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馬林還是小氣的了。原本歷史上的林肯,那才叫大方啊。他1862年頒佈的《宅地法》那才叫一個大方。
《宅地法》規定——凡是滿21週歲的美國公民,或者符合入籍規定的外國青壯,免費或繳納10美元登記費,就可以領得不超過160英畝的西部國有土地作爲份地。耕種5年後,或5年內在宅地上居住滿半年並按每英畝1.25美元繳納費用者,所領取的土地即歸其所有……
160英畝啊!按照每英畝等於6畝來算,那就是960畝,差40畝就是一千畝了。擱在古代華夏,那就勉強可以稱爲大地主了。川蜀大地主也就一萬多畝地,就成了傳說。一千畝地,也算有一號了。馬林記得,他前世老家那個小村,在村鎮合併前,村裡的耕地也就一千四百畝。
也就是說,《宅地法》送給每個願意去西部拓荒的勞動力的土地,都快趕上一個小村子的耕地面積了。一個人獨佔一個村的耕地,多爽?
只不過,實際情況是——那些西部州壓根不是老美所說的“無主之地”,而是印第安人的土地。
而這個被老美吹上天的死鬼總統林肯,用這部《宅地法》,不知道害了多少印第安人的性命。
要知道,那些所謂的移民們,都是帶槍西進的。而整個西進運動,美國人屠殺了超過百萬印第安人。
甚至於,美國南北戰爭後正好有大批的退伍兵沒事幹。於是,老美組織這些老兵,挨個血洗西部地區的印第安村莊。男女老幼,一個不留地殺光……
而這一切,恰恰同樣是那個裝作悲天憫人,同情黑奴的林肯搞出來的……
他一面解放了南方400萬黑奴,另一面卻弄出了缺德的《宅地法》,導致上百萬印第安人被殺……
怎麼說呢,這人是死有餘辜。畢竟,他救的那400萬南方黑奴,人家並沒有生命危險,最多沒有自由。可他這一招,卻導致了印第安人整村被屠啊……
所以,他被刺殺都算得到好報了。按照他的罪行,被千刀萬剮都不算過分!
當然,後世老美是世界老大,掌握了輿論主導權。好萊塢也拼命地給這個劊子手總統鼓吹,導致後人都特麼認爲這個惡魔是聖人……真是滑稽……
……
不過呢,馬林也不是什麼好人。雖說鄙視林肯的人品,可馬林也明白——這是從印第安人手裡奪取土地的最好辦法……
那可是上千畝地啊,幾乎就是白送的!試問,又有幾個農民受得住這種誘惑?
所以,我們在西部電影裡看到,那些移民都特麼是帶着槍西進的。那些西部牛仔,最經典的形象就是騎馬,挎着左輪手槍。看到“邪惡”的印第安人,就擡手一槍……然後,還把人家頭皮剝下來去領賞……領完賞,再去把人家的土地給圈佔了……
別說這些老美移民了,就是溫馴如綿羊的漢人農民,在這種刺激下也會發狂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漢人對臺島的開發。當年,臺島上的土地可都是土著人的,漢人是後來才跑過去的。
且不說西部沿海平原的土地主要是荷蘭人和明鄭軍隊用武力奪取的,東部沿海的地區,多半都是漢人移民自己武力奪來的。
比如臺島東北部的蘭陽平原,一個很適合種田的沿海平原。一開始,這裡生活的是噶瑪蘭人。漢人移民大概在1796年左右才大舉進入這裡,可幾十年後,曾經有五六千人的噶瑪蘭人愣是給逼得搬到別處去了。沒辦法,蘭陽平原太適合種水稻了,漢人移民看中了這裡。雖然平時漢人很溫和,一旦涉及到土地,就瘋了。於是,曾經把西班牙殖民者殺得不敢登陸的噶瑪蘭人,就被看似溫馴的漢人農民給殺跑了……更別說後來那什麼“打X壕,分耕地”了,一說分地,原本軟弱的農民立馬戰力爆表,誰都敢懟。蔣光頭不給土地?好,懟到臺島去了。老美?也懟回去了……只要說到土地,農民都能變身超人……
在未來,馬林想要奪取更多美洲土地的話,遲早也會走到這一步的。所以,《宅地法》必然是要在未來應用的,屬於馬林的保留大招。等到東部地區被北海國佔領得差不多了,這部惡魔般的《宅地法》差不多也可以出來了……
但是,相比那個大鬍子總統,馬林還是覺得自己更文明些。爲啥?因爲時代不同啊!
自己所處的16世紀,本身就是一個野蠻的時代。屠殺和掠奪土著人,不過是正常操作。別說屠殺土著人了,宗教戰爭,德意志人一樣被屠殺。滿清入關,漢人一樣被屠……
而林大鬍子不一樣啊,他都是19世紀60年代的人了。那時候,歐美已經進入文明時代了,旨在保護平民和戰爭受難者的《日內瓦公約》1864年都出來了。這時候,林大鬍子還搞出這種滅絕種族的東西,絕對是個畜生……
時代不同,判斷標準也不一樣。就像滿清和小鬼子,滿清是在野蠻時代屠殺百姓的,而小日本,則是在文明的20世紀屠殺百姓的。儘管滿清屠殺的人更多,但從野蠻程度上判斷,肯定是鬼子更殘暴。因爲,兩者的時代背景完全不一樣。一個在《日內瓦公約》出來都幾十年的時代還大肆屠殺平民的國家,只能是畜生。而且,當時日本可是****了的,不可能不知道這個公約。
……
當然,那些是是非非馬林不想評論。因爲在這個時空,這些還都沒發生呢。
另外,關於那個職田問題,馬林打算暫緩實施。這一批320個倖存的老兄弟,他不打算收回分給他們的職田了,而是讓他們的子孫後代也可以繼承。
主要是,這一批老兄弟馬林對他們的感情不同。另外就是,職田的想法,是在施瓦茨他們分配好了土地後纔想到的,總不能推翻原先的決定。這樣解釋,也合情合理……
……
而除了分田的問題,馬林之所以匆匆來找施瓦茨,其實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馬林要組建警察部隊……
什麼?你說現在北海國鄉村地區已經有治安官了,不需要警察了?
錯了!治安官體系,本來就有些落後。因爲,治安官就一個……
是的,鄉村治安官,往往一個鎮上就一個治安官。至於治安官如何辦案?人家也不是單打獨鬥,而是會招攬幾個當地無業遊民甚至混混當自己的“幫閒”。當然,也有找自家兄弟幫忙的。
然後,辦案的時候,小鎮上唯一的治安官,就會在自家兄弟或者幫閒們的簇擁下,威風登場,嚇唬作奸犯科之流……
而這些治安官們手下的兄弟和幫閒們,顯然是不能算正規警察的。因爲,這些人的最大特點,就是欺軟怕硬。這種人,要是戰時拉上戰場,鐵定會拖後腿的……
這樣一來,馬林有時候徵募治安官騎警,只能招募治安官本人。他們那些幫閒,基本都是廢物啊……
所以,馬林纔打算組建一支警察部隊,代替原本的治安官外加一羣欺軟怕硬的幫閒的模式。
而如何組建呢?原先馬林還沒想到。但趁着這次320個老兄弟退伍的機會,馬林猛然想到了——既然這幫老兄弟退伍了,爲何不把他們安排下去到各地組建警察隊伍呢?
這幫老兄弟可最低都是25人的小隊長,有着豐富的練兵經驗。若是下放到各個鄉鎮當警長,完全可以招募一批當地青壯,訓練成戰時能拉出來打仗的警察部隊。
每個人不要多,320個老兄弟,每個人訓練一個小隊(25人)出來,這不就冒出來8000軍隊了?一旦有戰事,完全可以拉出來用一用啊……
什麼?你說一個小鎮配備25個警察太多了?
嗯,這話沒毛病,的確是有點多。但是,馬林的真正用意,其實就是利用組建警察部隊的機會,偷偷地在民間藏一支二線部隊。等到戰爭時期,不說指望他們南征北戰,起碼要能守衛家園吧?這樣,馬林才能放心率兵南征北戰啊!
而且,這320個老兄弟,只是馬林安排的第一批警長。等到第二批、第三批老兵退伍了,還可以繼續安排警長。馬林的最終目標,就是在民間藏一支一兩萬人規模的警察部隊。
當然,編制上肯定沒這麼多。平時,這些分配到各鄉鎮的警長,只會帶5個手下警員出警。但是,他們可以在農閒時節多訓練點人,起碼訓練25個青壯。沒事的時候,就只帶5個人出警。人手警長的時候,就可以把另外20個人也拉出來溜溜。
而那20個預備警員,馬林也給了一個很華夏的稱呼——輔警……
也就是說,這些警長平時會保留5名最精銳的成員作爲正式警員。而另外20人,他們的身份則是輔警。
正式警員是成天都忙着治安的,而輔警則不同,他們平時照常在家幹農活,領取莊園分配的物資。但農閒時分,則被招入警隊進行訓練,訓練作戰技巧。這些人不用支付全薪,只需要多給點福利,就能打發。畢竟,他們平時在各自莊園裡也有物資分配的不是?
如此一來,馬林只要撒400個警長出去,就能組建起1萬人規模的警察部隊。撒800個警長出去,就能搞出2萬警察部隊。而且,還不用像6大軍團那樣平時也要養着。除了只佔五分之一數量的正式警員需要發薪水,其他輔警,只要發點物資福利就可以了。比如,逢年過節的發電鹹魚啊、蔗糖啊、罐頭啊什麼的,足以打發掉了。畢竟,這些人可不是後世那些老爺般的公民大爺,只是16世紀的農奴而已。能賞賜點福利物資,都算賺大了……
……
這樣的話,馬林不但可以悄悄在民間藏一支規模不小的二線警察部隊,增強戰爭底蘊。而且,還沒浪費這阿老兄弟的本事。畢竟,他們才45歲左右,離退休還早呢。給他再幹個十幾年的鄉鎮警長,也算不浪費他們的本事(馬林這是想盤剝他們到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