的樣子,我知道我成功了。”
“林天幫我趕跑了相親對象,嚒,本小姐請他大吃了一頓。”
“這天林天要幫助黃虎打什麼比賽,打完之後,這傢伙竟然把人扔河裡了,真是不怕事大,不過這傢伙周圍的美女倒是不少!”
而在後面……關於林天的記錄就慢慢多了起來。
從少變多,足以說明林天的地位正在一點點的提升,那是黃鶯鶯心中的地位。
“那些人又來了,我不敢下去,在車裡看到林天站在前方,和人簽訂了生死契約,事情是因我而起,我當時腦袋一片空白,覺得這人真傻,當然,也有點感動。”
“他在擂臺上差點被打死,那天我哭了,很想上臺,但是又看到了林天堅定的目光。”
“最後林天這傢伙贏了,這傢伙彷彿什麼事情都能擺的平,如果有這樣的一個男……呸,我在想什麼?”
“看着躺在病牀上躺着的林天,我心中的情緒怎麼也理不清,我問過閨蜜,她說我喜歡上了林天,怎麼可能?”
“後來……閨蜜告訴了我一個方法。”
“躺在他身邊,看看自己心不心動,期不期待,這個辦法我怎麼會答應?”
……
“原來這丫頭,當時爬上我的牀,是因爲這個啊……”林天挑了挑眉毛,終於明白了當初爲什麼黃鶯鶯要爬上他的牀。
那件事一直讓林天想不明白,現在倒是明白了。
他迫不及待的繼續往下翻。
“好吧,最終我還是爬了上去,心跳的很快,不過看他那發呆的樣子又覺得好笑。”
“這傢伙正如我原來所說,是個有色心沒色膽的傢伙,本小姐就躺在他的身邊,他什麼也不敢動……但是鼻尖的熱氣讓我覺得臉上有些癢癢。”
“第二天一早,我就明白了,我喜歡上他了。”
“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的事情,可能是那次在陽光下看到他,也可能是因爲他幫我趕走混混,也可能是他陪我去買包包教訓了別人,也可能是簽訂生死契約那天。”
“總之……我好像明白自己的心了。”
“原來看過一個電影,那個電影的名字好像叫做我的機器人女友,那裡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句,我明白你的心,我感覺到了你的心。”
“我把它理解爲她知道了自己的心意,也知道了男主角的心意。”
“此時……我也知道了自己的心意。”
“就像那個機器人女朋友一樣。”
“身邊有着很多競爭,但是以後的事情誰知道呢?”
……
林天只感覺自己被觸動的很深,再去拿茶杯的時候,卻發現裡面的茶已經涼了。
看到這些東西,林天也不知道自己是個什麼心情,總之,他不願意在有人欺負黃鶯鶯,並且,他認爲黃鶯鶯是可愛的女子,還是自己的女朋友。
林天是個很自私的人,不然也不會偷看旁人的日記,想要滿足自己的自尊心和求知慾。
後面的日記都是空白的,算了算時間,林天知道,後面他和黃鶯鶯去了z市,黃鶯鶯沒有功夫再寫日記,這日記也留在了這裡,所以林天才會發現,纔會這麼自戀的去看。
林天笑了笑,想把日記放好,但這時微風漸氣。
林天走過去將窗子關嚴,等回來之後,就看到日記本已經翻到了最後一頁。
“管他身邊有誰,總之,我非他不可。”
“去愛吧,就像忘記了世界本來的樣子。”
林天看到這句話身子一震,將日記本合上,放回了抽屜。
他沉默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間,蓋上了被子。
今夜很冷,雨下的很急。
但是林天卻忘卻了那些雨水打在窗戶和窗沿發出的聲音,忘記了寒冷。
只因爲他的心中很暖。
暖的不想去想任何東西,只想暖洋洋的睡上一覺。
真的……很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