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2章 疑陣
這確實是一件很普通的雜貨鋪,只是面積還真不能算小,大約七十多米的兩間聯通的店面。裡面全都是各種各樣,琳琅滿目的商品。
話說在曹士轟剛剛一下車的時候,在斜對面大概六七十米直線距離處,有一個茶座,在茶座二樓的靠窗的一個位置,費木榮一眼就認出了趙宏對自己說的車牌號碼,等朝曹士轟下車後,對方的穿着也和趙宏之前轉達給自己的符合,再加上對方提着兩個大號的藤箱。自然就是自己的此次事件的僱主曹士轟了。
費木榮心中還是有數的,自己只是一個人,綁匪究竟有多少那就不清楚了。但是自己只要盯住那兩個大號藤箱就好,如果綁匪真的取走了贖金,他可不認爲綁匪能夠馬上就把裝錢的箱子換了。
那就太耽擱時間了,因此如果出來的是陌生人提着這兩個箱子,那麼就一定是綁匪無疑。到時候只要悄悄的跟着他,並且找機會往曹家打電話,隨時聽取消息就好。
人質一旦被放出來,那自己完全可以直接出手,只要搶回箱子就可以了。而且也可以讓曹家安排的後手,以最快速度支援自己。雖然還是有一定風險,可是這個風險費木榮相信,是自己可以承受的。
另外,還有一個可能,就是綁匪沒有立刻就放人質,他們要等到錢轉移到了安全的地方,纔會放人質。那自己就只能跟着了。或許對方的老巢,並不在城內也說不定。到時候荒郊野外,自己可沒有辦法給曹家打電話了。不過,自己可以在出城前,抓緊時間來個最後的通知,最起碼能夠讓對方知道自己是在什麼方向出了城。
費木榮已經計劃好了,如果真的要是出現了這種情況,那麼自己跟蹤綁匪找到了對方的城外老巢,也不要急着動手,確定了對方到底幾個人,然後找個好的機會下手纔是最上策的。只要自己出手,憑着自己的快搶,瞬間將所有綁匪在沒反應過來前就統統擊斃。這樣一來彰顯了自己的手段和功勞。二來,偷襲會讓自己的風險也降到最低。
總之,費木榮心中打定了注意之後,將精神集中,看着曹士轟走進了雜貨鋪中。
曹士轟幾乎是掐着時間來的,進入了雜貨鋪後,費勁的提着箱子前後轉了一圈,除了裡面的一個店夥計,還有一個店老闆之外,就沒看見什麼人。
店夥計還挺熱情,看自己提着東西費勁要幫自己。曹士轟婉言拒絕之後,讓對方幫自己拿一包高級香菸。
就在這個時候,店中的公用電話叮鈴鈴的響了起來。曹士轟現在還是對什麼都比較敏感,立刻轉頭望去,不過他卻沒有在意。只是心中納罕,綁匪怎麼還不來取贖金呢。
就聽店老闆接起電話說了幾聲,微微有些詫異的打量了一下曹士轟,看到他拎着兩個大箱子後,開言道:“敢問是曹士轟先生嗎?”
曹士轟也是一怔,隨即點了點頭,道:“是。”
“哦。”店老闆把電話往櫃檯上一方,指了指,道:“電話是找您的。”說着,轉身再次開始碼起貨來。方正是對方打過來的,自己也不費電話費。
曹士轟心中狐疑,提着箱子走到了跟前,抄起電話道:“喂,哪位找我?”
電話那頭響起了令他熟悉的沉悶的聲音,道:“一點二十之前,趕到南區雙蝶壩彩蝶西餐廳。”
“啊?”曹士轟道:“你們什麼意思……”
沉悶的聲音,道:“準時來。”說罷,根本也不解釋,直接掛斷了電話。
曹士轟頭上的汗下來了,心中已經隱約知道了這幫綁匪比想象的還要厲害。看了看時間一點剛過一點。雙蝶壩路程不算太近,自己需要抓緊了。萬一要是在規定的一點二十分之前自己沒到,對方會不會對自己的一雙兒女不利啊?
但是曹士轟不愧是大富豪,雖然沒遇過這種事情,但是經歷的風浪也是不少,很快就冷靜了下來,並想到了一個辦法。掏出錢,直接扔在桌子上,道:“我打個電話。”跟着再次抄起了電話,往自己家裡打了過去。
待電話剛一接通,傳來了曹春亮的聲音後,曹士轟立刻說道:“對方沒有來,只是打了電話,讓我在一點二十分之前趕到雙蝶壩彩蝶西餐廳。”說罷,他不敢耽擱,掛斷了電話,提着兩個藤條箱子,往外就走。
在他出了雜貨鋪門口的時候,曹士轟讓自己的腳步比在店內慢了一點,好像是提着箱子很費勁的樣子。他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抖了個機靈。他怕這附近在有綁匪的耳目,看見自己出來的慢了,萬一聯想到剛剛自己往家裡打了電話那就不好了——看看啊!自己拎着沉重的兩個大箱子,走出來自然要慢一些。可是沒幹別的事。
將兩個箱子再次用力的放進車子裡,立刻鑽了進去,啓動車子便朝着雙蝶壩的方向而去。他一路上開的還是挺快的。因爲慢點的話,生怕沒有準時趕到。
果然,當他將車子停在了彩蝶西餐廳的時候,已經是一點十八分左右了。他不敢怠慢,心中猶豫了一下,再次決定把箱子帶上。下了車,提着兩個箱子,再一次費勁的往裡走着。裡面的侍者見了後,立刻迎了上來,道:“是曹士轟先生嗎?”
曹士轟皺眉點了下頭,道:“你知道我?”
“哦。”侍者道:“之前有位姓費的先生,幫您提前定了位子,並且點了餐。說您會過來。”
“點了餐?”曹士轟上下打量着這個侍者,出言試探道:“你要的三十我都帶來了。”不過這句話說完,侍者一臉納悶的樣子還真不像是裝的。說道:“曹先生,說的是什麼三十?我先幫您把物品搬進去吧。”
曹士轟心中索性一寬,放下了箱子道:“好,費先生不是給我定了位子還有點了餐嗎?帶我過去吧。”
(本章完)