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刑是個可憐的人,在刑偵隊裡呆了大半輩子,現已年近50,沒車,沒房,也沒老婆,而且還是那種連“中年離異”資格都沒有的xxx,前些年還曾經有過幾個相親的對象,但是都因爲他的歲數或者職業或者其他種種,對其丟出好人卡......甚至連個卡都不丟。
總之,他就像是大多數幹這行的人一樣,沒啥夢想,沒啥幹勁,沒啥發展,更沒啥錢,每天呆着無所事事或者忙的不可開交,喝酒擼串,吹吹牛必,等着退休的日子。
這天,他像往常一樣,和幾個同事在街邊把自己的肚子再次灌到極限之後,意猶未盡的回到了自己的單身公寓,準備藉着酒勁摟一覺。
但是......就像冥冥中註定他單身一樣,今天也註定了他倒黴。
一個電話如期而至。
俗話說的好,領導的電話是最好的解酒藥,老刑前一秒還罵罵賴賴的一臉不樂意,而看完了手機顯示屏的下一秒,酒勁就直接清零了。
“局長!”
他說着,語氣裡已經聽不出一丁點酒後的恍惚,表情也像是局長本人就坐在對面一樣嚴肅。
這倒不是說他是個趨炎附勢的人,他這個級別的小角色,即使再怎麼巴結也不會讓自己的退休金多漲一毛錢,他所在意的是......這個時間,這個電話就說明,肯定是有什麼大案子發生了!
果然,是一個大案子!
K市最近正大紅大紫的投資商,死了!
摔死了!!
在自己住了近十年的貝殼街的公寓裡,從陽臺掉下來摔死了!!!
嗯……死的透徹。
好吧,到了此處,肯定會有人打斷我來問:一個投資商,會住在貝殼街這種地方?還是公寓樓??還住了近十年??你不是在逗我吧。
可事實上,還真就是這樣!那麼既然都說道這了,也就順便介紹一下這位投資商吧。
姓名什麼的和以前一樣,無所謂了,年紀嘛……今年只有40歲不到,在成功人士裡可謂是非常年輕了。
這裡要強調一下,他的成功之路,幾乎是一個傳奇。
大約10年前,他只是個從鄉下來到K市闖蕩的20來歲青年,刷過盤子端過碗,開過出租賣過保險,反正就是一個典型的爲城市夢拼搏的奮鬥型青年。
而他的城市夢顯然做的很棒,而且最後也變成了現實。
他學習,賺錢,並且不斷的證明自己,聰明,努力,沒有迷茫,再加上一點點的運氣,最後,他也終於成功的開啓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並且在短短的幾年內,成爲了K市商界的一顆新星!
當然,如果只是這樣,他的死也不會造成那麼大的影響。
……
因爲他是真正的從底層一步步的爬到金字塔高層的小人物,所以,在他擁有了一部分實力後,便開始發揮自己的光熱!
就像是小時候課本上所讚美的那樣。
他投資學校,商場,參加城市的改建,引進大把大把的商機,解決了許多許多人的就業問題,同時,真正的讓一個城市得到了一些改變。
是的,他確實是在貢獻,而不是往腰包裡揣錢,這點毋庸置疑。所以,在這個時代大趨勢之下,他也必然的成爲了城市裡最閃亮的那種人。
哦,對了,他甚至在這幾年內,還一直住在自己當年攢錢買下的貝殼街的公寓樓裡。而且他也在一些關於他的採訪中也說過,自己對於物質的追求其實並不是那麼高,像這樣充滿回憶的地方......住着很舒服。
所以,他也如願以償的死在了這裡。
222號樓,5層陽臺,防護柵欄老化脫落,意外墜樓身亡。
沒有嫌疑人,沒有追查目標,死者自己呆在房間裡,門鎖沒壞,窗鏡良好,屋內沒有第二個人的痕跡,老婆遠在千里之外,朋友也毫無作案動機,商業上的競爭者也沒有什麼下手的可能性,樓道的監視器全天24小時未曾間斷,沒有人進過屋子,沒有人離開過屋子,房間內也早就被翻了個底朝天,沒什麼機關,沒什麼藏身之處,啥都沒有。就連所有進出小區的人,車輛,也都在查詢,估計最後也查不到任何的可疑之處。
這就是在案發後短短的兩個小時內,刑偵大隊所得到的信息。
雖然還有指紋採集,屍檢,各種物理痕跡比對,這些需要點時間才能得出結果的玩意。但是,在死人圈裡混了這麼多年的老邢的經驗告訴他。
這就是一場意外。
當然了,經驗什麼都說明不了,一向態度嚴謹的他在任何情況下,都會保持一個懷疑求證的態度,不然,局長也不會把這個案子交給他。
這位投資商的死實在是牽扯太大了,那些興建設施的資金鍊斷了,投資的學校今後的開銷要誰出,那些奔着他人脈圈子而來的商機怎麼辦。
這一死,與他相關的所有,都崩潰了。
所以,他死的必須明明白白,不能有一丁點漏洞。就算是意外,也得按着重大案件,連環謀殺這類層次的案件調查一遍!
嗯,確實是這樣,局長的心理老邢也理解,但是,落實到了他的身上,就有些難辦了。畢竟,現在連個嫌疑人都定不下來。而上頭催的又緊,無奈,他只得一咬牙,決定廣撒網,抓不抓得到魚另算,反正先把陣勢打出去再說!
“小六!先抓人,直接審!上頭的權限我申請!”老邢揉了揉還有些微紅的臉,點上一根醒酒煙,對着自己手下的警員說道。
小六琢磨了一下,試探的小聲問了句:“抓誰啊?”
老邢一腳就踹到對方坐着的椅子上:“你他媽也喝酒啦!死者最近接觸誰了就抓誰唄!”
小六苦着臉“死者前幾天出差了,今天下午纔回的K市,下了飛機直接回家了,一路上唯一接觸過的只有一個出租車司機!”
“啊?”老邢眼角一抽。他也剛剛到達案發現場,案件報告也沒來得及看......反正那些又臭又長的案件報告還不如自己手下人親口說出來聽的舒服。
那就近找幾個能有點關係的人先審着,萬一一會有個愣頭記者闖進來,發現咱們連個嫌疑犯都沒有,再去報紙上瞎叨叨,這期間也趕緊聯繫被害人家屬,再去把那些死亡受益方排查一遍,能帶來的都帶來,這個案子的輿論一定要控制住。
小六聽完,點了點頭,應該是想到了什麼對策。
“剛纔我們查到了一個大媽,這片小區幾乎所有的外租房都經過她的手,估計從她那能拽出幾個人來……”
(喝多寫的,可能有點不通順,再改吧,主要的是幫忙看看有啥邏輯錯誤沒有,多謝指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