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8章 不準吃
“你離遠點,自己找個地方藏好。”泰德側頭對阿爾瓦說了句。
阿茲也架起了長槍,準備發起突進衝鋒。
本應表現得最急切的豬扒卻在此時攔住了他們,“先等一下喵,那傢伙現在還很清醒喵。”
放戈登與麒麟單挑這件事本身不值得擔心,以戈登如今的實力,加上那些針對性準備的耐雷珠,耐雷護石,獨自壓制一頭麒麟不算什麼太困難的事。
它唯一擔心的,是戈登在這個過程中失控。
那風險可就沒法說了,尤其是徹底失控的話,有些影響甚至是不可逆的。
因此必須在剛出現苗頭的時候,及時介入。
泰德與阿茲都比較“有個性”,但不可否認,他們作爲獵人都是很可靠的,有他們兩人加上自己,戈登的“修行”就有了充足的保險。
只能說,最先遇到的是麒麟,而不是什麼陌生又強大的東西,真是太好了。
此時的戈登,十分興奮。
不是那種受到滅盡龍殘魂影響,狂熱式的亢奮,而是發自內心的開心。
他似乎已經找到了與【狂紋】,與這身催人瘋狂的魔性鎧甲相處的正確方法。
戈登之前就意識到了,【狂紋】與過去使用的恐暴龍系列防具,本質上是不同的。
雖然達不到“擁有思想”的程度,但【狂紋】徹底激活時,也確實會給人一種“它是活着的”感覺。
對付恐暴龍那套辦法,對它沒用。
使用恐暴龍系列防具的核心理念其實就一個,保持冷靜,堅守理性,在這個基礎上去順應那股暴食的慾望。
同樣的辦法放在【狂紋】上,只有一種結果,那就是看似維持着冷靜與理性,實際上卻早已受到了【狂紋】的影響,逐漸變得癲狂。
就像是大海中的礁石,在大浪中巍然不動,卻不可避免地會被打溼,會逐漸磨損。
想要真正掌控【狂紋】,絕對不能有任何“適應”“順應”的想法。
必須更加強勢,更加主動。
要想盡辦法去“馴服”它。
至於如何馴服,戈登原本沒什麼頭緒,但就在剛剛,在與麒麟的纏鬥中他逐漸意識到了些東西。
【狂紋】渴望強大生物的鮮血,吞噬,進化,這本便是滅盡龍的本能。
自己以前那套順應的辦法,就是你要鮮血就給你,然後伱得爲我提供強大的力量,至於那股狂意帶來的影響,自然由自己消化。
然而就在剛剛,戈登發現,【狂紋】鎧甲與隱藏於其中的“滅盡龍的霸氣”,並非完全的一體。
只要自己的意志足夠堅定明確,是可以在享受【狂紋】鎧甲加護的同時,壓制住“滅盡龍的霸氣”的。
這麼做的缺點有兩個。
一是失去“滅盡龍霸氣”的支持,【狂紋】解放得不夠徹底,各方面的加護會有一定程度上的削弱。
二則是【狂紋】最核心的能力——吞噬怪物鮮血恢復使用者傷勢的加護效果,將徹底無效化。
這看似對戈登影響很大,但實際上,對【狂紋】,準確地說是對隱藏於【狂紋】中的“滅盡龍殘魂(霸氣)”影響更大。
吞噬不到鮮血,它會餓
這樣一來,自己就有了反制【狂紋】的手段,馴服也就成爲了可能。
舉個不那麼恰當的例子。
之前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像第三王女與烈風。
烈風餓了,第三王女就喂,然後烈風越吃越胖,嘴也越吃越刁,逐漸成爲了頭頤指氣使的胖狗。
甚至還會指揮第三王女去給它找高級食材。
後來,烈風到了安希爾手裡。
餓了?餓了好啊,給我背上這些彈藥箱,繞着這座山跑一圈,跑完給你一口吃的。
等烈風累死累活地跑完回來,準備吃飯時,安希爾再一指旁邊的怪物,“想吃?自己啃去。”
現在的烈風那真是強壯又聽話.
自己和【狂紋】的關係,也該是這樣纔對。
翻身避過麒麟召來的數道雷霆,戈登衝鋒接近至麒麟身側,無視了腦海中狂暴貪婪的嚎叫,揮起大劍,又是一劍背敲砸在麒麟頭側。
充斥着高壓電流的麒麟皮毛遠比它看起來得要堅韌結實,戈登用的又是劍背,這一劍下去,麒麟連皮都沒擦破。
然而這一劍上附着的力道卻不是開玩笑的,麒麟感覺自己簡直像是被滅盡龍打了一耳光。
“咴——”
麒麟怒嘯着。
受到某種因素影響,本就處於狂躁不安狀態的麒麟憤怒非常,卻又深感無力。
作爲智慧超羣的古龍種,它當然看得出戈登並未使出全力,可即便是這樣,自己似乎也拿他沒辦法。
更別說稍遠處還有幾個氣息同樣不弱的傢伙,正虎視眈眈。
如果眼前這個氣息和滅盡龍很像的獵人使出全力,其他那幾個也加入圍攻,自己或許連逃跑都很困難。
它的心中萌生了退意。
當然,表面上肯定是不能露怯的。
隨着那陣響徹天地的長嘶,遠較之前更加明亮激烈的雷霆在雲層中閃耀,最終化作一道恢弘的雷柱,轟然落下。
戈登不敢大意,飛速後退。
然而這道落雷並非是衝着他去的,粗大的雷柱將麒麟籠罩。
數秒過後,煌煌雷光散去。
在自然雷霆的過量充能下,麒麟渾身蒼白色的鬃毛如鋼針般根根炸起,令人心悸的電弧在雷角與毛髮間噼啪跳躍。
沐浴着雷霆的麒麟,展現出其作爲“幻獸”的真正姿態。
戈登活動了下脖頸,也沒有託大,從行囊中取出耐雷衣裝披在了身上,隨後重新拔出大劍。
察覺到其攻擊意圖的麒麟高昂起頭顱,大範圍的電場在地面上鋪展開,緊接着,代表着毀滅力量的粗大電弧,順着電場朝四周延展。
電場浮現的同時,戈登拖着大劍,衝了出去。
豬扒立刻大聲道:“他要犯病了喵,跟上他喵!咱們壓制住麒麟,別讓他亂來喵!”
泰德與阿茲對視一眼,也架起大盾與武器,頂上前去。
但這一次,豬扒想錯了。
此時的戈登並沒有和麒麟以傷換傷的想法。
他拖着大劍全速衝鋒,避過一道閃爍起的電場與緊隨其後的電弧轟擊,不斷加速,又以武士道風格的縱身背越,避過了橫掃而來的電光。
逸散的電弧被絕緣的耐雷衣裝阻擋下,他的速度進一步加快,轉眼便來到了麒麟跟前。
面對突然轉變進攻節奏的戈登,麒麟有種反應不及的感覺。
它連忙向後跳躍着,試圖避開突襲,戈登卻已經攜着衝鋒的力道,搶先一步挑斬起大劍。
這一次,他用的不再是劍背。
鋒利度驚人的劍刃劃破了麒麟胸口處的皮毛,閃爍着電花的古龍之血噴濺上他的鎧甲。
腦海中,欣喜的咆哮聲還未來得及響起,便被戈登以意志完全壓制住。
隨着他將“滅盡龍的霸氣”封印,燃燒於鎧甲縫隙間的血色氣焰立時散去,徹底激活狀態的【狂紋】驟然間沉寂下來。
灑落在鎧甲上的那些古龍濃血,並未被吸收,而是如水銀般順着鎧甲邊沿滴落。
戈登臉上帶着險惡的笑容。
“這一次,給我餓着,不準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