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斯冷冷掃視着鶯歌,“鶯歌,二十年不見,我想你已經忘記了我的脾氣了。?”
萊斯說到這裡,後面的話一字一頓,十分緩慢,卻十分有氣勢的喊出:“我萊斯,平生最恨被人威脅。”
說到這裡,他將機關槍一扔扔給僱傭兵,然後拿出溼紙巾擦了擦手指,接着再次坐在沙發上了。
這幅高貴的樣子,與對面倒在血泊裡的鶯歌格格不入。
萊斯翹起二郎腿,兩手扶在沙發的邊緣上,“有話就說,有屁快放!我一會兒還有事!”
這話雖然粗糙,可是莫久卻覺得自家爸爸……真的好帥!
鶯歌兩手緊緊自己的膝蓋,疼得他使勁抓着膝蓋,臉色蒼白,豆大的汗珠從額頭上滑落,他死死咬着嘴脣,纔不讓自己繼續狼狽的叫出聲來。
剛剛那一下叫喚,是事情來得太過突然,他纔沒有忍住,可是現在,他鶯歌也是有尊嚴的!而且他的手中,掌握着萊斯肯定會讓步的東西!
鶯歌咬住嘴脣,等了足有五分鐘,許是疼痛沒有剛纔那麼劇烈了,也許是適應了這股疼痛,他這才鬆了口,擡頭恨恨看向萊斯,“萊斯,沒想到你一點情面都不講!”
“情面,你算個什麼東西?跟我談情面?”萊斯嗤笑。
“你……!”鶯歌憤恨。
萊斯提醒他,“別忘了你當年對我做的事,我是怎麼被趕出3k的,難道你忘記了?”
鶯歌冷哼,“你是怎麼被趕出去的,你我心知肚明!萊斯,不過是立場不同……”
“少跟老子談什麼立場!鶯歌,你知道我這個人一向沒什麼耐心。”萊斯站了起來,“我女兒就要跟姓龍的那臭小子結婚了,爲了彌補我跟他之間的嫌隙,你說,我拿你當禮物怎麼樣?”
鶯歌立馬渾身打了個顫。
前些年,他跟龍擎天碰過面。
那個男人,看着他是那種嗜血的雙眸,那種恨不得要吃他的肉,盒他的血的樣子,他從來沒忘記過。
所以這些年來,鶯歌從來沒有進入過華夏。
就連當年綁架莫久引來萊斯,他一手操控,都沒敢出現。
在華夏,他最害怕的不是萊斯,而是龍擎天。
可是他冒着生命危險纔回來辦的事情,怎麼能就這麼輕易的說出去?
萊斯察覺到他眼神中的猶豫,冷笑一下,站起來摟着莫久的肩膀,“寶貝女兒,我們走!”
莫久還沒反應過來,萊斯就拉着她往門口處走去。
鶯歌眼看着萊斯的腳步沒有分毫停頓,沒有分毫猶豫,頓時急了,他大喊:“萊斯,你難道就從來沒想過爲自己正名?!”
萊斯停頓了腳步,回頭看着鶯歌,臉上掛着的是嘲諷的笑容,“你覺得我萊斯,需要正什麼名?”
一句話,堵住了鶯歌的話。
是啊,他萊斯縱橫f國,隻手遮天,還需要正什麼名?
鶯歌的眼神裡頓時閃現出一股絕望,可接着,他的眼睛看到了莫久,他的眼睛立馬一亮!
對,他還有籌碼!他還沒輸!
【六更畢。抱歉遲到了一個小時。[屋?檐?下的拼音.後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