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驚:“第一次你就敢跑這麼遠的車?”
國字臉點點頭,示意了一下矮子說道:“他跟人家跑過兩次,然後就來找我一起,說跟人家跑還得分錢,還不如跟自己人一起,結果一出來就栽了。”
矮子不服氣:“要不是被偷了,咱倆是不是掙到錢了?”
國字臉犟不過他,我說道:“敢情你倆都是新手,幸虧搶劫遇到我,如果是別人,就算你倆搶劫成功,也得被關派出所!”
“啊?爲啥啊。”問話的依然是老實巴交的國字臉。
我冷哼道:“小偷來錢快不快?”
“快啊。”倆人一起答道。
“搶劫來錢快不快?”
“快。”
“車站人多不多?”
“多。”
我問道:“那麼多人,得有多少被偷錢的?這麼大一塊蛋糕,那些小偷和劫匪如果都是單幹,那車站附近還不得亂套了?”
“什麼意思,車站附近小偷那麼多,爲啥就俺倆要被抓進派出所?”那矮個有點不服我把事情說的這麼嚴重。
我繼續道:“現在全國整體治安比前些年高了很多,車站附近的治安環境也好了一些,不過我仍然可以告訴你,車站附近的那些小偷,扒手,包括偷你們包的那個人,全都是一起的!”
“人家是有組織,有分工,有等級,有地盤劃分的,你倆跑到人家地盤上劫道,真是找死……”
“每條街道,每一片區域,都有固定的羣體,你倆冒冒失失的跑到人家的地盤上搶飯吃,人家能樂意嗎?把你們送到派出所那都是輕的,碰上心狠手辣的,還得留你們在哪給他們幹活,或者乾脆打斷了手腳扔到街上去要飯。”
矮個頓時震驚,害怕的倒吸冷氣,喝了兩口水不夠,又點了一根菸壓驚。
那國字臉更是後怕:“王哥,你還以爲跟人家跑過兩次就能單幹了,差點把咱倆都害死,我就說帶着老李讓他跟車,人家是老手懂得多,你非說多個人就多一個分錢的。”
那矮個自知不佔理,卻還是犟嘴道:“……害怕下次就別跑了。”
矮個琢磨了一會兒:“那地方那麼亂,警察也不管管,萬一出事了怎麼辦,上面追究責任豈不是完蛋?”
看來這矮個還聰明一點,我又道:“這就是我還沒說的了,你倆人真是找死,警察也需要業績的,上面也要追究責任的,所以就必須抓幾個人重罰,可是那些團伙都是頭目自己的嫡系,把哪個送進監獄都不好,這時候你倆冒出去,人家順理成章的就拿你當替罪羊了,那片區域的小頭目有人頂罪,上面也有了業績,到時候就苦了你們倆去吃牢飯了。”
矮個一聽,手一哆嗦,差點把煙都掉了,嚇的臉都變了色。
那個國字臉沉默了好一會兒,罵道:“他奶奶個熊,這麼多道道,王哥,下次出車非得叫個老手跟着,不然我可不來了。”
矮個有點尷尬,強辯道:“當初我說賺錢,不是你非得要跟着來,現在出了事知道怨我了。”
我笑道:“你倆沒怎麼出過遠門,不知道也是正常的。”
這倆人是菜鳥,難怪會做出這樣的荒唐事,不過這也是我的幸運,幸好碰到了這倆菜鳥,不然還真沒有辦法離開。
不走高速,我們的速度慢了許多,矮個和國字臉輪流開車,中途我們還停車休息了幾次,整整兩天才到貴陽。
在貴陽下了車,我就和他倆道別分開,臨別前矮個說要請我去家裡吃個飯,被我婉拒了。
雖然這倆人沒什麼大壞心眼,但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可不希望在陌生的地方留下太多痕跡。
再一個偏僻的小餐館裡吃着飯,我無聊的玩着手機,結果頭條新聞竟然是……歹徒光天化日之下開槍擊殺三位路人,隨後潛逃……
看了一下下面的配圖,赫然是我!
圖中正是我在鄭州的小區裡殺了那三個人的場景,拍攝角度是在我的身後,看起來應該是五六樓左右的位置,照片模糊不清,只能看到衣服,根本分辨不出人。
可是這條新聞接下來就把我濟南殺那兩個人的事件聯繫在了一起,當時我被徐大江救走了,哪個路段沒有監控,最後有路人報警,屍體才被發現的。
這兩起命案雖然都是出自我手,但怎麼能聯繫在一起?
再往下看,竟然有一個所謂的“目擊證人”提供的照片?
是我的大頭照!
要說在鄭州有人看到還有可能,但是在濟南的時候,根本就沒有任何人看到!
這明顯就是有心人爲之了,把鄭州的案子和濟南的強行聯繫在一起,添油加醋,還附帶了我的照片。
就算真的有路人看到,那這照片是哪來的?
這鎖定嫌疑人也太快了吧,而且還是毫無根據的聯繫。
都不用細想,就知道這條新聞是誰幹的好事。
趙家自己抓不到我,正巧我在鄭州白天殺人被看到,乾脆弄出了新聞,那麼提供我照片的“目擊證人”是誰就可想而知了。
再往下滑,我更是怒火中燒,一些陳年老案,根本無法破解的案子,竟然全都說可能與我有關,說什麼作案手法類似,甚至還有所謂的“目擊證人”提供證明!
其中有一個案子我還看到過,是好幾年前的新聞,那時候我還上着學呢,上哪去作案去?
趙家這潑髒水的本事也是厲害,本來我只需要防備道上的人追殺就好了。
沒想到趙家玩這麼一手,我直接變成了通緝犯,現在徹底不能見光了。
我說最後矮子看向我的目光怎麼有點不對勁。
還一個勁的讓我去他家吃飯。
說不定就是看到了這個新聞!
他倆對我並不瞭解,估計他以爲,雖然我給他們油錢,還請他們吃飯,但這都是我爲了躲避通緝的行爲,實際上我是一個在逃罪犯!
他估計以爲我是被警察通緝才跑路的。
他不知道事情原委,只看過新聞,自然無從得知。
實際上我今天才看到這個新聞,我也才知道,原來連警察都通緝我了。
我要是真不知死活的跟矮個去吃飯,估計現在已經被警察帶走了。
矮個有些怕我,所以在我婉拒之下不敢強留,只能作罷報警的想法。
一不留神,又在鬼門關前走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