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英俊!”路世恆把飯放到一邊,說道,“你別說了行不行?你知不知道‘說什麼來什麼’?你再說下去,她又好真的犯腦子病了。”
“我的嘴要是那麼好使,梅詩雪還用暗戀你三年?”旁英俊反問道,“我直接說一聲,讓你倆湊一塊兒不就得了?”
“……”路世恆懶得再跟旁英俊說。有理有據地說的話,他不會輸給旁英俊。但是要是論無理地鬥嘴,旁英俊這沒皮沒臉的,他可不是對手。
路世恆端起盤子,重新單膝在梅詩雪面前跪下,說道:“雪雪,那也要先吃飯啊。”
他舀起一勺飯,送到梅詩雪嘴邊,說道:“來。”
“……”梅詩雪不說話,依然在專注地低頭打着毛線。
過了一會兒,她擡起頭來看了看,路世恆依然執着地舉着勺子。梅詩雪這才猶猶豫豫地張開一點嘴巴,路世恆趕緊給她送進了嘴裡。
總算是吃進點飯去了。
看着路世恆極有耐心地一勺一勺往梅詩雪嘴裡喂着飯,旁英俊無奈地搖了搖頭。
路路這個小孩兒吧,什麼都好,就是太犟了,認準的事一定不變。看看這樣子,剛纔梅詩雪不吃,他就一直舉着勺子,舉得她看着都覺得他胳膊一定都酸了,還是不放下來。
大學時,旁英俊就發現了路世恆的這一特點。她曾經覺得,路世恆這樣將來上了社會,肯定會吃虧的,而且會吃大虧的。那時,旁英俊就對梅詩雪說過,“路路什麼都比青山魁好,只是唯一有一點,就是性格。路路的性格比不上青山魁好。他不懂得變通,他不會忍耐,他太倔強了,太驕傲了。”
可是,這麼多年了,路世恆還是沒有變過,甚至可以說,他的性格比當年還要更鮮明瞭。哎,她該說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而且,路路還不肯向別人低頭,他把尊嚴看得比什麼都重要。就說他中毒這個事吧。他就算變成現在這樣,寧可被病魔折磨,也不想青山魁低頭,不去求青山魁給他解藥。他就算死也不肯低頭,他已經……把尊嚴看得比性命都重要了。
……
路世恆終於把飯全都給梅詩雪喂完以後,旁英俊趕緊端給他一碗熱氣騰騰的芝麻糊,說道:“路路,你現在也不能吃什麼米飯蔬菜之類的了。我剛纔讓人在這芝麻糊裡邊兒放了些蛋白粉,蓮子粉之類的,挺補的,你快喝點兒……”
“Allison!”
旁英俊話沒說完,梅詩雪就叫着孩子的名字,扔下手裡的毛線跟毛衣針,跑了出去。
“你看你看,還說沒毛病!?”旁英俊放下碗,氣急敗壞地說道,“她都出現幻覺了!”
“別管了,快去追她!”路世恆說道。
可是,當他們追出去後,梅詩雪的懷裡已經抱着一個嬰兒了。梅詩雪樂得眉開眼笑,又是逗逗孩子,又是低下頭去親吻孩子的臉頰。
“哪來的孩子啊?”旁英俊問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