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着個搖搖晃晃的人,一行人走得並不快,衛孚耳力極好,再加上刻意放慢的腳步,把那人的話聽了個清清楚楚,究竟是誰給他的膽子,讓他敢這樣胡說妄言?還敢把皇上隨意掛在嘴邊,真是活得不耐煩了。
說他不安好心,真是笑話,他真覺得對希及用了他這輩子最大的好心了,如果這也叫不安好心,他倒是想全天下的人都對他不安好心了。
有了今天這一遭,以後希及只怕更不願意出門赴宴了,也好,不管是專心在家做學問還是呆在那個小小私塾裡,也好過和這些人虛與蛇僞。
看着柳卿鑽進馬車,衛孚衣襬一提也跟了上去,阿未阿落想阻攔也來不及了,只得東拿點東西西拿東西的隔開兩人的距離,“公子,喝口茶漱漱口吧。”
滿口的酒氣確實讓人受不了,柳卿手軟腳軟的任兩人服侍着,閉着的眼落下一排陰影,一個男人的眼捷毛長得真是過份了,也怪不得那些人拿那種眼光看希及,衛孚移開視線,把窗簾掛起一邊透氣。
“聞聽兄真打算送我回去?”
聽這語氣就知道這人沒醉,只有在私底下時,希及纔會喚他聞聽兄,把自己靠着的一個軟枕也遞了過去,示意阿未放好,讓他舒服點。
“當然,言而有信我還是能做到的。”
“我沒醉。”
“我知道,你清醒得很,臨走還颳了那人一頓,沒人比你更清醒了。”
“呵呵。”無意識的笑了笑,她是沒醉,可是也已經差不多了,暈暈乎乎的有些沒着沒落的感覺,她想念她的牀了。
“不要把那些話放在心上,那些人就是吃飽了撐的,看不得別人比他們好罷了,你現在在京城出盡了風頭,若是能把你踩下去,再大肆宣揚一下,他們就出名了,呵呵,這麼多年了還是隻會這一招,沒一點長進。”
“說得你好像對他們很瞭解。”換了個更舒服的位置,柳卿嘟囔道,“要完全忘了那些話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也不會天天就記掛着這事,我忙着呢,哪有那麼空閒。”
“可不是,咱們的柳大公子忙着呢,大概又得消失在衆人面前一段時間了,是吧。”
不理會衛孚的調笑,柳卿閉上眼,她是有這打算,若是經常去應付這些人,她倒寧願把自己藏起來不見人,出門訪友這樣的藉口可以常拿出來用用,反正只要她不露面,誰也不能抓她現形不是。
還想再調笑幾句,眼睛一瞥看到他臉上的疲憊,衛孚閉上了嘴,還是讓他好好休息會吧,只是若不離開這京城,這樣的聚會便是少不了的,可以少參與,卻無法完全脫離,說到底,世家就是根連着根,葉連着葉的。
“公子,到家了。”
迷糊中聽到這話,柳卿強迫自己清醒過來,這還是在外面,還是不能放鬆的地方。
擡眼看到站在馬車旁打着車簾的衛孚,柳卿反射性的掛上了笑臉,扶着阿落的手起身,彎腰出了馬車,看到衛孚伸出的手臂,猶豫了一下,還是扶了上去。
“聞聽兄今天可真體貼。”
衛孚視線從那雙白皙的手上收回,眨了眨眼,“若是希及願意,以後必定天天鞍前馬後伺候,如何?”
“等我騎上馬的那天再說,聞聽兄,今天多謝了。”
“就一句口頭上的謝意?”衛孚稍微低着頭看他,說起來,他還真是比希及高了不少,足有大半個頭。
柳卿頭還是有些暈,不想在門前過多糾纏,只想躺回牀上去好好睡一覺,可是對衛孚,她做不到甩臉走人,只得耐着性子問道:“那你想要怎樣的謝禮?”
衛孚眼睛瞄向她腰側的扇套和裡面的扇子,“就你現在用的扇子和扇套,如何?要求不高吧。”
隱下個呵欠,柳卿沒有多想的便解下遞了過去,“喏,給你,別再惦記了。”
彷彿生怕他後悔,衛孚用奪的拿在手裡,笑得狐狸似的,決定下次再圖謀希及什麼的時候也得挑他犯困的時候,完全沒有平時的精明樣。
“快進去吧,我還有事,改天再登門拜訪。”
柳卿揮了揮手,迫不及待的往裡走去,速度都比以往快上許多,腦海裡就兩個字,睡覺,睡覺,睡覺……
阿未和阿落對望一眼,無奈的快步跟了上去,剛纔就算她們想攔也沒有資格,不知道小姐知不知道女子是不能輕易送東西給人的,一會還是和管家娘子報備一聲吧,也就她有資格去提醒小姐。
直到柳府大門關上,衛孚才上了自家馬車,撩開窗簾,就着明亮的光線細細打量平日裡常被希及握在手上的扇子,遠遠瞧過知道上面題着什麼,今天才得以窺見。
一點點推開,潦草的字跡印入眼簾,“桃花塢裡桃花庵,桃花庵裡桃花仙;桃花仙人種桃樹,又摘桃花換酒錢。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還來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復日,花落花開年復年。但願老死花酒間,不願鞠躬車馬前;車塵馬足貴者趣,酒盞花枝貧者緣。若將富貴比貧賤,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將貧賤比車馬,他得驅馳我得閒。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像是爲了把這些字全部寫上,字寫得較小,明明不是希及的字跡,衛孚卻相信這一定就是希及寫上去的,平日裡寫的那手端正秀麗的隸書倒像是給外人看的,規矩得很。
字如其人,只有這般肆意的字才配得上希及的性子。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嗎?希及,這纔是你的真本事嗎?若不是對的人,你寧願像今天這般被爲難也不想出彩,因爲他們不配。”
再細細看了一遍,字跡裡的張揚撲面而來,這種灑脫,這種肆意,世上擁有着能得幾人?目前他僅見的,也就是希及一人而已。
感慨的男人哪裡知道,這不過是柳卿最喜歡的一首詩罷了,還是來自唐伯虎那個風流的男人,誤打誤撞的,就被人認定是她的傑作了。
詩裡那種灑脫,是她兩輩子的追求,雖然明知自己沒那麼高的境界可以做到,依然無損她對這首詩的喜愛。
PS:好吧,借用了唐伯虎的這首詩,因爲鬼也最喜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