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暮從鬼門關繞了一圈又回來了,身體恢復的很快,除了他自身身體強健的因素外,更是兩個丫頭的功勞。
江譽忙完,到醫院探望柳暮。
一見面,柳暮笑着說:“小子,有沒有覺得我面熟?”
這話問的江譽有些疑惑不解,柳暮的意思,他們以前見過面?
可他怎麼沒這個印象?
宋笙跟宋子衿都詫異的望着他們,難道他們之間有什麼典故不成?
柳暮哈哈大笑,主動講起八年前一段往事。
江譽才如夢初醒,柳暮居然是當年那個流浪漢。
八年前,他才二十歲,正式進軍南汜沒幾天,那個時候,他還沒有管理桑榆街,只是聽說在南汜,最有名的就是桑榆街,髒,亂,差,更有很多混混出沒。
嘉世成立已經好幾年,他還在上學的時候,就註冊了公司,不過公司真正發展起來,還是到南汜之後。
那時候,年輕的江譽,想在南汜打下一片屬於自己的天下,每天,跟方喬一起坐出租車,先熟悉南汜的地盤。
跟現在一樣,那時,沒有一個司機敢去桑榆街,江譽覺得很奇怪,自己開車來到桑榆街。
桑榆街給江譽一種異樣的感覺,他內心中有些興奮,要是拿下桑榆街,在南汜,他就算立住腳了。
“不是吧,這麼一條髒亂差的街道,你居然很感興趣?”方喬很不明白,因爲方淮堅決反對他寫書,他只好裝作跟江譽一起打拼天下,來到南汜。
其實,他從來沒有忘記過,他的夢想,他對那個女孩的承諾。
高中畢業時,他對宋笙說,不在一個學校有什麼關係,有一天你會在書店看到我的書。
他跟宋笙考入兩所不同的學校,宋笙有些不適應。
高中三年,尤其是最後兩年,方喬一直在她身邊陪着她。
這也是江譽在方喬大學畢業後,竭力邀請他跟自己一起回到南汜的原因之一。
他熟悉宋笙,應該會很好跟她接觸。
江譽只所以最終目的地是南汜,而不是B城,或者Z城,最大的原因,林氏在這裡。
林氏名號比嘉世要響亮的多了。
剛開始,他沒有跟方喬說心裡話,他知道方家跟林家也是世交,方喬跟林明耀,多少也是從小一起長大,他覺得自己要打垮林氏,方喬不一定能理解。
一直到那天。
他們兩個走進在桑榆街。
方喬有些害怕,對江譽說要回去,聽江譽講述到這李,宋笙釋然了,原來不是自己害怕桑榆街,宋笙同意方喬的觀點,她第一次走過桑榆街的時候,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
幾個混混攔住他們。
桑榆街不是誰都可以隨便進來。
尤其是江譽跟方喬這種穿戴光鮮的公子哥。
混混們很興奮,居然在桑榆街見到兩個這樣形象的人,不能不說是一種罕見的景象。
二話不說,上去就是圍攻。
方喬功夫不行,最多可以自保,他不喜歡練武。
江譽卻是招招狠毒,片刻之後,混混們倒在地上。
“江譽,你厲害。”
方喬衝着江譽豎起大拇指。
江譽卻撣撣皺了的衣服,淡淡的說:“這種環境,不能婦人之仁,只能快速解決。”
旁邊不知道什麼時候出來一個流浪漢模樣的男人。
他見混混們倒一地,鼓掌。
這個流浪漢就是喬裝打扮的柳暮,他正巧在尋找能夠管理桑榆街的能人。
桑榆街之前是他自己在管理,可是他把一切交給柳寒之後,卻發現柳寒一個秘密,其實也不算是秘密,是心願,他想光明正大做事,不想做黑道之人。
可桑榆街是柳暮權勢的重心之地,絕對不能丟。
他想到一個折中的法子,找一個人管理桑榆街,做柳寒的幫手。
見到江譽之後,他相當滿意。
招式狠辣,卻不足以要他們的命,江譽的初衷,也是要他們心服口服吧。
殺了一個人,死了就消失了,對自己一點幫助也沒有,可是收服一個人,對日後自己的事業會有極大的幫助,這是江譽的想法,卻恰恰對了柳暮的胃口。
“年輕人,好身手。”
江譽只是淡淡瞥了流浪漢一樣,眼神淡然,沒有嫌棄之類。
“我要是不竭力,我們倆說不定被他們打倒羣毆,我不想我好看的臉上留下疤痕,只好拼命了。”江譽的話,再次讓流浪漢對他刮目相看。
“好。”
江譽也沒急着離開,跟流浪漢攀談起來。
他要摸摸桑榆街的底。
柳暮算是第一個知道他要對林氏不利的人,不是他說出來,是柳暮猜到。
這小子,有魄力。
流浪漢裝扮的柳暮對江譽相當滿意,他爲江譽指點一條路,去找李大頭。
李大頭是柳暮心腹,也是目前桑榆街出面管理的頭,只是他有很多壞習慣,酗酒跟豪賭,把桑榆街交給他,柳暮不放心。
江譽按照流浪漢說的,找到李大頭,成功制服他。
江譽從那之後,就成爲桑榆街的管理者。
當然,江譽所不知道的是,他做桑榆街的管理者,是柳暮一直默許的事情,否則沒這麼順利。
這麼多年過去了,江譽走在桑榆街的大街上,偶爾會想起當年那個流浪漢,要不是他給自己指點迷津,自己也不會有今天的成就。
“沒想到,你發展之快,讓我也刮目相看。”柳暮接過話,笑着說。
在觀察江譽一段時間之後,他就完全退下來,後來江湖上有北江譽,南柳寒的傳說,起源在他這裡。
他是用這種傳說壓制江譽,告訴他,南汜不只是有他,還有柳寒。
好在,江譽最終目的是針對林氏,懶得跟柳寒計較。
沒想到一晃八年過去了,江譽居然跟宋笙走到一起。
也就是說,江譽也要稱他一聲舅舅,都是自家人。
北江譽,南柳寒。
原來跟女人無關,是這麼一個典故。
宋笙笑着望着江譽。
“難得你如今也要叫我一聲舅舅,我們爺倆還是挺有緣分的看來。”
江譽居然表示同意,立刻爽快改口:“是,舅舅,我們挺有緣分。”
宋笙的臉刷的紅了。
看着宋笙,柳暮呵呵笑了。
在醫院住半個月之後,柳暮吵着要回木屋。
大家堅決不同意,尤其是宋子衿,她給柳暮二選一,要麼在醫院一直住到完全恢復爲止,要麼就回別墅,讓她照顧,回小木屋,不可能。
柳暮因爲女兒的話,居然高興的笑了。
女兒不嫌棄他,對他來說,是莫大的幸福。
柳暮最後選擇跟宋子衿回別墅。
人生苦短,不能用來固執,難得女兒對他一片孝心,比起兩個丫頭現在要是不肯原諒他來說,這是最好的結局。
宋笙沒想到的是,柳暮居然跟江譽相當投緣,經常打電話叫他們兩個去吃飯,自己跟江譽下一盤琪。
明遙身體小時候受過重創,生產的時候,費了不少力氣,最後還是選擇的剖腹產,要三個月身體才能完全恢復。
宋笙跟宋子衿飛去小島去看她,柳暮本身就是病人,不適合長途跋涉,被宋子衿制止,說自己會傳視頻給他看。
在柳暮心裡,如今女兒最大,宋子衿跟宋笙說什麼,他都聽。
他算是看出來了,兩個丫頭是真擔心他身體,想辦法哄他開心。
打打殺殺一輩子,到頭來有什麼意思,老了連回憶都充滿血腥味。
不如有幾個子女晚輩,把自己當做孩子一樣照顧。
張慶經常去別墅看柳暮,他也算是跟着柳暮急流勇退比較成功的另一個大佬,不過,他卻只有一個兒子,不是很爭氣,很多事情都要張慶操心,對柳暮的幸福萬年,張慶唏噓不止。
誰能想到,柳暮會有今日幸福的生活。
不過,當年,他要不是做出一個明智的決定,跟着柳暮退下來,說不定早就讓人砍了胳膊。
桑榆街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只要在衆人面前金盆洗手的人,兄弟們以後是不會打擾他們的,誰要是對一個金盆洗手過的人下手,會被大家不齒。
宋子衿是第一次到小島,下飛機後,她一路狂奔,奔到海邊沙灘上,大聲對緊跟過來的宋笙說:“我哥可真是會享受,把我扔在B城整日看那些頭疼的東西,自己卻躲在這裡享清福,真不公平。”
宋笙微笑着,卻不發表意見,柳家的一切都是宋子衿的,她不學着點,以後怎麼管理柳家的財產。
柳寒看似狠心,其實是爲宋子衿好。
宋子衿在沙灘上發一番牢騷後,纔對送笙說:“好了,我們走吧。”
她可不想對着明遙的時候,忍不住發牢騷,明遙還做月子呢。
宋笙看到明遙的時候,忍不住嘻嘻笑了。
她心裡的小C,最瀟灑的一個人,居然第一個做媽媽。
“忙忙,子衿,我都快要長黴了,你們終於想起來來看我了。”明遙見到宋笙就開口抱怨。
“還不是你老公公生病,我們兩個在南汜可沒閒着。”宋子衿嘴皮子不饒人。
明遙微紅着臉,不過,她已經習慣宋子衿的語調,她一直都是語不驚人死不休。
“孩子都生出來了,還害羞。”宋子衿衝明遙做了一個鬼臉,去看她的寶貝侄子,把空間留給宋笙跟明遙。
“小C,恭喜你。”宋笙在明遙牀前坐下來,握住她的手說。
看明遙的樣子,幸福都滿溢出來。
“你跟江總怎麼樣了,什麼時候結婚?”
宋笙就知道明遙不會不問這句話,可是江譽一直沒在求婚,那段時間,她的失落已經過去了,人好奇怪,有時特別期望的事情,沒有成功,慢慢的也就失去那種迫切的感覺。
“這樣多好,保持戀愛時的感覺。”
明遙曾經是宋笙唯一的朋友,對她非常瞭解,她看着宋笙:“老實說,江總求婚過沒有?”
照江譽對宋笙的感覺,他們不可能到現在發展的還那麼慢。
“求婚兩次,都被我拒絕了。”
宋笙也終於能找個人吐露心聲。
“小C,你說我這個人是不是很沒用。”
說起自己後來期盼江譽跟她求婚,而他卻沒有行動,她無比失落的感覺,宋笙有些懊惱的對明遙說。
明遙笑着說:“這麼恨嫁?”
宋笙的頭搖的跟撥浪鼓一樣:“沒有,我說的是那種感覺,感覺,你能體會的到嗎?”
他們兩個人,一直甜蜜如蜜,能體會自己患得患失的心情嗎?
“我能理解你,你雖然不是完美主義者,可是你希望你的愛情,你的婚姻都能以最完美的姿態呈現在衆人面前,之前的一次,讓你對愛情其實沒有安全感,想起來真想狠狠揍林明耀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