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勁隨後就琢磨和林清霞合作什麼歌最好。
實話說,這件事還真有點麻煩。因爲葉勁聽過的英文歌裡,男女對唱的很少,相反他聽得中文歌裡,男女對唱的就多了。
葉勁思來想去,終於想到一首歌,是由A-TEENS組合演唱的歌曲《floor filler》。
這是一首節奏歡快的電子舞曲,當年風靡於QQ空間之中,被衆多殺馬特、非主流追捧。葉勁當年也曾中二過,所以也沒少被這首歌洗腦。
Ateens組合創辦於瑞典,以瑞典七零、八零年代國寶級組合ABBA爲原型創辦,早期命名爲ABBA TEENS,但因爲被ABBA組合抗議,因此改名爲A-TEENS,但國內依舊稱其爲【阿巴少年團】。
Ateens無論是兩男兩女的組合方式,還是電子舞曲的風格都模仿ABBA。而ABBA七零年代正是最火的時候,他們演唱的歌曲像《Dancing Queen》、《I HAVE A DREAM》、《Does Your Mother Know》、《Gimme, Gimme, Gimme》等都曾火爆全球。
甚至他們的專輯還曾是瑞典第二大出口產品,第一大是沃爾沃汽車。由此可見他們受歡迎的程度。
Ateens組合既然是他們的模仿者,想必歌曲也一定會受歡迎的。
而葉勁也知道,現在亞美利加迪斯科正流行,在舞廳、在夜店、在街上,到處都可以見到人們跳迪斯科。
這種帶着強烈節拍和動感的真的非常受歡迎,以至於那幾年好萊塢就多次拍攝與【迪斯科】有關的電影,比如《週末夜狂熱》、《油脂》、《龍飛鳳舞》、《早餐俱樂部》等等。
葉勁相信《floor filler》這首電子舞曲,一定會趁着現在這股迪斯科熱潮而走紅。到時候,林清霞自然也可以藉此成名。
而且《floor filler》因爲是電子舞曲,所以演唱起來還是比較容易的。原因是音樂的躁動能夠彌補歌手唱功的不足,像南韓那些偶像組合就多是唱舞曲。如果換一種曲風,改唱抒情歌曲的話,TA們稀爛的唱功就會暴露無遺。
……
葉勁隨後將曲譜、歌詞填好,然後分別署上了自己和林清霞的名字,交給了MCA唱片公司。
“葉先生,這首歌不是你單獨創作?”傑森·貝特曼見上面還署着另一個人的名字,不禁驚訝的問道。
雖然歌壇聯合創作的事屢見不鮮,但這種事情,在葉勁身上還是第一次發生。
“是的。林小姐在我填詞作曲的時候,也參與了創作,給了我不少的啓發,所以這裡面理應有她的版權。”葉勁點點頭道。
“原來如此。”傑森·貝特曼點了點頭,“不過,葉先生,我想提醒你,創作的時候,如非必要,最好還是獨力創作。
不然的話,每多一個人參與創作,就要多分對方一份版權。那可是幾十萬乃至上百萬美元的利潤。”
“是,我明白,我今後會注意的。”葉勁點了點頭道。
“那好。”傑森·貝特曼點了點頭,“對了,這位林小姐有代理公司麼?”
“那倒沒有。”葉勁擺擺手道。
“很好,既然如此,爲防萬一,還是把她簽下來比較好。”傑森說道。
《floor filler》既然有林清霞的署名,那就有她的一半版權。如果MCA唱片公司不籤她,就拿不到這首歌所有的版權。
如果林清霞被其他音樂版權公司簽下,那這首歌的版權就要分別人一半,這就容易讓MCA唱片公司陷入被動。
比如說,今後授權這首歌使用時,還要跟其他公司商量。一來二去,耽擱時間,浪費精力,多了不少事呢。
所以爲了以防萬一,還是簽下來比較好。哪怕她一生就這麼一首歌曲,也寧可殺錯,不能放過。
……
就在葉勁忙着寫歌的同時,林清霞也多了一項工作,那就是學習識譜,學彈吉他。
雖然葉勁沒奢望她真成創作歌手,但是即使是假裝也要做好功課。識譜是最起碼的,會彈兩下吉他就最好了。不然什麼都不會,到時候,被人一問露出馬腳,那可什麼都穿幫了。
亞美利加的民衆對於那些心口不一、虛僞做作、存心欺騙的那類人極其反感。像安妮·海瑟薇、泰勒·斯威夫特、格溫妮絲·帕特洛等,都因此登上民衆最討厭的明星排行榜前列。
但她們也只是道德略有瑕疵而已,很多對她們的指責不客觀、不公正,甚至是不真實的,所以她們其實是有些冤枉的。
可如果林清霞僞裝創作歌手的事曝光,那她的道德品質就徹底敗壞了。到時候,亞美利加娛樂圈肯定容不下她的。
因此即使是裝,也要裝得像模像樣。現在先學最簡單的識譜、彈吉他,等將來如果再有興趣,還可以再學樂理、聲樂、樂器演奏等等。
葉勁當初也是這麼學得,而他學得很快,一天之內就掌握識譜。兩個星期,吉他就能彈得似模似樣。
不過林清霞是學渣,學識譜和彈吉他,就不像葉勁那麼快。
識譜,上了五個課時的課,依舊還沒能掌握。常常是今天記住了,轉過天來就又忘了,學得非常困難。吉他也是如此,那六根弦就是撥拉不明白,練了幾天還像在彈棉花。
學了這麼半天學不會,林清霞自己也覺得很不好意思。
“勁哥,我是不是很笨啊?”她尷尬的問葉勁道。
“不是啊。”葉勁搖了搖頭,“幹嘛這麼懷疑自己?”
“我記得你當初學吉他,沒幾天就能彈曲了。”林清霞回憶道。
當初葉勁爲了拍《龍威小子》,特地去學了吉他,沒幾天就熟練掌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