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良的到來,在公司早已經傳遍,尤其是普通員工,他們本身就是幹活拿錢的主,對於換一個老闆,是最沒有什麼牴觸的,誰能帶給我實實在在的利益,那纔是好的老闆!
尤其是聽說,新老闆還是《吸金廣告》的作者,牴觸就更小了。
無數的日夜,當他們爲了一個好的創意冥思苦想的時候,翻開書,或許就能迸發出一個比較應景的創意,他們對於吳良能將廣告講的如此的透徹,無異於爲他們上了一堂課。
所以,當兩位創作部的負責人在辦公室興高采烈的宣佈新老闆蒞臨的時候,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工作,起身鼓掌歡迎。
吳良也不客氣,坐在負責人的辦公桌前,爲他們所有人的書上籤上自己的大名,尤其是他簽字之前還親切的問一下他們的名字,再送上一句祝福,這是極爲有效的籠絡人心的好機會。
而且,這還不算完,吳良給了大家一個承諾,“遇到有什麼創意搞不定的,找找我,或許會是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
吳良有這方面的自信,他腦子裡面可是裝了無數個廣告創意,只要你們搞不定,別怕,有老闆在後面是你們堅強的後盾。
之後,吳良繼續將每一個部門都走了一遭,可能是因爲新舊老闆交接的緣故,幾乎大多數都在公司,吳良也一一點頭認識了一遍。
總體上還算可以,當然,吳良並不期待有多麼的完美,這需要劉雨嫣在今後的工作當中一點一點梳理,從她能將那個十人的小團隊帶出來,她的親和力不是問題,適合依靠個人魅力將所有人揉成一團,成爲一個有向心力的團隊。
至於吳良廣告帶過來的那幾個訂單,交給劉雨嫣去宣佈吧,這也算爲她順利的開展工作提供一點助力吧,這就像空降幹部帶個項目過來的道理一樣。
這叫業績。
劉雨嫣急需建立自己穩固的位置,利用優樂美的廣告讓所有人動起來,用一個項目撬動公司所有人,磨合之後,大家也會了解劉雨嫣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領導,吳良相信,她能夠勝任總經理一職。
目前空缺的總經理崗位就是爲她設定的,一切只看優樂美的廣告是否能爲喜之朗集團打開局面,成功的標誌就是全國熱賣,趕上零三年的冬天銷售旺季。
當然,收購公司之後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項,那就是公司變更。
工商手續之類的按流程辦理就行,劉南風在這方面不會有大的問題,吳良給她的定位相當於審計這樣的角色,隨着吳良的公司越來越多,對各公司的財務管理,最重要的一個手段就是如此,審計。
爲此,她甚至要求她踅摸一家專業的審計公司,能收購就收購,不能收購那就自己成立一家審計公司,要求無非就是五個註冊會計師麼,以她的人脈,真心不難。
再說,就算找不來五個人,掛個名也行啊,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那都不是問題,吳良還專門給張庹濤去個電話,讓他重操舊業,速來羊城,協助劉南風開展工作。
除開這些,還有一些大事兒,類似於公司更換招牌、工資覈定之類的,這些都需要吳良親自拍板來定。
工資漲百分之二十,那是針對普通員工,對於幾個核心的管理人員,吳良在瞭解到他們的工資構成之後,大筆一揮,底薪直接由月入一蛆翻倍變成月入半狗,劉南風的工資之前談過的,由18K增加到月入一狗,劉雨嫣作爲副總經理,享受的也是月入一狗的薪資。
提成什麼的,按照之前吳良給劉雨嫣安排的那樣,合同總價的1個點作爲單個項目的激勵,最純粹的激勵。
劉雨嫣對此表示歡迎,同時,該措施借她之口傳了下去,這對那些辛辛苦苦拉訂單的經理們最爲有效,也讓公司的順利交接注入活力。
吳良在羊城待了一週,將必須自己處理的那些工作處理乾淨,再次返回鵬城。
結果就在他滿心歡喜的認爲,公司的一切都理順的時候,黎永軍傳過來一個非常不好的消息,和周董的代言合同價格沒談下來。
周董那邊的開價是三千萬,這在零三年是一個極爲昂貴的代言合同,他本人攜最新的專輯《葉慧美》席捲天朝的音樂界,主打歌曲《以父之名》更是同時在全國超過五十家電臺首播,並有八億人收聽,而主打歌首播的當日也被這些電臺定爲“周董日”,人氣爆棚不屬於任何人。
就連吳良的那首《多彩的日子》也難以匹敵。
吳良回到鵬城直接到了黎永軍的辦公室,樓上樓下的的確很方便。
他身上的傷口是好多了,最起碼躺下來還是可以做一些劇烈運動的。
他一進黎永軍的門,就笑呵呵的寬慰他,“黎董,對方增加代言費無非就是檔期錯不開,隨意給了一個報價而已,正在談!”
黎永軍略帶擔憂的問吳良,“那你預計多少錢能談下來?”
吳良謹慎的表示,“按最高一千五百萬來!”
黎永軍有點奇怪對方的獅子大開口,一個好的代言對於雙方而言是一個互惠互利的雙贏,以黎永軍的大手筆,在廣告密集轟炸的營銷模式下,想想喜之朗就應該明白這對他的人氣拉動有巨大的加成。
誠然,乃茶的銷售就是藉助周董爆棚的人氣,在年輕的消費羣體中打開局面,這是其中最重要的環節,沒有周董的爆棚人氣,銷量慘淡會是大概率事件。
這是合則兩利的事情,吳良給出的解釋是對方檔期問題,其實拍個廣告片,快的話有個兩三天的時間足矣,再加上各種活動,尤其是海選女主,那也不需要周董親自到現場,只需要最後參與一下就行。
檔期恐怕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絕對不是最主要的,或許對方也是在試探他的廣告價值到底能達到多少,正好喜之朗送上門,那麼,嘗試一下又如何?
萬一得償所願呢?
其實,黎永軍的猜測無限度的接近事實真相,經紀人嘛,爭取利益最大化原本就沒錯,但是,今後的合作還長遠,如此的鼠目寸光是有不該。
吳良知道周董曾經代言過一個電動車的廣告,要價就是三千萬,對於他來說,那得多少場演唱會才能拿到的收益,他不動心那纔是假的。
可是,那是2011年,不是現在的零三年。
物價就不是一個級別的。
吳良給出的腰斬的最高價格,黎永軍是能接受的,兩個人商量了一會兒,黎永軍終於還是沒忍住,“吳董,一千五百萬你能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