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軒此刻相當鬱悶,在劉翠蘭的逼迫下,穿一身嶄新的昂貴西裝,腳穿着油光蹭亮的高檔皮鞋。
在劉翠蘭不滿意的目光下,還被強行戴一隻金光閃閃的手錶,要不是劉翠蘭不會系領帶,早讓林軒系去了。
林軒站在鏡子面前,左看看右看看,確實感覺有了這身行頭以後,自己整個人散發出來的氣質,都不一樣了。
可是,總有那麼一點點的彆扭,讓林軒感到渾身不自在。
林軒平時穿衣服,基本都是短袖加寬鬆點的牛仔褲,再穿一雙運動鞋,運動又休閒。
此刻卻也穿得西裝革履,滿是一副成功人士的做派。
“嘖嘖,老頭子你過來看看,咱兒子是生得英俊瀟灑,順便一拾掇,是活脫脫的帥哥,哪個姑娘見了,不多看幾眼?”
劉翠蘭看着鏡子的兒子林軒,心裡越看越歡喜,心說兒子爲了這次相親,整得行頭這麼足,應該能成功。
林遠望着煥然一新的兒子,也不由滿臉紅光,忍不住讚歎道:“當初生下來我說,兒子長大以後肯定像我。”
林遠說完,下意識瞥了劉翠蘭一眼,神情頗爲得意洋洋,眼神好像在說,你嫁給這麼帥氣的老公,當年是你的福氣。
劉翠蘭哪聽不懂林遠的意思,立馬出言嘲諷道:“切,長得帥有什麼用,當年要不是我執意跟你,憑你那幾百塊錢,還能娶我進門?”
一聽這話,林遠頓時不樂意了,梗着脖子說道:“幾百塊怎麼了,那時候的錢,可現在大多了。而且你想想看,那時候人多窮啊,幾百塊還不夠你的?”
林軒在旁聽着,臉色越來越憋屈,在見兩人又快打起來的情況下,連忙站出來攔住兩人,說道:“你們二老別又吵了,都陳芝麻爛穀子的事了,還每天提。”
劉翠蘭和林遠,互相白了對方一眼,隨後便氣呼呼地不說話了。
林軒無奈望着他們,一時也不知說什麼好,幸好這個時候,劉翠蘭的電話響了,打破一時尷尬的氣氛。
“張嬸啊,什麼?姑娘已經在你家了,一會兒過來,好嘞,我這邊也好了,你們過來吧!”
劉翠蘭很激動,掛斷電話後,連忙對一旁站着的林遠叫道:“老頭子,你還站着幹嘛,人家姑娘都快到了,你趕快去廚房整菜啊!”
林遠暗暗嘟囔了句,但也立即走進廚房,立馬忙活起來。這是姑娘第一次到家裡,當然要鄭重一些,所以林遠也不含糊。
劉翠蘭則拽着兒子林軒,往門外走去,打算迎接相親的姑娘。
而另一邊,張姨領着秦玲,也慢慢從家裡走了出來,施碧霜也跟在身後。
“那個姑娘,你來綠水村是找哪個人吶,等會送小玲到男方家,我帶你去。”
自從施碧霜答應爲張姨兒子安排工作後,張姨對施碧霜的態度,陡然變得熱情起來,說話也很是客氣。
施碧霜笑了笑,說道:“張姨,我知道朋友家的路,自己去行。”
張姨身獨有的鄉下人的淳樸,使施碧霜也漸漸放開,往常的冷漠此刻也一掃而光。
“好好,那我倆先過去了。”
既然對方知道朋友的家,張姨也不假客氣,連忙拉着侄女秦玲,往林軒家走去,臉洋溢着笑容。
“小玲啊,這回給你找的相親對象,你一定會滿意。小軒現在可是咱綠水村的名人,不僅儀表堂堂,而且有錢得很,聽說在淮海市開了好幾家公司呢!”
張姨走在前面,向秦玲熱情介紹道。
而在身後的秦玲,對此卻沒有太多感覺。
秦玲心想,即便對方有錢又怎麼樣,要是自己不喜歡,那還是不可能在一起。
自打得知父母又給安排相親,秦玲便想好了,去到男方家裡,簡單吃完一頓飯,隨便聊些話題,差不多結束。
她可沒指望,在相親能找到喜歡的人,這種概率實在是太低了。
施碧霜在門口愣愣站了一會兒,心裡一直在糾結,不過在一陣艱難之後,終於下定決定,往林軒的家緩步走去。
“來了來了,兒子振作點精神!”
劉翠花遠遠望見張嬸的身影,立即扯了扯林軒的手,又趕緊幫其理好西裝,滿臉洋溢着激動。
林軒無奈看着老媽,心說分明是自己相親,怎麼老媽表現得自己還要緊張?
他下意識往漸漸走近的兩人望去,不由微微一愣,總覺得跟在張嬸旁邊的姑娘,好像有些熟悉。
走近一瞧,他很是驚訝,終於認出對方,這不是江海公司施碧霜的助理秘書嘛?
秦玲走近林軒,也認出對方,臉色猛地一怔,嘴巴微張,滿臉驚訝,一時不知道說什麼好。
“姑娘啊,你可終於來了,我家小軒聽說你來,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劉翠蘭很是熱情地握起秦玲的手,綻放濃濃的笑意,不由讚歎道:“你看看這姑娘,長得可真水靈,一看是年輕靚麗,平時也有很多追求者吧?”
“阿姨好。”秦玲連忙露出微笑,喊了一聲,顯示出自己知書達理的一面。
劉翠蘭看着秦玲,是越看越滿意,笑着點點頭,隨後看向兒子林軒,不停向他示意,想讓他說話,卻見兒子愣在那裡,半天沒反應過來,立即尷尬扯了扯他的衣服。
“是你?”
林軒忍不住問了出來,他沒想到,兩人會在這樣一個場合見面。
秦玲也很是驚訝,露出些許尷尬,點了點頭。
張嬸正和劉翠蘭交換眼神,卻聽林軒說出這話,立即意識過來,這兩人之前認識,兩人頓時笑得更歡了。
“哎呀,你們原來之前認識啊,那這好辦了,別在這站着了,咱們這進去吧!”
張嬸笑着,連忙招呼兩人進門,隨後又不動神色,朝劉翠蘭投去一個滿意的眼神,儼然在說,這事已經八九不離十了。
“要不,咱們先進去?”林軒試探着問道,臉色仍舊有些不自然。不過,既然人家姑娘來都來了,該有的流程,還是得走一走,畢竟是人家親自到的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