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廂,寧寧在客廳裡搞定了蕭爸爸;那邊廂,廚房裡的王豔紅也沒有閒着。
剛剛炒了一盤爆椒小牛肉,王豔紅馬上做出一副很誠懇的態度對蕭媽媽說道:“伯母您先嚐嘗我的手藝,看看我炒的牛肉怎麼樣。”
“我相信你做的菜一定很美味很好吃。”
“伯母您就別誇我了,不怕您笑話,其實我已經很多年沒有下過廚了,手藝基本上要丟光了,只要我炒的菜還能吃就很滿意了。”
用筷子夾起一片牛肉送到蕭媽媽的嘴邊:“伯母先嚐嘗,替我把把關。”
淺嘗一口,蕭媽媽馬上就開口大讚:“味道還真的很不錯呢,只是辣椒炒的有些過火,不過這種當老總的人還能親自下廚,能把小牛肉弄的這麼肥嫩,就算比不上專業廚師,也很見功力,已很不容易了。”
“我聽鵬飛說伯父的口味比較重,而且喜歡吃焦辣的味道,所以多擱了兩段辣椒炒的火候過了些。”
蕭鵬飛老爸的口味當然是翔子事先透露給她的,只不過現在需要這麼說而已。
在蕭媽媽的心目當中,象王豔紅這種大公司的老總,就應該每天都去大酒店吃鮑魚海蔘大龍蝦,別說做飯了,恐怕連煤氣竈都不會用呢。想不到的是,王豔紅居然還有一手不錯的廚藝。
就好像男人天生就應該熟練掌握接保險絲、換電燈泡等等生活技能一樣,廚藝也是女子必須應該掌握的一門重要技能。
相對於絕大多數女孩子而言,如果連這就最基本的技能都沒有掌握好,甚至不能算是一個完整的女人,總不能在結婚以後整天都是酒店吃飯吧。至少在蕭媽媽非常樸實的觀點當中,王豔紅的廚藝是一項很難得的優點。
雖然剛剛纔露了一手,被蕭媽媽好一番誇獎,其實這已經是王豔紅的所能夠做到的極限了。
畢竟打理着一個大型集團,每天都有很多事務等着她處理,不可能真正做到經常下廚。就算她以前會做飯燒菜,這麼些年過去之後也早就生疏了。在王豔紅可以做的那幾道菜中,爆椒小牛肉是唯一可以拿得出的。
要是再燒一道菜的話,王豔紅馬上就得露怯。
與其利用燒菜展露廚藝,等着蕭媽媽的誇獎,還不如化被動爲主動,自己也做一回評委誇獎一下蕭媽媽,一樣可以起到取悅她老人家的效果。
雖然已經看到了案板上的洗乾淨的土豆,王豔紅還是故意問了一句:“伯母。下一道菜是什麼呀?”
“素炒土豆絲,非常簡單。”
“越簡單的菜餚才越見功力,”這句話是王豔紅偶爾聽一位專業廚師說起過,現在就拿來派上用場了:“我的水平不行,這道菜還是伯母親自來吧。”
一般人都把大魚大肉或者是那些花樣繁雜做工繁瑣的菜餚看做是檢驗廚藝的標準,其實真的如王豔紅所說:越簡單的菜越考驗廚藝。
雖然蕭媽媽早就有這樣的認識,卻從來沒有總結出這麼
精闢的一句話。
聽了這話之後,馬上心花怒放,大有找到知己的欣慰感。繫了繫腰裡的圍裙說道:“豔紅你還真的是很懂做菜呢,你這麼年輕的女孩子中可不多見呀。”
這句話是擁有多年炒菜經驗的大廚說出來的,無論是寓意還是深刻程度,都是不一般的小女生可以領會的,自然會讓每天圍着竈臺打轉的蕭媽媽生出相見恨晚的感受。
一連串叮叮噹噹的密集聲響當中,片刻工夫,幾個圓滾滾的土豆就全都被切成了火柴棍粗細的長條。蕭媽媽圍着竈臺轉了幾十年,炒菜的工夫或許還無法和專業的大廚相提並論,卻在長年累月的使用當中練就了一手好刀工。
蕭媽媽的刀工就算號沒有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也有相當是水準了,王豔紅立刻做出一副瞠目結舌是表情,不住口的誇讚着:“伯母的這把菜刀真是運用的出神入化,簡直可以和李尋歡的飛刀媲美了。”
雖然只是淡淡的一笑,蕭媽媽的心裡卻美滋滋的,很客氣的說道:“說不上什麼出神入化,只是每天都要切菜,切的多了自然就可以達到熟能生巧的地步。”
故意做出一副無限嚮往的表情,喃喃的說道:“什麼時候我才能學到伯母這麼好的廚藝啊?哪怕是隻學一半也好啊。鵬飛總是埋怨我做的飯菜不好吃……”
“飯菜好不好吃,關鍵是要對了口味。”蕭媽媽很誠懇的說出了肺腑之言:“我伺候他們爺兒倆的伙食都已經幾十年了,每次我做飯小飛都要吃兩大碗。其實並非是我做的飯菜有多麼香甜,主要是對了口味而已。回頭我教你兩道小飛最愛吃的菜,保準他會喜歡。”
“多謝伯母了,我一定好好的跟着您學做菜。”
“滋滋”聲中,土豆絲已經下鍋了,一邊翻炒着一邊和王豔紅閒談:“豔紅啊,上次見面的時候挺匆忙,一直都沒有來得及細說。你和小飛處對象多久了?”
“我認識他很久了呢,當初讀高中的時候,我們就是前後桌。”蕭媽媽說的處對象,王豔紅卻說的是認識,這是兩個含義完全不同的詞彙,卻被王豔紅可以的混淆了。
這麼一說,她和蕭鵬飛之間就好像是青梅竹馬一般的關係。
關於自己的學生時代,有太多難以啓齒的事情,所以王豔紅只是用簡簡單單的兩句話交代了一下,模模糊糊的就帶過去了:“讀書的時候,我們的關係就很好……現在想起來,那應該算是早戀吧。後來他去讀大學,我去南方……做生意,也就不象以前那樣聯繫的那麼頻繁了。再後來,我從南方回來,打聽到鵬飛在做廣告,就去找他……”
“原來你們倆相處的時間已經這麼久了呀,我怎麼一直都不知道呢?”
“嚴格的算起來,我們倆絕對是早戀,當然不敢對家裡人說起了哦。”王豔紅很不願意提起過去的事情,所以極力避免多說,而是儘可能的把話題往最近這一段時間上引導:“後來的事情,上次對伯母說過一些……”
“那個寧寧爲什麼說你是腦袋有問題的神經病呢?”
說起這個,王豔紅人坦然一笑:“伯母您沒有說錯,我的腦袋真的有毛病。”
言談舉止非常得體,待人接物十分自然,怎麼看也不象是腦筋有毛病的樣子,原以爲是寧寧口不擇言的隨便說說而已,想不到王豔紅竟然承認了。
她是在開玩笑嗎?還是認真的?
“上一次我和鵬飛去逛街的時候,遇到了歹徒……”
寧寧是講故事的高手,王豔紅講起故事來,一點都不比寧寧遜色,或許還要高明幾分。
僅僅只是和蕭鵬飛路遇歹徒那件事,經過王豔紅的渲染之後,立刻就變成了一場高潮迭起懸念無窮的都市大戰。
那場戰鬥確實相當兇險,經過王豔紅“適度”的藝術加工之後,更是險上加險,比好萊塢的動作大片更能抓人眼球。
聽完了王豔紅的描述之後,蕭媽媽的臉都白了,要不是王豔紅趕緊熄了煤氣,鍋裡的土豆絲就要變成黑色的了。
“我的乖乖,做生意怎麼搞的象打仗一樣?我聽着都心驚肉跳的。”
“伯母您放心,不過是幾個小混混而已,我已經擺平了。”王豔紅故作平淡的說道:“當時鵬飛和幾個歹徒廝打,我也是實在急了眼,開車去撞那些壞蛋。雖然解了圍,自己也被撞的頭破血流,昏迷了好一陣子。”
“原來寧寧說的腦袋有毛病是這個意思。”蕭媽媽關切的撩起王豔紅額前的頭髮,仔細尋找了一番,果然在她的前額上看到一塊比正常膚色略深一些的疤痕,滿是心疼的摸着這塊疤輕聲說道:“還疼麼?”
“不過是皮外傷而已,早就不疼了呢。”
王豔紅的失憶症本就裝出來的,其實就是皮外傷。當着蕭媽媽的面,更加不會主動提起任何和失憶症有關的字眼,只是輕描淡寫說成是無傷大雅的皮外傷:“自從那次之後,每當鵬飛和寧寧在一起的時候,就故意開玩笑說我失憶了,說我們倆其實根本就沒有談過戀愛。我知道他是故意和我開玩笑呢。”
失憶症什麼的,蕭媽媽只是在電視裡見過,現實生活卻從未見到過,當然不會相信。
“小飛真是個混小子,你這傷是爲了救他才留下的,他還拿這種事情開玩笑,真是太不像話了。居然還和那個寧寧不清不楚的,太對你不住了……”
“伯母也不能這麼說,鵬飛喜歡誰那是他的自由。他有時候會和寧寧在一起,肯定是我有做的不好的地方。”
“哼,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就是辜負了你,你還這麼迴護他,”蕭媽媽的正義感蓬勃而生,氣呼呼的說道:“這麼好的姑娘打着燈籠都不見得能找到,真不知道他還三心二意個什麼勁兒,豔紅你放心,你和小飛的事包在我身上,我就打斷他的腿。”
“嘿嘿,”王豔紅心中暗暗得意:“終於擺平蕭媽媽了,我已經勝利了一半,看你寧寧還怎麼和我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