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主問道:“情況怎麼樣?”
羅老頭皺眉道:“情況不太好,這人好像中了毒,也有可能是被其他靈師下了詛咒,也可能是被妖獸傷成這樣。他現在有一些意識,但不夠清醒。小夥子!醒醒!你能看見我嗎?”
啪啪啪!
羅老頭拍着男子的臉,想要打醒他。
男子的臉上黑霧已經消散了,臉部肌肉呈現出一種奇怪的狀態,像是因爲痛苦而扭曲,但這種扭曲又不像是自己因爲疼痛產生的本能反應,而是一種持久的固化術,一直這麼扭曲着,完全看不清楚他本來的相貌。
家主見男子微微睜開眼,問道:“你叫什麼名字,你是哪裡人?”
男子的眼皮似乎有千斤重,要想睜開也是相當困難,他被羅老頭用靈師的常規手段刺激後,終於張開嘴,發出一道虛弱的聲音:“水……”
話還沒說完,男子再次昏迷過去,留下滿倉大眼瞪小眼的人。
正在檢查男子身體的羅老頭突然大驚失色,他擡起頭,用顫抖的聲音說道:“家主……你看這是什麼!”
羅老頭手中拿着的是三個乾坤袋,而且是大號的,這種東西放在普通人看來,就是無價之寶。
乾坤袋多半是有主人神識標記的,外人無法打開,不過如果讓更強大的人抹去這些神識,還是可以強行佔有的。
大漢也不是孤陋寡聞之人,能帶三個少見的大號乾坤袋在身上,他知道昏迷男子身份不簡單,必定是修煉者,而且地位還不低,至少富貴是絕對的。
衆人面面相覷。家主一咬牙,所有人悄然離開船艙室。
玉兒縮着身體,躲在一個窗沿後的大木桶下。等家主一行人離開,才小心翼翼地擡起頭向艙內看去。悄然溜進去。
這個男子雖然昏迷,但臉上仍舊是扭曲的痛苦表情,玉兒一點都不害怕,她仔細看過去,突然心裡一酸。
這個人太像她弟弟了,身體單薄瘦弱,看起來弱不禁風,雙手修長。皮膚緊繃,右手虎口處粗糙的繭一看就是常年握筆的結果。
這一瞬間,她想起被逼死的弟弟,一陣心痛。
她們家只是一個普通的漁民家庭,連溫飽都只能勉強達到,怎麼可能有餘力去供給弟弟學習詩文,走文人道路?
但弟弟在各種困難下沒有放棄讀書的夢想,可惜外界壓力實在太大,最終弟弟對這個世界無比失望,走上不歸路。自盡而亡,她沒有救回被殘酷社會逼死的弟弟,是她一生中最大的遺憾。
不知過了多久。外面傳來說話和走路聲,家主一行人返回了。
玉兒只能慌忙躲在艙內一角的雜物後,大氣都不敢出一聲。
“動手!”家主這次沒有絲毫遲疑,進倉後直接低聲命令。
幾個手下將昏迷的男子架起來,等羅老頭最後一次徹底搜身之後,再將他軟綿綿的身子塞進一個空的大木桶裡,然後蓋上蓋子。
羅老頭手中拿起那三個大的乾坤袋,恭恭敬敬遞給家主,只是眼中貪婪之色一閃而過。
“天黑後丟進海里。是生是死,看他的造化!”家主沒有憐憫。丟下這句話就帶着羅老頭走了。
幾個屬下用鐵釘將木蓋封死,只留下一指頭大小的呼吸孔。然後說笑着離開,整個過程中,昏迷的男子都沒有半點反應。
玉兒一直等到外面靜悄悄了,纔敢露出頭來。
她全明白了,在大家心目中豪氣大方的家主竟然起了殺人奪寶的心思,不是秉承海神慈悲之心去救人,而是趁機要這個落難男子的命!
玉兒愣坐在木桶後,連晚飯都沒有出去吃,一直等到快要天黑,她隱隱聽到裡面傳來的沉悶**,這才驚醒過來。
她再一次想起自己的弟弟,突然產生一個瘋狂的念頭。
……
豐收以及回程的喜悅在漁船上蔓延,家主一幫人喝的很盡興,那些屬下似乎也忘記了船長倉內還有一個即將被處死的落難陌生人。
沒有人注意到,玉兒到處尋找工具,拼了命的將木桶蓋子揭開,趁着夜色將半清醒的男子推到船沿邊。
“他們要殺你,你快點走!”玉兒急切地說着,不時回頭看後面有沒有人注意到。
男子臉色好多了,扭曲的面容變得正常起來,這張臉讓玉兒差點落淚,像,太像自己弟弟了,她說什麼也不能讓他死。
“我只能幫你到這裡了,這是救生衣,還有一點吃的,只要你能再堅持兩天,順着洋流就能找到其他的漁船,他們就能救你!快走吧!”玉兒往男子手中塞了一點東西,一咬牙,將木桶推下海。
男子沒有絲毫反抗,他根本就聽不懂玉兒說了些什麼,但他知道自己身上發生的一切。
在墜落的瞬間,男子還是露出一個微笑:“我嶽恆終究還是活下來了!”
嶽恆漂浮在洋流中,在皎白的月光下,他隱隱約約看到船體上的編號,“洛三九七”,他記住了這個名字,等他恢復好後,還會回來的,有一些東西他一定要拿回來,有些人他一定要感謝。
“疼……”
神宮內又開始造反了,被雷電包圍的噬魂棍在蠢蠢欲動,即便是龍淵劍也鎮壓不了。
更何況,“雷”與“電”文符之力也不是無限提供的,嶽恆這些天受傷昏迷,實力大打折扣,就是拜它所賜!
妙長老毀掉大陣時發生大爆炸,儲存的穩定能量和天地間不受控制的龐大電能一起爆炸,炸死了一羣猴妖,也將嶽恆傳送到不知名的地方。
“能活下來就是好事!”嶽恆心中暗自慶幸。
丟失的那三個大乾坤袋裡其實也沒有裝什麼東西,主要是一些陣法材料,一部分中低端法器,收藏的部分文書等東西,價值並不高。
而重要的綠聖果,靈藥靈草,以及從皮長老那裡敲詐過來的珍貴材料,全都存放在那顆乾坤珠內,這顆珠子早就被他吞入體內,三個乾坤袋是故意放在外面打掩護,以防止他人起貪心劫財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