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謹遇還沒回答,蘇慕許想起唐乾說的話,腦袋嗡的一下。
笑的很好看?
該不是剛纔她笑的樣子,讓她想起了曾經對他笑的很好看的那個女孩吧?
爺爺曾說,她天生長得甜美無害,眼神純澈,人見人愛,便是犯了錯,也不忍心懲罰她。
這麼說來,他之所以哭,是因爲她的笑,勾起了小時候的回憶。
那些記憶,有難過的,也有溫暖過他的。
那個糖紙,她看着真的很眼熟。
“唐乾比你小一歲對吧?”蘇慕許喃喃自語,“他什麼時候遇見那個女孩的?”
“他十歲的時候。”顧謹遇答道。
雖然唐乾沒說,但他聽唐乾提過十歲那年在晉城待過三個月。
是被人販子騙去的,他很乖,人販子對他放下了警惕心,想找個出價高的,他便趁着人販子不注意,跑了。
蘇慕許算了算,唐乾今年22歲,十歲也就是十二年前,那麼,那個小女孩今年應該十七八歲了。
很巧,她就是十八歲。
蘇慕許忽然想到了什麼,讓顧謹遇把糖紙圖片發給她,然後她轉發到了微信羣裡。
“哥哥們,你們看這個糖紙眼熟嗎?”她問。
她很快看到了哥哥們的回覆。
蘇慕白:“你畫的,五歲的時候。”
許鐸:“我們一起畫的,你不記得了?”
許辰:“你五歲生日時,自己畫的糖紙包裝。”
蘇慕林:“是的。”
蘇慕喬:“我怎麼不記得?”
許言:“我也記不清了,好像有些眼熟。”
許爲:“那是你們倆還小,只知道吃。”
蘇慕許又問:“我五歲的時候去過晉城嗎?”
蘇慕白:“去過,爺爺的戰友的兒子結婚,爺爺去參加婚禮,你非要跟着去,還當了花童。”
蘇慕林:“我記得,我們一起去的。”
蘇慕許的心跳幾乎靜止。
不是吧?
唐乾要找的女孩就是她?
這……她一點印象也沒有啊!
許辰:“小妹,怎麼突然問起這個?”
蘇慕白:“這圖片哪裡來的?”
許鐸:“我好像還保存着原畫,用回去找找嗎?”
蘇慕許:“不用了,沒事,就是看着眼熟,我去午休了,哥哥們午安~”
匆忙點開那圖片,蘇慕許又認真看了一遍,發現了粉色糖紙上有好多字母。
挨個去認,跟她和哥哥的名字完全吻合。
可以確定,這糖紙就是她五歲生日專門定製的糖果包裝紙。
這就尷尬了!
唐乾該不會暗戀給她棒棒糖的女孩吧?
十二年了,他顛沛流離,還被人哄騙偷渡到了國外,好多次差點丟掉性命,後又成了僱傭兵,居然還能將糖紙保存完好。
心,抽抽的疼。
“怎麼了?”顧謹遇看的揪心,她的反應,他有些看不透。
難道她真的見過那糖紙?
蘇慕許擡起頭,不知道該怎麼說。
他心眼那麼小,要是知道唐乾要找的女孩就是她,會作何敢想?
唐乾沒心眼,知道是她之後,會是什麼反應?
好亂啊!
“有點困。”蘇慕許打了個哈欠,選擇先將這事兒給壓下去。
顧謹遇沒再說什麼,送她回房休息,只是一路上手機響個不停,全是她哥哥們發來的消息,有關那張糖紙。
顧謹遇知道了糖紙的出處,一瞬間明白了她爲什麼神色複雜。
原來,唐乾要找的女孩是她。
這也太巧合了。
他高興不起來。
顧謹遇賣了個關子:“等高考結束再說吧,不是什麼大事。”
七個哥哥紛紛陷入沉思,各種好奇,特別想知道那糖紙是誰收藏的。
看樣子不是顧謹遇,不然小妹不用來問他們,直接問顧謹遇就行了。
是誰偷偷惦記着他們家小妹?
七人都沒有再問,眼下什麼事都沒有小妹高考重要,他們絕不會打擾。
蘇慕許爲了高考,也只能將這件事給壓下去,絕不會去問唐乾,以免有情緒波動。
顧謹遇猜到了她的心思,將蘇慕林給叫了過來,給唐乾放了假。
只有他不在許許面前出現,許許才能真正做到當什麼也不知道。
唐乾挺高興的,叫上兄弟們,去了晉城。
顧謹遇從定位上發現唐乾去了晉城,心驀地疼。
如果唐乾對記憶中的那個女孩有執念,他該怎麼辦?
他說那個女孩笑的好看,足以說明他是喜歡的。
女孩給他一顆棒棒糖,他連糖紙都能保存十二年。
創建兒童慈善基金會的時候,讓他取名字,他取的也是棒棒糖。
按了按有些沉悶的心口,顧謹遇給唐乾發消息:“怎麼去晉城了?你還記得在哪裡遇見她的嗎?”
唐乾:“有一點印象,在一個廣場,如果還在,應該能認出來。”
一般來說,城市的廣場很少會重建,也都會有標誌性的建築。
顧謹遇:“好,乖乖的,糖別吃過量。”
唐乾:“好的。”
唐乾滿懷期待的去晉城,十分雀躍。
他有一個好強烈的念頭。
第一次想要再見到她,一定能再見到她。
小七說過一句話:“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那是她喜歡上一個男人,人家不搭理她,她還不死心,才那麼說的。
那時候他沒什麼感覺,對這些都不感興趣,現在猛然想起來,覺得特別有道理。
他記了她十二年,她會不會也記得他?
那時,也是夏天,他在廣場翻垃圾桶,撿礦泉水瓶,想要賣錢買饅頭。
她穿着白色的小裙子,跑的挺快的,將手裡的飲料瓶遞給他。
那瓶飲料,是新買的,都還沒有開封。
他不接,準備走的時候,她叫住了他,笑着對他說:“哥哥,你好漂亮呀,你能跟我回家嗎?”
他想走,她拽住了他的袖子,也不嫌髒。
她長得好好看,像洋娃娃一樣。
聲音也好聽,笑的更好看,他一時看呆了,連她什麼時候塞給他一顆棒棒糖也不知道。
他伸手要摸她頭髮時,有大人圍了過來,將她抱走,還有三四個人對他拳打腳踢。
說大小姐千金之軀,是他這種撿破爛的乞丐能摸的嗎。
她家一定很有錢,他抱着頭的時候,這麼想。
有錢真好。
能穿漂亮的衣服鞋子,能笑的那麼好看,連頭髮都是香的。
如果再見到她,他會認出她嗎?
她應該不記得自己了吧?
十二年,五六歲的孩子記不住什麼的。
反正他五六歲的時候,只記得總被人丟棄,沒少捱打,具體的,早記不清了。
記憶最清晰的是在阿婆家的那一年,他卻沒記住阿婆家在哪裡,連那座城市叫什麼,也毫無印象。
他記性很好的,只是那一年他從未離開過阿婆,也沒想過阿婆有一天會離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