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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過一道彎,看到一扇敞開的大門,裡面是地宮的訓練場。
空曠的訓練場裡,有一個教練模樣的中年人和十多個孩子,那個中年在一旁默默觀看,十幾個孩子正在進行相互的攻防訓練,年齡最大的不過十二三歲,最小的竟然只有三四歲,雖然年齡小,這些孩子的招數卻異常凌厲,一招一式都是有模有樣,表情嚴肅,透露出非常兇狠的勁頭,在對抗訓練中毫不留情,全沒有佩戴任何護具,好多孩子的頭上、胳膊、腿上都幫着紗布,傷痕累累。
即便如此,卻看不出他們有一點懈怠懶惰,神情專注,出拳踢腿,翻轉騰挪,異常兇猛敏捷。
“他們將是九黎未來最傑出的勇士,從小必須接受生與死的考驗,雖說只是訓練,但是搏殺卻非常真實,練拳腳還無所謂,如果是練器械,稍有不慎就會造成死傷,所以沒有人敢疏忽大意,要想勝出,只能百般的刻苦,百般的努力——海叔叔他們就是這麼訓練過來的。”霍瑾驕傲的說道。
“是不是太殘忍了,這麼小的孩子就讓他們面臨如此殘酷的訓練。”林一峰看着那些傷痕累累的孩子們,只覺有些不忍,他想起自己小時候被老道士逼着在懸崖下衝涼,雖然殘忍,但絕對沒有性命之憂。
“也是逼不得已的事情,你知道我們現在的人口稀少,很難出現異變的子弟,只能挑選這些體格比較超強的進行磨練,以便能夠提高能力,要是都能異變就沒必要進行這些訓練了——我和我姐因爲有異變能力,所以僥倖沒有這麼痛苦。”霍瑾說道。
“你們怎麼辨別誰能異變,誰不能異變?”林一峰好奇的問道,根據他自己的經歷,所謂的異變完全不能預測。
“當然是通過對血液的檢測就能知道這些,我爺爺有一塊祖傳的九黎神石,只要是真正九黎後裔的血滴上去就會有反應,血統越純反應越強烈,所以每當有孩子降生,首先就會讓我爺爺拿着那塊神石去鑑定血統。你還記得小胖子說過神族最講究血統——其實這麼多年來,我們九黎後裔根本不能維持這種血統,據說很久之前曾經有過必須族內通婚的戒律,不過沒辦法執行。”霍瑾說道。
“我明白,近親繁殖會帶來基因退化。”林一峰點點頭,一個人口稀少的族羣如果靠這種方式維持原始形態,結局就是消亡。
“是的,但是那個時候的人不明白這點,起初誕生了幾個相貌古怪的嬰兒,大家都欣喜若狂,以爲
是絕對的異變,因爲我們的主神相貌也異於常人,但是很快發現這些嬰兒除了外貌奇特之外,根本沒有任何能力,而且活不了多久。”
“近親繁殖的畸形兒,生存率很低。”林一峰說道。
“這時,先祖們才意識到這個問題,因爲在人口衆多的時候沒有發現,一旦人口減少就形勢嚴峻,最後不得不改變策略,有限度的容許同普通人族聯姻,只不過他們的後代必須接受九黎培養,然後連續幾代,再互相融合,最低限度的保證九黎血統的延續。”霍瑾說道。
“你是說你們專門有個血統淨化的方案,就像水和油,先稀釋一下,然後再把濃度調高一些,反反覆覆,即便是這樣,有人族的介入,早已不是遠古時候的九黎了,因爲人族的基因不能剔除。”林一峰想了想說道。
“你說的很有道理,其實我們現在大部分都只是攜帶一部分的九黎血統,不過也不絕對,要知道人族也是遠古神族的後裔,他們很難異變,卻並非沒有攜帶異變基因,只是很少而已,不足以激發潛能,不過在互相融合後也會出現奇特的變化——我們曾經在一千多年前通過這種方式孕育出一個血統絕對純正的嬰兒,可惜那個嬰兒很快就失蹤了,再後來就沒有出現過,我和我姐也是一種意外,不過沒有那個嬰兒純正。”霍瑾說着,有些惋惜。
“但是你們爲了保持血統進行鍼對性的聯姻感覺總不太好,兩個人在一起不能以生孩子爲目的,總該講講感情,沒有感情勉強一起生活很痛苦。”林一峰微微嘆氣,可以想象一個種族花了數千年時間保持血統,有針對性的選擇男女結合,就像畜牧養殖中的強強雜交,也許能夠繁殖出一些能力超強的後代,可也沒有任何歡樂可言。
“爲了九黎的復興,這點代價是值得的,每一代的青年男女都是由首領根據雙方的血統純度指定婚配,就算我和我姐也要遵守這個原則,愛情早就不是我們嚮往的事情——知道海叔叔爲什麼一直不結婚嗎?因爲他很早喜歡過一個人族女孩,但是那個女孩的血統對他們的後代沒有幫助,便遭到我爺爺的反對——如果按照族規,海叔叔是要遭受懲罰的,但是由於他立功太多,又是難得的勇士,我爺爺就格外開恩,允許他終身不娶。”
“終身不娶還要允許?”林一峰訝異道,這些九黎後裔真是怪異。
“終身不娶跟終身不嫁都是違反族規的,以防止很多人跟不適合聯姻的人族發生感情,然後用這種方式逃避對部族的責任——當然很少有人這麼做,迄今爲止,好像只有
海叔叔這麼堅決,其實非常可惜,要不是這個污點,他應該成爲我爺爺之後的首領。”霍瑾嘆息道。
“要是我也這麼做,跟不喜歡的人在一起肯定受不了——終身不娶也不幹,那是一種逃避的方法,他爲什麼不偷偷的跟那個女孩子在一起生活,躲到一個誰也找不到的地方——其實不用躲,光明正大的結婚生孩子。”林一峰說道。
“你完全不明白——我們訓練那麼多勇士的目的,除了抵禦外敵,執行特殊任務,還有一個重要的使命就是清除叛徒,我瞭解海叔叔,他對九黎的忠誠,絕對不會爲了一個女人背叛的。”霍瑾說道。
“跟自己喜歡的女孩在一起就算叛徒?”林一峰愕然,這樣的規矩真是冷酷無情。
“是的,任何可能影響九黎生存發展的私自行動都是不允許的。”霍瑾說着,眼波一轉,很深情的望着身邊的林一峰:“我覺得自己非常的幸運,這麼容易就碰到了夢裡的那個人——另一種說法就是夢中情人。”
“夢中情人?”林一峰微楞,在瞭解這麼多內幕後,他不得不重新審視霍瑾的青睞中是不是有其他目的,原先只是傳聞她們姐妹的美貌富有,千般寵愛,令無數男人仰慕,沒有人不羨慕她們的生活,可是完全沒想到卻是如此的身不由己,不能自由自在的戀愛,不能選擇喜歡的人一起生活,僅僅只是爲了一個荒誕可笑的目的,延續一個早就該消亡的血統。
“就是夢中情人。”霍瑾咬着脣,很頂真的樣子:“難道你就沒有感覺到我的情意嗎?從第一次見到你開始,所以我決定不管多麼危險都會跟你在一起。”
“我明白,但是我不是九黎族的人。”林一峰深深的嘆氣,他不能忘記霍瑾曾經使用怪異的方式救過他,那一個深深的吻仍然縈繞在心頭,甜蜜中還帶着許多茫然。
“這個沒有關係,你不是九黎族,但絕對是混血神族的後裔,我爺爺是不會反對的。”霍瑾說道。
“能不能給點時間,速度太快,猛地接受不了,我覺得大家都還年輕,這麼早生孩子不好,我還沒有準備好做爸爸。”林一峰紅着臉,支支吾吾的說道。
“你說什麼呢?”霍瑾驚訝,很快嗤嗤的笑道:“原來你想得美,人家現在纔不跟你生孩子呢。”
“那樣就好,那樣就好……”林一峰囁嚅道,心想大方和放*蕩真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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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