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弗洛伊德父女倆消失在餐廳的出口後,胡祿則繼續享受着他的早餐時間。
說起來,他還真沒想到會在這裡遇上弗洛伊德·勞頓,也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死亡射手,一個只要有槍在手,就算是蝙蝠俠也不敢在他面前蹦躂的神槍手,完全配得上“槍神”的名號。
當然啦,那都是以後的事情了,現在的弗洛伊德雖然擁有着一手不凡的槍術,但是他的身份,還只是一個父親。
話說回來,胡祿之所以能夠認出他,還是多虧了哈莉·奎茵,當初奔着哈莉·奎茵去電影院看她作爲主要角色之一的自殺小隊,也因此瞭解了一些相關的信息,其中,隊長死亡射手的那一手槍法讓他印象深刻。
後來也去查過一些資料,方纔知道原來漫畫裡的死亡射手遠比電影裡表現出來的要更加神乎其技。
作爲哥譚少數有良心的反派,胡祿覺得他還算是個不錯的人,所以,他才覺得想要出手相助,畢竟,不管是那個版本的死亡射手,最終都是因爲窮困而走上了不歸路。
而胡祿恰好可以做到給對方一個安身立命的機會,這樣以來,他就不需要在爲錢而擔憂,也可以避免走上歧途,最終不得不被燈塔政府所利用。
不過,長期的軍隊生活,似乎讓他變得非常的不信任別人,面對胡祿的橄欖枝,他並沒有收下,反而乾脆的離去了,該怎麼說呢,真不愧是在哥譚史上留名的超級罪犯。
“又是死亡射手,又是羅賓,看樣子蝙蝠俠的日子要不好過咯。”胡祿一邊吃着,心中一邊揣測道。
作爲DC唯一一個他了解的比較多的超級英雄,蝙蝠俠的經歷他知道的相對較多一些。如今,已經是蝙蝠俠出現在哥譚的第四個年頭了,哥譚在他的保護下,犯罪率相較於之前下降了不少。
但是,也正因如此,哥譚的普通罪犯開始減少,而一個又一個的超級罪犯,卻如同雨後春筍一般接連冒出。
當然,蝙蝠俠之所以是蝙蝠俠,或許就是因爲這些反派對他的磨礪,就好比他十歲那年失去雙親那件事,也正是這件事刺激了他讓他開始像一個成人一樣思考。
而在他年長一些後,就開始遊歷世界,拜各種認爲師,學習各種各樣的本領。
在這些事情上花費了十餘年時間後,他決定返回哥譚,而此時的布魯斯已經二十四五歲了。在經歷過諸多的事情後,他決定成爲蝙蝠俠。
之後的日子裡,他一邊當蝙蝠俠,一邊管理公司,一邊假扮花花公子,還要一邊學習各種知識,如今二十八歲的他,已經是擔任蝙蝠俠的第四個年頭了。
只不過是短短的四年時間,但是卻足足花了布魯斯將近十五年的時間來準備。
這就是蝙蝠俠,一個沒有超能力,卻一直贏到現在的超級英雄。
“不是兄弟我不幫你,實在是敵人太狡猾了!”
死亡射手的出現,也就象徵着在接下去的十餘年裡,蝙蝠俠的對手將逐漸從哥譚的普通罪犯、黑社會等轉變爲在整個世界都橫行無忌的超級罪犯,一想到這個畫面,胡祿想想都覺得心累。
想到這,胡祿不由得暗自慶幸,還好自己溜得快,不然的話,保不齊什麼時候被拉壯丁了。
“就是可憐那個飛人小鬼了,馬上就要變成孤兒了。”
胡祿又想到了昨天晚上遇見的那個格雷森家族,如果他猜的沒錯,他們此次去哥譚,等於是主動走進了鬼門關。
在酒店享用完早餐,胡祿便起身離開,他一直有個疑問,那就是爲什麼沒有聽說過大都會有超人的消息,趁着這次出來,正好去看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然而,當他離開酒店的時候,又發現了一個新的問題,那就是他根本不知道大都會在那個方向,更不知道應該怎麼去!
在哥譚生活了快一年了,胡祿對燈塔也算是有了些瞭解,因爲燈塔國地廣人稀,所以很多地方其實都是沒有人居住的無人區,也就使得地面公共交通並不發達。
燈塔國人出行,一般只有兩種選擇,要麼自己開車,要麼坐飛機。
然而,這兩種方法裡,坐飛機胡祿肯定是不行了,他還被通緝中,至於開車,好吧,作爲一個連坐車都覺得好累的人,還能指望他開車嗎?
要知道,自從上次他的摩托車被打爆後,就再也沒有買過交通工具了。
“要不還想當初來這裡一樣蹭個車好了。大不了多碰幾次運氣,總會遇上有車去大都會的。”胡祿打定了主意,於是他孤身一人走上了通往城外的道路。
走了一會,胡祿敏銳的察覺到有一輛皮卡經過他的身邊,二話不說,他縱身一躍,跳上了這輛速度並不快的車。
他上車的聲音被周圍的馬達聲和喇叭聲完美的掩蓋了,是以,車上的人並沒有發現自己的車上多了一個不速之客。
車子開的不快,大概也就四十碼,足足開了半個多小時後,方纔離開布魯德海文的城市範圍,開上了去往下一個城市的道路。
出了城,車子的速度就慢慢提了上來,漸漸提高到了六十碼,然後就一直保持着這樣的速度繼續前行。
“運氣不錯,這輛車居然要去下一個城市,幸虧沒以爲只是出城的車,半路跳下去!”大約一個小時後,胡祿遠遠的看見了大約一公里外有一快指路牌,分別指明瞭岔路口通往那座城市。
“就是不知道這輛車到底去哪?如果不是去大都會,恐怕這次蹭車就到此爲止了。”看了看開車的年輕人,胡祿心中暗道。
一個公里並沒有多遠,一分鐘後,車子已經來到了岔路口,很不幸,司機並沒有如胡祿所願的開往大都會方向,而是轉向了另一個方向。
“可惜!”胡祿惋惜了一聲,從車上跳了下來,看了看指路牌所指的方向,然後沿着去大都會的道路走去。
“今天運氣真不錯,隨便上了一輛車,就是往正確的方向開的,才走這麼幾步,馬上又有車來了。”
走了沒多遠,胡祿的耳中又聽到來熟悉的馬達聲,依舊是一輛皮卡,不得不說,在燈塔,皮卡這種車真是太常見了。
站在路邊等了一會,胡祿便看見一輛暗紅色的老舊皮卡緩緩地向他的方向開過來。
這一次,胡祿並沒有等車子過去了然後跳上車,而是伸出了右手,然後握緊了拳頭,豎起了大拇指,他準備學美劇裡的那些人一樣搭個便車,總是躲在拖斗裡,他也是有些受不了了,因爲你根本不知道在你上去之前,拖斗裡裝過啥。
抱着試一試的心態,胡祿伸手作出了搭便車的通用手勢。不過,因爲近些年搭便車總是出事,所以胡祿其實也沒報什麼希望,只不過是試試而已,不行就再偷偷蹭一次車。
或許胡祿今天真的是掀了幸運女神的裙底,這兩老舊的皮卡真的開始減速了,不多時,它就慢慢地停在了胡祿的前面,不偏不倚,副駕駛座的窗口正好對着胡祿。
車窗慢慢的降下來,胡祿首先看見的是副駕駛座坐着的一個女孩,大概十八九歲的樣子,一頭棕黑色的長髮披散在肩上,身上是一件吊帶衫,白皙的皮膚裸露在外,她的五官非常的精緻,哪怕是以東方人的眼光來看,也絕對會認爲她是個大美女。
至於駕駛座上,是一個同樣十八九歲的小夥子,坐在那裡都給人一種高大魁梧的感覺,一身疙瘩肉棱角分明地包裹在一件T恤下面,感覺快要撐爆了一樣。
他的五官同樣非常精緻深邃,配上一頭黑色的頭髮,顏值絕對爆表。臉上還架着一副黑框眼睛,讓他身上多了一份書卷氣。
“我叫胡祿,來自東方,想要去大都會,不知道你們方不方便帶我一程。”胡祿見車子停了下來,立刻就說出了自己的目的。
“OK!沒問題,我們也是去大都會,正好順路。”駕駛座上的小夥子和副駕駛座上的姑娘對視了一眼,然後有看了看胡祿,便同意了胡祿的請求。
“真是太感謝你們了!等到了大都會,請一定要讓我請你們吃頓便飯表示感謝。”得到了肯定的答覆,胡祿瞬間滿臉笑容,一邊說,一邊拉開後座的車門坐了上去。
“您太客氣了,我們也只是正好順路,沒必要這樣子。”面對熱情的胡祿,開車的小夥子連連推辭道。
“看你們的年紀不大,是去大都會玩嗎?”感謝的話沒必要一直說下去,胡祿見好就收,轉移話題道。
這次回答胡祿的並不是開車的小夥了,而是坐在副駕駛座的姑娘,只見她說道:“我們馬上就要上大學了,趁着寒假出來考察一番。”
“就你們倆,你們的父母呢?”胡祿有些驚訝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他們現在做的事情實在有些匪夷所思。
“他的家人在他的老家斯莫威爾,我的家人就住在大都會。”男孩或許是要專心開車,胡祿的問題全都是女孩回答的。
“哦,原來是這樣,難怪你們要去大都會,”胡祿恍然大悟的樣子,他並沒有意識到,女孩口中是斯莫威爾其實是在燈塔國中部的堪薩斯州,而大都會則是在燈塔國的東海岸,中間整整隔了半個北美。
簡單的聊了聊後,胡祿這纔想起來,自己似乎忘記問對方叫什麼了,頓時不好意思的說道:“你看我,都忘記問你們叫什麼了,真是太失禮了。”
“露易絲·萊恩,你可以叫我露易絲,他是克拉克,克拉克·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