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土地衛士_第556章 城邦小區

一個是市長信箱轉來的,兩個是縣長信箱轉來的,還有一個是縣信訪局轉來的。

信訪人反應的內容很多,林肅花了半小時認真看過了,城邦小區的業主,反映的情況很多,而且顯然已經是久病成醫,寫的情感流動,彷彿一些事情歷歷在目。

林肅看完之後,感觸還是很深的,華夏國的人,以家爲根基,一套房子便可以成就一個家,而且這套房子對普通人來講那是要用盡所有積蓄的。

來之不易,卻又不能安居,業主們能不四處哭訴他們的“悲慘”遭遇嗎。

城邦小區當年是縣裡排名前五的樓盤,宣傳工作做得很大,所以購買的人很多,預售幾棟立馬就搶完幾棟。

就在交房給業主們之後,城邦公司和建築商之間的恩怨浮出水來,原來城邦公司分了三次和建築商結算費用,而最後一筆便是交房給百分之九十的業主們後的一個月內。

一個月的時間很快就過去,當建築商找上門之時才發現,城邦公司原本辦公的地點已經人去樓空,而物業是城邦公司在外頭請來的,也就是說,城邦公司的老闆跑路了。

建築商可是氣壞了,狀告之後才發現,連城邦公司也解散了,沒這家公司了。

於是把當時還沒交房的二十套房子給賣掉,造成其中十套房子一房多賣。

城邦公司除了差建築商的錢,還差政府的報建規費,以前的政策沒現在這麼嚴格,該向政府繳納的錢,也可以緩繳。

所以開發商一跑,很多問題都暴露出來,小區辦證的事情便一直沒有下文了。

直到縣委書記曾萬元盡心協調,總算是把房產證給辦了,但國土證一直沒辦,因爲事情越來越複雜,城邦小區一共六十畝地,修完之後超了十五畝,無人爲這十五畝買單,國土部門也一直不敢辦理國土分戶的手續。

小區的環境十分糟糕,過去承諾的一些配套設施都沒有修,小區內有個人工池塘,從頭到尾裡邊兒就沒有水。

更嚴重的是,因爲維修基金沒有繳納,所以小區很多設施都壞了,現在沒有人管,電梯出了故障,也是業主們自行湊錢去維修。

城邦小區的業主苦啊,一兩輩人的所有積蓄就買了一套這樣的房子,沒有雙證無法交易,就算不辦過戶手續,就算是一紙合同賣房子,買家也會壓低三分之一的價格。

滿紙的牢騷和無奈,林肅自言自語說道,“雙證差一證,老百姓的權益受到了侵害,開發商沒有良心,無法安居。”

林肅搖着頭,他倒是想知道,這些問題爲何拖這麼多年仍然沒有根治。

在單位食堂吃午飯,林肅聽說了徐有明的事情,

在芙蓉小區買房,徐有明的身份便是五折,就這件事情,徐有明這次被抓也是罪有應得。

打折是很正常的,開發商手裡本就有些折扣,不過五折這數目,顯然是開發商虧錢賣房,這不是利用職務之便是什麼。

徐有明還幹了什麼事情,林肅沒興趣知道,他只需要做好他的本職工作。

不過國土局局長出事情很多,林肅也知道其中的利益太大,但他也相信,只要爲人正直,就算是常在河邊走,也不一定非得將鞋打溼。

開會的時候,幾個科室的科長都一一發言。

“林局,有房產證我們也不能辦土地證,沒辦法的,我們土地上的政策就是這麼嚴格,開發商不來申請,不提供資料,我們怎麼辦呀。”

行政審批科的科長也是有不滿的情緒,開發商惹出來的事情,爲什麼現在矛盾就集中在他的手裡,之前所有手續也不是他辦的,而且銷售手續、規劃手續也不是國土局的事情。

國土分戶是一個房地產項目最後一個環節,之前有問題的全都卡在這裡,不是一個兩個了,現在國土局成了給別人擦屁股的部門了。

要是國土局也置之不理,來一戶分一戶,那之前的漏洞就始終在那裡,遇上檢查,一查一個準,責任還得國土局去背。

林肅說道,“業主給了錢,買了房,房子就是業主的,把證辦給他們,這是我們政府的義務。”

“林局,話不能這麼講,街上這麼多人,他們的房子是不是都有雙證,而且我們是服務型機關是吧,申請纔是辦理的依據和來源,不來申請,我們是不是去大街上查一查他們手裡有沒有國土證啊。”

土地利用科的科長也是一副堅持的樣子,與行政審批科站在同一個立場。

林肅說道,“對,你們說得都在理,一點兒沒毛病。”

林肅並沒有諷刺的意思,他覺得這兩名科長講的都有道理,只是立場不同層面不同罷了。

對這些科長來講,確實是這樣的,不是我手裡的事情,我爲什麼要主動去做,而且要做還涉及到前邊兒這麼多手續不完善的地方,爲什麼責任需要一個科室去承擔。

不過林肅是局長,而且,他是站在全縣高度在考慮問題。

林肅繼續說道,“我找大家來,第一個目標是想了解整個情況,還有沒有我不知道的,第二個目標,是我讓大家想辦法去解決,不要站在你們個人的立場和科室的立場,你們就把自己當成是業主,你們有沒有好的辦法,你們把自己想成是縣領導,你們想想快刀宰亂麻的辦法。”

林肅環顧四下,目光堅定說道,“你們想辦法,有好的辦法,我向縣裡爭取,或是我來做,有什麼後果,我來承擔。”

就在剛纔,包括潘雪蓮的看法,也是目光很窄的,更多想的是自己的職權,想爲老百姓做事情,而沒辦法做,因爲越了權,違了規,後果得自己去承擔。

不過現在林肅已經把話講明瞭,潘雪蓮懂業務,想明白之後,潘雪蓮說道,“林局,我來講一講吧。”

“好,潘科長,你儘管說,不管是正規的不正規的,只要是辦法,劍走偏鋒也行。”林肅再次表明了立場,他就是想把城邦小區的事情給徹底解決了。

潘雪蓮說道,“林局,你說讓我們站在業主的立場和縣領導的立場,那我可就說了,報建規費免了,維修基金沒辦法,只能讓業主去湊,小區裡沒配套設施,讓社區出錢,把基本的配置得解決,比如健身器材、長凳,而樹木和小區裡的池塘,只能是業主自己在物管費裡計算……”

月底有個考試,這月更新不會快,告知各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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