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喜樂和常昱回到客棧已經入夜,常喜盛見常昱滿頭大汗卻一臉興奮的模樣不由好奇,“這是去哪裡回來,這麼高興?”
常昱向來喜怒不形於色,今日卻毫不掩飾自己的情緒,這說明是高興極了。
常喜樂將今天的事一一道來,常喜盛大爲讚歎,“我們虎爺還真厲害,隨隨便便去玩個遊戲都能弄出這麼多名堂來,嘖嘖,這弓一看就是好傢伙,咱們叫虎爺真是個小福星。”
王大力見到常昱手上的弓,心裡十分癢癢,男人嘛對這些玩意總是沒有抵抗力。
“我能摸摸這弓嗎?”
常昱難得大方的遞了過去,王大力一拿到手裡就更覺得這弓不俗,只是……使了最大的勁也才拉開一點點。
常喜壽笑道:“大力,你這幾天在府裡日子過得好了,怎麼反而力氣沒了,白瞎吃了這麼多好東西。”
王大力額頭都冒出了汗,也只是艱難的拉到一半很難拉滿,更別說上箭。
“少說風涼話,這弓至少有三石,你們估摸拉都拉不動。”
常喜壽不信,方纔他可聽到常昱今天一直用這弓聯繫呢。便是接了過去,果然使出吃奶的勁也不過是拉開一點點,遠不如王大力。
“好傢伙,這弓怎麼使啊,拉都拉不開。”
常喜慶和常喜盛都輪着試了試,方纔知道這弓的力道。
常喜盛不可置信道:“今天下午我們虎爺一直是用這把弓練的?”
“是啊,我讓他換一把不需要那麼大勁的,他還不樂意。”
常喜樂嘆道,他雖然知道常昱天生神力,可比較年紀還小,發育還未完全,負重太過對他成長不好。可常昱卻堅持要使用這弓,怎麼勸都沒有用,這還是常昱第一次不聽他的話。
所幸那老闆今日只教了動作,並不需要一直拉開,也就沒有一直在用力,不過依然夠嗆。反正讓他一天這麼端着,晚上睡覺非胳膊痠疼得沒法動彈了。
王大力雖然知道常昱的本事,可也忍不住懷疑,“這小不點真能拉開?”
常昱斜了他一眼,將弓拿回來,姿勢一擺好似非常輕鬆的把弓拉滿了。
方纔大家都輪着試了一遍,知道有多難,一見此頓時備受打擊。
“這也忒神了,你要是不去做將軍,都是浪費啊!”
“可不是嗎,這麼小年紀就把我們幾個大漢給踩在底下,以後還怎麼得了。”
常昱微微挑高下巴,明明心中得意,表情卻是一副有啥了不起的模樣。
常喜樂笑了笑,卻不再讓他拉弓,“今天就練到這裡,小心你明天胳膊酸。”
常昱這下很聽話的把弓背在身後,也不讓其他人再碰。
晚上的時候,常喜樂還讓店小二打了一盆熱水過來,用毛巾爲他敷胳膊,就怕今天使勁太過,第二天會難受。
可這些擔心都是多餘的,常昱第二天一點事都沒有,一大早起來就開始在那練習。這時候的他小臉好像發了光似的,一看就知道多喜歡這玩意。
常喜樂幾人吃完早飯,常喜樂、常昱和常喜盛就打算去找高元,而其他人繼續遊逛這府裡,將這裡情況摸清楚,到時候回來一起彙總所得的消息,爲以後做打算。
常老爹雖然給了他們高元從前的住址,可是這麼多年過去,府裡早就有了巨大變化。如今的南瓜府比常老爹在的時候要大上四五倍,從前的房子都已經打倒,建起了新屋,早已經尋不到人。
所幸這裡府裡做什麼營生的都有,專門負責包打聽的就有不少店鋪,頗具規模。
只要能得到對方的姓名和一些信息,就不難查到。
這也是因爲府裡戶口管理嚴格的緣故,府裡規定每一戶人家門口都必須寫上居住在這裡的人的名字,包括所飼養的牲畜的頭數。如果家中又人亡故,就將名字劃掉,若是有孩子降生就必須填上。
而若有人借住,也是要相當於街道辦事處的地方登記的,入住時間和離開時間都需登記清楚。而若外來人在府里居住一年,就可以入這裡的戶籍。
這樣一來,就能夠確切的掌握城中居民的人口,對流動人口的情況也瞭解比較深。若有什麼不法之事發生,很好摸清楚情況。
雖說也有人並不遵循這樣的規矩,可一般來說普通百姓都不敢欺瞞,全都按照規矩辦事。
也正是因爲這樣,就讓這些包打聽很容易掌握居民信息,想要找人並不算太困難。尤其他們還有從前的住址,雖這些年變動了許多,但是依然有跡可循,所以當天就將高元現在的住址查到了。雖然花了不少錢,卻也是值得的。
不管高元能不能幫上忙,常老爹非常掛念這許久未見的老友,很想知道對方現在的情況。僅憑這個,他們就得盡力尋到人。
高元所住的地方屬於府裡富人區,一走到這邊就明顯感受到與其他地方的不同。
這裡十分安靜,而且不像平民區一樓都是面朝大街的店鋪,繁華卻很吵鬧。這裡都是用圍牆高高圍起,看不到裡面的景色,來往的人也不多。
“應是這裡吧?”常喜盛看到一戶人家門口牌匾上寫着高家。
常喜樂到門口看了一下書寫居住人名字的牌子,上面書寫着高元和僕從安興兩個名字。
“應是這裡沒錯,只是……高叔好像是一個人住,似乎沒有兒女?”
常喜盛道:“若這人就是高叔,那打聽消息的人說,高叔沒有婚娶過,膝下也沒有兒女,只有這個僕從一直在身邊伺候。”
這種情況在這裡很少見,不孝爲三,無後爲大。尤其高元小有資產,若沒個後人,百年之後繼承他產業的人都沒有。這裡的人哪怕一生孤寡,可大部分都會領養一個孩子送自己終老。
按照這裡的觀點,高元如此,晚景可謂十分淒涼,哪怕有錢也依然讓人覺得十分可憐。
常喜盛向前敲門,沒一會就有一個三十來歲的人打開門,看到他們有些疑惑,“你們找誰?”
常喜盛拱手行禮,“請問這裡可是當年被稱作是蟋蟀大王的高元家嗎?”
開門人皺緊眉頭,口氣不佳道:“你們找錯了!”
說着就要關門,常昱先一步將門抵住,讓那開門人沒法關上。
開門人明顯愣了愣,沒有想到自己的力氣還比不上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孩。
常喜樂上前,“我們無意冒犯,只是想爲家中老父打聽從前友人罷了。家父叫常榮,來自稻香縣桃源村,不知這位大叔可以詢問一下你們家主人是否認識?”
“桃源村常榮?”
“對對,正是家父。”
開門人的神情這才緩和了下來,上下打量他們一眼,“你們進來吧。”
常喜盛和常喜樂眼睛一亮,怕是八-九不離十了!
這開門人正是僕從安興,他領着常喜樂三人一同進門,一進門就是一個屏風,繞過之後就是個越有四五十平米的小院子。小院子佈置得十分雅緻,在角落還種了幾棵翠竹,還有擺着不少盆景。
常喜樂本不過是這麼一掃,竟是看到一處盆景裡種植着西紅柿!他剛開始還不敢確定,走近一瞧才發現他並未看錯。
常喜樂按捺下心中的激動,他一直很喜歡吃西紅柿,不管生的還是熟的,只可惜這裡沒有。未曾想竟然在這裡遇見,看到的那一瞬間,腦子裡立馬閃過西紅柿炒雞蛋、酸湯魚……
直到有人從屋子裡出來,這纔回了神。
來人看着約莫四十歲上下,雖已中年,面容依然秀美,臉上泛着不太健康的白。而且非常瘦,弱不禁風的模樣,瞧着身子骨不是很好。
“你們是榮哥的兒子?”
這與之前常老爹所說對上了,高元從前確實這麼稱呼常老爹的。
三人連忙上前行禮,常喜盛道:“是,我在家中排行老二,這是我五弟和六弟,家父知我們要來府裡,特意交代讓我們過來探望您。”
高元看着眼前高大的常喜盛,從眉眼間還能尋找到當初常榮的模樣,忍不住感嘆,“沒有想到一晃三十年過去,當初你爹離開這裡也就是差不多你這個年紀,如今他的兒子都這麼大了。”
“我們臨走前,我爹還說起從前的事,只是不便到府裡來,否則必是會過來與你敘敘舊。”常喜盛道。
高元神色淡淡,“當年他說過不會再到府裡來,我本以爲總會有機會,沒有想到他是鐵了心。”
“如今在大修運河,等通船的時候,來往就極爲方便了。到時候高叔若是想與我爹敘舊,可以坐船前往。”
高元搖了搖頭,“我這身子骨去不成了,咳,咳。”
一直關注這裡情況的安興連忙上前給他遞了一顆藥丸,一臉關切,高元卻推掉了。
“沒事,只是見到故人之子有些激動罷了。”
常喜樂和常喜盛對視一眼,他們方纔雖瞧得出高元身子骨不好,可這狀況怕是比想象中的還差。
常喜盛道:“高叔,你的身體怎麼了?”
常老爹跟他們說起高元,當年高元明明身體不錯,而且比常老爹還要年輕,如今也不過四十來歲,正是年富力強的時候,而且看他日子過得也不錯,怎麼現在就變得如此虛弱。
“老毛病罷了,沒什麼大礙,只是想要出遠門就不大方便了。”
常喜樂和常喜盛見他不願多提,也就沒有再追問。
“高叔,您現在已經不養蟋蟀了?”常喜樂問道。
安興方纔那態度明顯不像提起,可常老爹說過,高元養蟋蟀不僅僅是爲了掙錢,也是因爲十分喜歡,所以才能養得非常好。因爲他把這些蟋蟀當兒子一樣養,照顧得比誰都周到。
可這話一落,
高元的身體明顯一僵,安興的臉色也不大好,讓人覺得十分古怪。
“早就不養了。”
高元明顯不想提起,常喜樂和常喜盛也就不好再打探。畢竟他與常老爹雖是好友,可與他們卻是全然陌生的。
可自從提了蟋蟀一事之後,高元態度更加冷淡了,不鹹不淡閒扯了幾句,高元就明顯體力不支。常喜樂和常喜盛見此也就不好再打擾,放下之前備好的禮物就離開了。
高元也並未多挽留,只讓他們離開府裡的時候過來一趟,便沒有再說其他。
常喜樂三人剛出了門,安興就將門牢牢的關上,將兩邊隔離開來,不願意其他人進入。
就連常昱都感受到高元主僕的冷淡,大門被關上,他忍不住朝着門呲了一下。
高元現在的態度與之前常老爹描繪的完全不同,常老爹口中的高元是個很溫柔很熱情的人,兩人關係極好,可以說同穿一條褲子的交情。沒有想到事實完全不是這樣,莫要說跟高元打聽消息,連多說兩句話都很難。剛纔說的基本都是客套話,高元對常老爹的近況也不是很想知道。
“這真的是爹說的高叔嗎?是不是爹年紀大了,事情記不清楚了?”
常喜盛看着緊閉的門,一臉不解,這和他們想的差別也太大了。雖說對方也沒有說什麼難聽的話,只是平常的問候,可語氣裡的疏離是藏也藏不住的。那奴僕對他們的態度更是冷淡到了極點,一出門就立馬將門關上,生怕他們又回去似的。
常喜樂也摸不着頭腦,“幾十年過去了,人總是會變的。而且高叔還病了,人一生病性子也容易變。”
常喜盛點了點頭,“還好咱們已經找到了沈家這條門路,否則咱們來到府裡啥情況都不知道,又遇到這冷遇,只怕很受打擊。”
“只是回去不知道怎麼跟爹提,之前他提起高叔那言語的想念藏都藏不住。可高叔卻並不是這般,只怕對爹的情分也早就淡去了,爹要知道,不知道得多傷心。”
常喜盛聽這話也蹙起眉頭,“這種事也瞞不住,咱們離開之前再來一趟吧,到時候看高叔有什麼事,然後再想想怎麼跟爹說。”
“也只能如此了。”常喜樂想到什麼,道:“哥,你說高叔性情大變是不是跟養蟋蟀有關係?否則爲何一提起,他們的態度就變了。”
“等我回頭去查一查吧,爹肯定很想知道高叔最近過得怎麼樣。要是跟爹只說今天之事,爹怕是要難過了,而且肯定覺得有隱情。爹那脾氣,要是一衝動跑來府裡也不一定。”
“恩,查一下也好,我也覺得這背後藏着什麼事。只是若實在查不出就算了,以後你要做買賣,來往的機會也多,時常去看他就是。他興許只是與我們不熟才如此,來往多了,可能就會好些。”
常喜盛當日就去之前打聽消息的地方去打聽高元之事,依然不費什麼功夫,就大概知曉了怎麼回事。
這事在當時也算挺有名,大約就在常老爹回鄉後的三四年左右,高元養蟋蟀的名氣越來越大,不少富貴人家都找他要蟋蟀。
可這名氣大了,事也就來了,找他的人多,所以難免就有不着調的。有一個富家子弟,從高元這裡買了蟋蟀結果鬥輸了,一怒之下去找高元的茬,結果高元被狠狠折磨了一番,因此得大病了一場。雖說那富家子弟家中用錢擺平,富家子弟也親自登門道歉,可高元的身子骨卻是大不好了。
他也無心再養這些小玩意,這些年一直深入淺出,極少與外界聯繫。也曾有人想請他出山,可他不管對方出多少錢,或者是言語要挾,都不爲所動。
而且高元的身子骨確實很不好,自個都照顧不好,更別說照顧這小東西。所以也漸漸的沒有人打他的主意,不少人都已經忘了這麼一個人。
可高元畢竟從前也出過名,也算是江湖有他的傳說,後來的蛐蛐兒都說沒有他養得好養得生猛,大家每到這個時候就會想起這麼一個人。如今府裡依然十分流行鬥蛐蛐兒,所以混這一行的,都知道他。
這查探消息的,自然也很容易查出從前之事。
常喜盛嘆道:“沒有靠山,就跟無根飄萍一樣,一切不由己啊。”
高元在常老爹口中是個厲害人物,結果真遇到事,毫無還手之力。
常喜樂也十分唏噓,怪不得高元和那奴僕一聽到養蟋蟀之事表情會如此古怪,想來這件事帶來的陰影直到現在還沒有消失。至於爲何對他們冷淡,興許遇過大難之後,而且宅了這麼長時間,就很難與人親近了吧。
“若爹聽了必是會難過。”
常老爹把高元當做弟弟疼,之前因爲自個受罪就一直想要勸高元一同回村,結果高元不願意,他也就不再堅持。兩地又實在太遠,通信極爲困難,也就彼此失去了聯絡。
雖然常老爹一直不放心,可心底一直覺得高元能耐,必是過得順風順水,否則也不會讓他們到府裡的時候去找高元打探消息,哪裡曉得事與願違。
“爹經歷了那麼多事,也沒有什麼想不通的。”
常喜樂點了點頭,常老爹雖只是個鄉野村夫,並沒有多大作爲,卻是個狠通透之人,擁有屬於農人的智慧。
只可惜他沒法向高元詢問那西紅柿的由來,到嘴邊的美食又給跑沒了。
食天下和清風酒樓鬥菜的日子很快到來,常喜樂幾人早早就到達食天下準備一睹風采。
沈百里見到他們連忙上前打招呼,將他們領進最好的房間裡觀戰。
“這幾日我家利用茱萸醬和孜然想了一道新菜,那味道甭提多帶勁,一會必是會贏得滿堂彩!”沈百里激動道。
常喜樂幾人笑了笑,“若是如此,以後我們這茱萸醬的生意也能跟着好。”
“這絕對沒有問題,這幾天我用你們的那些東西做了不少好吃的給家人,他們個個都誇讚不已。這才吃了幾天,現在一頓嘗不到就覺得不夠勁。我家人平日最是叼嘴,這次卻紛紛叫好,說明這玩意非常吸引人。不僅如此,你們做的粉絲,我家女眷尤爲喜歡。你們這次帶的都不夠我們家吃的,等你們這次回去我就命人去拿貨。”
常喜樂幾人高興不已,常喜盛道:“若是這般那就太好了!我們之前就存了不少,如今都快沒地方放了。”
“待我比完之後再跟你們詳談,今日比試我就能讓招來不少訂單,你們到時候就記得趕緊弄出來。不過可說好了,東西得和這次的一樣,我這人做生意可不講情分,只管東西好和壞。”
常喜盛應道:“那是自然。”
“哼,只講生意不講情分,黑炭你還真是沒良心。”裴清雲身着一襲月牙白長袍走入,宛若落入凡塵的仙子一般,令人眼睛一亮。
沈百里卻只想翻白眼,“這是我的地盤,你進來做什麼,別打擾了我的貴客。”
“我裴清雲想去哪裡你管得着嗎?有本事去找祖母告狀去,記得哭得慘一點,省得沒人同情你。人醜,就得多下力。”
沈百里冷哼一聲,懶得理他,“現在姑且讓你先得意一會,現在多痛快一會就有多慘。”
沈百里嗤了一聲,“這話也是我要送給你的!”
兩人明明老大不小,在這裡都是能娶妻生子之人,可鬥起嘴來就跟小孩子似的。
常喜樂和常喜盛知道兩家到底是何關係,所以也跟其他人一樣視而不見。這兩人鬥起嘴來也完全無視在場還有其他人在。
直到比賽就要開始,這兩人才停了下來。
裴清雲十分得意道:“我這次得了新調料,必是你從前不曾吃過的,這次不管你創了什麼養的新菜,就沒法與我這獨特味道相比。”
沈百里挑眉,“哦?恐怕讓你失望了,我也得了新口味的調料,而且還不止一味而是兩味。”
裴清雲卻不以爲然,“哼,事到如今還嘴硬,一會讓你輸得心服口服。”
沈百里笑了笑,“那就等着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