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王明麗走到商場門口,看到門口的拍着上寫着,招牌收銀員,可兼職,一小時十二,全職一月三千,還有招牌經理什麼的,自然,輪不到王明麗這樣的在校大學生做。
吳宇恰好也來超市等馬老三,於是就一起進去陪她面試一下,剛進門口,就看到一個身材火爆,手裡拿着名牌LV皮包,手上剛上市的蘋果手機,還有各種名貴的香水,顯然要不上這個女孩媽的人比較有錢,要不就是上她的人比較有錢。臉上因爲化妝過濃,而看上去想糊着厚厚的一層,就像剛刷的牆一樣發白。
“親愛的,人家知道了,等老闆嘛,我知道的,恩恩,我會留意的。”
看到這個風騷的女子,王明麗好像認識一樣,拽着吳宇,正打算低着頭急忙離開,卻還是沒有逃過後者輕飄飄的眼角餘光。
“哎吆,這不是王明麗嘛,好久不見了!這幾天一直在男朋友家裡住,都沒怎麼會宿舍,沒辦法,男朋友對我太好了,可膩人了,這一身都是他給我買的,我讓他省着點,別浪費,非不聽,前前後後在我身上花了幾十萬了,真是的,看見門口那輛三十多萬的路虎了麼,也是他給我買的,沒辦法,有錢人就這樣。”
說話這個女子,正是王明麗的同學也是死對頭叫韓雪,平時再宿舍互相看不慣對方,王明麗看不慣她是因爲後者奉行金錢至上,被各種人包養,卻樂此不疲,說什麼,寧願在寶馬車上哭,也不在自行車上笑之類的名言。顯然,宿舍裡她活的最瀟灑,名車香水加各種首飾,因爲本身長得中等偏上,一化妝之後,就是個大美女了。
“韓雪,我還有事我先走了!”王明麗可不想和她多說什麼,知道後者只會在她眼前炫耀,而女生哪個不虛榮的,她也喜歡虛榮,想有一個有錢又愛自己的男朋友,心裡也會動搖,有時候甚至也想做一個像韓雪那樣的人,憑藉她的姿色,更不遜於韓雪,腿一張,撒個嬌,想要什麼,就有什麼,可是,如果這樣做,她感覺會愧對父母,還有自己的靈魂。
“哼,哎吆,這是你男朋友吧?嘖嘖,我一直跟你說,你長這麼漂亮,真是糟蹋,你說你,那麼多富家公子追求你,你答應了能怎麼樣,頂多就是上個牀能損失什麼?真是的,裝清高,哼,這年頭,尊嚴能當飯吃?沒錢,連你爹媽都看不起你。”
“你說夠了沒有,人各有志,不用你管,而且他也不是我男朋友。”
“哈哈,嫌他丟人了是不是?就想裝作不認識,笑死我了,你啊,真是白瞎了這張臉,要是給我,哼。不過倒也是,你稍微找個帥氣一點的也可以啊,怎麼找一個路邊的大白菜的那種,不知道的還以爲是你遠方表哥呢,哈哈!”韓雪肆無忌憚的嘲笑着王明麗,這樣似乎內心微微平衡了些許。
“你,你別亂說,他只是我一個朋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