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鷹船嗎?”
在青龍城上空出現過的鷹船,實在太過鶴立雞羣,自然讓李秉印象很深刻;不過仔細一看,李秉又發現,這艘艦船的外觀上,似乎和鷹船略有不同。
“你們是那個什麼‘花’的?”李秉想起,當初駕駛鷹船的殷寂言和奈禾,就是來自一個叫“花”的組織;現在看到和鷹船極度相似的艦船,李秉當然立刻把他們聯繫到了一起。
“花?”嗜酒成性不屑一笑,道,“我們才和那羣傻X沒關係呢,我們是……”
“閉嘴!”就在這時,血劍喝了一聲,喝止了嗜酒成性繼續說下去,“你少說幾句吧!”
嗜酒成性這才發現自己話太多了,連忙就緊緊閉上了嘴巴,再不敢吱聲。
艦船急速破空而來,很快就飛到了李秉等人的正上方;緊接着,這艘巨大的艦船便憑空消失了,一名年輕女子則出現在了艦船消失的位置。
“唰!”
艦船離地足有千米之高,年輕女子便直接從那麼高的高空之上一躍而下,身姿非常瀟灑。李秉雖看不清女子的容貌,不過腳趾頭想想也知道,這人肯定就是喜歡吃小布丁無疑了。
“咻!”喜歡吃小布丁的身影從高空中不斷加速墜下。
血劍疑惑地看了喜歡吃小布丁一眼,眉頭微微皺起。而就在這時,一道慘叫聲在天上響起。
“啊!!!忘記揹包裡沒降落傘了!!!”原本身姿非常瀟灑的喜歡吃小布丁,頓時花容失色、不知所措,“老公,快點救我啊——”原來,喜歡吃小布丁的本意,是藉助降落傘緩緩降落到地面,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非常“瀟灑”地從千米高空一躍而下。
“果然!”血劍無語地拍了下自己的腦門,“果然又忘記帶降落傘了!”
同時血劍對着天上回應了一句:“老婆,不要怕!老公我在這呢!”說話間。血劍“唰”地一聲抽出了揹負在身後的暗紅色巨劍,然後一躍便朝着空中衝去。
“血海領域!”
以血劍爲中心,一片直徑百米的血海憑空出現。
“啊——老公,愛死你了!!”急速墜落的喜歡吃小布丁看到正下方出現的那片血海,頓時就放心下來了,手舞足蹈地在空中連連叫道。
“嘭!”
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喜歡吃小布丁的速度越來越快。很快就嘭地一聲砸到了血海領域之上。血海領域就彷彿一塊巨大的、軟綿綿的棉花糖,被喜歡吃小布丁砸得“戳”進去了,但卻始終沒有被戳破;而在血海領域的減速下,喜歡吃小布丁的速度也很快降到了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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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血劍抹了抹額頭的汗,緩緩控制着血海領域,託着喜歡吃小布丁降落到了地面之上。
來到地面上。喜歡吃小布丁立馬就朝着血劍狂奔過去:“5555555……老公,嚇死我了!”
血劍輕輕拍了拍喜歡吃小布丁的背部說:“乖,不哭不哭,老公不是在這裡嗎?”安慰了一會,血劍又道,“乖老婆啊,你怎麼又忘記帶降落傘了?這都第幾次了來着?幸好每次老公我都在場。否則你可就要摔成肉餅了……”
千米高空掉下來,瞬間掛回復活點,是毫無懸念的事。
“人家忘記了嘛……”喜歡吃小布丁委屈道。
“哎……”血劍搖搖頭道,“下次裝b可以,但裝b之前,千萬千萬記得先檢查一下揹包裡,看看裡面有沒有降落傘在,記住了不?”血劍已經記不清楚。這是自己第幾次提醒喜歡吃小布丁了。
“我記不住嘛……”喜歡吃小布丁無辜得很,“老公,你幫我記住……下次你看到我的船開過來了,你就先發私聊提醒我!”
“好吧……”血劍無語道,“可要是我沒在呢?”
“額……”
李秉雖被捆住了,但頭還能動、眼睛還能看、耳朵還能聽。看着剛剛還威風八面的血劍,一見到喜歡吃小布丁。就立馬“慫”得不成人樣了,李秉不由連連搖頭,心裡暗歎:“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看着嗜酒成性、敖天涯等人那“理所應當”的神色,李秉知道。這種情況顯然不是第一次了。“看來,每個成功的男人,身後總有一個可以壓制他的女人啊!”李秉大爲感慨。
而這時,受到“驚嚇”的喜歡吃小布丁,也終於在血劍的安撫之下平靜了下來。
女人,是一種很奇怪的生物。她們在看到可憐的小動物時,會傷心流淚;可如果這些可憐的小動物被製作成了美味擺上了餐桌,她們又會毫不顧忌形象地大快朵頤。
像喜歡吃小布丁,前一刻還被嚇得驚魂未定,可憐得如同一隻貓咪;一轉眼,她就已經目露兇光地看向李秉了。
“悲劇啊,這次看來得栽!”看向喜歡吃小布丁那銳利的眼神,李秉心中一陣無奈——如果是在其他城市,李秉還能讓徐默帶人來救他;可現在是在王城城外,徐默等人根本就來不了這兒。
“殺人機巴!”喜歡吃小布丁的眼神裡,滿是憤怒,好像李秉對她做了多少無恥之事似的,“你一定沒想到吧,你也有今天!”
“額……”李秉無語得很,“大姐啊,有必要嗎!有必要嗎?就那麼點小事罷了,這麼長時間過去了,你竟還念念不忘啊!”說實話,如果不是今天碰上,李秉腦子裡甚至都不會出現“喜歡吃小布丁”這個名字;現在李秉雖然見到她了,對她也很是陌生,就跟從未見過似的——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就是喜歡吃小布丁,李秉還真不會記得,自己見過這麼一個人;哪怕是個美女。
只是,李秉又哪裡知道,喜歡吃小布丁自打進遊戲以來,就一直都是一羣人環繞保護着她;嬌生慣養的她,只有她欺負別人的份,又何曾受過別人的欺負?那次被欺負了不說,連帶着她哥——“夏”。也被李秉和虎嘯山莊給欺負了;這樣的“深仇大恨”,你說,喜歡吃小布丁這樣一個“小雞肚腸”的美女,怎麼放得下?
“什麼!?你叫我什麼!?——大姐!!!?”喜歡吃小布丁尖銳的叫聲響起,“老孃這麼年輕的一個青春美少女,你居然叫我大姐!?你竟然叫我大姐!!??你瞎了你的24K鈦合金狗眼$%@&#*#*&¥#%……”喜歡吃小布丁此時的神經已經有些混亂了,又是“老孃”又是“大姐”的;不過李秉還是努力聽懂了她想要表達一個什麼意思——不管是哪個女人。都不自己被“叫大”。
“好男不跟女鬥!”李秉非常“阿q精神”地把眼睛一閉,不想去理會喜歡吃小布丁的狂轟濫炸。
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李秉雖然把眼睛一閉認輸了,但喜歡吃小布丁卻仍不肯罷休,繼續唧唧喳喳地嚷個不停。
“老婆大人,老婆大人!”血劍上前勸起來。“你罵他也無濟於事,我們還是直入主題吧!”原先冷酷無比的血劍,在喜歡吃小布丁出現之後,氣質瞬間從“梟雄”變成了“奴僕”。
“哼!”喜歡吃小布丁哼道,“看在我老公爲你求情的份上,今天就放你一馬!”喜歡吃小布丁的言下之意是,如果不是血劍。她還要繼續狂罵李秉。
“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古人誠不欺我啊!”見識到喜歡吃小布丁的“晴雨無常”,李秉暗暗感嘆。當然,這些話李秉也就在心裡想想罷了,可不敢說出來,否則指不定被罵成什麼樣呢!
李秉雖然也“賤”,但行事向來奉行一個原則,那就是——不與女人鬥嘴。畢竟。一個男人,要是和女人鬥嘴的話,有損形象也就罷了,問題是,鬥不過啊!
男女鬥嘴,女人的勝率顯然高得多。既然勝率不高,李秉當然果斷地選擇慫掉了。
“老公。你說我們怎麼處理他纔好?”喜歡吃小布丁問道,“好不容易纔抓到的,可不能便宜了他!”
“一切聽老婆的,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只要老婆你高興就行!”血劍獻媚道,“不過動作一定要快,一會捆仙繩的作用時間過去了,這小子可就要跑了!”
喜歡吃小布丁這才發現,去拿摩絲正在那裡苦苦地操控着捆仙繩。
“怎麼處理好呢……”喜歡吃小布丁犯愁了。
記者,就是一個打不死的“鐵疙瘩”;在場的九人,沒有一個是超過43級的,自然沒法殺死李秉。況且,他們籌劃了好久,好不容易纔找到機會把李秉抓住的;如果只是這樣隨隨便便殺一次,未免也太便宜李秉了。
“老酒,要不,你把他關你的酒葫蘆裡去?”喜歡吃小布丁忽然提議道。
我靠,最毒婦人心啊!——李秉一聽這話,頓時就瞪大了眼睛;關酒葫蘆裡去?這怎麼可以!酒葫蘆的臭味,李秉可是見識過的;只是分身進去,李秉就被薰個半死了,要是本體被吸進去了,還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布丁,我的酒葫蘆剛剛用過一次了,冷卻時間還長着呢……”嗜酒成性的這句話,讓李秉懸着的心頓時放下來不少。
“要不,偷他幾次?”喜歡吃小布丁暗想道。隨即,這個想法就被她否決掉了;她可不敢再亂偷李秉身上的東西了,不然,李秉再給她來一下“身敗名裂”,那可就慘了。
“額,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怎麼辦呢?”喜歡吃小布丁鬱悶得很——“仇人”就在眼前,喜歡吃小布丁卻想不到報仇的辦法,這讓她如何不鬱悶?
這一刻,喜歡吃小布丁感覺,高等級的記者,簡直就像一隻刺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