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着星期五和中年男吵架,夏野陷入了沉思中。
在氏族觀念根深蒂固的現在,如果不是同姓,即便幸運的加入一個部落,也是最底層的存在,一輩子不可能往上爬。
甚至是,哪怕是相同的姓氏,但不是同一個宗族,也不行,想想中華五千年,哪怕到了現代,宗族觀念都沒有斷絕。
夏令月的父親爲什麼被幹掉,功高震主是一方面,另一個便是大家擔心他這一支‘夏姓’會開枝散葉,擠佔其他高層的資源。
這些流民在好日子和活着之間,自然會選擇後者。
之前夏危來攻,他們沒有離開,不是不想,是敵人來的太快,他們根本沒反應過來。
說白了,就是這些流民認爲,朝歌給他們的好處,還不夠他們和部落共存亡。
“要不是朝歌,你們就是一無是處的流民,住骯髒的窩棚,連妻兒養活不了。”
星期五要氣死了,這些部落人真是連野人都不如,至少野人還知道吃人家一口飽飯,要以死相報。
“有這種想法的人多嗎?”
夏野打斷了星期五。
中年男沉默。
“照實說!”
夏野眉頭微皺,掃過了這些人,別看他們跪着,但是一點敬畏和感激的神情都沒有,反倒是害怕。
“有!”
中年男豁出去了:“還有很多,只是他們不敢離開,擔心你收拾他們,不過我相信大酋長的仁慈,不會和我們這些賤民計較。”
“呵呵。”
星期五冷笑,主人善良,果然被這些人覺得好欺負了,沒關係,這些髒活,自己可以幹。
“去把珈朵喊來!”
夏野擺了擺手,並沒有讓中年人一行起來,於是他們忐忑不安。
不多時,珈朵趕來。
“你親自去發佈通告,告訴朝歌的子民們,夏太丁親率三萬大軍來攻,朝歌正值生死存亡之際,我,大酋長夏野無能,無法保護大家,但是也不想放棄親手建立的部落,所以准許大家離開,自然謀生路。”
夏野的聲音,冷硬的可怕。
“大酋長。”
珈朵神色一驚。
“去吧,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夏野表情頹然。
“大酋長!”
有幾個子民看到夏野這幅樣子,想起了他對待大家,卻是不錯,於是於心不忍。
“不要再說了,我想靜一靜!”
星期五抿着嘴角,一雙銳利的眼神,滿是殺氣,這讓中年人一行不敢再待,深怕夏野改了主意,於是叩拜後,連忙離開。
大廳內的氣氛,壓抑的讓人窒息,十分鐘後,夏野開口了。
“去把鬼爺喊來!”
星期五精神一振。
現在的朝歌,已經很大了,從議政大廳出來,要走二十多分鐘,才能抵達城門。
最近這段時間,戰爭的陰霾,一直籠罩在每個人的心頭上,其實大家也都在考慮這件事。
百十來人要離開,結果被抓,平民早就在偷偷關注了。
“叛徒!”
“白眼狼,你們怎麼不去死?”
“滾吧,你們不配做朝歌人!”
有一些早就等在外面的平民,看到這些人,立刻咒罵詛咒了起來。
“我也沒辦法呀,我要是一個人,肯定陪着朝歌,死戰到底,可我還有家人,我的命又不是我自己的。”
中年人哭訴。
這一句話,讓不少人沉默了。
因爲有珈朵陪同,這一行人並沒有被刁難,順利出城。
嘎吱!嘎吱!
看着城門緩緩的關上,百十來人,神色難明,有幾個更是露出了後悔的表情,不管如何,這半年來,的確是他們這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
吃得飽,穿得暖,每天早上起來,不用擔心沒工作,家人要餓肚子,在以前,流民們最怕生病,其次是找不到活計,因爲家裡沒有存糧,可是現在,每個月還有一次休假。
“或許這是個錯誤的決定?”
有人開口。
“不離開,就會死,朝歌再強,也不可能擋住夏氏大軍的兵鋒。”
中年人嘆氣:“你以爲我想離開嗎?我也是沒辦法呀,大家都是經歷過戰爭的,知道它的可怕。”
“是呀,朝歌贏不了的。”
這也是大多數人的想法。
“還好這段時間攢了不少錢,還是去衛氏的流民區住一段時間吧,要是朝歌贏了,咱們還回來,要是輸了,就再想其他的辦法。”
“朝歌恐怕不會再要咱們了。”
“不會的,朝歌缺人,夏野又心軟,到時候咱們哭的悽慘些,夏野會收留咱們的。”
每個人的心情都不好,但是摸上包袱的時候,又感到安心,因爲這半年來,大家都攢下了一份積蓄,這要是在以前,根本不敢奢望。
“至少再次回到流民區,大家也不用和那些底層的傢伙擠在一起了,可以租賃一塊地皮,蓋一建小房子。”
這些人思考着接下來的生活,踏上了歸途。
珈朵的工作效率很高,半個小時後,就貼出了通告,並且安排人隨時講解,等到晚上的時候,這件事就徹底發酵了。
來食堂中吃飯的人,全都在討論是不是要離開朝歌。
人其實很現實的,誓與朝歌共存亡的人,終究是少數,大多數人走或不走,考慮的是值與不值。
幾乎所有當上了小官,又不菲積蓄和前途的人,都選擇了留下來,而且還鼓動其他人留下來。
平民們,則是搖擺不定,以他們的智慧,還無法衡量其中的利弊。
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懶人的,那些來到了朝歌,依舊過得不太好的人,在看到夏野允許離開,沒了後顧之憂後,立刻收拾行囊,準備跑路了。
第二天,只有十幾人離開,第三天,到達了一百人,而第四天是一個高峰,那些觀望的人終於做出了決定,紛紛逃離朝歌。
城防官數過了,一共有三百多人離開。
等到第五天,這個數字開始回落,只有幾十人離開,這些人,是最小心謹慎的,他們擔心夏野會動手,所以一直在等。
兵工廠,熱氣瀰漫,夏野拿着一支蒸汽步槍,擺了一個瞄準的姿勢。
“我試過了,受限於材料和工匠技藝的熟練度,它們的殺傷力不如龍人擁有的那些。”
墨蕪蘅介紹:“有效射程三百米,再遠一些,就隨緣了。”
“很棒!”
夏野很滿意。
“大酋長!”
珈朵來了,夏野的臉色立刻沉了下來。
“統計出來了,一共離開了五百二十二人。”
朝歌現在也是一個上萬人的大部落了,五百多人,屁都不算,可是這個數字,卻讓夏野覺得格外的刺耳。
“看來我還是得不到人心呀。”
夏野感慨。
“是他們要的太多了。”
珈朵安慰:“至少野人們,就沒有一個離開的,都準備爲朝歌死戰呢。”
“不要鬱悶了,趨吉避凶,是人類的天性,更何況人家又不和你同姓,憑什麼爲了你的基業獻身?”
墨蕪蘅覺得很正常。
“呵呵,也對,是我奢求太多了。”
夏野搖頭失笑。
“大酋長,不用太悲觀,至少還有幾千部落人留了下來,而且還有不少是以前的俘虜,只要打贏了這一場,他們就會成爲朝歌的基石。”
鬼爺別看是一隻山鬼,但是看待問題,比一些人類還要透徹。
有那些兩面三刀的人,朝歌的統治反而不穩,現在,大家擰成了一股繩,會爆發出無法想象的戰鬥力。
“鬼爺,按照計劃行動吧!”
夏野把步槍丟給了阿布:“阿布,找十個神射手,做教練,去挑人,儘快訓練出一支槍兵團。”
朝歌深處荒域,雖然有夏野開闢出的通往衛氏的商道,但是要徒步走過去,需要半個多月的時間。
荒域中,猛獸橫行,毒蟲毒草遍佈,流民想要安全,就只能順着商道走,這就方便了鬼爺追趕。
午後,日光正烈。
“累不累?要不要我給你揉一揉?”
中年男調笑着,摸上一個小媳婦的腿,她的丈夫,昨天的時候,被一條毒蛇咬到,不治身亡了。
“不累!”
小媳婦躲了一下,她的雙眼紅腫,已經哭了一天多了,沒了老公,自己以後的日子可怎麼過?
“我和小李是好兄弟,放心,我會照顧你的。”
中年男朝着四周看了一圈,越發的覺得離開朝歌,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因爲之前出頭和夏野對話,又聚攏了這些人,所以無形中,他已經是這個團隊的老大了。
“哪怕是流民區,也是分勢力的,想要在流民區活下去,搶到好的工作,不被人欺負,就要抱團,你們不跟着我,怎麼活?”
中年男的心頭,浮現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尤其是落在小媳婦那張梨花帶雨的臉上,他就更激動了。
“不急,不急,有的是時間。”
中年男告誡自己,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只要有了這百十來口人,自己的勢力,就會越聚越大,到時候錢財,女人,什麼沒有?
“所以說,腦子是好東西呢,我不僅不用陪朝歌滅亡,還能組建一支勢力,簡直天才。”
想到這點,中年男再看小媳婦,就皺起了眉頭,這種女人,怎麼配得上自己?他不由的想到了珈朵,想到了夏令月,甚至是隻有一面之緣的鹿靈犀,那種極品女人,纔是一個男人該獲得的戰利品。
“那個夏野,真是好豔福呀!”
中年男嫉妒了,摸着小媳婦小腿的手指,下意識的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